第一篇:注塑车间交接班制度
注塑车间交接班制度
目的:为确保交接班的及时准确,做好注塑车间的交接工作,防止因交接不清出现生产问题,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注塑操作工
1.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即:白班11:15夜班23:15)到车间。接班时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应提前通知班长,违者将以规定处罚。
1.2上班后要及时准备相关生产所需材料,服从领班安排到指定机台接机生产。
1.3下班10分钟内(即:11:4023:40)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离开机位。如接班人员10分钟仍未到,则可报告班长,班长及时通知接班班长安排人员或其它处理方式,安排交班人员下班,如在没人接机的情况下,且未经班长许可而擅自下班,将以规定处罚。
1.4交班人员有责任及义务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发生的异常(模具、机器、产品的不良状况及加工方法、注意事项等),接班人员也有责任和权利询问上班次所发事项。否则,经举报查实未向接班人员交接的,视涉及的损失,将处相应的罚款。
1.5在交接班后,要在生产中确认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交接内容不正确,而接班人员置之不理,造成损失的,处以相应的罚款。
1.6在接班后,要对所负责的机台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良,要及时通知班长确认,对有功者给予嘉奖,否则,处以相应的罚款。
1.7交班人员必须做好本机台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如机台及地面有水渍、油污、料屑、水口、产品等,接机人员有责任监督卫生情况,在报告班长后有权利拒接不卫生机台,班长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交班班长处理,交班人员若拒不改善,则安排接班人员改善。拒不改善的交班人员以不服从安排处理,如在交班班长处理前交班人员已下班,则处以20元/次/人的处罚,不卫生状况由接班人员改善,前者的罚款作为后者的嘉奖。
1.8.交班人必须做到四不离岗:即接班人员不到不离岗;未交接清楚不离岗;凡本班发生的事情未处理好不离岗(上级领导同意除外);因交班不清楚,接班人不同意接班不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1.9接班人应按交接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1.10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上报班长。
1.11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即可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并记上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2交班人在得到接班人同意并在交接本上签字后才能下班。
1.13 针对部分机台的人员具体分配情况,班长有权调动人员清洁其它机台。如对调动感觉不合理者,但仍需执行,待事后再向上级反应,否则,将以不服从安排处罚。
1.14针对目前卫生状况,本制度实行7日内作为适应期,7日后正式实行。在7日内有违规的将以书面警告的形式处理,如累计达到3次,将处30元以上惩罚。
1.15处罚: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至200元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相应赔赏并作除名处理。
1.16本制度实行当月内无以上处罚记录者,并结合出勤记录(当月无旷工、迟到记录、请假不超过一天),将以“月度优秀交接员工”名义给予100元奖励。
1.17本制度如遇厂规发生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1.1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2.领班
2.1每天需提前15分钟上班,巡机做交接工作(需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接)。
2.2交接急需产品机台运行情况及要求.2.3交接上一班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模具、机器出现的异常情况。
2.4交接每台机的产量、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要求、后加工要求、包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2.5交接每台机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如:模温机、吸料机、烘料筒等)
2.6交接并检查机台附近及生产现场的“5S”状况。
2.7交接每台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更改情况及特殊的工艺条件要求。
2.8交接公司或部门下达的新规定、新的工作要求及新的质量标准等。
2.9交接本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品质不良情况(如:不良现象、产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方法等)。
2.10交接本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
2.11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并确认签字。
2010-11-28
第二篇:注塑车间交接班制度
注塑车间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管理,使车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每班次下班时与接班的工作交接
1、开模数量交接;
2、不满包装箱的良品件及数量,交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在生产记录表上签字;
3、当班生产中出现的非正常情况及解决方法;
4、生产设备存在的异常问题及处理情况,一并向车间主任汇报。
二、生产制度
1、注塑工在下班时先如实填写好《班组生产记录表》,开模数必须跟上一班的停模数相连接,当班的班产量=开模数*实际腔数,正品数量=班生产量—不合格品数量。
2、人工看机或当班人数与开机数量相等时当班不允许留有待修品交接与下一班次,如因模具故障或其他非人为原因当班实在处理不完的经生产部同意后可以留存。
3、生产中如出现腔数与实际腔数不同时须在开模数量中另做记录并注明腔数。
4、每班次必须要把包装修理好的良品件放置到指定区域,并由注塑工在班组生产记录表上填写入库数量;产品信息卡按要求标识清楚并由班长确认签字后入库人员方可入库。
