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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完善我国民间审计行为规范体系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13-940765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9 11:01: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谈完善我国民间审计行为规范体系

浅谈完善我国民间审计行为规范体系

摘要:民 间 审 计 是 审 计 监 督 体 系 当 中 的 组 成 部 分,它 在 当 今 经 济 建 设 和 国 家 发 展 中 扮 演 着 日 益 重 要 的 角 色。民 间 审 计 又 称 独 立 审 计、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它主 要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公 允、正 确 发 表 审 计 意 见。在 现 实 当 中 这 一 意 见 非 常 重 要,它 是 为 了 适 应 股 份 制 经 济 的 要 求 而 产 生 和 发 展 的。民 间 审 计 是 整 个 国 家 审 计 当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部 分,其 存 在 的 方 式 主 要 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其 业 务 为 审 计 业 务 和 会 计 咨 询 服 务 业 务。因此,它对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间审计之所以能发挥这种作用与审计行为规范的完善与否密切相关,这一点从美国早期会计师职业的发展史中可以得到验证。正因为如此,我国已建立一套审计行为规范体系以确保一定程度的审计质量,但从总体上看规范体系还不健全。关键字:民间审计行为 规范完善

一我 国 民 间 审 计 的 现 状

在 我 国 民 间 审 计 长 达 二 十 年 的 发 展 时 间 里,大 部 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基 本 上 都 是 挂 靠 政 府 机 构,大 部 分 国 家 审 计 机 关 的 审 计 人 员 兼 任 民 间 审 计 人 员,这 些 不 仅 对 国 家 审 计 造 成 较 大 影 响,而 且 对 民 间 审 计 自 身 的 发 展 来 说 亦 受 到 限 制,在 技 术 上、人 员 及 管 理 上 都 较 为 落 后。虽 然 我 国 的 事 务 所 数 量 已 有 数 千 家,但面 对 的 是 几 百 万 家 登 记 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故仍 处 于 “ 小、散、乱 ” 状 态,且 大 多 数 并 不 具 备 独 立 承 担 大 型 和 特 大 型 企 业 审 计 的 能 力。从 我 国 民 间 审 计 案 例 及 各 种 现 实 情 况 可 以 看 出,我 国 民 间 审 计 现 今 总 体 的 执 业 质 量 不 高,业 务 面 较 窄,而 且 咨 询 和 服 务 业 务 仍 然 停 留 在 低 水平和 低 层 次 上。因 而 我 国 民 间 审 计 迫 切 要 求 发 展 有 一 定 规 模 的、规 范 的、高 素 质 的 会 计 师 务 所。

为 规 范 民 间 审 计 的 执 业 行 为,适 应 市 场 经 济 的 需 要,以 及 加 入 WTO与 国 际 接 轨,在 1999年,根 据 财 政 部 《 会 计 师(审 计)事 务 所 脱 钩 改 制 实 施 意 见 》,我 国 实 行 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体 制 改 革,所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与 所 挂 靠 的 政 府 机 构 完 全 脱 钩,成 为 自 主 执 业、自 负 盈 亏、自 我 约 束、自 立 信 誉、自 我 发 展 的 企 业 化 经 营 组 织。没 有 政 府 部 门 作 靠 山,没 有 不 必 要 的 行 政 干 预,国 家 审 计 人 员 与 民 间 审 计 人 员 完 全 分 开,民 间 审 计 进 入 自 由 的 市 场 竞 争,事 务 所 要 从 实 质 上 成 为 名 符 其 实 的 独 立 执 业 的 组 织。同 时 对 不 合 格 的、不 规 范 的 事 务 所 进 行 清 理 整 顿,202_年 上 半 年,全 国 上百名 注 册 会 计 师和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受 到 了 警 告、暂 停 执 业、吊 销 资 格 等 行 政 处 罚,民 间 审 计 摸 索 着 走 向 法 制 化、规 范 化 的 轨 道。随 着 中 国 加 入 WTO,世 界 经 济 一体 化,我 国 民 间 审 计 领 域 对 外 开 放 力 度 加 大,原 来 只 允 许 外 国 民 间 审 计 组 织 以 合 作、合 资 等 方 式 进 入 我 国 民 间 审 计 领 域,现 在 将 得 以 独 资 的 方 式 进 入 这 一 市 场。202_年 6月 28日,经 中 国 证 监 会、财 政 部 审 核,国 际 五 大 会 计 师 事 务 所(毕 马 威、安 永、德 勤、普 华 永 道 和 安 达 信)已 正 式 获 准 进 入 中 国 金 融 类 上 市 公 司 的 审 计 业 务 市 场,在 中 国 加 入 WTO的 竞 争 舞 台 上,会 计 的 防 护 墙 将 被 拆 除。我 们 知 道,无 论 是 规 模 上 还 是 技 术 上 我 国 民 间 审 计 都 与 国 外 民 间 审 计 有 较 大 差 距,这 给 尚 处 于 稚 嫩 期 的 我 国 民 间 审 计 带 来 很 大 的 威 胁 和 冲 击。

正 当 国 内 民 间 审 计 面 对 WTO,历 经 体 制 改 革、清 理 整 顿 并 被 合 并 风 潮 弄 得 手 忙 脚 乱 之 际,接 二 连

三 的 如 一 枚 枚 地 雷 式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造 假 事 件 被 揭 发 出 来,较著名的银 广 厦 造 假 事 件,“ 银 广 厦 ” 1999年 和 202_年 虚 构 利 润 7.45亿 元,编 造 了 中 国 股 市 “ 第 一 大 绩 优 股 ” 的 神 话。这 些 都 导 致 了 股 市 强 烈 的 震 荡 和 大 量 股 民 受 愚 弄 甚 至 遭 受 灭 顶 之 灾,进 而 造 成 股 市 长 期 低 谜,国 家 经 济 受 到 严 峻 考 验。在 这 里 扮 演 公 证 者 的 民 间 审 计 却 成 为 造 假 者 的 有 力 帮 凶,担 任 银 广 厦 审 计 业 务 的,是 曾 经 属 于 中 国 少 有 的 大 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 天 勤 会 计 师 事务 所。随 着 中 天 勤 的 下 课,国 内 民 间 审 计 出 现 了 严 重 的 信 用 危 机。

