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项目运营合同
项目运营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承志
电话:189913430
31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吴起项目开发全程运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学府园
2、地理位置: 吴起县二中对面
3、使用权面积: 29000平方米
4、用地性质: 住宅及商铺
二、项目运营服务目标
1、成功对项目提供全程运营策划和销售运营服务。
2、实现操作项目的高速运营,以高效率的服务与市场操作提升项目开发质量。
3、确立项目品牌服务目标,通过项目市场化运营提升开发商企业品牌的市场美誉度。
4、秉承共同甲方的服务宗旨,实现项目开发的利润最大化。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项目开发全程运营策划及项
目代理销售工作。
合作条件及工作期限:
1、项目进入市场开发销售阶段,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销售的唯一代理商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行任务考核的销售面积称为乙方代理的项目可销售面积。项目可销售面积为项目总住宅面积扣除甲方用于特殊用途以外的面积。甲方用于特殊用途的面积在本项目开盘前由甲方确定。
3、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服务期为: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起,至乙方成交销售面积达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止。
四、乙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推广,乙方特为项目成立项目服务小组,由客户服务、房产
营销、广告创作、策划、设计、媒介及市场等部门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也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销售代理、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所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确保以最佳的服务阵容及水准为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项目总负责:张承志
2、策划总监:马涛
3、销售总监:李建华
五、工作内容范围
(一)、前期运营策划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项目运营策划服务内容:
1、项目整体开发定位及开发运营策划
1)项目开发市场定位研究
2)项目核心形象设计
3)项目价值评估及方案提升
4)项目开发品牌提升战略
2、项目营销策略系统
1)项目总体营销策略
2)广告媒体策略
3)事件营销设计
4)项目运营时间轴线,开发节点计划
3、营销实施设计及策划
1)销售推进节点策划
2)营销实施市场策动点挖掘
3)主要卖点荟萃及项目强势、弱势提升与处置方法
4)价格定位策略
5)价格体系,配合销售的促销策略
6)入市策略
B、项目产品策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顾问服务:
乙方以顾问形式参与项目产品概念、功能及产品外延策划及设计
C、项目营销包装系统设计:
1、项目Ⅵ包装体系
1)项目logo设计
2)项目视觉形象表现系统(Ⅵ)体系设计
3)体系基础部分:标准色及辅助色、标准字体及标准组合、辅助图形等
4)(Ⅵ)体系应用部分:形象墙、旗帜、徽章、名片、来宾接待卡、户外导向牌、指示导向牌、接待台、相关人员服装等。
5)主楼书平面设计
6)DM平面设计
2、营销、促销包装设计
1)工地及现场环境包装体系
2)系列宣传印刷品、表单设计
3)销售处及样板间展板设计
3、广告平面媒体设计
1)平面媒体选择策略及使用建议
(二)、营销实施过程策划工作内容
D、营销、传播及媒体实施策划
1、分期营销策划:
1)营销重要节点设计
2)事件营销策划
3)主要卖点荟萃及竞争力分析
4)项目强势分析及深度挖掘
5)项目弱势分析及规避策略
6)阶段广播广告主题及文案提纲
7)其他(短信等)
2、营销、事件、媒体推广策划:
市场媒介资源整合推荐:
● 效果图设计公司及个人
● 非主流媒体广告代理公司
● 模型公司
● 装饰公司
● 项目网站设计公司
● 外地项目考察学习
● 其他(短信发布公司等)
3、项目营销中心接触点设计:
1)、项目现场包装策划建议:
●销售中心功能策划
●销售中心装饰及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外围环境布置建议
●销售中心展板/喷绘/背景/挂旗/等平面包装设计
●样板房概念策划及装修方案设计
●服务流程接触点策划
六、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代理销售阶段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代理销售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1、代理费计提标准为:
1)营销基本代理费用按乙方当月完成合同销售回款总额的2.4%计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合同销售额的2.4%支付代理费。
2、代理费用结算方式及约定:
1)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
2)销售代理服务费用进行结算的认定标准的约定:
A、银行按揭:首付最低额为总房价30%(含30%),并且首付款到帐后,既视
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购房合同金额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B、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最低到帐金额为总房款40%(含40%),既是为该
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分期付款每次实际到帐金额为标准结算乙方
销售服务费用。
C、一次性付款:客户交清全部购房款80%以上既视该项业务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实际到帐金额标准结算乙方销售佣金。
对于已缴纳首期款并签订合同的客户,因甲方工程质量或进度原因退
房,视为乙方有效成交,不影响乙方对该套单位计提销售佣金。特殊情况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销售目标
在甲方完成双方协定的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
程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销售的部分,自取得该部分预售许可证并开盘起12个月内完成住宅销售面积的80%。
分时期销售计划:
1、开盘期------开盘4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20%
2、强销期------开盘9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50%
3、持续期------开盘12个月完成住宅总可售面积80%
注:关于开盘条件的约定:
项目开盘时须具备的条件为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正
负零以上。
八、目标销售均价
1、当双方一致确认可以启动销售工作时,协商确定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
财务销售总额面积)。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宣传推广投入计划及按期保质完成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工程进
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保证项目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完成并实现甲方计划财务销售均价。
3、开盘价可在销售均价的基础上视实际情况在±5%范围内进行调整。乙方依据甲乙双
方共同认可签字的价格单进行销售。
九、销售溢价问题
1、销售溢价是指在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时间内,乙方实际达成销售均价高于甲乙双方
开盘时所约定的目标销售均价(计划财务销售总额/计划财务销售面积)的部分,视为销售溢价。
2、销售溢价甲乙双方按8:2比例进行分成。
3、目标销售均价在本项目开盘前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十、委托销售的权限与控制
1、甲方委托乙方在吴起独家销售本项目;
注:甲方有权自留部分销售面积作为甲方关系自用,次部分自留面积不计入乙方总
销售面积,所达成的销售额亦不计入乙方佣金计提范围。
2、乙方已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正式书面批
准;
3、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售楼处现场及相关展销点必须而且只能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付款方式、装修标准、入伙日期等向客户销售本项目,经甲方书面批准的调整及甲方中途书面变更除外;
5、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
6、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楼盘,直至成交。
十一、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一)、乙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全案运营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将项目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4、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如果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及时收集市场资料信息及客户反馈意见,提出相关销售调整方案。
