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2014年度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2-41417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7 08:45: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年度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年度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4名(详见《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应聘人员中,具有中专学历的须具有青岛市市内三区户口,具有专科学历的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直接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考核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和其他实行网上签约的省市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档案在人社局毕分办存放的派遣期内无业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劳动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7月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A)、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五类18个专业试卷。其中综合类(A)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3个专业;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12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综 合 类、教 育 类 9:00—11:30

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类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5倍的比例(教师岗位为3倍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

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卫生局网站(http://)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站(http://)。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网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诚信调查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和诚信调查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其它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局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82892013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591252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附件: 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第二篇: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4名(详见《201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应聘人员中,具有中专学历的须具有青岛市市内三区户口,具有专科学历的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直接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考核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hiyedanwei/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山东事业编考试网)”的所有相关资料,转载请保留版权注明。

第三篇:2014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4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详见《2014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徐州路90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

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审查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7月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医疗类(C)、财会类(D)专业试卷,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口腔医学8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

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和考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729760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工作日)

第四篇:2018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3人)

【综合类46人 卫生类5人 幼儿教师1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1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人,其中,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人(详见《2018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2人(详见《2018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计划表》中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计划表》为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以及其他符合定向招聘政策的人员,可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 9:00—1月24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5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6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期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2018年1月30日9:00—11:30分别到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11号220房间)、城阳区教体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高层次和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城阳政务网

(http://www.teniu.cc/)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月22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招聘9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招聘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布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teniu.cc/)公布的面试方案。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说课占30%、技能测试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均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teniu.cc/)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58659705(工作日接听)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18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8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

第五篇: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8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5室)。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程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9月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2014年度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