二 我国民间审计行为规范的回顾

(一)审计行为规范产生的根源

民间审计的产生是以两权分离为前提的,两权分离使企业的产权关系发生变化,其结果是所有者与管理者相分离,导致对管理者监督的必然性,这样就产生了外部审计的需要。随着民间审计的产生,另一问题也随之而来,即审计人员必须是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而且其能力也必须是不容置疑的。

为了使审计人员达到上述要求,对审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为必要了。"审计行为是人的行为的一种,对其进行规范必然要建立一套行为规范准则以衡量其正误并对其进行制约。从行为规范准则来看,法律是十分有效的一种。但法律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在技术性问题上法律可以说是非议颇多,这样,大众和政策必然要求在技术上对法律进行弥补。因此面对法律的不足和大众的要求,审计界必须对自身不断地进行反省。为此,为整个行业着想,成立一个行业组织并制定一套职业规范也就有必要,而且因为行业的特殊性,也只有审计职业界才有能力对其技术问题进行规范。因而审计标准等审计职业规范产生是对法律规范不足的一种弥补。行为规范从本质上看,就是建立一套行为准则对行为主体的行为进行指导、约束,以使其行为达到预定的效果。对审计行为而言,审计行为规范就是为了提高审计质量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利益而对审计主体(包括审计人员和会计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指导。从目前审计行为规范发展现状来看,其形式已呈多样化。但从总体上看,它们可以归为法律规范和审计职业规范两种。两种审计行为规范的特点:其一,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各种审计监督关系的行为规则。其强制性和原则性是它的明显特征,这样有利于加强审计行为规范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尽管如此,法律规范的弹性不大,也使得法律规范的作用受到限制。这也是审计职业规范得以产生的动因之一。其二,审计职业规范由审计职业组织制定,它强调的是会员自觉遵守,它的技术性和具体性是其明显特征。它有利于对审计行为进行全面的规范。

(二)对审计行为规范的回顾

从民间审计产生以来,对审计行为的规范日益完善。体现在,一方面,审计行为规范的形式不断多样化,其内容不断丰富。到目前为此,有法律、审计标准、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审计职业道德准则、后续教育准则和同业复核等。另一方面,各种审计行为规范手段日益协调,不断融为一个整体,审计行为规范不断体系化。

三 对我国审计行为规范的完善

(一)通过法律界和会计职业界的共同努力,以图缩小法律规范和审计职业规范的不兼容性

在这一问题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途径得到解决:①在法律条文中规定对审计职业规范(如审计准则)的引用。但这一办法只能在相关法律制定或修改时才能被采用。②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规定在实施法律时引用审计职业规范(审计准则等)。我国验资业务规范中已使用了该办法,应该比较容易实现,可以进一步拓展。③在审计诉讼案的审判组中吸收审计职业界人员,这一办法也可以通过对审判人员进行审计知识教育得以实现。

(二)加强审计质量行为控制,关键在于对质量控制准则执行的复核

建立审计质量复核要考虑的因素有:①监督制度的有效性。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关键在于能查出审计质量控制的缺点和维持其成果,也就是说制度的设立能有效地发现问题,而且能使经过检查后改善的质量状况能维持。这就要求检查人员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控制。从这一方面来看,在目前阶段我国能实行检查的只能是审计职业界(中注协或会计师事务所)本身,因为其他机构根本就没有能力在这一方面做出有效成果。②监督成本的考虑。一项制度的完善与否还要考虑其执行成本的高低,因为成本太高往往使其难以执行。从这一点看,我国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须考虑现阶段我国审计界的经济承受能力。③会计师

事务所对审计质量控制的态度。会计师事务所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对象,因此它对监督制度的支持与否也会影响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因此,考虑到上述因素,现阶段可以由中注协成立一个质量检查部门,由省级协会的该部门派出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检查小组(注协名额为1人)每三到五年对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业务质量检查。这样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以起到有效监督作用。定期检查可以使该制度发挥效用。时间定为三到五年使成本降低,而由中注协牵头和有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就不会引起会计师事务所的反对。

(三)强化审计准则的制定

根据前文所述,在审计准则小组中加入企业方的代表和减少科研院校的代表而增加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有利于增强审计准则制定小组的代表性。这样可以使制定出的审计准则能更好地符合我国会计职业的实际情况。而在审计具体准则的完善方面,中注协现在就应着手研究,因为准则的制定有一个时滞问题,如果现在还不开始,将来会造成管理咨询业和其他相关业务发展的混乱现象

四总结

无 论 是 成 熟 的 市 场 机 制,还 是 完 善 的 监 督 体 系,都 不 能 保 证 绝 对 没 有 “ 银 广 夏 事 件 ” 等审计事件的 出 现。就 我 国 民 间 审 计 现 状 而 言,前 车 之 鉴、后 事 之 师。只 有 保 持 谨 慎 的 执 业 态 度,严 格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和 独 立 审 计 准 则,提 高 审 计 质 量 和 服 务 水平,才 能 重 塑 形 象。事 务 所 之 间 要 进 行 良 性 竞 争,以 质 量 求 生 存 和 发 展 ; 建 立 全 国 会 计 行 为 档 案 制 度,并 向 社 会 公 开,提 高 行 业 自 律 能 力 ; 避 免 短 期 行 为,增 强 抗 风 险 能 力,谨 慎 的 选 择 客 户 并 深 入 的 了 解 客 户 然 后 鉴 定 业 务 约 定 书 ; 应 始 终 将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 真 实、正 确、完 整 放 在 首 位,不 要 严 重 错 报 甚 至 协 助 客 户 欺 诈 及 违 法,因 为 事 实 已 经 证 明,这 不 仅 关 系会计师事务所自 身 的 生 死 存 亡,也 关 系 到 整 个 民 间 审 计 业 甚 至 全 球 经 济 的 稳 定 和 发 展。我 国 民 间 审 计 应 痛 定 思 痛,从 自 身 做 起,促 进 行 业 规 范 的发 展,为 国 家 的 经 济 建 设 更 好 的服 务。

五参考文献

(1)审 计 [M].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出 版 社,202_.(2)财 政 部 《 会 计 师(审 计)事 务 所 脱 钩 改 制 实 施 意 见 》 1998.(3)审 计 理 论 与 案 例.刘 华.复 旦 大 学 出 版 社2 00 5年月.

