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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用电申请告知书20070914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3-906022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1 11:14: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产开发用电申请告知书20070914

房产开发用电申请告知书

一、说明

1、房产开发申请临时用电前应就正式用电的可能性进行征询。

2、正式用电须按照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确定居住区整体供电方案,根据开发进度可分步实施。

3、用电计量装置的设置、安装(特别是商住楼)应严格按供电公司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办理。

4、客户工程的设计、施工由客户自行选择和委托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否则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设计审查、工程验收。

5、受电工程所需的电气设备、材料应有生产许可证、出厂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6、受电工程设计资料送审时,应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在受电工程开工前须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送供电公司审查、备案。

二、房产开发客户在确定供电方案前应向供电部门提供的如下资料 用电申请书、项目批文、规划审批图(原件、复印件)、测绘图(放线图)(原件、复印件)、居住区客户信息汇总表、营业执照、建设单位用电业务联系人介绍信等。

三、办理程序

用户申请→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通知客户→交纳相关营业业务费用→委托设计→设计图纸审核并答复客户→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结清相关费用→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

四、注意事项

1、供电电压35kV及以上或用电容量10000KVA及以上的客户,在征询供电方案时,应同时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接入系统的设计。

2、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注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3、客户工程的设计由客户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其中10KV、35KV电压等级的需有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设计图等资料由客户从设计公司取出后,提交供电公司营业厅,供电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审核后答复客户。经审核合格,方可据此施工。

4、客户受电工程的所需设备,由客户自行选择购买具有3C论证的合格产品,主要设备需通过具有相应承试资质单位的校验,经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网使用。

5、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由客户自行委托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其中10KV工程需有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35KV工程需有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6、如客户选择无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购买不合格的产品,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设计审查、工程验收。

7、在受电工程开工前须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送供电公司审查、备案,并提交开工报告,以便跟踪工程进度,提供服务。

8、客户在收到供电方案答复后,应及时交纳相关业务费用。营业厅免费提供《江苏省电力价格政策》宣传折页,请参阅。

五、竣工报验

1、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报验单、工程竣工图及说明、主要受电设备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隐蔽工程的施工报告及试验记录等。

2、客户内部应配有专职电工值班,专职电工应持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进网电工作业许可证,如所聘人员无进网作业许可证,在接电前必须到国家电监会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35KV及以上变电所电工除应有进网电工作业许可证,还应经供电企业对其进行上岗前培训合格。

2、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运行规程。

3、应配置灭火器、消防箱、模拟图板、标示牌、另克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其中另克棒、绝缘手套、绝缘靴需一年校验一次。

六、主要收费项目和依据

1、峰谷分时电表购置费:苏电营(202_)1500号

2、用户受电及配电方案咨询费、用电启动方案编制费按照苏价管(1995)284号文件执行;

3、负荷管理装置建设工程费按照苏价工(202_)83号、苏价工函(202_)81号、苏价工函(202_)101号文件执行;

4、高可靠性供电费按照苏价工(202_)242号、苏价工函(202_)157号文件执行;

5、业扩接入工程费用按照苏价工[202_]264号文件执行;

客户签字:日期:

第二篇:房产开发用电申请告知书202_-10-08滕202_-6修订

房产开发客户申请用电告知书

一、说明

1、房产开发商在申请建筑临时用电时,应同时提供正式用电申请时所须资料。

2、正式用电须按照《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确定居住区整体供电方案,可根据开发进度分步实施。

3、用电计量装置的设置、安装(特别是商住楼)应严格按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办理。如:《关于规范房产开发商住楼用电计量装置的通知》

二、客户须提供的资料或参数

项目批文、小区平面及规划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图(放线图)、户型面积图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户信息汇总表,建设单位用电业务联系人介绍信等。

三、办理程序

客户申请→供电公司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通知客户→预交相关费用→转设计、设计图纸资料审查、工程施工→客户竣工报验→工程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结清相关费用→装表接电。