6、乙方负责催收尾款。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承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8、乙方须按月将客户资料如实的移交给甲方,无论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
须将全部销售资料、客户资料如实移交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销售队伍的移交工作,以确保甲方正常销售工作的进行。
9、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将本项目转委其他单位销售。
(二)、甲方责任和权益:
1、如乙方重大工作成果未获甲方认可并因此影响项目进展,甲方有权即时终止
合同。
2、甲方指派专人或工作小组与乙方对接,该专人或工作小组能代表甲方的正式
意见,但所有甲方的重大决策均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工作内容及成果进行审核和认可,以便
乙方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4、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5、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的有关资料,以便乙方确定工作重点和及时展开工作。
十二、法律责任及解决方式
1、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延安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2、如果发生下述违约情况,违约方应承担壹拾万元,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下述行为应视为违约:
a单方擅自终止乙方代理;
b拖欠结算乙方代理费用达二个月以上;
乙方下述行为应视为违约:
a乙方擅自终止代理;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减少销售人员。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法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则双方无须
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及其
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陕西活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二篇:项目运营推广策略合同
世界食品博览园
项目策划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实现双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世界食品博览园”项目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一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作任务
1、乙方工作任务的对象是甲方“—世界食品博览园”项目。
2、乙方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见附件。虽包括附件但不限于附件,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发展变化提出新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
二、工作期限 : 6个月
三、甲方的权责
1、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务必要的项目资料、项目信息和项目动态信息。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资料需求清单,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指导下按照该清单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或项目信息。
2、甲方委派作为该合同履行的代表,负责双方沟通对接。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情况,有权向乙方提供意见或建议,乙方必须凭借专业性知识予以判断并采纳。但甲方的监督行为不得妨碍乙方的工作。监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形式,乙方在必要时(以甲方通知或乙方要求为准)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
4、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甲方应当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予以验收、检查和评估并给予乙方肯定或否定答复。
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条件支付服务费用。
四、乙方的权责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并向甲方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
2、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乙方应当按照其承诺提供相应的组织架构及其工作人员,并保证该组织架构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并交付令甲方满意的工作成果。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的,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必须予以更换。本条款约定的组织架构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本合同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其主创人员(1—3人)有权参加甲方召开的工作会议、提案会议等。
4、除完成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工作任务、甲方随时提出的工作任务外,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营销策略及与项目策划有关的服务。
5、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令甲方不满意的,在甲方提出修改要求的条件下,乙方应当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若经甲方三次要求修改,乙
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均令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工作成果的提交
1、提交工作成果的时间节点,乙方应分两阶段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第一阶段(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交付《项目市场运营调研报告》、《项目营运定位报告》和《项目总体概念定位和策划案》。
第二阶段(2)、在第一阶段完成工作成果并经甲方评估验收的基础上,或根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甲方确定乙方第二阶段甚至第三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成果的周期及费用支付。
2、提交工作成果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本和光碟两张。
3、工作成果的验收和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格,即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令甲方满意。甲方对工作成果满意的,应向乙方交付《工作成果通知书》;甲方对工作成果不满意的,应向乙方交付《工作成果修改书》。
六、服务费用
1、每月服务费单价为30000元/月(大写叁万圆)。该单价为包干价,包干价是指基于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策划顾问产生的服务费用。
2、本合同支付服务费用进度坚持先交付合格工作成果后支付费用的原则。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得第一阶段工作成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万元人民币。
3、本合同服务费用采取银行转账支付。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之前,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额、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对抗乙方的支付请求。
七、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均应当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相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相对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获取的相对方的商业秘密。