第二篇:浅谈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定稿

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作者:宋旗

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全面的转型时期,政府权力的行使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其国际的舞台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体现政府部门在现代进程与过会改革进步的行政能力。举办202_年北京奥运,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效地处理汶川、玉树的的震后救灾等大问题,都体现出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在保障社会良好运行的有效性。但是政府的行政行为给我们带来巨大益处的同时,行政权力也有逐渐扩大膨胀的趋势,政府的运行存在失范的现象,行政的自用裁量权滥用,等等。为此,对行政活动的有效监督变得十分必要。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提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① 同理,政府的行政权力只有在其现实的运行过程务必得到有力的监督与控制,才可以防止被滥用和公共行政权的异化的可怕状况。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监督机制构建就可以有效地保障对我国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的规范,纠正行政过程中的违法、失职、不作为,保证政府的依法行政,预防和遏制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从而实现行政的职能与目标。

一、绪论

行政监督可以视为对政府行政行为有效约束规范的职能之一,因此,①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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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必须要对行政监督的涵义作出科学、合理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行政监督体系的概念与简要阐释行政监督的必要性问题。

(一)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主要是指各类行政监督主体依法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共行政活动是否合法是否合理进行的监察、督促行为。它是行政目标实现的最切实保障和重要推力。

(二)行政监督体系的概念

行政监督体系,是由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共行政活动的合法、合理性具有着监督作用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自我监督体系等各类监督主体构成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其宗旨在于履行保证行政监督活动有效、协调运行的整体功能。依据概念判断,行政监督体系具有行政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监督对象特定性、监督方式的多样化的三大特征。

(三)行政监督的必要性

行政权力本身就存在自我异化的倾向,表现在现实的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权常常出现被滥用、错用、误用的情况。政府部门决策的不科学或失误,会产生不能有效地调节、规制或引导社会目标群体的法规或政策;具体行政执行活动中对国家政策、法规不忠实履行,会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不作为,行政违法、行政的不负责等恶果。为此,为保障政府决策与职责行使过程的依法有效进行,必须要重视对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同时,政府也是一种“经济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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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在自身的部门利益和私人利益,与政府部门代表公共利益去行使其权力的根本宗旨相违背,这表明行政监督是政府部门克服自身缺陷的内在要求。因而,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可以快速地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关注社会效益、圆满地达成行政目标、努力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具体来说,行政监督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具有以下方面的作用:1.有利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的权威;2.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和打造清廉政府,改善政府的形象;3.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有助于预防和惩治政府的腐败;4.有利于深化我国的现在体制改革,确保和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建设。

二、我国目前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体系依据不同的标准、角度、需要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本文按照各监督主体同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的标准,可以将行政监督体系划分为内部行政监督与外部行政监督两大部分。

1.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指的是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具体有: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各民主党派以及人民政协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作者:宋旗

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2.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又称“行政自我监督”,主要包括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种类型。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主要有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两种。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垂直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职权与责任范围内对其他相关部门实施的监督。

(二)我国目前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缺陷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各行政主体的监督产生作用更加明显,行政监督体制也相应变得更加地完善,构成了对政府行政行为的360度的全方位的行政监督体系。但是,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过于庞杂,监督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监督缺位、效果差、影响力小,行政监督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监督具有滞后性,可见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缺陷比比皆是。

1.多头监督体系,缺乏协调

根据行政监督的主体标准,行政监督体系主要有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自我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公民监督等组成,由此可以得出,我国的行政监督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征。虽然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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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的部门与主体众多,拥有着多头的监督体系,但是缺乏彼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导致整个监督体系的整体监督效果不强。在实际过程中,我国的纪检机构、司法机关及检察机构之间的职能权限有着明确的划分,存在着密切的协调,而其他的监督主体则处于分散化的运行状态。行政内部监督主体相互牵制、缺乏独立性,难以发挥行政部门自我约束的功能;行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之间缺乏联系交流,引发行政监督内外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公权力的监督主体与无公权力监督主体之间存在长效的联系机制,导致行政监督的狭隘性,形成许多行政监督的盲区。

2.行政监督主体地位有待加强

在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中,监督方式不够灵活,监督信息不够公开,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公民的批评权、知情权在很大程度上有名无实,压制群众甚至打击报复群众等现象比较严重。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监督由于不具有权力的强制性,监督缺乏权威性,监督的有效性就大打折扣。从理论上讲,权力机关是最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法律的约束力。虽然我国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享有充分的行政监督权,但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同时又缺乏具体的实施程序、充分的实施细则以及灵活的监督方式,使其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仅仅停留在开会质询、事后汇报等方式上,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未能产生强有力的监督作用。由此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人大监督、群众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尚未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其行政监督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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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缺乏全程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活动是一项经常性、持续性的活动。按照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不同发展阶段,行政监督可划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 “纠偏于既遂”上,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的不完善,造成行政偏差出现过多,行政监督主体整天忙于应付 “查错纠偏”,陷入被动消极的困局。预防为主应是行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应以“防患于未然”为主,同时加强行政过程中的控制,建立起全方位的监控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行政监督过程的不完整性的缺陷。

4.行政监督法规缺乏可操作性

健全完备的监督法制体系是保证行政监督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法律前提与基础。从总体上说,我国行政监督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善,许多应当制定的法律还没有出台,特别是缺乏专门的监督法规,导致具体的监督活动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缺乏可操纵性。行政监督工作的依据标准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①现行的法规对于行政监督内容的规定过于笼统,不仅缺乏具体的程序,还缺乏相关的实体规定.而且有关制度不相配套,致使我国的行政法规在现实的行政监督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

①李振华.论抽象行政行为与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J].长春市:行政与法,202_.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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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5.行政监督主体素质不高,影响监督权威