四、竣工报验资料

竣工报验单、工程竣工图及说明、主要受电设备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等。

五、营业收费项目及依据

1、临时用电定金:苏价工(202_)69号

2、用电启动方案编制费:苏价管(1995)284号、苏电财字(1995)1268号

3、受电及配电方案咨询费:苏价管(1995)284号、苏电财字(1995)1268号

4、负荷管理装置建设工程费:盐市价发(202_)42号、苏价工(202_)83号

5、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苏价工[202_]242号、苏价工[202_]69号、苏价工函

[202_]157号

6、峰谷分时电表购置费:苏电营(202_)1500号

六、其他

1、根据规定,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等级的设计、施工资质,设计资料须经供电部门审查合格。未经供电部门审查合格并同意,客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部门将不予检验和接电;受电工程所需的电气设备、材料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客户应在受电工程设计资料送审时,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在受电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送盐城供电公司审查、备案。

2、为保证客户用电正常,请依法、安全、规范用电,及时交纳电费。

3、对供电企业装出的计量装置客户应当妥善保管,发现表计停走、烧坏、失窃、封印脱落等异常情况及时报供电公司处理;丢失、损坏表计按价赔偿,并补收电费。

4、临时用电期间不办理变更用电业务。临时用电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拆表销户的,退还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每天扣除3‰的定金;超过约定期限一年的,定金不退。

5、电费查询或用电咨询,请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

盐城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第三篇:高压客户用电申请告知书1

高压客户用电申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欢迎您来到我们营业厅办理业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请您了解下列有关事宜:

一、请您根据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1、请提供书面申请,填写高压(增容)用电申请表,并提供主要用电设备清单;

2、如果您是一位个体客户,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您是单位客户请携带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须带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申请表格的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并填表写简要设备清单;如果出租使用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您选择缴纳电费的方式,如果选择银行代收方式,则需填写委托银行代收电费申请书,如果选择托收方式,则需填写托收收费方式申请表、电费结算协议书及法人授权书;

4、如果您需要开具增值税电费发票,请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申请认定表复印件一份,详细的开票内容一份;

5、如果您申请一户一表用电工程,请您提供楼宇平面布置图、各楼的梯位及各梯位的装表数量(含楼道照明),一户一表箱安装位置;单栋楼改造,只需提供本楼的梯位及各梯位的装表数量(含楼道照明);

6、如果您申请配电室用电工程,请您提供所要求的供电负荷等级;高压详细的供电回路及各回路的容量;低压出线回路数及相应用电容量及设备;配电室所布置地点的土建平面图或红线图;

二、用电申请流程

1、由营业窗口人员受理您的申请;

2、报装正式受理后我们将在高压单电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不超过45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您的受电工程需委托设计、施工的可以自主选择符合省建设厅颁发有设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和具有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我公司已公告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供应单位名单,您也可以在营业厅自主选择;

3、完成后应设计报审,将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报审,我们将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审核并进行反馈;

4、工程施工中,在涉及到隐蔽工程施工时请提前申请我们去进行工程中间检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中间检查,为您的工程把关;

5、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竣工检查验收申请,将竣工设计图纸、试验报告、进网作业电工证(两人)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电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进行报验,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反馈。

5、验收合格请您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手续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送电。温馨提示:

1、如果您在用电过程中需要我们帮助,可拨打24小时电力服务热线2122029,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帮助;

临时客户用电申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欢迎您来到我们营业厅办理业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请您了解下列有关事宜:

一、请您根据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1、请您填写用电申请表;

2、如果您是一位个体客户,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您是单位客户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代码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须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申请表格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并填表写简要设备清单;如果出租使用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请您选择缴纳电费的方式,如果选择银行代收方式,则需填写委托银行代扣电费申请书,如果选择托收方式,则需填写托收收费方式申请表、电费结算协议书及法人授权书;

