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
宁陕推进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202_-06-22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为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益,给予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更充分的申辩权。宁陕县纪委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行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办法》对审理原则、审理类别、参会条件、审理程序等进行了规定。明确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被审理对象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参加,按照纪检监察党政纪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程序,对调查终结并移送审理的部分党纪、政纪案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审核处理。公开审理采用庭审式公开审理、支部大会式公开审理、内部质证式公开审理和座谈式公开审理等具体形式。党纪案件一般采用支部大会式公开审理;政纪案件一般采用座谈式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分调查、申辩、总结三个阶段。由案件调查人介绍案件的调查过程,阐述被调查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性质、处分依据。申辩阶段,由被调查人对调查组认定的案件事实进行陈述、申辩。总结阶段,由被调查人对案件事实、定性、量纪作最后陈述,最后由主审员对公开审理进行总结,初步认定当事人的错误事实和性质,协审人审核现场审理笔录并签名。根据公开审理阶段调查和辩论的情况,审理部门再次对案件履行审议程序,形成审理报告,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变封闭审理为公开审理,将切实保障被调查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真正体现案件查办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适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旁听,达到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效果。
第二篇: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
关于健全纪检监察机关 内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的思考
童新生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过程中,注重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但应该看到,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方面仍然存在监督滞后、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力的问题,这些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这种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的现状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作用和承担的繁重任务是不相适应的。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更加自觉地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此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健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制度机制
健全学习考核制度。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务虚研究和主要领导同志定期讲党课的制度。
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工作,开展好党小组活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分析检查评议,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访、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的制度。
健全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制度。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至少组织1次领导班子调研成果交流。
健全群众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机制
健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执法监察、巡视等工作规范,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健全和完善依法配置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和权限,明确业务分工,减少职责交叉,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创新思路,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
健全自觉学习贯彻执行制度的机制。要把制度的学习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内容,切实加强制度的
学习和宣传,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熟悉规章制度、学深吃透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制度要求,准确把握制度内涵,时刻牢记各项规定。通过宣传和教育,努力营造委局机关人人学习制度、人人崇尚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增强大家从思想上、行动上模范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贯彻制度、执行制度的示范表率机制。领导干部要在贯彻执行制度方面带好头、作表率,把执行制度和维护制度视为自己的基本职责,始终做到行动上先于群众,标准上严于群众。领导干部还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执行制度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业务室贯彻执行制度负主要责任,机关各支部书记及各室负责同志对本支部、本室贯彻执行制度负直接责任。
健全党员群众监督制约的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健全规范的党员群众意见反馈渠道。通过党员群众的日常反映和民主评议,发现问题,找出不足,完善措施,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的落实。
健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及时整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时要自觉的接受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于反映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调查处理。
健全对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健全党组织监督制约机制。每个纪检监察党员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强化纪律约束,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根据情况轻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发挥干部人事、机关党委(纪委)、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纪检监察权力的正确行使。专案组应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健全严格的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执行制度关键在于落实问责。要把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把执行制度规定情况与对各室和干部个人的考核评价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奖惩挂起钩来,确保执行制度有压力、有动力;要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机关党委(纪委)、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协助委局领导班子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按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年终考评。对于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部门和负责人,对监督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问责,督促其整改提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在执行制度方面的监督执行制度方面出现重大失误的、不按制度规定程序办事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对无视制度规定,明知故犯、违反纪律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可采取通报批评、年终考核降低等次、给予纪律处分等办法来进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力,确保纪检监察权力的正确行使。