行政监督人员是我国行政监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与实施者,提高行政监督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人员自身所具备的素质。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作风正派的行政监督队伍是行政监督工作卓有成效的重要前提条件。而我国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监督人员自我约束力差,不能正确使用权力甚至滥用权力现象也屡有发生。例如,在我国却存在这样一批人,他们政治素质不高,不注意坚持原则,在实际监督工作中,或因害怕得罪人,不敢实施过硬的监督,或因领导亲友等的干预放弃监督职责,甚至在维护党纪政纪,打击违法乱纪行为,以及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等一些重大原则性问题上,分不清是非界限,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

三、西方的行政监督体系及启示

在西方资本主义的法展过程中,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建立健全了主要由立法监督、行政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及新闻媒介监督四大要素构成的有效的监督体系。

(一)西方行政监督的制衡思想

西方国家民主政治体制实行的是“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强调权力之间的制约平衡。,以防止权力的异化及被滥用。制约平衡的思想理念也被同样灵活运用到西方的行政监督体系的构建之中。西方的制衡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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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影响、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西方国家的宪法赋予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力,以制约行政机关的活动,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立法机关监督的主要的方面大致有以下三种:人事监督、财政监督以及质询、弹劾、投不信任票、调查等形式的监督。司法监督主要是指西方的司法机关有权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和抽象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主要有包括两种,即违宪审查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立法监督与与司法监督构成行政监督的外在制约机制,同时行政内部的监督体系政府部门自我规制与自我完善的内在机制。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有着多种形式,但是主要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是在行政部门内部设立专职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另一种是以公民请愿、诉愿为核心的自身监督。总之,行政的内在制度与外在的监督机制双管齐下,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发挥重要的规范作用,有利于纠正行政行为的失范,达到行政监督的制约均衡状态。

(二)西方行政监督的公开性

西方行政监督体制发展特别注意对政府机关活动的过程、结果、有关政务信息等的公开,使政府机构的运转保证在透明的状态。西方行政监督公开性的特点,不仅有利于议会和法院的行政监督权的行使,也有助于保障社会利益团体、民众、舆论等依法行使监督权力的有效性。为了保证行政监督的公开性,西方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给行政机关外部的监督主体提供法律与制度的保障机制。美国三部有关行政的法律《阳光法下的政府法》、《情报自由法》、《个人隐私法》的通过与实行,使得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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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得以公之于众,让政府的行政活动在社会的眼皮底下进行,从而使得对政府机关的监督更加地有效。

(三)中西方行政监督体系的比较

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监督体系既有诸多共同点,也有着巨大的差异的地方。在此,笔者主要对中西方的行政监督体系所具有的差异从有关行政监督主体的角度进行简要的比较,以发现西方行政监督体系中所具有利弊,从而对我国行政体系建设与完善起到借鉴作用。通过对中国与西方国家行政监督体系中的几个重要监督主体监督功能的比较,可以发现两种体系之间的差异:

1.人大监督与议会监督的比较

依据“议行合一”制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在理论上,人大的行政监督最具有约束力和权威性,但是实践的运行过程中人大的监督权难以取得切实的效果。相比较而言,西方的议会所拥有的权力并不高于行政权力,但是它能够通过建议、质询、弹劾、审查法案对政府的人事、重大决策及预算等进行监督,有效地防止政府权力的膨胀,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2.司法监督的比较

我国司法监督主体是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构成,人民检察院主要主要依法对国家行政活动进行法纪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保障我国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的合法性,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办事。我国的 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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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的范围仅限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然而西方的司法部门不仅可以对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而且可以监督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监察部门监督的比较

中国的行政监察部门,大多设置在行政机关的内部,既要接受所在行政机关的领导,又要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在双重的领导下,我国的行政监察部门难以实现行政监察的独立性,行动受到很大的牵制,发挥监督作用的比较微弱。而西方的西政监察部门却拥有较大的独立活动的空间,能够起到监察在行政机关的独特作用。

4.人民群众的监督与公民请愿权的监督的比较

宪法和法律保证人民群众有监督政府的权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监督却没有能够对政府的行政权力发挥实质性的作用,没有对政府的行政产生积极的影响。西方国家注重公民请愿权,只要公民有诉求提出,行政机关就会对其所作出的行为与决定进行审查,以保障公民的切身利益。这有助于公民主动积极地监督政府的行为。

5.新闻舆论监督的比较

中国新闻舆论的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和保证政府机关的廉明,无形中约束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但是由于我国舆论宣传体制的制约,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并没有得以充分发挥。在西方国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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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旗

闻舆论监督的自由使得政府的行为得到有效的制约,也让新闻舆论成为行政监督的重要工具,被西方学者称为“ 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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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监督体系运行过程过于分散化的状况。

(二)完善行政监督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行政监督体系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而行政监督乏力就是诸多问题之一。解决行政监督乏力的问题,就必须加强行政监督立法。首先,要加强监督立法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要加强立法机构建设,组织力量认真研究行政法律监督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其次,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统一的《监督法》。制定和颁布作为调整和规范监督关系的基本法律,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解决行政监督乏力的根本措施。最后,制定与《监督法》配套的各项单行专门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完善监督法律体系。在监督法尚未制定前,地方政府人大可以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行政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地方行政监督上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使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三)提高行政监督主体的独立性

加强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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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干扰。为保证司法监督的权威性,还应提高司法职业门槛,对司法从业人员的素质、任职资格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理顺党与司法部门的关系,在人事任免上,司法官员只能由人大产生,而不能由党的有关组织用种种惯例绕开人大直接调任、选任; 司法系统内部党组织也不能够直接干预司法过程,切实提高司法监督的独立性。同时,要提高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改变目前行政监察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的体制,使行政监察机关独立于其监督的对象;专职监督人员应变任命制为选举制,并为其提供行使职权在法律上的保障。

(四)强化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它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对行政权力滥用者及腐败者揭露和曝光的方式,将其政府的不合理行为公之于众,产生全民公审的威力。马克思将新闻舆论监督称为“ 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作者:宋旗

制度化,保障舆论监督的效果。

(五)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手段

行政监督活动是由行政监督工作人员进行的,因此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及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行政监督效果的高低。行政监督系统应采取措施来保证行政监督人员高能化的实现,主要有:

