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诚信兴商工作总结
现将这次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县经信局根据市商务局的工作部署,及时地制定“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宣传月活动由经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各有关单位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开展着相关的工作。
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9月13日我县在县城人民大会堂广场开展以“诚信兴商、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经信局、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均按活动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参加这次宣传活动。通过出版报,发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当天各部门参加活动的人员达40多人,共出宣传版版报8版,设立咨询服务台7个,发放宣传资料1千多份,接待群众260人次,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三、一个多月来,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宣传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县经信局开展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县人民政府于9月28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质监、经信等部门共26人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双节”期间月饼、糕点、饮料、食用油、奶制品、水产品、肉质品、酒类商品等重点商品进行了专项整顿。
四、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共发放诚信兴商宣传海报300份到各单位、学校、商场、医院、文化广场、客运站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张贴。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出动车辆132辆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8家,235个食品零售店铺和熟食摊点以及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没收“三无食品”一批,价值1000多元。从而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销食品质量的监测力度,确保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市场食品安全。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中,我县部门既有联合执法又能按照本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执法活动,使各流通企业能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诚信经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保证上林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整规办根据钦州市整规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钦整规办〔XX〕 5 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整个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保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整规办下发了灵整规办[XX]7号文,并制定了《灵山县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印制了《灵山县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并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要求各自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并于XX年9月22日下午,在县商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碰头会,讨论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主要活动安排,各主办单位分别派一名领导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朝术为主任的宣传活动组委会,对宣传活动的形式、时间、内容进行了研究部署,领导的重视,周密的安排,为开展好此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利用公共场所,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9月25日上午,我县由县整规办牵头,在县城百货大楼门前开展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商务局、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等20多个成员单位100多人参加宣传活动。
参加活动的单位由专人在百货大楼门前,摆上宣传桌椅,挂上宣传横幅,摆开宣传牌匾,重点宣传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价格法》、《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我县推进诚信建设成果,揭露目前商业、服务业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和欺诈消费者的典型案例。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如何辨别产品真伪、如何识破产品、商业骗局等各种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教授群众练就火眼金睛,识破各种骗局,有效防范日常生活商品、商业欺诈等。在活动现场,路过的群众纷纷向前索要宣传资料,咨询各种问题,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解答。
据统计,当天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11台,在县城各交通要道共悬挂横幅33条,散发宣传资料近三万份,摆放各种宣传牌匾共30多块,宣传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家电下乡政策、涉农税收政策、商业零售、短信中奖欺诈、招生行骗、价格欺诈等100多项内容,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少部分企业、商户对诚信兴商认识不足,为了眼前利益,存在违法经商、进行商业欺诈行为。
(二)下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钦州市整规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钦整规办〔XX〕 5 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第二篇:2013诚信兴商工作总结
山质监„2012‟117号签发人:谭德均
山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
张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社会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
氛围,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
动方案的通知》(张质监函„2012‟103号)要求,结合我局
工作实际,于9月份在全县范围开展了“诚信兴商”系列活
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诚信兴
商”宣传月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小组,及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设计制作了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
9月17日,我局在山丹县鑫海源文化广场和龙首广场举
行了以“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的现场咨询
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
进诚信体系建设,在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大量宣传手册、宣传传单,并解答群众的相关问题和有关行业信用知识,取
得了良好成效。在这次活动中,参加咨询活动的群众达600
人以上,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达300份以上。并结合实际注重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开展“质检利剑”
执法打假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
和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树立质监
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形式多样,成果显著
我局认真落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要求,在各相关
业务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
好的宣传效果。对提高我县经营者诚信意识,消费者自我保
护意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县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
极的促进作用。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
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
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
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树立诚信立商、诚
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诚信兴商活动总结山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10月11日印(共3份)
第三篇:诚信兴商
思明区卫生监督所
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经营”、“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借助多种宣传媒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个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利用公共场所,深入普法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提高防范意识
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及时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到文化广场、农贸市场,举办以“诚信兴商、和谐共赢”和“以诚待人、以信兴业”等主题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与广大群众进行了耐心细致的交流。通过宣传和接受咨询服务,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积极有效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社会化监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自觉抵制不卫生、不安全食品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悬挂横幅2条次;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直接受教育人群达1000余人。
二、组织培训,规范从业行为
针对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关键环节,活动期间,先后举办餐饮单位负责人、公共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5期,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等相关知识。此次集中培训从业人员200余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提高。
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整治薄弱环节
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区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6000多家,其中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同时,结合“9.8投洽会”期间和国庆中秋两节的安全保障工作的开展,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管理制度,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以诚信为本,繁荣市场经济,达到“和谐共赢”的目标。
