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院内停车管理协议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2-98852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6 02:58: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院内停车管理协议

院内停车管理协议

甲方:盐池县人民医院乙方:盐池县保安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宏法定代表人:刘宏强

地址:盐池县城南街地址:盐池县民族西街(307国道北)电话:0953-6012549电话:0953-60147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医院院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医院车辆秩序交由盐池县保安服务公司维护,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自202_年11月1日至202_年10月31日止。

2、工作时间:全日制24小时(包括节假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岗位责任人的姓名、照片、收费标准悬挂在出入口明显位置。

3、费用及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从停车收费中每年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叁万陆仟元(36000.00),做为场地管理费用,剩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用于人员的聘用、零星设备的填置以及场地的维修维护及规划费用等。费用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9000.00元,于本季度末之前之付。

4、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发票,严禁任何车辆在院内长期停放,对因收费过程中造成的纠纷及投诉,负责解释;

5、乙方在整个服务期限内,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服从甲方指导,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履行职责。按医院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放行和禁行,维护门口交通及院内停车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进行车位安全服务,停车服务,指挥规范,车辆停放整齐,定时巡视车位,以保证其停放安全。

6、在停车区域、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等标识,在停车出入口设置垃圾桶,并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管理,指挥其行驶和停放。

7、对政府部门公务车辆、执法车辆、内部职工车辆免收停车费;但必须遵守停车秩序;服从乙方管理。

8、如遇甲方重大活动或临时安排,应及时抽调人力,提前组织,事先预留车位,摆放醒目标志;

9、对车辆停放期间,造成车辆损坏,一律由乙方承担;对违反医院规章造成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负。

10、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二篇:政府机关院内停车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市政府后院停车场的规范有序管理,做好封闭收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车场管理规定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警卫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警卫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大货车、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警卫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1)遵守管理规定,爱护市政府后院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车辆不准在市政府后院内长期停放。

(3)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4)机动车辆在院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5)机动车辆在院内禁止鸣号。

(6)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7)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每月300元)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每小时10元)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机关事务局办理。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给用户。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应及时告知警卫,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机关事务局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回机关事务局。

用户停车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第三篇:停车管理协议

停车管理协议

甲方:重庆市隆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驰半岛管理处 乙方:

身份证号:

渝中区

中驰半岛荟景

为了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驰半岛荟景车库车位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车主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第二条:物业情况;物业位置: 物业名称: 车位编号: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车库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停车场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清洁水电服务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5.对停放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 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记录;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预案;

5、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车辆入场停放后,车主应锁好门窗。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请勿放置在车内。若发生丢失现象,物业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3、不得损坏车库内的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

4、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加油、冲洗车辆或清理杂物。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5、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德车辆在车库停放。

第六条 车位管理服务费与收费办法

1、车位清洁水电服务费:

100元/月

2、缴费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月,合计___________元,乙方须于缴费到期10日前到管理处交付下一期的车位清洁水电服务费。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

4、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小区停车库,只提供场地的维护、用水、用电和清洁服务,所收费用构成中不含车辆被盗、损保险费和保管费用。故入库存放的车辆,业主需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若有损坏和丢失,由公安机关勘察出具证明。管理处附加提供的保安服务为预防措施;

第九条 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项费用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调整时,物业公司可向车主按调整后的金额计收,调整计收前将预先通知各位车主。

第十一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发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中驰·半岛荟景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停车秩序,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制定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请车位使用人自觉主动遵守,共同维护社区居住环境。

一、车位使用

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车门窗是否已关好,贵重物品不应该被放置车内,否则出现遗失,管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或在墙、柱上及天花打孔,不得在车位周边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东西。

4、如因漏水、维护工程或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须予配合。

5、严禁任何人未经管理单位同意动用消防栓。(如洗车、冲洗地面)。

6、任何车位未经管理单位批准不得转租或转借任何单位或个人。

二、车场管理

1、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交通引导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或固定车位停放车辆。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

2、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按规定慢速行驶,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雾天时更应小心慢行。

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爆炸品、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停车场内,否则将承担一切后果。

4、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诉现象。

5、车主/驾驶员须服从停车场管理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车场管理员者,情节恶劣者,由管理单位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租用车位的,除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外,管理单位可以终止其租用车位,若车主/驾驶员愿接受调解,经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重新使用其租用车位。

6、遇有涉及楼宇本身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应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得因此索赔。

7、车主/驾驶员不得使用车场污水沟排入污水,违者须承担一切清理或通渠费用。

8、避免污染车场空气,车主/驾驶员启动引擎后三分钟内必须驶离车场,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9、车主/驾驶员需要确保车辆的警报器运作正常,避免经常引起误鸣。