1.遴选综合能力较强的监督人员从事行政监督工作。要通过严格科学的选用程序,选拔优秀人才进入行政监督队伍,同时选拔的过程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2.对现有行政监督队伍进行有效整合。把个别政治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等不适应行政监督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同时把现有的经过正规培养和训练的行政监督专业人才迅速充实到行政监督队伍中来。

3.进行经常性的培训。行政监督人员的培训,主要从行政监督的业务能力、法律意识的培养、政治素质的提高等方面进行开展。同时,行政监督手段不仅要继续采用工作报告、工作考核、专案调查等传统、有效的方式,还要让行政监督手段变得多样化、多元化,例如发挥网络的监督手段在监督体系完善过程中的工具性的价值与作用。

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作者:宋旗

五、结束语

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工作,是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发展与完善的关键环节,对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不论是政府部门自身还是政府系统外的监督主体,都应在理论和实践上促进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的建设。同时,我们必须要借鉴西方国家在行政监督体系建设的有价值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最终,政府的行政监督体系的完善,将有利于保障我国行政权力的合法合理的行使,将有利于达成政府的行政目标,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题目:浅谈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作者: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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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浅议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

浅议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

摘 要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审计的重要性就显得越来越强。然而近些年来,我国频繁地出现了一些重大会计造假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我们对会计准则和民间审计独立性的深思,同时也促进了民间审计组织对以后行业发展的分析和思考。审计组织只有具备较强的独立性,才能确保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客观公正的经济监督,做出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使社会有理由对审计报告的参考价值更加信服。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和独立性有着密切的关系。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初步的分析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民间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

Shallow discussion our country folk audit independence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 importance of the folk audit becomes stronger and stronger.In recent years, however, frequently in our country there have been some major accounting fraud event to a certain extent, caused us to the contemplation of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folk audit independence, but als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olk audit organization of industry after analyzing and thinking.The independence of the audit organization only have strong, can ensure that the employe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to carry on the objective economic supervision, make the high quality audit services, make the society has more convincing reason to reference value to the audit report.So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udit independence and have a close relationship.To solve these problems, this article will to our country carries on the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folk audit independence and find out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Key words:

The folk audit;Independence;Influencing factors;

目 录

一、民间审计的必要性与独立性现状.........................4

(一)民间审计的必要性..........................................4

(二)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现状...........................................................5

二、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6

(一)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方式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6

(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7

(三)审计人员的自身素养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8

(四)其他因素对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法律执行力..............8

三、增强我国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必要方法.....................9(一)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强化独立审计的意识.............9(二)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强强联合...........10(三)推行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提升相应的业务技术..............10(四)其他增强我国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具体措施.......................11 结束语..................................................13 参考文献................................................14 致谢词..................................错误!未定义书签。

浅议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

在企业财务的报告中,对利益相关者做出经济决策和经济判断的重要影响因素即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当企业外部与管理层信息不对称时,对于外部人无法掌握到的信息,管理层可能会为了某种目的不披露这些信息,或者选择通过操纵这些信息为自己谋求利益而粉饰报表。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包括企业所有者在内的外部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对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注册会计师作为外部审计人员,通过对企业管理层的财务报告进行独立的审计,可以从专业角度为外部人的经济决策提供客观可靠的参考依据,提高财务报告可信度,同时也能对企业管理者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如果没有独立性,那么就无法有效保正审计工作应当产生的意义和作用。新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上市公司造假大案的相继曝光,甚至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我国自202_年以来, 美国安然事件,银广厦事件等公司财务报告欺诈屡见不鲜,这一系列财务舞弊事件的频频发生都凸显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缺陷带来的危害。审计独立性的缺失所带来这些危害值得广大社会人深入思考。因此,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深入的对审计独立性进行研究,这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在对这些现实问题研究的基础之上,,试着对影响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子进行初步分析,进而对如何加强民间审计的独立性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民间审计的必要性与独立性现状

(一)民间审计的必要性

审计当事人之间的某些利益关系很复杂,这些复杂的关系影响了民间审计的独立性,进而早晨民间审计的社会影响被削弱了。

目前社会上普遍的观点将民间审计仅仅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是财产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结果。当经营权与所有权独立发挥作用时,财产所有者对经营者拥有监督的权利依然存在 , 不仅如此,这种分离还可以把审计权从监督权中委托给第三方去行使。因此致力于由业主委托对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验证的民间审计事务所就应运而生。由于运营商的利益不同于业主的整体利益,这种差别将导致审计委托人的主要角色与理想角色脱轨, 进而导致民间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可见,独立的第三方,也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外的民间审计是审计业主与被审计者共同的需求。这也是独立的民间审计从起源上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现状

1、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现状。

截止到202_年12月,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312家,个人会员共有20多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99102人,非执业会员10256人。在对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中,前百家业务收入超过一个亿的只有45家,其中,超过五个亿的有14家,超过十个亿的有12家,超过二十个亿的有6家。由此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处于“散、乱”状态。所处理的业务多数以地区业务为主,因此能够为其提供大部分收入的几个主要客户对于这些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至关重要。因为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客户数量较少,绝大多数还没有能力独立承担对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工作。所以只要失去其中某一个客户就会对事务所总的收入造成较大的损失,从而导致了事务所对客户的依赖性增加。其审计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审计意见就失去客观性和公正性。

2、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业务的现状

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要求信息的多样化水平不断提升,这样就使得注册会计师凭借其专业知识能够提供种类更多的服务,包括代理记账、担任顾问、人力资源、内部控制设计等等。随着非审计活动提供的服务逐渐增加,使之逐渐成为公共会计公司相互竞争的关键。失去某一位客户所带来的非审计业务的收入,就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造成损失将不断增多。这些潜在的损失将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的依赖性再一次增强,以至于为了留住客户从而保留其带来的丰厚收入的非审计服务就出现了。这些服务对客户的某些要求进行妥协,从而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产生严重影响。

