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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合集五篇)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12-38951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04:31: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

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长期的警务活动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公安职业特色的处于核心地位的共同意识。这种共同意识具有阶级性、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公安职业特性。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鲜明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第二,强烈的团体意识;第三,正确的激励原则;第四,坚定的理想和追求;第五,可靠的价值观和方法论。

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途径和过程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机关广泛倡导,精心培育,反复锤炼;需要系统规划,长期努力,从点滴做起。有如下七个方面:

第一,灌输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先进的群体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不会在公安警务实践中自然而然地产生,自然离不开教育。灌输教育是整体教育的一个有效方法。第二,实践养成。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它要求每个民警在警务管理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时时注重良好精神风貌的养成,要从小事做起,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寓精神培育于细微之中。比如:开展“爱民月”活动、“警民共建”活动以及反对特权思想,纠正公安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反腐倡廉活动等,都可以增强民警爱民和纪律作风意识,强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底蕴。

第三,榜样示范。公安英模和先进群体无不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伟大的人格力量和崇高的精神境界使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能使民警在无形中感到有形,学有样子,赶有目标。济南交警、漳州

110、本溪市公安局、天津消防、哈尔滨东莱派出所„„这些先进群体都有以一心为民、热情服务的公仆意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境界;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和从严治警、严格执法的工作态度,其产生的效应,远远超过了他们工作的意义。第四,环境渗透。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反复宣传在公安机关中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先进典型,造成一种良好的客观气氛和浓厚的环境;通过人际环境,在民警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使每个民警生活在这样的人际环境中感到轻松愉快。

第五,活动熏陶。通过诸如:“树立良好形象,争做优秀警官”的演讲比赛、“警营之春卡拉ok比赛”、“警事技能大练兵大考核大比武”等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熏陶和培养民警的群体意识。

第六,形象塑造。民警的素质决定民警的形象,素质是形象的构成和升华,是塑造形象的根本出路。要提高民警的形象,必须强化民警的政治、思想、业务、文化和身体素质,向素质要形象。同时通过各种仪式、征求意见会、公益活动等树立民警的良好形象,并通过形象化的东西激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第七,制度保障。公安机关领导制度、管理制度、业务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等都要充分体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因此,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应当把树立民警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作为强大的精神支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科学发展价值观作为民警人生的定位;把民警道德的自律作为民警的行为规范;把以人为本、群体合和、修己爱人、自强不息等优秀文化熏陶作为民警深远的人格模塑。

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和提炼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一般经过浓缩、凝炼,以富有哲理的格言形式表现出来。由于公安机关职业的特殊性,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共性的方面有:“忠诚、团结、廉明、奉献”。公安部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说明中,还提到“为民”、“公正”、“服务”等理念,笔者认为“忠诚”这个理念,已经充分体现了“为民”、“公正”、“服务”的内涵。“忠于人民”包括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容;“忠于法律”也包含着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由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分布不同,风俗习惯、队伍结构、治安形势等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各地在培育、提炼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时,既要体现公安机关核心价值观的共性要求,同时还可以根据本地区公安队伍的实质和特殊性提炼出来,比如:高扬“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公安精神;“坚信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于人民,献身公安”的天津公安精神;“热爱公安,立足本职,献身事业,为甘井子奉献”和“立志干公安,吃亏也心甘”的大连市甘井子公安分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团结、高效、守法、文明、献身”的三明市公安精神;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等。

由此看来,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广大民警先进意识和崇高理想的结晶,它来源于民警的工作实践,又指导民警的行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只有为广大民警接受和认同,成为群体意识,才能成为公安事业发展的动力。

第二篇:警察核心价值观

警察核心价值观

还记得小时候听过一首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从这首儿歌我们就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对于警察是多么的爱戴与拥护,但是近年来出现的许多事件比如文强案、贵州瓮安事件、湖北襄樊高莺莺案件等都大大降低了人民警察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人民再也不象当年那样发自内心的信赖、热爱和支持警察,而警察也早已由”人民警察“变成了公务员、干警或头衔繁多的警官。为此公安部还展开了对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大讨论,让公务员更多的接受“人民公仆”这个角色。

我认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应当有以下几点:

1、忠诚。警察的忠诚是一种职业信仰,是警察对事业的追求、对职业恪守的行为标准,是一种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承担责任的道德品质。对人民警察来说,判断其是否忠诚,首先要看是否忠诚于党,从根本上看他是否有忠诚于祖国和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品格、是否有执法为民的自觉实践、是否有忠于法律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忠诚的价值指向是“立警为公”,理论指向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政治指向是自觉服从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行动指向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理想信念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和行动的先导,忠诚意识是确保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核心所在,忠诚可靠更是中国警察所特有的警魂。

2、正义。从我国警察制度来讲,不仅要追求警察制度本身的正义,更要追求警察制度在现实过程中的正义化实现。制度需要有人去遵守,也需要有人去执行,警察就是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员之一,将警察制度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统一起来的桥梁就是人民警察。正义感是警察从事正义之举的内驱力,也是每个警察对抗邪恶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持。警察的正义感只有在正义行为的实践中才得到体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是警察正义感的具体表现。人民警察的忠诚意识和正义感,外化为在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上,体现在高尚的职业操守上,就是要秉公执法。秉公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

3、团结。“团结就是力量”,这既是一句政治口号,更是一种行动。作为我国警察核心价值理念的“团结”,更赋予了中国特色的“紧密地团结在党和组织周围、一切行动听指挥”的政治内涵,“团结”二字就暗含了更高层次上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等政治属性。对某个警队来说,讲团结应更注重于团队精神的培养和熏陶。所谓团队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警察团队精神的形成并不要求每个民警都牺牲自我,相反,它是建立在发挥个性能力、表现特长基础上的协作过程,而明确的协作意愿和崇高的集体荣誉感才能产生真正的内心动力。对我国公安机关整体来说,讲团结就是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集体主义精神。

4、奉献。奉献是一种出于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真诚的付出。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服务,对法律的敬畏,必然要体现和融入警察的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之中,转化为对待工作、生活的态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特定群体才能和应该坚持的职业操守。无私奉献是当代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作为人民警察,更应秉承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品格,与忠诚意识融为一体,释放出奉献于党、祖国、人民的至刚至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行动。

5、服务。这是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时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权力的根本含义和最终目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力是特殊的服务力量,权力行使的过程,应该是自觉的服务过程,这种服务性,要求民警履行职权时,必须具有内涵丰富的深刻的服务观点,克服官僚主义和老爷作风,切实为发展生产力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服务。服务就要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

群众、维护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造、积累了体现公安机关性质和宗旨的价值观念,并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丰富、凝炼、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对于打牢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公管二区

陈青

200820620067

第三篇:警察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

2009年9月份我从xx警察学院毕业分配到XX市公安局xx分局正式成为一名公安民警。从警第一天,进入工作单位,看到的第一排字就是认真学习实践核心价值观,自从那天开始我就深刻的认识到核心价值观对人民警察的重要性。2012年的今天,市警校给了我这么一个深入学习核心价值观的机会,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意识和思想导向。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的显现,人民群众的容忍度严重下降。特别是信仰危机、信誉危机和信任危机导致的核心价值观迷失,已成为困扰公安队伍建设的问题之一。为此,只有牢固确立既能够反映公安机关本质特征又具有时代精神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在多元价值观中发挥其主导和引领作用。

忠诚是从警之本。一个人没有忠诚,就没有做人之本,一个警察没有忠诚,就没有从警之本。没有忠诚,就没有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更没有无私奉献。没有忠诚,就会被物欲所蛊惑,被名利所左右。做合格的人民警察,必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忠诚是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品质。只有忠诚,才能坚守信念,才能懂得是非荣辱,才能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才能遵守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只有忠诚,才能党的利益至上、国家的利益至上、法律的准则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荀子·尧问》:“忠诚盛於内,贲於外,形於四海。可见忠诚的重要性。

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靠人民,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天职,牢记宗旨,坚持服务,人民警察才能履行好神圣的职责。服务是人民警察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只有坚持服务的执法理念,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将服务融入公安工作和整个执法活动,并贯穿于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这样才能更好的履行作为警察的职责。

当然我个人觉得,核心价值观具体到我的工作生活中主要

体现在以下三个词,第一是自律,即在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要自律,自己规范自己,控制自己,不以自身喜好来判断处理事物,不以恶小而为之,真正做到忠诚、公正、为民、廉洁;第二是服从,即服从来自上级的命令,服从党、服从法律、服从人民,不抗拒,不阳奉阴违,无条件的服从;第三是尽责,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尽心尽责,不敷衍了事,对于自己工作的每一件事要细致、依法的去完成,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来处理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核心价值观还有许许多多值得我去深入学习的地方,需要在实践中去升华,我也将继续努力去学习实践核心价值观。