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激励机制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表彰奖励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激励机制。通过实施激励,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自觉奉献。
健全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要加强平时考核和考核,重视考察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坚持德才兼备德为先的原则。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提拔重用,委于重任;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精神激励和物质待遇、政治待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周口市纪委监察局)
第三篇: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
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
作者:作者:林春亮 时间:202_-06-17 浏览次数:2388 次
摘要:行政决策权是政府公共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决策失误和行政决策腐败交叉所造成的影响,往往更为严重。加强对行政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行政决策权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而提出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2_)05-0047-03
一、加强对我国行政决策权监督的重要性
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
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是正确行使行政决策职能,作出科学决策的组织保证。对行政决策权力结构进行合理定位和配置,尤其是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中那些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形成既有利于开展工作又有利于权力相互制衡和有效制约的结构体系,避免权力集中于个别部门和少数人手中,能够有效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从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看,对决策环节的监督,即对决策权的监督是基础性的,关键性的。这一环节的监督缺位,容易使决策者被监督的意识丧失,群众观念淡化,一旦“失控”往往后果严重。因此,对决策权的监督显得极为重要。[1]
2.加强政府内部监控的需要
政府内部监控,是一种重要的政府自我约束机制,其基本构成是内部制衡和内部监督。内部制衡,即通过严密科学的设计,使政府职能活动适当分解,将各种业务的权责明确分归不同部门的人员,并制定相应程序使之能“自动”相互牵制;内部监督,即政府内部特设专门机关或专门人员,依法按章检查考核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纠举、惩戒违法失职机关或工作人员。[2]建立健全政府内部监控,形成各部门对行政决策权监督的整体合力。将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行政决策权置于相互监督之中,从根本上遏制行政决策权滥用和行政决策权腐败等问题的发生。及时修正决策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误差,是政府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的当务之急。
3.大部制改革“三分”行政权的需要
“大部门体制”是指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加以整合,形成宽职能、大部门的政府组织结构和体制机制。决策权具体表现为规则制定权、规划制定权、标准制定权、政策制定权等方面。决策权统一,是规则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所不可缺少的。因此,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有利于避免部门分割,是提高政府整体效能、充分整合与利用各种政务资源、建设整体型政府所必须的。而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使它们之间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关系,促进执行部门对决策部门负责,是大部门体制建设的基础与前提,也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权监督的有效手段。
二、行政决策权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1.行政决策权限划分不明确,制约决策权力的机构和制度不完善
首先表现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决策权限划分不明。到底哪些政策应由政府制定,哪些政策应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目前我们没有明确的界线,往往导致政府部门越权决策。其次表现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不明,同级政府不同行政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划分不明,导致了不同部门在有利可图时争权越权、有责无利时推诿扯皮,且不利于对政府决策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而且,无论是从政府外部(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在政府内部,我们对政府机关决策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机构和制度都不完善,制约力度较弱。[3]
2.行政领导的意志左右决策制定,缺乏对其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
行政领导的意志,特别是“一把手”的意志经常会左右决策的最终制定。“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关键地位,起着重要作用,负有全面责任。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新技术、新理论、新问题、新思路、新情况对各级领导的行政决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在各级行政领导决策中表现出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主观性非常普遍。导致在决策过程中政府职责不明,滥用权力,包办了不该办的事;官员好大喜功,只对上级负责,缺乏下级的监督,搞政绩工程、样板工程以期博得上级领导的赏识,得以晋升;官员素质不高,有长官意志,官僚作风,下级也唯上所好,指鹿为马;决策目标出现偏差,个人的财产权、发展权、选择不同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等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和尊重 鸦决策权力过于集中,正确的决策信息不能准确迅速地传递给决策人。[4]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行政管理体制赋予行政决策者过分集中的权力,行政权力没有合理划分,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层级权责不清或不明。目前,不少行政主管仍然是集政策制定权、资源分配权、行政管理权、行业监管权于一身,没有合理分解;而且“谋”、“断”不分,决策者既能决策,又能执行,还能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5]
3.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尚未完全到位
