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模特拍摄合同
模特版权拍摄合同
甲方:乙方:模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乙方接受客户委托聘用甲方作为_______________广告模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就
乙方使用肖像达成以下协议。
一.内容:
甲方同意其肖像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图
1.肖像使用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拍摄使用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止。
二.酬金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按乙方的工作时间表准时参加有关的拍摄工作(包括补拍工作)及出席相关活动。
2.甲方段遵照乙方的广告设计创意内容配合拍摄。
3.乙方根据本协议拍摄所得的□胶卷□数码原始数据□图片□其他音像资料均属乙方所
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取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提醒客户甲方的肖像使用限期,以便对其广告宣传品印刷批次,发行量,发行渠道作出估算。若客户不听从劝阴,侵犯甲方肖像权的,与乙方无关。若代理印
刷发布的商家擅自截留,复制,私存等,造成甲方肖像权被侵害,与乙方及客户无关。
2.乙方应提早通知甲方的工作行程安排。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法
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若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若有签署本合同未能确定命使用的肖像,双方应再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单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模特拍摄合同(全面)
模特版权拍摄合同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甲方聘请乙方:为 有限公司,“
”品牌,等产品的平面广告、摄影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内容:
1.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或甲方客户要求进行广告拍摄。
拍摄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止
2.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
肖像权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额的%即
元,甲方客户确认后,余款全部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按乙方的工作时间表准时参加有关的拍摄工作及出席相关活动。
2.甲方段遵照乙方的广告设计创意内容配合拍摄。
3.乙方根据本协议拍摄所得的音像资料均属乙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取用。
4.如拍摄的图像或影像因技术或方案等。
甲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必须
配合甲方重拍,直到甲方或甲方客户认可。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 %
即
元,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则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重拍劳务费。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提醒客户甲方的肖像使用限期,以便对其广告宣传品印刷批次,发行量,发行渠道作出估算。若客户不听从劝阴,侵犯甲方肖像权的,与乙方无关。若代理印刷发布的商家擅自截留,复制,私存等,造成甲方肖像权被侵害,与乙方及客户无关。
2.乙方应提早通知甲方的工作行程安排。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法
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若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若有签署本合同未能确定命使用的肖像,双方应再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单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第三篇:广告模特拍摄合同
广告模特拍摄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广告宣传片需要聘请乙方签约的模特从事宣传片广告拍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甲方聘请乙方签约模特 作为甲方广告宣传片需要的广告模特。乙方承诺该模特为乙方的兼职模特,并依据签约内容有权代理该模特签订合同,依法保证甲、乙双方商定的表演和肖像权使用,载有该模特形象的宣传片广告载体正常发布和使用;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得的相关费用和模特酬金。
第二条 甲方聘用第一条所列模特主要用于电视台广告宣传。乙方该模特广告事务包括:
1.宣传片广告形象拍摄和使用:甲方拍摄视频仅限于双方认定的拍摄机构的拍摄,拍摄时间为 个工作日。
拍摄日暂定为: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艺人拍摄所需要的服装、造型、道具等由 甲 方提供或负责;
3.模特去拍摄现场交通、饮食相关费用由 甲 方承担;如到外地拍摄,交通工具和住宿另行协商。
4.甲方对该模特的宣传片形象主要依法用于: 电视视台广告投放,甲方将上述实际使用的载体清单将交一份给乙方存档备案。
5.第二条所列形象使用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相关媒介载体,(如包含港、澳、台区域或境外载体,须经乙方认可并请另附媒体清单)。甲方承诺该模特形象的使用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所有视频版权归乙方,但甲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地域和载体上使用该艺人肖像权。甲方拍摄模特的宣传视频除用作电视广告使用的广告宣传推广以外,不得使用于其他载体进行宣传(如杂志、网络……),如果需要在网上,杂志等载体做宣传,需征求乙方意见,费用具体再详谈。
第四条:在拍摄的期间,在没有征求乙方的模特同意情况下,甲方不得强迫模特注射任何药品,否则乙方有权力终止合同,不构成毁约,且不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五条 乙方代理因第一条合作内容收取艺人酬金为人民币 5500 元,酬金形式为现金。甲方支付酬金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七日内或约定拍摄之日三日前甲方支付本条所有酬金的70%,即人民币 3850 元;拍摄结束之日甲方支付所有酬金剩余的30%,即人民币 1650 元。
第六条 第七条所说酬金不含税金发票,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发票,另外收10%的税点,即 550 元。
第七条 甲方提供乙方模特广告宣传片的形象进行设计、化妆、造型、装饰等,甲乙双方商议定妆时间。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一方违约:
1.模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与广告拍摄者;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乙方酬金者;
4.甲方对模特形象视频和肖像权的使用超出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的范围、时间和载体者;
5.其他情形。
第九条 甲、乙双方承诺保护彼此商业秘密,未尽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复制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商业计划书,广告宣传方案;
2.甲、乙双方的商业计划、企业和产品,财务、人员、资产和管理情况; 3.模特个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
4.其他双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誉、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相关文字、图片、视听产品、创意等。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乙方模特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终止。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拍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广告拍摄无法进行,乙方已获得酬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甲方): 代表签字(乙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四篇:模特拍摄合同(无偿)
模特拍摄合同
甲方:北京市糖果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本合同属于甲方为摄影艺术创作及商业用途拍摄样片时与模特签定之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充分认可后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拍摄完毕后,甲方向乙方赠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
3、甲方对照片及底片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和模特肖像使用权,甲方可以将作品进行艺术的加工,并可以用于发布在媒体、网站或者摄影专业刊物等任何合法商业用途。甲方的每次发布行为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对本次活动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4、甲方不得在非法条件下使用或发表照片或出售底片及使用权。
5、甲方不得对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质,不得对模特进行性骚扰。甲方不得在拍摄中污言秽语,与乙方谈论和拍摄无关的话题。
6、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情绪问题、因故中途离开等原因造成拍摄中止或者无法完成,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相应报酬,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乙方不得将照片及底片用于其它商业用途,可以用于发表在个人博客宣传个人等用途,但必须注明甲方拍摄。
8、乙方以后不得就肖像权使用权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
9、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的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合同签定前48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10、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11、拍摄地点:____________。拍摄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双方共同屡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定起生效。
甲方签字:北京市糖果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第五篇:模特拍摄合同(全面)
模特版权拍摄合同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甲方聘请乙方:为有限公司,“”品牌,等产品的平面广告、摄影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内容:
1.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或甲方客户要求进行广告拍摄。
拍摄时间为年月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止
2.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
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日至日
3.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额的%即
甲方客户确认后,余款全部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按乙方的工作时间表准时参加有关的拍摄工作及出席相关活动。
2.甲方段遵照乙方的广告设计创意内容配合拍摄。
3.乙方根据本协议拍摄所得的音像资料均属乙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取用。
4.如拍摄的图像或影像因技术或方案等。甲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重拍,直到甲方或甲方客户认可。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
即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则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重拍劳务费。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提醒客户甲方的肖像使用限期,以便对其广告宣传品印刷批次,发行量,发行渠道作出估算。若客户不听从劝阴,侵犯甲方肖像权的,与乙方无关。若代理印
刷发布的商家擅自截留,复制,私存等,造成甲方肖像权被侵害,与乙方及客户无关。
2.乙方应提早通知甲方的工作行程安排。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法
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若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若有签署本合同未能确定命使用的肖像,双方应再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单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