四、利用现代媒体加强舆论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活动期间,得到了广播电视部门的协助配合,电视台记者追踪报道相关信息1次,扩大了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强化了经营者遵法守法观念,营造了良好的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媒体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卫生安全意识,对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篇:诚信兴商总结
蕉城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宁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在今年九月份开展了“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信用”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结合蕉城地税实际,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成立了组织,制定了计划,狠抓了落实,深入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诚信纳税和协税护税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一、积极谋划、精心组织
为了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局制定了实施计划,成立了以局长崔树凑同志为组长的“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局行政办公室具体主抓各宣传计划的落实,加强了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 “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信用”的主题,组织安排各项活动,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宣传月工作,明确宣传重点,要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
二、组织了“送税法上门”活动。
(一)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9月份,由区局领导分别带领税政股、征管股和基层分局负责人深入企业开展税收调研。认真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税款缴纳情况及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汇报后,帮助企业分析了蕉城经济发展的势态,认真向企业人员宣讲最新
政策法规,并与企业人员就如何营造良好的征纳环境、优化纳税服务、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展开座谈,还召集业务部门就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解答。
(二)举办纳税人建帐建证培训。在9月25日下午,召集了蕉城区局蕉南、蕉北、城南分局与城区部分纳税户个体建帐建证培训。会上征纳双方就如何实施网上申报和个体建帐建证进行了热烈地讨论,达成了共识。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建帐建证个体工商户建账的重要意义
(三)建立沟通机制。以区局《税企连心桥》宣传刊物为载体,及时通报诚信纳税动态。编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政策宣传小册子,分发给应建账的纳税人。
(四)促进征纳和谐。各基层分局税管员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分头下户辅导税收政策,协助纳税人解决纳税中遇到的困难,指导规范办理涉税事项。要求企业大户要在诚信纳税中起表率作用,通过规范的财务核算准确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诚信纳税。
(五)通过邮电短信等开展以依法纳税为内容的宣传活动,针对工作实际,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对新开业的纳税人发放一份《纳税申报需知》的税法宣传资料,告知其纳税有关程序及税法规;税管员还就对其所辖的纳税户逐户通过电话进行善意提题,告知纳税人不要忘了纳税申报时间,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征收分局办税服务中心申报期拥挤的压力,不广受纳税人的好评。
三、改善纳税服务方式,提高涉税服务水平。
举办多元化申报方式推广会,大力推行税库行联网和网上申报,按照区政府投资服务中心的要求,完善了投资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建设,明确对外服务功能。以 “党员流动办税服务车”为载体,深入赤溪、虎贝等偏远山区,以及城澳码头、金涵畲族村等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宣传。加强与外界交流,取得社会各界人士对蕉城地税的理解与支持。走访行评员征求意见,提高行风政风建设水平;向政协工商界及相关人士汇报工作,展示地税工作成效,征求意见建议。
四、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我局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中做到宣传立体化,覆盖范围广。由于我局想得早,抓得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同时,活动特点多样化,宣传效果实。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税收宣传与加强地税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形式多样。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既照顾了“面”又兼顾了“点”,动静结合,点面结合,形式多样;二是针对性强。重点加强了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的宣传;三是持之以恒。我局除了在宣传月集中开展有声势的活动项目外,还根据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在全年各个时期确定了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内容,形成了季度宣传有计划,月月宣传有重点,全年内容不重复宣传局面,全面提高税收宣传的水平。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第五篇:诚信兴商答卷
2012年外汇有奖竞答网络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a)不予限制。
a.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
b.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支付和转移
c.进出口收付
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c)。
a.逐笔登记
b.审核后办理收付汇
c.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外汇局(a)。
a.逐笔登记
b.审核后办理收付汇
c.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自何时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b)
a.2012年7月1日
b.2012年8月1日
c.2012年9月1日
5、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后,企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是否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a)
a.不需要
b.需要
c.视情况而定
6、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外汇局结合现场核查结果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b)。
a.半年
b.1年
c.2年
7、境内企业可将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a)存放境外。
A.货物贸易出口收入/
4b.资本金
c.服务贸易收入
8、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c),账户内资金不得相互划转,账户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a.结算账户
b.资本金账户
c.待核查账户
9、对于按规定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a)。
a、B类企业
b、重点监测企业
c、现场核查企业
10、办理外汇交易时,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对个人可以处(c)以下的罚款。
a.30万元
b.10万元
c.5万元
11、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c)情况。
a、外汇收支及财务变动
b、外汇情况及收支变动
c、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
12、金融机构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以下的罚款。(c)
a、5万元30万元
b、10万元50万元
c、20万元100万元
13、境内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汇出等值(a)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
a.5万美元
b.1万美元
c.5000美元
14、个人向外汇储蓄账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b)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a.1万美元
b.5000美元
c.1000美元
15、本未超出结汇总额的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c)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
a.1000美元
b.3000美元
c.5000美元
16、金融机构有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b)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c.50万元以上违法金额等值以下
17、本人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划转的资金限于(a)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a.当日
b.3日
c.5日
18、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当日累计等值(c)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c)
a.1万
b.3万
c.5万
19、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个人,由外汇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b)以下罚款。
a.2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20、我国对个人结汇及境内个人购汇实行总额管理,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b)美元。
a.2万
b.5万
c.8万
三、判断题
1、自2012年8月1日起,外汇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不再出具核销单。(a)
a.正确b.错误
2、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a)
a.正确b.错误
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后,A类企业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结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a)
a.正确b.错误
4、只有具备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才能进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a.正确b.错误
5、金融机构在办理货物贸易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b)
a.正确b.错误
6、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行比例管理。(a)
a.正确b.错误
7、当国际收支出现或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国家可以依法对贸易外汇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a)
a.正确b.错误
8、外汇局对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实行登记管理。(a)
a.正确b.错误
9、金融机构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b)
a.正确b.错误
10、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a)a.正确b.错误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