有关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虽然已经制定,但在某些地方或某些时候成为形式。各项行政决策是否依法进行,大多只有行政决策者知道。行政决策必须接受监督与实行责任追究,是决策法制化的要求。但目前我国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还很不健全,特别是缺乏有效的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表现为决策、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决策后评价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还比较欠缺。事前制衡、事中监督与事后追究的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漏。由此,容易导致行政决策者的责任心不强;对于行政决策失误,往往以“交学费”为由了结,难以依法追究决策者的法律责任。其原因,主要是法治意识还不够强,立法相对滞后,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6]
4.政府内部专门监督机关缺乏强而有力的监督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主体。当前我国行政监察机构法律地位低下,既没有权威性,又缺乏独立性,与行政监察的使命不相符合,致使依法行使监察权时“荆棘丛生”。此外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职能弱化,行政监察决定执行刚性不足,导致缺乏应有的监察力度。行政监察机关实际上只履行了受理申诉、举报的职责,而对执行法律、政策、政令的监督检查却乏力。对不执行、不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人或事很少查处,也很少就此类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更少就此类问题作出监察决定和给予行政处分。如此一来,极易导致行政监察职能弱化。[7]
三、完善我国行政决策监督制约机制的对策
1.构建国家廉政体系,遏制行政决策权滥用
国家廉政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建立的、旨在能够长期预防腐败、实现廉洁政治的体系结构。目前我国许多的腐败犯罪现象的滋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监督所造成的。特别是在一些工程基建、材料采购、重大人事调动等问题上,“一把手”以其拥有的决策权力贪赃枉法,致使权力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建立国家廉政体系是最有效的反腐败改革计划,也是制约行政决策权力的必要手段。要调整预防腐败政策,建立健全预防性腐败机构;制定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及相关措施;完善公共管理制度,透明公共采购和公共财政管理;加强对私营部门的经济监督和管理;加强洗钱犯罪的预防措施等来遏制行政决策权滥用。[8]
2.通过实现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以加强对行政决策权的监督
“大部门体制”改革就是要实现一种“大职能、宽领域”的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体制,有效避免职能交叉,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内部协调,提高社会经济生活的统筹安排能力。同时,“大部门体制”更加明确了政府责任与行政责任,有利于建立责任政府。实现行政决策权与执行权、监督权的合理分工与配合,明确划分不同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是权力体系科学化并达到最佳绩效目标的重要基础。如果不能实现合理的分工与配合,不仅难以保证行政决策的有效运行,而且直接影响对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的开展。实践中,行政决策权和执行权多有重叠,而监督权又与决策权、执行权难以明确区分,不仅直接影响工作效率,而且使得正常有效的行政决策权力监督制约工作困难重重。因此,要从科学分析出发,根据不同行政决策权主体的定位确定其职能角色,正确处理分工合作关系,建立“谋”、“断”既相分离又相联系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奠定合理基础。[9]
3.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作用,建立政府内部决策监督机制
一要强化管理教育,大力提高行政监察干部素质,提高对行政决策的认识。各级政府及监察机关都应从监察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严格管理专门培训、参加办案实践锻炼,定期考核评比奖优罚劣,不断充实高素质人才和淘汰庸劣人才等多种方式,加速监察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要实行行政监察垂直领导体制,确保行政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将行政监察机构在行政系统中单独设置,使监察机关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强化内部垂直领导。在监督体制上,实行分级监督的原则:由各级监察机关对相应的行政机关进行监察,同时上级监察机关可委托下级监察机关监督上级监察机关所管辖的监察对象,上级监察机关也可直接监察下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与垂直领导体制相适应,为确保监察权的独立,监察系统在人、事、物上也应具有独立性。并且还要明确行政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与权限,从而确保对行政决策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制约,形成监督合力。三要扩大行政监察机构职权,加大对行政决策滥用者、失误者的惩戒力度。我国行政监察机构的监察权包括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决定权,为了保证行政监察机构行使其职能,有必要扩大监察机关的权力,如合理的经济惩罚权的授予等来强化监察机关的职能。[10]四要努力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对行政决策的结果进行效能评估,防止决策权滥用带来的恶果。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效能监察,主要把握以下两点:一方面是切实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不仅要加大党委、政府的领导力度,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是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11]此外,要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决策监督。政府内部的法制监督或政府自力监督,是政府内部依层级体系而建立的内部控制机制。它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下级机关是否遵纪守法等实施的监督。[12]
4.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问责制度
要结合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问责制度。在行政决策问责规范方面,要不断教育行政决策者在行政决策中,时刻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着想,怀着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事行政决策活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与职权内,依照法定的决策程序,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行政决策,坚决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个人决策,个人负责;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责任态度,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严肃追究。在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方面,要实行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包括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决策失误赔偿制度、决策失误辞职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决策过程更民主、更科学,也有利于决策者审慎决策,承担决策责任,实现权责一致,提高行政机关和决策者决策水平。实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及其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实行决策失误赔偿制度,一是可以给决策者敲响警钟;二是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辞职制度是压缩和规范决策者行为的有效的行政手段,是得力的组织保证。[13]
参考文献:
[1][5][6][9]田立.健全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EB/OL].http://www.teniu.cc/mlnj3.jsp id=89.[12]郭蕾.法制视野下的政府决策权制约研究[J].河北法学,202_,(8).[13]汪永兴.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D].吉林大学,202_,(4).
