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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问题初探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3-90309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8 10:55: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问题初探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法定性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要求,已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工作者面前不容回避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摸索出一些经验做法,但由于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实际工作中不同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基本上处于各行其是的状态。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仅就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

问题作一初探。

众所周知,所谓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运用审计手段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个人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所进行的鉴证、监督与评价。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的概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必然要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但不完全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明显大于财务审计的范围,除财务收支审计外一般还包括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经济领域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有关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个人及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有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等。很明显,财务审计只是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在某些年份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将财务审计成果运用于经济责任审计,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也是审计机关应该提倡的。于是一些审计机关对曾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审计时,将曾经接受过财务审计的时间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剔出,只对未接受过审计的时间段进行审计,在起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时,有的将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和决定”部分机械的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其它方面则不再涉及;有的则将已经审计过的时间段只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机关曾对某某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过审计,本次审计指对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未接受过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则不再提及。前者将处理处罚依据及决定在罗列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实际已没有意义,后者则通过一带而过的方式将任职期间发生过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隐瞒,而且这两种处理方法均未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的其它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展开审计,其审计结论必然出现以偏概全的问题,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

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利用原财务审计成果的审计项目在组建审计档案时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将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有的则将原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审计证据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当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同时进行时,则是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两个内容基本相同的审计报告,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需要处理处罚的问题下达一个审计决定,归档时有的是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归入一个审计档案;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则不再组档案。总之,实际工作中没有标准和章法可循。

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利用原有财务审计成果是一个非常值得提倡的好做法。但是,利用不能理解为代替和机械的生搬硬套,更不能由此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而必须在审计方案总揽审计方向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原有审计成果,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具体工作中,原审计报告只能作为审计参考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审计证据,并且,原审计项目的目标和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必然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要求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其它审计不能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原审计发现的问题也不能照抄照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来,该取证的仍然要取证。

对利用原有审计资料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将原审计报告或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作为新的审计证据都是不恰当的,原审计报告可以作为一般材料归入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但对审计认定的所有问题,必须实行一事一证,并重新取证。对经济责任审计与有关专业审计项目一并进行的审计项目,笔者倾向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并依据各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内容、范围、重点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有关专业审计报告,审计取证工作则应一次完成,归档时依据两个审计项目内容的多少,采取随多原则,将两个审计项目的共同审计证据归入审计内容较多的审计项目档案,审计决定亦随审计内容较多的审计项目下达,另一审计项目在组建档案时列明共同审计证据的存放处即可。应禁止多个审计项目同組一个审计档案或有审计项目无审计档案的问题。

第二篇: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点

(一)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的主体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

(三)审计程序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

(四)审计范围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

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

(一)审计目标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

(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 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

(三)审计的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

(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1.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致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这是因为,在审计程序上二者都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阶段。在审计方法上二者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在审计内容上二者都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因此,在轮审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积累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篇:论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

浅析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

【摘要】本文从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依据及项目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内容、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程序及原则、审计资料取证与核实、审计报告结论的评价六个方面对比分析了两种审计项目的区别。明了二者的区别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抓住审计重点,保证审计质量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区别

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都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审计的范围来讲,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具有全面审计的性质,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审计中正确区分二者之间的不同点,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单位审计部门依法对本单位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单位审计部门依法对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其目的在于审查、评价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划清、确认或解除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兑现奖惩、考核干部提供依据。结合审计定义和工作实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两者的区别。

1.审计依据及项目的立项依据不同

总体上两类审计依据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以及行业部门有关内审规定相同之外,财务收支审计还必须参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则依照董事会章程和任期责任书、承包经营合同,以及预算、计划、经营目标等。具体审计项目立项时,财务收支审计是列入企业审计部门年初项目计划的,主要依据企业经营发展和掌握财务状况的需要,依法对本单位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不列入审计部门年初项目计划,而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的委托建议,安排审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对某些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工作。

2、审计的目的、内容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检查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规、合法性。审计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严格企业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审计。检查主体只是对这个单位,检查其财务收支合规、合法和效益性,而在审计中发现的管理混乱、严重违规违纪、乱挤乱摊费用给单位带来损失,进一步查明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应负的责任的情况,只是财务收支审计的从属内容,不是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及行业部门、公司、企业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及出资者保值、-2-

增值情况;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状况;被审计单位经济实力变化情况;经营活动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有无重大经济损失及浪费问题等。经济责任审计中除检查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外,还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其目的在于审查、评价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划清、确认或解除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兑现奖惩、考核干部提供依据。对审查中存在问题较小的一般实行打招呼、敲警钟、提警告;对问题严重的法定代表人还应当依法追究并提交有关部门、机关进行处理。

3、审计对象和范围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支出以及与收入、支出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会计科目及相关资料,审计范围主要是行业部门、公司、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目的是证实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任期内的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行业部门、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事业所属单位承包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成果实施审查评价,涉及面较广,既有财务领域,又涉及众多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等)。