2、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之日起,其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权利归甲方享有和行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地域、任何领域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之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价款,迟延一日,按照甲方每次应付的服务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的,迟延一日,按照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已经向甲方受领的相应的服务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令甲方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经受领的相应的服务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与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相当的违约金。
4、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约定,违约方应向相对方支付与本合同总金额相当的违约金。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达成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第三篇:代运营合同
微信公众平台(微营销)代运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各自拥有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全权授权委托乙方运作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微信营销平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合作形式
本协议所称合作,指由甲方提供品牌和商品,乙方负责该品牌和商品微信公众平台的营销推广、页面设计,双方联合经营的运营模式。2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 甲方的资质
甲方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甲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协议所列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甲方提供虚假文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及全部附件,甲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1 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情况搭建微信营销平台并提供相应的运营支持,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甲方在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4.1.2乙方组建并管理该项目的运营团队,并负责店铺以及商城的页面设计、产品信息优化、营销推广、数据分析等工作。
4.1.3乙方负责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各项整体营销方案,如店铺内实施的大型促销活动或参加平台内的活动,产品的促销价格与优惠条款在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调整。4.1.4 乙方在使用到付费营销推广时,需提前做好计划,并把相关计划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同意并拨款后方能实施。
4.1.5乙方保证不对甲方经营的商品做出任何侵权行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有针对甲方商品的侵权行为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援助。4.1.6 乙方应为甲方做微信营销平台的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外泄。若因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乙方愿意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1.7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营销平台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两个小时以上的;或者由于网络阻塞原因造成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
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因电子商务平台漏洞等类似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乙方应尽快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网店的正常运营。而在乙方网络中断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排人手暂时接管,避免流失客户。4.1.8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和佣金收益。4.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或取得所销售商品需要的各项审批或许可,对其所售商品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销售和交付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4.2.2 甲方在协议期间应尽力配合乙方的各项营销工作,根据营销的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营销推广费用,与乙方共同努力创造销售佳绩。4.2.3 甲方需配置一名或以上人员专门负责与乙方对接各项电子商务营销工作,甲方负责处理好售后问题,如退换货、退款、处理卖家的投诉维权等工作。4.2.4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销售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销售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等处理。4.2.5 甲方须保证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独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再另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运营或销售其品牌产品。5 5.1.1
1、乙方代运营服务期个月,每年服务费用为元(圆整)。
2、乙方按甲方微信公众平台商城的每月销售额 %提取销售佣金,甲方每月的10号付款销售佣金给乙方。
3、代运营的服务费用不包含商城建设费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四篇:代运营合同
网络销售代运营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网络平台管理和渠道开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为代管理甲方指定的淘宝店铺,主要负责店铺装修,店铺推广(淘宝宝贝优化,淘宝资源整合等)以及店铺正常运营管理等工作。
2、乙方承诺,从服务开始,乙方指定派遣专项项目服务团队跟甲方对接,其中包括项目主管,设计师,推广员。
3、乙方在合同范围内的买卖操作符合淘宝网等其他网络平台的相关规定,具有安全可靠性。
4、乙方承诺为甲方店铺产品上架,并作专业性的宝贝优化,后期提供销售托管。
5、乙方承诺为甲方做季度性营销推广方案,包括产品主题推广、营销工具推广、广告投放、软文营销、SEO优化。
6、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如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保证甲方提供所有商品上架。
8、乙方所提供的营销方案和执行方式必须经过甲方审核通过才能执行,每一次的营销方案需要书面申请
通过了才能推广。
9、正常营业期间,刷钻如被封店,乙方需赔偿甲方48天无效益损失,损失平均每天营业额度计算。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产品季节性的更新,不少于每月5个单品。
2、甲方在淘宝服务平台保持足额余额以便该平台自动续费而不影响店铺正常运营及活动报名。
3、甲方需提供管理网店的相关帐号密码及资料,并在乙方完成合同内容后立即更改帐号密码以及重新申请密码密匙。
4、甲方提供摄影,客服,以及仓储发货人员。
5、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支付乙方,首月???元 的服务费.,从签订合同算起。
6、从第2月开始,正常情况甲方支付给乙方
?% 的销售提成;促销活动时期甲方支付给乙方
?% 的销售提成。
二、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构成双方对本合同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并且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协议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承诺;除本合同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合同各方其他权利。、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双方银行账户
甲方户名: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四、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淘宝店铺资料及程序的交接工作。