第四篇:警察核心价值观

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 “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意识和思想导向。开展此项活动,直接关系到队伍建设和公安形象。不可否认,由信仰危机、信誉危机和信任危机导致的核心价值观迷失,已成为困扰公安队伍建设的问题之一。为此,只有牢固确立既能够反映公安机关本质特征又具有时代精神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在多元价值观中发挥其主导和引领作用。

一、要用“核心价值观”占领精神制高点。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之中,社会利益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经济的求利性极易诱发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受此影响,公安队伍中不可避免地滋生背离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倾向,出现追求享乐、精神颓废、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的不良行为,这些行为玷污了警察形象。在对敌斗争尖锐、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稳定形势复杂的今天,必须引起高度关注,要把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深入到民警的思想领域,占领精神制高点。

二、要用“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身边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为标杆,大张旗鼓地宣传、激励。同时要大力表彰、宣传那些在平凡的岗位作出优秀业绩的民警和英雄模范。把民警认可的优秀人物推到台前,使全体民警自觉地向他们学习,振奋民警精神,激励民警奋发向上。要把典型作为重要工程来抓,建立典型培养机制、宣传机制、从优机制,形成规模效应。

三、要用“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公安队伍形象。要充分发挥公安文化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警心,弘扬正气,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努力提升“安全感”“满意度”。一是重民生。瞄准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实施强力整治和坚决打击。以社会治安的持续好转赢得群众的满意。二是强服务。形成公安民警“进万家”活动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警民和谐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支持度。三是树形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的良好形象,以此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公安机的良好形象。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之我见

每一个职业,在特定的时期,都有一个不同的价值观在影响和决定着个体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取向。人民警察,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需要特定的价值观念支撑,更需要坚韧的理想信念支撑。作为人民警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自身的这个角色定位。在现阶段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潮流中,人民警察应该以积极的作为,深入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争当人民的忠诚卫士,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和职业特点。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寥寥数字,却是内涵丰富,意蕴深刻,不仅体现了人民警察的工作内容,也体现了人民警察应该具备的人生理想和价值取向,这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更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从无数的公安干警夜以继日的工作,默默无私的奉献中凝练总结出来的。在当前价值多元化、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和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特殊背景下,它是公安机关履行使命的精神支柱,也是全体民警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

对于基层派出所民警而言,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基层派出所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

基,工作繁杂琐碎,除侦破处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日常社会治安秩序外,还要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安排的各项严打任务,考核目标,大量阶段性、临时性和不确定性工作使基层派出所的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据统计,基层派出所民警每周工作时间均在60小时以上,远高于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标准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工作环境恶劣,任务重、压力大,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等这些客观问题的长期存在,很大程度上混乱了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价值取向,消磨了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人生理想,并连带产生了工作消极懈怠、责任感缺失等不良问题,严重影响了派出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正因为如此,在基层派出所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活动深得人心,可谓众望所归。“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观点在理论上为我们基层派出所民警的工作方向、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职业操守等指明了方向,并在实践层面规范了基层警察队伍的整体日常行为,发挥了良好的效用。特别对于我们身处基层的青年民警而言,更要根据自身情况,扬长避短,奋勇进取,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具体行动,深刻把握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精髓,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行动。

1、追求崇高的人生理想。崇高的理想是人生的精神支柱,它使人产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力量和顽强拼搏的决心。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派出所民警处于公安工作的最基层,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往往会对自己的个人价值和职业理想产生动摇,认为难以展现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事实上人的价值并不在于他所从事的行业,而在于他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恰如前苏联文学家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说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至于因为虚度年华而后悔,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理想不在于大小,而在于崇高与否。派出所工作总结起来就是“服务一方百姓,保护一方平安”,基层民警只要树立崇高的理想,适应时代的发展,充分挖掘自身潜能,从容应对各种挑战,基层岗位同样也能创造出不平凡的事业,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不断升华对警察人生的追求。换言之,人民警察要一切以人民群众为最高价值主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把方便群众、有利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创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行动中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梦圆自己的理想。