第四篇:市检察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市检察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专题)
近年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紧密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工作力度,以检察权运作的关键部位、重点环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环节的监督,积极拓宽内部监督渠道,努力提高公正执法意识和队伍建设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促进了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班子建设,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关键在于领导。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严格公正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真正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
一是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连续多年组织市院检察长与七家基层院检察长,两级院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量化到班子,分解到成员,落实到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体系,检察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是通过教育培训夯实规范执法的思想根基。近年来,我们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专题教育和素能培训。市检察院连续三年,组织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160余人开展为期一周的封闭脱产培训,进行业务理论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在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下,广大干警积极参加学习先进典型和观看廉政警示剧等教育培训活动,紧密联系执法办案实际,认真思考和谋划“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提升素质、深化认识、转变理念上狠下功夫,为取得内部监督工作的实效夯实了思想认识基础。
三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开展班子民主生活会,将之作为加强两级院领导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同时,市院班子成员还参加各基层院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查找在履行职责、规范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市院党组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当前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突出问题的意见》,突出“鼓励工作创新、加强教育培训、推进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等重点,促进问题整改,提高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水平。两级院还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对取得的成绩不夸大,对存在的问题不掩饰,主动接受评议监督。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四是强力推进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将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作为加强内部监督的有效抓手,一抓到底,确保监督实效。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各个办案环节的法定职责,并纳入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进行推进落实,实现了检察长从整体上对所有案件进行监督、把关,副检察长对所有案件参与讨论研究和签发法律文书,强化了体制内监督,保障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质量。以此为抓手,所有班子成员深入办案和工作一线履行职责,既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又前移关口、加强监督,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规范执法水平。
二、加强制度落实,狠抓监督制约,突出抓好对执法办案环节的监督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基本工作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形式。我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办案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办案,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法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同时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着重强化对落实各项执法规范、办案流程、办案纪律和易发生问题办案环节的监督,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一是坚持健全制度和狠抓制度落实双管齐下。一方面狠抓执法制度完善,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做到有章可依。另一方面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将法律规定和各项办案纪律、办案流程、办案规定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围绕群众关注的办案规范化,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对赃款赃物的处理等最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剖析整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度。如在录音录像方面。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该制度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作用。在强制措施方面。坚持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少用、慎用、直至不用”的原则,确保所有案件全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强制措施。在涉案款物处理方面。严格依照程序,对扣押的赃款赃物及时出具合法手续。对法院已作出判决的,该上缴财政的全部依法上缴,该返还当事人的及时全额返还。
二是围绕流程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全市检察机关狠抓省院制定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的执行落实,积极构筑起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注重办案、注重实效为原则的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两级院均设立了案管部门,制定了案件考评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强化执法督察,实行对人检查与对案检查相结合,促进了制度落实,重点加强对自侦案件的执法监察,对所有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均实行入所前谈话。严格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察机关内部相互制约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办案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特别是加强举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申诉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相互制约,做到每个环节都对上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下一个环节负起责任,出现问题勇于承担。实行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自侦办案机制,强化证据审查,实现动态监督。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加强内部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有效促进了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三是大力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监察,对重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执法中的重点问题,对一些重要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认真落实“一案五表制”备案审查和犯罪嫌疑人入所前谈话等制度,对自侦案件实行案前、案中、案后全程监督。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撤回起诉及法院判无罪等六类案件严格审查,实行复查回访制度。在复查回访中,坚持做到“三个一”: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办案人员执法情况;与周围群众进行一次座谈,了解案件当事人的表现情况;与基层组织(居委会或派出所)进行一次调查,了解案件的社会效果。202_年,市院组织对近年来的两级院撤销案件、无罪判决等8类196件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以案查事,对案反思,吸取教训,狠抓整改。202_年,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扣押款物的管理,并与市纪委、中级法院积极配合,建立起涉案款物处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了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四是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责任。两级院把查处检察机关内部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和严肃检察纪律的有效手段,本着“发现问题是能力,及时查处是关心”的理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廉洁性和制度严肃性。不断强化对检察干警执行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的检查落实,坚持抓早抓小,尽可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问题早提醒、早处理、早纠正,一抓到底,督促整改。202_年以来,共对8件轻微违纪行为作出组织处理,诫勉谈话12人。对于两级院发生的违规办案、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市院党组不掩饰、不姑息,认真调查,严肃处理。202_年,市院在案件检查中发现一起案件起诉书中认定的犯罪数额存在问题,有关干警涉嫌违规办案、徇私枉法,随即迅速展开调查,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检察纪律的严肃性。同时工作中,坚决杜绝就案办案的错误思想和机械办案的简单思维,努力在提升执法执纪的综合效果上下功夫。对犯错误干警的处理,做到依法依纪,宽严相济:对错误不严重、能主动认识、有悔改表现的,尽力教育和挽救;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员,则予以严肃处理。