2、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所需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所提供的网店代管理服务。因甲方不按时支付所需费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方透露或泄露。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面书面同意的除外。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附则
1、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援权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纠纷或争议,双方当事人应以调解合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乙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合同签署页载明的日期于中国_______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甲方:
乙方: 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第五篇:代运营合同
代运营电子商务托管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网上电子商务业务托管服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淘宝服务运营商嘉兴市电子商务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网上托管与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网业管理托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托管店铺为: 掌柜名:,店铺地址:。
2.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服务和推广加强服务,统称为托管服务。套餐名称 服务内容(打勾)
基础版
店铺定位,店铺装修,商品上架,客服托管,营销管理,活动管理
推广加强版 推广优化,直通车管理,站内外推广、销售
(二)服务费用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作为享受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乙方服务的服务费: 基础版:16888人民币/年 推广加强版:18888人民币/年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乙方帮甲方销售商品,将按销售额的1-5%抽取提成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提成。
3.经营过程中进行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所产生的相关策划推广费用,乙方需要给予甲方提供一份准确的ROI(收益/投入)分析报告,并在得到甲方知情及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策划推广费用。
4.客服托管:托管时间:15小时/天,7X15小时服务(每天的在线时间为9:00至24:00);其中12:00-13:00、18:00-19:00为客服餐饮时间,如餐饮时间有变,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期间客服有可能出现不在线情况,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或终止本合同,周六、周日晚上23:00下班(国家规定的公休日除外);收费是1000的押金,每月1000的底薪,加上1-3%不等的销售提成。
5.店铺装修:全权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为甲方托管店铺进行装修、美化;店铺装修每次需交1888元装修费用,此费用需另交,按次数计费,不计入保本服务费用;如甲方对乙方装修有异议,甲方有权独自装修,乙方不得干扰。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淘宝网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应在 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 日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商家授权书及产品商标注册证等有效证件及资料;
(三)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甲方须提供真实有效、详细的进价单、进货凭证及进货渠道;
(五)甲方负责产品的进货、向购买者发货;
(六)甲方除新产品的发布、推广、进货、发货等问题外,不再参与该托管店铺的任何操作;
(七)甲方在托管期间,不得私自修改店铺登陆密码,如需修改店铺登陆密码,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修改,如遇店铺被冻结或被盗用,乙方电话通知甲方修改密码,修改后甲方一小时内告诉乙方新密码;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甲方在签收合同快递后,须在签收合同快递日起后10天内签好字并寄 其中一份于乙方存档。
(十一)服务期间,甲方不能对乙方客服进行辱骂、人身攻击.如有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乙方在服务期间,除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款约定的内容外,甲方不可以干扰乙方的操作;
(六)如甲方的产品在托管后一个月内出现产品销量过低等影响利润的情况,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更换托管店铺所销售的产品,因更换产品所需搬迁费、运费等由甲方负责;
(七)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配置、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壹个工作日以内的;或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乙方不承担由上述情况而引起的责任。但当上述情况自发生起持续延续的时间长达壹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期间,甲方被托管的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额利润都算乙方所销售出的销售额利润。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
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又擅自与与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同电子商务活动的; 8.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修改店铺登陆密码的; 9.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
10.甲方以虚假的企业工商登记资料或个人身份证明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意图通过签订本合同方式非法获取乙方或他人利益的;
11.甲方在签收合同快递后,未在签收合同快递日起后10天内签好字并寄其中一份于乙方存档的;
12、托管期间,甲方无故、特意对乙方客服进行辱骂、人身攻击,乙方有权停止操作,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形式保证后方可继续操作,如甲方拒绝书面形式保证,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退还任何服务费用。
因甲方存在前款第1项至第5项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乙方承担责任的,并不视为乙方承担因甲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乙方可在赔偿受损的第三方利益之后,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在服务期间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实际销售额的利润低于乙方所收的服务费用,乙方则按比例退还甲方服务费用,即: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数额减去乙方为甲方实际销售额的利润,之外的部分一个月内予以退还。2.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除第四条第(七)款所述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外,无故中断托管服务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壹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三)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协议一致终止本协议的; 2.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终止的;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一)款第1、2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在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协助对方恢复至签署日前的状态。
2.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服务费数额,即 元(人民币大写)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本协议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双方各出一半。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