4、审计程序、原则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在准备、实施、报告阶段不太复杂,按照工作计划和审计规范要求的一般审计程序进行即可。经济责任审计除应遵循一般审计程序外还应该遵循以下规定:审计组应组织有被审计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参加的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会议;审计

组根据需要,采取个别交谈、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审计结束,审计组可将审计情况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具体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准备阶段不论法定代表人自行离职还是组织调动都要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调令前进行,必须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审计部门在接到委托审计通知后,要合理确定审计实施方案和日程时限安排,并将需要审计的内容、范围、要求告知有关被审计人员和有关部门,要其作好相应准备,除要求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外。还需被审计单位领导人按时提交任期内述职报告材料,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责任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另外对单位领导人应负的责任要划清直接与间接责任归属。如:要区分前任与继任领导人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同主管领导部门行政干预和执行人员所负责任,对遗留问题要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区分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等。报告阶段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上级部门,还要按常规下达审计意见、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重大经济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审计资料取证与核实的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可直接从会计凭证、账表资料中取得,并通过计算核实。而经济责任审计中,审查资料可以从财务收支审计中取得,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任期内述职书面材料。有的还需要通过-4-

外部取得,如对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时,就需要从有关合同,有关企业账表以及有关部门经济计划统计等资料中取证。

6、审计报告结论的评价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是由审计部门审定后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发生做出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评价,对人一般不作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除财务收支方面要作出是否真实、合法、效益结果外,还要对所在的单位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对比,作为全面结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其评价侧重点在于对领导干部本人,而非对事。即重点是对法定代表人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投资项目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对评价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作出客观陈述,并需要说明经营基本情况的性质、内容对财务状况影响,对潜在的损失、潜在的负债还应说明离任人应承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届满、离任审计报告经审计部门审定并签章后报委托审计部门,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出具审计意见书并由审计部门按规定下达审计决定。

总之,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既相互联系也有区别。财务收支审计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最基本内容,经济责任审计则包含着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无论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务收支审计,对廉洁从政、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和提高企业管理都起着重要作用,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掌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各自特点,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地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第四篇: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202_-02-02 21:56:0

1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两种不同审计类型,在我国审计发展的不同时期发挥了各自不同的作用。从现代审计历史来看,审计的类型有多种多样,早期审计多为弊端审计,后来又出现了资产负债审计(也称信用审计),进而发展成财务报表审计,这些都属财务审计范畴。国家审计产生以后出现了财政审计,进一步发展产生了绩效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在全面总结

荷泽地区干部离任审计的经验后,于年中纪委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年月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暂行规定》,年月日审计署以审办发〔〕号文形式颁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年月日以审办发〔〕号文件形式颁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审计上的地位。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类型与以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只有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二者在经济监督中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

支审计的相同点

(一)二者产生的动因相同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是审计产生的动因。因为无论是古代王室审计、官厅审计,还是现代国家审计;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无论是政府内部审计,还是企业内部审计,其建立都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则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由于资源占有人要对所委托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受托人要向委托人证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情况,而审计人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当事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受托责任关系双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审计人为了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证明受托人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就产生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的主体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设立了专职的审计机构,但是,在日常审计中其审计的主体仍然是审计体系中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可见,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主体都是相同的。

(三)审计程序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程序是一致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审计计划或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编制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六个阶段。只有实施这样的审计程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

(四)审计范围相同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行为。

而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经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实施监督的行为。

从二者的审计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审计范围是相同的。它包括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

(一)审计目标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

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

(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

依据《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

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市(县)辖区直属的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负职),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

(三)审计的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

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基金、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余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

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

(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

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财政收入真实率(真实性指标),共商税收成本率(效益性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

一致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这是因为,在审计程序上二者都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阶段。在审计方法上二者都利用了现有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如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在审计内容上二者都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因此,在轮审的前提下,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积累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五篇: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范本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范本

一、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一负责、管理全市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电及电网规划等。局机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在农行开设账户4个(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账户各1个)。

你局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电管理局、市水电管理局和市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在职人员为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和水库管理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其余人员为自收自支;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和水利水电建筑公司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目前在岗约30余人。现局机关在职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65人,内设计财科、办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水保科、建管科、农水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8个科室。

二、预算收支和财务收支情况

202_年总的经费收入中,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追加两项合计1083.94万元,占当年整个经费来源的64%。从审计的情况来看,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较少,在追加的经费中,除一部分带帽的资金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弥补机关公用经费。但局机关因近几年来为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办公条件等发生的费用较大而使得公用经费往往捉襟见肘,从而挤占专项资金已成不争的事实。预算收支详见附表。

三、202_年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上问题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另行下达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1、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等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的单位应在积极拓展业务谋求生存发展的同时切实规范各项经济业务操作,不能违背国家的法规法令而逆行;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和经济事项的监管。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市本级财政的支持,以保证正常的行政经费支出,杜绝挤占专项资金。

3、下属个企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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