3、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的现状。

近年来,一些规模偏小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并,从而达到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规模水平并提升了自身实力,改进执业技术水平。这些事务所通过强强联合、规模化经营来得以提升自己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在过去的这些年中大部分事务所的联合,仅仅只是简单的人力和物资的合并。虽说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显著。规模水平有了一定的扩大但其内部缺乏质量控制,自律机制并不不完善,导致事务所内部缺少凝聚力,管理行为不规范。此外,当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仍然存在着落后的管理理念,管理宽松,纪律不严,系统逃避等现象。许多事务所的管理体制是以个人利益为前提的,内部治理激励机制在对会计师加以约束的同时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部分注册会计师没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及其违规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很难保证公司的审计服务的质量及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这就使得事务所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障。

4、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现状。

目前我国现在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的付款方式是由委托单位来支付。即被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通过一定的渠道委托其进行审计业务的委托授权机构来付款。从现行支付报酬的方式来看,向客户收取审计服务费是审计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也就是说按国家规定,企业所进行一年一度的报表审计,将委托给会计师事务进行完成并独立支付审计费用。可见,这种收费制度下民间审计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被破坏了。

二、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工作是为相关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供投资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投资决策参考。由于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方式缺乏经济承担责任,规模普遍偏小对客户依赖性强,审计人员自身素质欠缺及审计法规不健全,监管也不太规范,从而使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缺乏信任。

(一)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方式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在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方式中,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是主要两种方式。其中大部分由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而合伙制还不到 15%。特殊的业务性质使会计师事务所难以以个人独立法人的资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如202_年事务所情况所示:

表1 202_年部分省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方式情况表

单位(家)省份 北京 天津

合伙制 64 15

有限责任制 314 91

总数 378 106 河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云南 山东 吉林 山西 浙江 河南 广东 湖北 38 22 32 20 52 44 36 40 24 32 18

224 401 253 511 048 334 230 360 280 403 254 310

247 439 275 543 428 386 274 396 320 427 286 328 由上表看出,有限责任型会计师事务所占有主导地位,这样的组织形式,降低了会计师的个人风险责任。另外少部分就是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这种组织形式下,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最大。从风险上来看,当审计收益与审计风险严重脱节时,会计师事务所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对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的约束和保障,而使审计独立性遭到了破坏。

(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202_年我国会计事务所主要集中在20人以下的规模体制下,且这一偏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主要靠审计业务来支撑。如下表所示:

表2 202_年不同规模体制下的事务所的数量

表3 202_年不同规模体制下审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由于我国大部分会计事务所规模偏小,会在经济上会对大客户产生很大的依赖,影响了正常的审计业务规划,导致自己难以发表客观、公正地的审计意见。同时事务所为争取审计的业务,把职业道德抛在身后,也就很容易被收买。通过一些不正当的联络方式,使审计工作在一开始就埋下了不正当的定时炸弹。从而也就失去了竞争的公平性。整个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将被这种恶性竞争严重动摇,一个不规范的审计结果就很自然的出现了,同时也使审计信息的可信度大大降低。目前在短期内还难以形成民间自律机制,使整个审计行业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有所缺失,从而降低了审计信息的可信性,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独立性缺失。

(三)审计人员的自身素养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选择权主要由被审计单位掌握着,审计人员在审计关系中的被动地位处于越来越明显的状态,这也与目前审计市场的主流相符。伴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日趋完善,人们对金钱的崇拜更加盲目。直接导致部分审计人员抵制不住诱惑,在个人的利益面前放弃了自己的职业操守,把职业道德抛之脑后。会计师为了避免自己被公司解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被审计单位。为了满足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帮助客户提交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彼此之间协同造假。使审计工作完全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意识,也就使其发表客观、独立的审计意见的职能丧失了。由此审计的客观公正性便受到了攻击,这直接毁坏了审计应有的意义和降低了审计的独立性。这样的结果便是是破坏了投资人的利益以及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的稳定,甚至于对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行业发展也造成了很强烈的动荡。

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参差不齐,除少数具有专业素养外,大部分审计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素养和必要的现代会计知识。并且其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判断能力也有所欠缺,很大程度上会依赖于被受托审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操控的数据。正因如此就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自然难以形成可参考性强的审计意见。换句话说,当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了影响,自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四)其他因素对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法律执行力

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法律条例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没有详尽的规定,在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造假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造成注册会计师在工作的过程中多次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没有法律法规来使得审 计工作得到规范,这样让人钻空子的行为就很易发生,从而难以保证对审计独立性的坚持。

目前我国的监管制度对审批看的很重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忽略了监管的重要性。监管负责人存在多种形式,政策没有力度,使得由于审计造假而获得的获得的非法利益比其损失大很多。从而导致会计师市场上作假行为频频出现,审计行业中竞相降价的非正常现象。不到位的管理机制致使事务所的独立性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该审计业务也就失去了相应的可信度。由此可知,如果不加强对违规人员的惩罚,尽快建立严厉的监控体系,部分从业人员就会为了获得巨额的报酬,而轻视了存在的潜在的危险。我们必须对因缺失审计的独立性而触犯法律的行为加以规范。

三、增强我国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必要方法

(一)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强化独立审计的意识

就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机制看来,社会上一些相关的从业人士都认为应将现有的有限责任制转变为合伙制。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制在某些方面有一些明显缺陷,这些缺陷表现在有限责任制降低了风险责任对执业行为的高度制约,同时使得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明显被降低了。而合伙制会计事务所在某些方面有其意想不到的优势,其优势表现在在共同利益的驱动和风险的牵制下,能够进一步促使事务所对专业的发展加以强化,从而使得事务所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也就使得事务所抵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每一种制度都有其不理想的一面,合伙制也不例外。这种组织形式同样也存在一些不能够忽视的问题,从一个地区跨到另一个地区,从一个国家跨到另一个国家的大型事务所的建立需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②由于合伙制最主要的是要讲究团结,在执业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无论哪一个合伙人犯错或存在一定违规操作等都可能给整个会计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灾难,更有甚者会使会计事务所一日之间土崩瓦解,致使其面临破产的命运。

由此一种特殊的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最明显的特征就除非合伙人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不当执业行为。否则合伙人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由其合伙人不当的操作过程对公司所产生的损失,无过失合伙人仅以自己在事务所的资产为限来承担责任,不需要承担其它的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不仅吸纳了 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和普通合伙制的优点而且还避免了以上两种方式的缺点,更有利于对审计业务的独立性的加强。