三、其他事项

1、管理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2、停车场24小时开放。

3、遇有电力故障所带来之不便,管理单位将尽力抢修,若非本楼宇系统故障,管理单位将尽力与供电部门联系保障住户用电。

4、整个停车场属禁烟区。

5、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拒付者将先被取消其停车证的有效期,余额将不予退还。在问题解决前,将不允许肇事车辆进入停车场。

6、因工作的需要管理单位有权对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减,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

隆隆物业 中驰半岛管理处 202_年10日

第四篇:院内停车管理规定承诺书

1、凡在本单位院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院内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院内秩序。

2、入院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自觉保持院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本单位院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3、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本单位院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停放在本单位院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如有遗失本单位院不负保管责任。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6、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本单位院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7、使用本单位院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院只向被泊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本单位院无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8、使用本单位院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院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

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物件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9、使用本单位院泊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院以书面或口头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本单位院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泊车之用,其他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1、非本单位职工车辆不得进入本院停车,其他不论以任何形式进入本院的非本单位职工车辆,引发任何形式的物品、车辆损失事件或行为,由车主自行承担该车的全部损失,本单位院勿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非本单位职工车辆进入院内,凡有车辆自燃现象,由车主承担该车及该车自燃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他车辆自燃引起的非本单位车辆被焚事件的,由非本单位车辆车主自主承担该车的全部损失。本单位院勿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之责任。

13、本院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规定之条文,并自愿接受此条文之约束,在签定此承诺书后,正式生效。

停车场位置:

车牌号:

身份证号码:

申报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停 车 管 理 服 务 协 议(编号:)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业主或业委会或履行业主大会职责的机构):————————— —————————————————————————————————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中山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升镇zz大道路口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zzz06327;企业资质证书号:中建物字第[202_]zz号 法定代表人:

zz

联系电话:

zzzzzz6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zz花园

号车位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车位

坐落位置: 中山市东升镇zz大路(街道)———号 第二条

甲方代表本物业业主大会签订本合同,本物业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乙方为本物业业主大会选聘提供物业管理的企业。第三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物业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4、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5、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1【日】、【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日】、【月】检修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垃圾日产日清。第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及甲方的同意,其收益主要用作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第六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车位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小车库20元/月(包括共用水、电费)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月**日开始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并从

****年**月**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前5日。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如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到202_年10月31日前不 作调整, 202_年11月1日后每年按暂定服务费用20%的标准调升。

2、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第⑴项处理:(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甲方应将

欠缴的名单予以公布,并督促其缴交,乙方可采取单方面终止服务的措施,并依法有权向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追讨,其追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协调催收、禁止车辆进入小区、委托律师发函催收、提起诉讼等,直至业主清偿全部拖欠的服务费、滞纳金为止。乙方有权要求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赔偿其为追索欠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邮寄费、车旅费等。当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80%时,乙方可在告知甲方15日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4、业主所缴交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保管义务,如车辆发生遗失或损坏,与乙方无关。第十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3、———————————————————————————————————————。

第十二条

本物业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车位人按购车位款的 2 %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代表或业委会监督。资金按5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按结算,其使用记帐到户,分摊到户。

2、。

3、。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为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第十三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委托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第十四条

本物业按以下第 种方式筹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3.附加险险种为。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内物品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向业主公布《停车场管理规定》,督促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遵守。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审议乙方制定的各项车场管理制度,没有异议的应当督促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遵守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4、交给乙方管理的车位、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返修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8、车辆进入小区后,必须按位停放。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将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送甲方审议,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协商;

3、编制物业维修养护计划,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当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甲方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甲方应当予以协助,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第十七条或乙方根据第十六条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甲方应当制止,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限为

年。自

202_ 年 月

日起至202_年10月31日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9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管部门存1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此页无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zz花园停车管理规定》 zz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本小区秩序,保持小区安静、整洁,保持车道、太行道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正常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管理,对严重违规者,交由交警部门处理。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3.禁止2吨以上货车、大客车和出租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进入。

4.本小区车场实行ID智能系统管理,车辆进入小区时必须主动刷卡,或向管理人员索取临时停车卡刷卡进场。

5.小区出入口车道实行摩托车、小汽车道分道通行,摩托车禁行小汽车通道,小汽车禁行摩托车通道。

6.禁止车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若乱停乱放处以10元罚款。

7.本小区住户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定位(摩托车不固定车位号,需按指示停放在指定位置),其它车辆不得占用;凡允许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缴停车费。

8.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五公里/小时,禁止在本区内鸣号,违者罚款10元。9.凡进入小区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上,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10.进入小区车辆,严禁停放在行车道路(消防通道)上,以免阻碍小区消防工作开展。11.严禁在小区车场内进行洗车、换底油等活动。

12.停车场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停放。

13.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4.车场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停车费,严禁管理人员乱收费,若发现从重处罚。

中山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院内停车管理协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