三、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努力构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长效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增强检察工作运行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不断扩大执法办案的公开范围,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加强外部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对下属的监督制约机制。检察长对分管领导的监督,分管领导对所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属部门的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既抓业务又抓队伍的格局,这是强化内部监督的根本所在。二是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我市检察机关精心选拔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干警,聘为兼职纪检监察员,一方面通过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去影响人,感召人,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另一方面通过认真履行职能,对本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对干警有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协助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讲评等,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和院党组搞好内部监督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水平。
三是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运行机制。市院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利用人民监督员换届契机,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将人民监督员对县区院“三类案件”的监督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之前调整为决定之后,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选任改为市人大确认、由各县区单独选任改为全市统一确认。全市39名人民监督员已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并已对多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有效增强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权威性,提升了监督的整体效果。
四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丰富公开的形式,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改版自办刊物《连云港检察》,扩大《检察日报》、《清风苑》的社会覆盖面,共向全市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单位和个人赠阅检察报刊约1600余份,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是动员干警家属参与监督。除通过开展“十项规定”、“六条禁令”、“禁酒令”等检风检纪执行情况督察,做好对检察干警8小时内监督管理工作之外,我市检察机关还延伸监督触角,扩大监督范围,通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发送廉政家书,评选廉内助等活动,引导干警家属参与对干警监督,动员鼓励他们时刻关注配偶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当好检察干警的“廉政监督员”。
六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是多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是系统工程,既要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又要防止监督缺位,加强全面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构筑起以对人监督和对案件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在突出抓好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以外,全市两级院还通过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建立执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机制等措施,强化对人的监督,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构建起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加大落实力度,提升工作水平”的工作思路,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均得到了切实加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水平明显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同时,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实现有效的监督,切实提升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是我们今后迫切需要加强研究和认真解决的课题。
第五篇:机关纪检监察调研
机关纪检监察调研
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牢基层组织工作基础,对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建立起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具有深远意义。纪委工作是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其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市、区纪委的部署,着力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教育引导,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区统一部署,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专门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注重对新提拔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通过观看案例录像片、通报违法违纪案件、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党员干部在浓厚的廉政氛围中,潜移默化的接受教育,营造了“倡廉、助廉、保廉”的良好氛围。
二是大力加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勤廉公示汇报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将5名处级领导干部13个方面廉洁自律情况逐一录入电子档案。开展对党员干部中午饮酒、公车私用、酒后驾驶等情况的专项督查。
三是狠抓责任制的分解落实。根据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各位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发展,扎实抓好行政监察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强力推进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明确科室权力内控的核心是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要求各科室认真进行梳理、排查。二是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三)加强教育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制定完善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制度,报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为了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发放了党风廉政方面的书籍,为机关干部学习、宣传相关知识提供了方便。二是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通过研讨、征文、演讲等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建
设,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
二、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作用之我见
我们的目标是将机关纪委委员职务由虚变实,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的能力和作用,使得纪委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力军。
1、要更新思想观念。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委委员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2、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实践锻炼、调研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纪委队伍中来。同时,要为纪委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要创新管理体制。在现行体制下,纪委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试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体制”,即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
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4、要完善激励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把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纪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纪委委员虽大多数不是全日制,也不能用金钱来刺激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唯有从工作本身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来刺激纪委委员,使其由内而外地增强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纪委委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