(二)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强强联合

团结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一句简单的话折射出一个简单的道理。相当一部分有关于此的文学研究认为,规模偏小事务所抵制来自外部的压力没有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那么有利,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由于跨地区、多元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因其有比较大的规模体制,而拥有较多的客户量与相应的较大的业务量,这就使得与不报告舞弊行为而付出的信誉代价远远大于由于损失某一客户而造成的代价。从某一个方面就体现出有较大规模的事务所其审计的独立性较高。为解决提高审计独立性这一问题,可以让那些抵御外部压力能力比较小的小规模的会计师公司之间彼此合并,或者采用利用具有较大可行性的控股的方式来壮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能力进行彼此联合。但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并不是人力和物资的简单的结合,与做大相比,做强就显得更加重要。事务所之间强强联合的重心主要在于创建一种核心竞争力,而这种竞争力是那些竞争对手很难效仿的去能力。

为了改变目前国内审计的现状,增强其抵抗来自外部环境压力的能力,提高审计的独立性,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部分合并与调整,使其发展成为规模比较大的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特有的优势在于,事务所有更多的客户资源,更有能力对客户违规的行为加以控制。并且大型公司拥有更加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和质量保障系统,这样便更有利于提高审计业务完成的水平,对保护审计业务的持续有效更加有利。通过整合小规模事务所,有利于更好地评估和控制客户的审计风险,使得的一些问题得以解决。以此来达到提高后续审计质量的目的,从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增强,最终使得事务所的收入得到增加。

(三)推行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提升相应的业务技术

诚信不仅仅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更是审计工作者的从业之根本。一个审计人员的诚信程度就代表了相应的遵守道德规范的程度。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还普遍存在一些如业务技术没有形成规范的机制,并且职业管理能力与方法不够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过程中,缺乏职业道德的现象很普遍,比如会计师事务所之间通过价格战争来争取客户,为提高竞争力不 顾报告成果进行盲目的不良手段的竞争,而对于外界的影响和压力不能保持应有的严谨准则和自己的独立性,甚至违心出具可信度比较低的的审计报告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通过强化职业道德约束力,使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和规范,来强化会计审计工作人员不受利益熏陶,违背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有损于审计独立性的行为。不仅如此,注册会计师还应努力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掌握技术专业知识等,不被书本上的理论甚至是过时的理论所束缚。提高审计从业人员对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处理的能力,使得从业人员能够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时能够指出被审计单位用虚假数据掩盖的真实数据。这样可以从基础方面做起,强化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仅使得独立审计的高效、客观性得到保障,而且对独立审计的公正性也加以保障。(四)其他增强我国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1、推行行业自律机制。

经济全球化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的必然条件。在会计服务市场激烈竞争下 完善会计市场,改进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的竞争机制,将审计需求的社会环境培育和改善成高质量的环境。只有更加规范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化才能加强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得审计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在我国现行的会计行业中多种监管组织并且行政力度不强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所以提高有效的行业自律性就迫不及待了。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严厉的、明确的制度和机制,来规范事务所从业人员的造假行为,让其知道因造假而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其所得。只有这样严厉制度,才有可能让注册会计师行业造假的现状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同时我们还可以借鉴学习国外的先进的同业互查制度,产生一种内在牵制机制,使事务所之间能够彼此监督。在某一时间段内对事务所内执业人员进行强制性检查,使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加以信赖,从而避免因竞争压力而给民间审计独立性带来的损害。另外建立专门的部门来制定审计服务费用标准,再将收取费用转交给被委托的公司。专门的部门应切实维护劳雇双方的利益,从而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加快有关审计独立性法规建设

正是由于我国审计工作开展的比较晚,所以才使得与审计有关的条例和法律起步较晚。这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如现在我国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例不够详尽,而且相关部门的行政强度不高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也不是很 强。所有这些都对审计的独立性构成了一定的不利作用。因此,当前我国现行的独立审计规章制度急需大力修缮,并急需对相关从业人员独立性的调查研究大力开展。另外,社会公众应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要进一步提高。

要想进一步推进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合法公正的基本原则,就必须将这些准则做足够的完善。并且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能力的提高及对注册会计师工作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和服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要加大对事务所联合造假的处罚力度,为审计工作的实质上独立性提供一个文明公正的法律环境。针对目前的现状,提高违规成本是改善目前状况的一条有效途径。所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法律责任的实施,并加大对注册会计师造假的惩罚力度,提高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违规成本。这些有效途径将会对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还会使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得到有效的解决。

3、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

一件很完美的东西,如果没有实用性,也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就说明无论法律体系是多么的完善,如果不加强有效的执行力,那也失去了法律存在的意义,其应有的作用也很难得以发挥。

为了让法律法规其应有的意义充分发挥,就需要国家各个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及各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在对审计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一但有违规行为被查实,不仅要对当事人受给予相应的处罚,而且也要对其所在的事务所给予一定相当的处罚,以此来增强审计工作独立性。同时,政府或相关监管机构有必要引入相关的监控体系,这一做法将会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起到一定的监督监控作用。只有会计事务所的监控组织更加明确,才能使得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充分体现其应有的作用。还一个有效的做法就是要明确审计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的责任区别,使得各部门各司其职,不让他们觉得会有机可乘。并在此基础上不定时的对一些由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一定范围的随机检查,特别注意的是影响审计工作独立性的相关财务报表。以此从根本上预防注册会计师由于个人的切身利益而受业主的摆布,作出相关违规操作的行为,从而使得审计在实质上的独立性得到一定程度上保障。

结束语

在现代审计过程中,工作的独立性不仅是审计从业人员的立业之据,而且是民间审计的精髓之所在。事务所审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如果放弃了必要的独立性,那么就无从谈起其审计质量的公平与客观了。民间审计能否坚持独立性,不仅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而且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环境。通俗的讲就是说如果。事务所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其应有独立性,那么审计就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其所提供的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将会大大的降低。这些有偏差的审计信息将会误导那些信息使用者,使这些使用者做出的决策是不准确的,从而导致经济的损失。进而造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杂乱,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民间审计的根本特性是独立性,要想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那么审计的独立性就显得相当重要。同时,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独立性是该行业得到社会大众信赖的的必要条件,也是审计结果真实可信的重要保障。民间审计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市场稳定性的影响,同时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普遍道德水平等因素也会对独立性造成很大影响。由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使得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存在一定差异性。虽然近些年来我国的独立审计工作在某些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取得这些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独立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总之,独立性会随着审计过程的发展而改变,这就说明它是一个综合的,运动的概念。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民间审计的独立性也会有所差异。相关人员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用进步的眼光去审视它,用实际行动去化解它,只有这样我国审计行业的明天才能更加光明与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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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论如何完善我国法制体系

