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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3-96399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7 04:24: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来源:中国.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_-2-18 10:01:51http://www.teniu.cczjrd/sy/syxxllnew&G_id=a1141ccb-290b-4d4a-b712-f7d0d6459955&T_id=Cms_Info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紧紧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和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现对省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市场物价通知所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的安排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饮用水源保护、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整改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有关准备工作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报告。重点报告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所做的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等。同时审议省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报告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4个法规规章和规范政策的落实情况,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村委会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等内容。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5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工作计划《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七)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基金使用的安全和绩效情况等。拟采取全省统一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的方式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实施。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八)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规范自身执法活动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打算。同时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司法厅开展相关司法、执法活动以及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与省人民检察院及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落实。

(九)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扶持力度,依法保障中医药事业投入;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及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1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审议关于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7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浙江省202_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202_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将结合(三)、(四)两项审议,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上述四项报告,请省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调研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农机机械装备总量、存量结构、作业水平,农业机构化投入、研发推广、监管等情况。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9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调研。重点调研我省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执法主体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调研报告拟提请常委会11月份例会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民族华侨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开展《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调研。重点调研我省测绘市场秩序、地理信息监管、基础测绘体制机制、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等情况。调研报告拟提请常委会11月份例会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立法法和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和省政府决定、命令及省与杭州、宁波两市政府规章等,开展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对列入202_年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同时根据国家和我省重大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作必要调整。

第二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202_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作用,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为全面深化法治嘉兴建设、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推动嘉兴“两美”建设,打造江南水乡典范,加快嘉兴“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2_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和市域外引水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对防洪排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结合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要求,主要听取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关于市域外引水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农经委牵头组织实施。该议题采用集中审议方式进行。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并结合嘉兴实际,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以及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农经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_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审议202_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市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采取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上下配合的方式,重点听取报告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和司法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科技进步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科技进步体制机制创新、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创新人才引进和实用型人才培养等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主要听取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等基本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基本情况、办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该议题与专题询问相结合。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拟新建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及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结合关注“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听取202_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和202_年主要预期目标。报告拟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和市本级202_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_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重点听取202_年初确定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_年财政预算的主要安排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_年当年市级财政预安排1000万元及拟新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报告适时安排在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2_年上半年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重点审议202_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_年上半年XX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2_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XX市本级202_年财政决算的报告。重点听取202_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所做的主要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XX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听取2014XX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对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XX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九项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均由财经委牵头实施。

三、执法检查内容

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拟安排在11月份。该项工作由常委会委托教科文卫民侨委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委、室配合。

四、部门工作评议

对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开展工作评议。主要评议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队伍建设等情况。集中评议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例会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分别由教科文卫民侨委和内司委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委、室配合。

五、主任会议讨论内容

(一)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工作的汇报。主要听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和安全运行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拟安排在4月份,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农经委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汇报。主要听取全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拟安排在4月份,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委组织实施。

(三)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我市建设“工业强市”推进工业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主要听取我市关于工业强市推进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拟安排在5月份,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年初未安排到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市级政府性债务计划实施及管理情况的汇报。主要听取未安排到项目的资金的支出情况、政府性债务实施及管理情况等。拟安排在6月份,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组织实施。

(五)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等情况的汇报。主要听取我市科技发展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绩效等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委、财经委组织实施。

(六)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我市侨台权益保障情况的汇报。主要听取我市在贯彻实施《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中,各项权益保障和待遇落实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民侨委组织实施。

(七)听取市政府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主要听取市政府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率、土地污染防治、降低农田环境污染负荷、推动嘉兴现代农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拟安排在11月份,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农经委组织实施。

六、常委会视察 根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部门工作评议等安排,选择相应的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要求,对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加强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发挥备案审查的作用。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备案审查主动性不高、监督力度不大、监督权威性欠缺等问题。加强学习培训,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委、室配合。

八、开展常委会工作制度的废、改、立

3月份的常委会例会,将集中研究常委会自身建设问题,拟提请常委会审议有关制度的废、改、立。

1、拟废止《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错案责任追究监督办法(试行)》等;

2、拟修订《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XX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或刑事审判的暂行规定》、《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暂行办法》、《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XX市市本级预算监督办法》、《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暂行办法》、《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XX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等;

3、拟制定《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XX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草案)》等。

常委会制度废、改、立的准备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委室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按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

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法院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核桃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

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关于县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4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三、有关工作的视察、调查

对县水利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工作于8月份进行,视察报告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县殡仪馆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工作于10月份进行,视察报告提请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

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全县发展冬春季烤烟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报告提请6月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县社会治安结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报告提请12月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列入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县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要依照监督法和《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监督工作计划的圆满完成。

第四篇:202_乡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202_乡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现将县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十二五”规划完成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2、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重点是工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3、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办理工作成效开展“评优”和“评差”活动;

4、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5、关于“六五”普法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安排情况的报告。

二、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6、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

7、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专题询问

8、对城乡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四、工作调研

9、调研“公交优先发展”;

10、调研交通、水利、生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11、调研“多规合一”和规划执行情况;

12、调研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五、履职情况监督

13、对2名科局长和法院、检察院各1名副职负责人开展履职监督;

14、建立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法官和检察官任前公示制度;

15、安排2-3名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 六.跟踪督办事项

16、《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17、法院、检察院关于民行监督工作合作机制落实情况;

18、供电视察意见整改工作。

第五篇:202_年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202_年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定县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关系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

关注的重大问题,常委会计划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九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交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供养和城市居民低保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公安局“三基”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四年工业突破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还计划听取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报告

(一)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202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202_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_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对202_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二)开展《民办教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二)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制定并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_年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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