4、请您提供规划选址意见书(立项文件)、规划红线图、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各一份。

5、若您是新建住宅施工用电,还需提供建筑总平面图、(要有明确规划配电站房位置)综合管线资料(或管线会议纪要)。

二、用电申请流程

1、由营业窗口人员受理您的申请;

2、报装正式受理后我们将在低压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不超过45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您的受电工程需委托设计、施工的可以自主选择符合省建设厅颁发有设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和具有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

3、完成后应设计报,将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报审,低压客户我们在8天内、高压客户在20天内完成设计审核并进行反馈。

4、工程施工中,在涉及到隐蔽工程施工时请提前申请我们去进行工程中间检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中间检查,为您的工程把关;

5、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填写竣工报验单,将竣工设计图纸、试验报告、进网作业电工证(两人)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电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进行报验,低压客户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高压客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反馈。

5、验收合格请您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手续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送电。

三、临时施工用电期限

临时施工用电一般不超过六个月,超出约定期限的临时施工用电。下列特殊情况可予适当延长:

1、省市重点工程建设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3、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临时施工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篇:非居民小用户用电申请告知书

非居民小用户用电申请告知书

一、适用对象:城镇用电容量在100KW以下的、农村用电容量在50KW以下的非居民生活用电申请

二、客户应提供的资料

个体性质:房产证(或房产权证明)、身份证、用电项目的许可文件(项目批文、工商经营执照、建筑或生产许可证等)、设备容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单位性质:房产权证(或房产权证明)、用电项目的许可文件(项目批文、工商经营执照、建筑或生产许可证等)、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用电业务联系人单位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资料。

原有用户申请增容的,还须提供近期电费发票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客户申请→供电公司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通知客户→客户缴纳相关费用→转设计、设计文件资料审查、施工→客户竣工报验→工程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结清相关费用→装表接电。(注:设计、施工单位须有相应的资质;)

四、营业收费项目及依据

1、临时用电定金:苏价工(202_)69号

2、用电启动方案编制费:苏价管(1995)284号、苏电财字(1995)1268号

3、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苏价工[202_]242号、苏价工[202_]69号、苏价工函[202_]157号。

五、其他:

1、根据规定,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由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施工资质,设计资料须经供电部门审查合格。未经供电部门审查合格并同意,客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部门将不予检验和接电;受电工程所需的电气设备、材料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客户应在受电工程设计资料送审时,须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在受电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送盐城供电公司审查、备案。

2、为保证客户正常用电,请依法、安全、规范用电,并及时交纳电费。

3、改变用电性质(如出租、经营等)、迁移表位、增加用电容量、更名或过户等,均应事先向供电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4、对供电企业装出的计量装置客户应当妥善保管,发现表计停走、烧坏、失窃、封印脱落等异常情况及时报供电公司处理;丢失、损坏表计按价赔偿,并补收电费。

5、客户更名或过户须先结清电费,提供近期电费发票及新户主的相关资料(同第二条)。

6、临时用电期间不办理变更用电业务。临时用电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拆除销户的,退还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每天扣除3‰的定金;超过约定期限一年的,定金不退。

7、电费查询或用电问题咨询,请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

盐城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第五篇: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居民生活)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你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①用电申请→装表接电

二、业务办理说明 用电申请、缴费并签订合同:

居民用电采用背书合同方式,背书合同内容为《居民用电申请表》背面所附《居民生活用电须知》,请您认真阅读。您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薄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所在镇(街道、乡)及以上政府房管、城建等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合法证明,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或合法用地手续)。

若您受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还需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装表接电: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公司将安排客户经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答复您供电方案。或按与您约定的时间进行现场勘查,并答复供电方案。若您的用电涉及工程施工,根据国家规定,居民用电以表计为产权分界点,分界点至负荷侧工程(受电工程)由您负责建设,分界点至电源侧工程由我公司负责建设。自您的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我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拨打95598服务热线或登录手机APP,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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