论如何完善我国法制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形成了一套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制体系。但是其中不免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它,以此来减弱它的滞后性。

完善我国法制体系,需要建立渠道畅通的公民监督方式。在行政公开、行政听证的条件下,公民的信访、举报、检举等制度应及时完善,使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检举权得以切实行使。与以上监督机制相配套,在具体运作上,我们针对监督机制,还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人员遴选机制和激励机制。监督人员应具备严格的条件,具有专门的知识、经验和品德,并经选举推荐产生,专职地实施监督。同时,在监督人员的工资、奖金、退休金及家庭安全方面应予以切实保障。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制体系的建设也需要跟上脚步。在全球化的今天,衍生了不少新的商机。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在网上进行交流、活动。如网上购物,网上开视频会议等等。针对此事,我国也将淘宝上消费者的权益写入了法律之中。这正是我国领导人对我国法制体系完善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体现了法制体系的构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切实保护公民的利益。

法制体系的构建,需要大力进行法制宣传,使公民认识认识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宣传的手段有许多种,但要避免太过死板。也就是说要讲究宣传的方法,既要让公民理解法律,还要让公民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例如,可以制作宣传手册,在手册中穿插漫画。当公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大力提倡公民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近几年来,农民工因老板拖欠工资而打官司的时有发生,体现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完善我国的法制体系,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自我做起,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只有每个人的道德素质提高了,违法事件发生的几率也就小了,自然社会也就更加和谐,国家更加稳定。同时,也需要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让每一个注入社会的新鲜血液都能遵纪守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完善我国法制体系,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在发展法制体系的进程中,同时要看到,由于受到我国经济、文化等状况的制约,完善法制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和轨道,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法制体系的建设。

总之,健全我国的法制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还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法律制度必将进一步完善,人民期盼建立的民主、法制、高效和廉洁的政府也一定会实现。

第五篇:建立和完善我国税收司法体系

建立和完善我国税收司法体系

0090948 吴水兴

关键字:税收司法体系建设税收司法框架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等特征。税收参与社会分配,主要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是以司法武器作后盾。税收司法体系是否科学严密,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器能否正常运转、税收立法能否实施、税收执法能否保障。税收司法除具有司法的一般特征外,还表现出极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税收法治和税法运行中占据着显赫的位置,是税收法治的重要内容和税法运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我关于税收司法的框架及收税司法体系完善的意义:一是结合我国税收司法体系的现状,分析我国税收司法体系司法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司法体系的现实意义;二是我国建立完善的税收司法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行论述;三是提出了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司法体系的基本框架,明确了税收司法体系的概念及纵横关系,亮明了本文的观点。

一、建立严密税收司法体系的现实意义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已广泛介入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处于各种利益分配的焦点上,偷税与反偷税、抗税与反抗税、骗税与反骗税的斗争越来越尖锐。为了打击偷、抗、骗税犯罪活动,监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实施,严明执法纪律,各地税务机关纷纷将司法工具引入征管内容,成立了税务检察室、税务公安派出所、税务法庭等,出现了税收司法保卫机构,司法手段开始直接参与社会分配。

(一)我国税收司法组织的现状

当前我国税收司法组织还在摸索阶段,主要是税收司法保卫组织,分直接的税收司法保卫组织和间接税收司法保卫组织,有:税务检察室、公安局税务派出所、人民法院驻税务法庭、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组织直接或间接行使有限的检察、侦察、审判、调解、仲裁、提供法律帮助和涉税法律服务。依照税收司法工作要求,这些涉税组织从形式到业务内容,多数不很规范,无立法基础,又无法律授权的合法依据。具体表现:

一是组建机构无法律依据。这些来自自发行动的税收司法组织,并不为政府所重视,大部分机构没有法律依据,因此社会权威小,法律效力不够强。

二是不统一,不协调,形式单一。目前我省至上而下设有税务公安联合打击 打击偷抗税办公室,而税务检察、税务法庭、税务警察及相连的社会涉税司法中介机构则很少,税务与公安虽然有了联络办公室,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税务侦察的力度,而税务执行、税务检察、税务审判、税务律师、税务仲裁、税务调解等环节则没有跟上。

三是不规范。目前的税收司法组织均为税务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合办公,并以公检法为主,分别为两家的内设机构,没有社会独立性,执行权力不平衡。同时,办案人员和办案地点不稳定,执法工具少。

四是权限有限。现有的税收司法组织所行使的职责少,主要的业务工作还在主管部门,刑事权力则更少,不具备对付涉税犯罪分子的必要条件。

五是涉税司法中介服务太薄弱。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纠纷或多或少涉及税收,而当前涉税纠纷的诉讼,调解、仲裁、咨询等法律服务职业里,并不是税务方面的专家所从事,同时面临其他形式中中介机构的排挤。

尽管如此,这些税收司法保卫机构还是为维护税收秩序做了大量工作,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这些税收司法组织年平均受理涉税违法案件在万件以上,平均为国家挽回税款均在3亿元以上,由此可见,严峻的现实,迫切需要建立税收司法体系。

(二)建立税收司法体系的现实意义

1、税收司法体系是国家机器在社会分配过程中的直接运用。税收的强制性作为税收的首要特征,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强制性之所以作为税收的首要特征,根本原因在于税收及这种分配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直接依据,用以满足国家意志,并在分配受到侵犯时,其中司法一部分机器逐步参与税收这种特殊分配形式,将法律制裁工具直接运用分配过程,用以保护政治赖以生存的基础。

2、税收司法体系是社会主义税收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税收法制体系,应由三部分组成:健全的税法体系、严格的税收执法体系和强有力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税收司法保卫工作长期以来被以为是公检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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