2、树立正确的从警观念。对于很多民警而言,警察首先是一种能为自己获得各种最基本需求的职业,当各种基本需求满足之后,才对这个职业产生了认可或者热爱。这是每个人最为普遍的需求层次,但是不管当初抱着怎么样的心态从警,既然穿上这身警服,就必须坚定自己的信仰,履行自己的使命。“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这都是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完成这些使命,必须具备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的优良品德,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不徇私、不舞弊,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只有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树立正确的从警观念,才能坦然面对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压力,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更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3、倡导健康的作风习惯。警察是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的一个群体,讲究规章制度,注重服从命令,有着自成体系的作风纪律,基层派出所工作几乎涉及到辖区的千家万户,更是公安工作的窗口。因此派出所民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影响着公众对警察群体的形象。因此在工作作风上,每一位民警要切实更新观念,牢记服务宗旨,克服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的“衙门作风”,争取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一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塑造亲和、务实的警察公共形象。在生活作风上,同样要严于律己,不管是工作之时,还是工作之余,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注意自己的形象,自觉抵制各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拒绝“黄、赌、毒”,避免出现执法者变成了违法者的可悲结局。

4、掌握扎实的职业技能。作为一种职业,人民警察同样需要一定的职业技能,它的养成并不是靠理论学习就能得到,而是需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或模拟条件下的实际操作中进行长期不断地训练和培养才能获得,此外各个部门、各个警种还需要掌握各自不同的专业技能知识结构。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执法环境的复杂多变,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瞬息万变的社会,派出所承担的任务和面对的困难都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基层派出所民警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执行者,不仅要求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强健的体魄,熟练地运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办案程序,而且还得掌握各类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与各个阶层、各个群体打交道,“打铁尚需自身硬”,自身若不硬朗,就难以有效地去处理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一些突发性的紧急事件。因此,加强对新理念、新技

能、新技术的学习就变得尤为重要,这点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成为学习型民警、知识型民警、综合型民警,则是大势所趋,只有“做到老学到老”,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掌握了扎实的职业技能,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真正促进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也许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但是其精髓却是永恒不变的,需要我们每一位民警不断地用自己的行动和实践去升华和完善。对于基层派出所工民警来说,面对的工作和任务会越来越复杂,有很多东西要学,也有很多事情要做。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讨论,更加让我们明白了对所从事的事业的理解和热爱,因为我们所从事的是“为人民服务”这个平凡却又伟大的工作。

第五篇:南粤警察核心价值观[模版]

从“忠廉、公正、为民、创新”角度

谈南粤警察价值观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警察更是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近日,梁伟发厅长在“粤警论坛”上提出了“忠廉、公正、为民、创新”的新时期南粤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名刚刚走出校门的新警,梁厅长无疑给我们从警之路指明了方向,“忠廉、公正、为民、创新”更是我们南粤警察的人生追求及价值体现。

一、忠廉

所谓忠廉,即为忠诚与清廉。如《晏子春秋》中所言:“忠,诚也;廉,清也。”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生活中,忠诚一直被人们尊崇为一种高尚的品德,是社会伦理的最高原则。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革命的过程中,把对党、对革命事业的忠诚作为每一个共产党员、革命者都必须具备的品质。人民警察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重要构成要素,与祖国是生死攸关、存亡与共的关系。人民警察一定要树立社会主义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自觉地把个人命运和祖国前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立报国之志,蓄报国之才。人民警察应尊重祖国的优秀文化和优良传统,珍视祖国的光荣历史和对人类的贡献,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做忠于祖国、热爱祖国的模范。

强化为警清廉,防腐拒贿,做到永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是公安机关的一件大事。人民警察有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力,其执法活动直接涉及人民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防止人民警察职务性、权力性犯罪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此,每一名警察都必须做到克己奉公、不沾不染。克己奉公要求每一名人民警察必须充分认识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分之利、非分之私是不应该贪求的。只有克制一己之私欲,不以权谋私,不把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才能做到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保持浩然的正气和昂扬的锐气。每一名人民警察必须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扎实工作,任何时刻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一名人民公仆。不沾不染,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它要求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忠实地履行职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能够自觉地控制和把握自己的行为,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从小事上严格自律。