5、每种产品完成,更换模具时当台设备的操作人将产品件的良品、不良品整理区分好,五金件和内镶件清点数量标识清楚后放置到指定区域,严禁放置在设备周边或其他不应存放的地方。
6、不良品标明名称、不良原因、数量、操作人及日期办理入库。
7、换料及试料时生产的产品良品及不良品等,属样品的由试验人交由安排人,不良品与脚料试验完毕后立即处理掉,严禁大量堆放或长时间放置。
如违反以上几点,考核当事人每次5元以上。
潍坊川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
第三篇:车间交接班制度
车间交接班制度
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劳动纪律,规定生产岗位连班作业交、接班工作基本要求和程序。
接班准备
1.1
接班员工到达车间后,要在10分钟内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上岗准备;
1.1
班长考勤后组织员工对生产区进行接班前岗检;
接班员岗检事项
2.1
对车间现场的布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马上与交接班班长协商解决;
2.2对车间的动静设备以及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交接;
2.3对负责区的现场卫生及物品摆放情况进行交接,发现异常及时协商解决;
2.4对上一班次使用的各种工具、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交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5对车间下达的特殊指令进行交接,发现不明之处应立即询问并及时查明;
2.6
根据员工的上报情况,进行检查,并与交班班长进行交接;
2.7了解上一班次的工艺情况,并对上一班次遗留的工艺问题进行了解;
2.8
检查各种药剂的存量、加入量、摆放情况、安全隐患以及周边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9
检查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现场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2.10对上一班不符合接班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涉及到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班长反映;
2.11
检查设备参数与工艺条件是否一致,出现异常要及时反映;
2.12认真检查《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本》的记录情况,对异常的数据记录要及时了解清楚;
2.13
翻查上一班工艺运行情况,了解后再向交班员咨询工艺调整注意事项,对涉及到产品质量、设备运行、工艺调整等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班长汇报;
交班准备
3.1
根据工作情况,班组合理安排人员进行交接班准备工作;
3.2
班长对本班工艺情况和未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督促员工按有关规定做好;
3.3
各岗位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记录要求要全面、准确、简单,记录的内容避免重复和做无意义的记录,班长交班前要检查各岗位的记录情况(包括分析记录本),避免遗漏;
交接班过程
4.1
岗检结束后,交接班人员到本岗位进行交接;
4.2
交接时由填写《交接班记录本》的人进行口述,同岗位人员要补充或接班人要进行咨询时,需待交班人口述完毕才能进行;
4.3交接内容清楚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名,完成交接班;
交接班要求
5.1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口述交接,不准只由班长或某个人进行交接;
5.2
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5.3
按交接班内容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本,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其交接班的班长和岗位负责人签名,以示确认和负责;
5.4
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执行,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请示解决;
5.5
车间领导对各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检查的领导要进行签名和签署时间等;
5.6
对出现违反规定的任何事件,若无法得知事故发生的班组,则追究发现时当班班组的责任;
记录要求
6.1
《工作日志》要求
6.1.1
岗位记录要求准确、准时,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记录的,经车间领导同意后可以省略,但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6.1.2
《岗位记录本》要求保持干净完整,出现脱页或损污时,要及时处理;
6.2
《交接班记录本》要求
6.2.1
交接班记录本分“接班情况”“本班工作”“交班内容”三部分进行记录,所记录的内容要求真实且有实际意义;
6.2.2
班长记录内容要求简单、全面,操作工记录内容要求详细、完整;
第四篇:车间交接班制度
XX车间交接班制度(试行)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规范班组交接班程序,保证生产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XX厂XX车间交接班管理的一般要求。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交接班的一般要求
2.1.1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交班人员应努力做好工作为下一班创造条件,接班人员应详细了解情况,为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打下基础,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满意”。
2.1.2处理事故时,一般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统一指挥下,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处理完成,整理好事故调查所需要资料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交接班;若因设备或系统原因,导致短期无法处理时,必需在工作告一段落时,并整理齐资料做好记录才能交接班。
2.1.3在进行重要操作时,一般情况下,不进行交接班,但遇电炉启停时,应在某一稳定工况下进行交接班。
