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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航学报保密审查意见书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3-92409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5 11:07: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宇航学报保密审查意见书

保密审查意见书

兹寄上贵单位同志写的题为:《》(编号:)的稿件。关于该稿件的政治性、保密性如何,特请你们审查,填写下联“作者单位关于稿件的政治性及保密性审查意见书”,并加盖公章,邮寄至编辑部(也可以扫描之后通过Email发送至yhxb@vip.163.com)。

此致

敬礼!

《宇航学报》编辑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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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关于稿件的政治性及保密性审查意见书

经我单位保密审查,确认同志撰写的文稿《》无政治问题及泄密现象,同意在《宇航学报》上发表。

此致

敬礼!

*

所有署名作者签名:

年月日 *作者可以采用本单位保密审查单的格式,格式不限,有所有署名作者签名和单位签章即可

第二篇:《国防科技大学学报》保密审查证明

保 密 审 查 证 明

《国防科技大学学报》 负责同志:

我单位等名同志,在贵刊拟发表的论文,经审查后确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同意发表。

作者单位:

(盖公章)

年月日

第三篇:宇航学报版权转让协议书

版权转让协议

宇航学报:

我(们)同意将本文(题目带约束因子的改进变密度拓扑优化方法研究 稿号201205045)的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权和独家代理权授予中国宇航学会《宇航学报》编辑部。中国宇航学会《宇航学报》编辑部对本文具有以下专有使用权:汇编权(文章的部分或全部)、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翻译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及许可文献检索系统或数据库收录权。

我(们)保证本文为原创作品、无一稿两投, 并且不涉及保密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

若发生以上侵权、泄密等问题, 一切责任由我(们)负责。

本授权书于中国宇航学会《宇航学报》编辑部接受本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该论文出版后的第10年12月31日为止。

作者亲笔签名(请按文内作者排名顺序填写,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作者签名及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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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绿化审查意见书

绿化审查意见书

洪园字【202_】1号

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 审查意见:

1、经审查,同意此申报方案,新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地面积平方米,绿地率为 %。

2、新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建设以加盖“绿化审查专用章”的图纸为依据,绿化施工建设应在不影响主体建设的情况下优先实施,最迟必须在主体建筑基本完工后的第一个可绿化季节完成,竣工后报我局验收。

3、若未能按规定的设计标准和面积完成配套绿地建设任务,则依照《城市绿化条例》、《洪洞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有关城市绿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年 月 日

第五篇:合同审查意见书

合同审查意见书

海南A公司并X总经理:

根据贵司提出的合同审查精神与要求,通过对贵司提供的《责任承包合同书》(草稿)进行认真的审查与分析后,现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之规定,特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前言部分

修改建议:将前言部分修改为:为了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负责人,并将该项目交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本次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履行。

修改理由:目前,法院认定承包属于违法挂靠还是内部承包合同比较难以掌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前言部分语句不规范,涉嫌以内部承包合同为名挂靠公司承包经营的嫌疑。

二、关于合同名称问题

修改建议:将《责任承包合同书》修正为《项目工程内部责任承包合同书》。

修改理由:承包合同一般分为企业外部承包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 合同,其中企业外部承包合同,也可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前述合同名称并无不妥,但是把《责任承包合同书》修正为《项目工程内部责任承包合同书》更加具体规范。

三、关于合同条款问题

纵观整个合同,合同条款规定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完整,但是对于法律关系、工程管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不利于具体操作,其他条款也存在加以修改的地方,另外,该合同对于纠纷解决方式也没有规定,合同体系还需再完善。现针对合同草稿具体条款的法律依据简要提出如下修正意见:

1、第一条:法律关系。

修改建议:“合同的实施以及最终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改为“合同的最终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承包管理后面加上“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对于签订承包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修改理由: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基于上述认识,可以看出项目经理是指具有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并在某一建筑施工企业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其是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代表人。签定承包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2、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修改建议1:该条文修改为:乙方的责任承包范围为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建议2:增加承包方式:第一、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第二、按照固定比例上交管理费,自主聘用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修改理由:该条款规定太简单,也不全面。第三条:承包期间。

修改建议:修改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从该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项目权利义务之日止。

修改理由:承包期间只限于项目合同期,不利于解决承包合同签订之前和项目合同终止后该项目结算完毕之时的双方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第四条:合同价款

修改建议:在第2款后面增加:“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第4款“乙方劳动收入”改为“劳动报酬收入”。

修改理由:在第2款后面增加:“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使第二款的规定更加完备,既体现合同的公平原则也有利于解决工程结算完毕后管理费多少的退补问题。第4款的修改将“乙方劳动收入”改为“劳动报酬收入”。用语更符合法律规范。根据对《劳动合同法》的分析得出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构成不同,作为承包人,乙方的劳动报酬收入兼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劳动报酬性质。第五条:承包管理

修改建议1:增加人员管理。甲方委派乙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部。甲方有权对项目部的组成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修改建议2:项目管理。将第1项修正为:对本工程的管理,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保完成该工程合同内容的各项要求。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乙方超越甲方授权或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均属乙方个人行为,应由其自行承担一些法律后果并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3、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4、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5、原2、3项的内容予以保留。

修改建议四:增加合同管理。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建议理由:【202_】《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部【202_年】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第七条规定:“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根据以上规定还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工程管理修正为承包管理,并细分成四大项进行细致规定有利于降低合同风险。第六条:安全质量责任。

修改建议:将第1款“实行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修改为“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在“承包人为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后面增加:“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按照 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要求,经质检单位验收合格为准,”将“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有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改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全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增加第2款为: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

修改理由: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总则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在海南《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三项提到项目法人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第七条:工程保险

修改建议:该条款关于工程保险的强制性缴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律师并无多大异议。建议增加一项:由乙方强制性购买“工程质量保证险”。

修改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建设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_年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于投保工程质量保证险的规定,该险别主要是为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限内出现的主体结构问题和渗漏问题等提供风险保障,建议购买。第八条:工程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制定的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2_】7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该条款的规定并无不妥。第九条印件管理。

建议:将“印件”修正为“公章”。

修改理由:此乃文字性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修正的目的是为了更加规范,避免产生歧义。第十:违约责任

修改建议:增加以下条款:

1、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

2、在“工程安全及质量责任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后面再增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承担违约金。

3、甲方积极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管理费以及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4、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修改理由:违约责任条款过于笼统,不利于实际性操作,应逐项规定各种违约行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根据以上规定,为了很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违约责任,为了保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挽回损失,建议贵公司在承包合同中列明双方违约的责任,同时也区别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或方法。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修改建议:在本合同中增加“纠纷解决方式”条款。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_____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2、向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改理由:纠纷解决方式虽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双方快速解决合同纠纷问题。十二条:其他条款 修改建议:将第四款改为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款修正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自行终止”。

修改理由:在实践操作中,合同一般由双方各执一份即可,合同份数过多,不利于合同的保密。

以上意见,谨供参考!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雅儒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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