二、公正

公正是人类最古老的道德范畴之一,《辞源》中解释为:“不偏私,正直。”公是无私,正是不偏斜。它是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的核心,是人民警察思想道德的精髓。党和国家赋予人民警察许多重要权力,能不能做到公正执法,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关系到党的声誉和国家法律的尊严,特别是在社会上各种错误思潮和市场经济某些负面效应的影响下,如果不把公正摆在公安执法活动的突出重要位置,就很容易产生以情代法、权钱交易等消极腐败现象,任其发展下去,就极有可能放纵敌人、伤害人民、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人民警察在本职工作中,要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不畏权势、不枉不纵。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这是对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最基本的要求。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凭关系、讲人情,要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决不允许无视法律、亵渎法律、违反法律和滥用法律的现象发生。依法办事就代表着公正、公平,也是为公,即所谓的秉公执法。我们制定法律,目的就是为了树立一个公正、公平的标准,以去除当权者凭个人好恶、凭私意私情办事断案的情况。法的本质就是代表公义,立法就是为了去私,法与私对立而不相容。人民警察只有严格、公正执法,才能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从而更好地履行自身担负的职责。努力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名罪犯。

三、为民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警察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保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到公安机关,就是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民为权之源”、“法为民之意”,也就是说,权力来源于人民,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就是依据代表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行使国家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就是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执法为民既是公安工作的核心主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命题,具有深刻丰富的内涵。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执法与为民天然地、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统一于一体,成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高价值追求和根本目标导向,汇聚成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这也是公安机关能够始终性质不变、本色不改的命脉所在。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一丝也不割裂,一刻也不背离,是保持人民公安机关根本性质、圆满完成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和本质归属。实践表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公安工作的力量之源和公安队伍的生存之基。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实现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执法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创新

服务精神是21世纪公共行政的灵魂,政府的本质在于服务而非管制。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必须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公众的需要,不断强化警察服务职能建立服务性公安机关和服务型警务模式。

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履行服务职能有着不足之处。

一、由于在警力、经费等方面投入不足,公安机关服务职能发挥不够,警察服务供给不足,公众日益扩大的公共安全需求与公安机关服务态度不足的矛盾扩大。

二、服务理念落后,缺乏服务意识,重管理轻服务。

三、警察服务主要还是依靠公安机关民警,社会力量动员不足,政府往往动用警力参与一些非警务活动,造成了一些地方警察与公众的关系出现了裂隙,警民关系紧张,影响服务职能的发挥。

针对上述现实问题,首先要纠正有关警察服务职能建设的思想误区。

一、一些人认为警察的根本职责就是打击犯罪及日常治安行政管理,而过度地强调服务职能,将会使所谓的工作重心偏离。这种想法和认识其实是没认识到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之间的联系。其实,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社会管理,是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其实就是服务职能的体现。

二、目前在警察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警察的服务职能就是在日常的行政管理过程中服务态度的改善、服务形象的改进等。诚然,这些都是警察服务职能的基础性内容,但如果把警察的服务职能仅停留在这个层次是比较狭隘的。应把警察的服务职能上升到如何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为公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上来考虑。

三、由于长期受 “全能政府”等政府职能定位的影响,警察执法时也发生了不少越权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同时,公安机关自身提出的一些大而泛的口号,如“有困难找警察”等,也给公众造成一种警察无所不能的理解。任何一个职位的职能都是有边界的。因此,必须要纠正和扭转警察在履行职能方面无限扩大、不受制约的倾向,准确界定警察的各项职责。

其次,要重新定位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随着公共行政功能的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已由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关系变为了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顾客之间的关系。政府成为公共服务供给者的角色,提供的是行政服务。政府在履行职能中强调社会公众至上,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更加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

最后,要狠抓各项工作。要加大警力、经费投入,不断完善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要强力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完善“三台合一”运行机制;要实行警务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共享;要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工作,真正发挥公安机关的最大服务效用;要制定服务质量标准,积极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同时要强化警务监督。

“忠廉、公正、为民、创新”,是南粤警察生命力的保证。正是因为有这些理念 ,南粤警察才有了精神的支撑。这不仅有利于南粤警察树立起良好的形象,而且有利于建立政府与人民相互信任、合作共进的关系,确立警察的权威,政府权威和法律权威 ,有助于整个社会新南粤警察制度与形象建立与形成。同时,还能够契合社会的变化及其需要。相信,在“忠廉、公正、为民、创新”理念的指导下,南粤警察一定会更加优秀,南粤人民一定会更加平安,更加幸福,最后,让我们为建设“幸福广东”、“幸福汕头”而不懈努力。

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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