2.1.4 接班时不准有醉意表现,有醉意或有严重病症的人不得进行接班,交班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报告当班炉长。
2.1.5交接班人意见不一致,不能进行正常交接班时,应经交接班双方炉长值长协调解决。如炉长双方意见仍不一致,应及时上报车间领导协调解决。
2.2
交班
2.1.2
交班记录的主要内容有:
2.1.2.1本班的操作记录和设备起停、复位、运行情况。2.1.2.2 发现或消除的设备缺陷,以及采取的措施。2.1.2.3本值发生的设备异常情况或异常操作。
2.1.2.4 接到的上级指示、命令通知、试验计划、技术措施和设备异动报告。2.1.2.1 交班前的运行方式和下一班须做好的工作及注意事项。2.1.3将指定的卫生区域及设备卫生清扫干净。2.1.4将工具、资料、钥匙、仪表整理齐全并清点好。2.1.5将规程制度规定的定期倒换试验等工作进行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
2.1.6
交班前半小时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向班组长、炉长汇报本岗位工作。
2.1.7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系统运行情况以及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并精心听取询问和意见,做好详细解答。
2.1.8
应在规定时间办理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应待接班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开岗位。2.1.9
交班时间规定不少于10分钟。2.3接班
2.3.1各岗位人员按本岗位分工管辖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运行纪录、运行日志、缺陷记录、检修记录等,缺陷和异常的发展情况及处理情况,设备检修及系统隔离情况,实际的设备状态、运行方式、主要参数。
2.3.2离职时间较长(半个月及以上)的运行人员回班时,应了解本岗位的设备和操作变更情况,经本班炉长考核后方可进行接班工作。
2.3.3检查中对不明之处应仔细询问,直到弄清楚为止,若发现新情况与记录不符的应立即同交班人员核实。
2.3.4清点本岗位使用的工具、资料、图纸、钥匙等。
2.3.5在交班签字前不得操作任何设备,除非事故处理时交班人员要求协助以外。2.3.6
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后,认为可以接班,方能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允许交班人员离岗。接班人员签名应签在交班班组记录同一页交班人员签名之后。
2.3.7
接班30分钟内,各岗位应向炉长及班组长汇报接班情况,炉长应将系统运行方式、当班主要工作以及薄弱环节、事故预想等向各岗位传达。
2.3.8
接班人员到现场,如遇处理事故时,应在交班人员指挥下协助处理,不得离开现场。2.3.9
若发生事故时,接班人员已签字接班,则应由接班人员为主进行事故处理操作,交班人员应在接班炉长长的领导下主动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2.4交接班的责任
2.4.1交、接班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交接班时刻双方签字,签字后即为办完交、接班手续。若交接班后发生问题,如因交班者没有交待,由交班者负责,如已交待清楚,而由于接班人员检查不到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检查与考核
3.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车间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3.2
本制度与有关考核制度挂钩。
第五篇:车间交接班制度
文件编号:L&P/P1-GL02/1.0-2014003-00
车间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工作地点,对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及卫生状况做全面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二、交班者应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表,做好卫生工作,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
三、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表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班组长或车间主任。
四、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五、在动火作业和处理事故以及重大操作时必须由班组长、车间主任在场情况下进行四方交接班,交班者和交班班组长、车间主任必须向接班者和接班班组长、车间主任详细说明情况,在得到接班者和接班班组长、车间主任至少二人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六、下面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饮酒后的接班人员;
2、非当班操作人员交待情况可不接班。
七、交接班应做到:
十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指示、交操作情况、交质量、交记录资料、交仪器设备、交工具、交存在问题、交措施
五不交:操作不稳不交、记录不全不交、难整改的问题未整改不交、卫生不好不交、工具不全不交
文件编号:L&P/P1-GL02/1.0-2014003-00 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两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八、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班组长、车间主任汇报,经同意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九、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留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结清听明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十、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工作区域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方可离开岗位。
生产一部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