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竣工结算审计方法一[定稿]
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思考
202_-09-03 10:54未知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完成全部承包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审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定额、计价规范、造价信息及工程合同等,对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审计。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中常发生变更签证较多、合同价款调整较大等现象,究其原因,与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合同中对工程内容及要求的描述不完整不清楚或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对合同文件理解不准确、为了自身的利益高估冒算有很大关系。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对于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根据笔者工作中的体会,总结分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并就如何进行结算审计以及审计中应注意哪些要点表达了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分析
(一)施工单位使用各种手段多报虚报,提高工程结算价格。
由于当前评标中广泛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施工单位往往以极低的价格报价甚至低于成本报价。此外,施工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在竣工结算时,往往机关算尽,使用各种方法多报虚报变更内容和量价,以获取更多工程结算款。施工单位多报虚报工程结算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多报工程量和单价
多报工程量和高报单价是施工单位提高工程变更价款最常见和主要的方法。审计人员在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工程变更签证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工程量计算不正确。施工单位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往往错套定额,选取价高的定额子目;高报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的计算不正确或没有依据商务标中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属于商务标内或类似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商务标单价,而是按照市场价重新报价。
2.虚报工程变更项目
施工单位会虚报变更事项,实际上并没有发生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也没有按变更事项进行施工。例如某办公楼工程有一份变更签证的内容为:办公楼东西两侧增加散水350m2。但经审计人员现场核实,现场办公楼周边并没有散水。还有的施工单位会针对某一变更事项重复编制、报送变更,例如在某市政道路工程中,对某一交叉路口进行处理,一份签证已增加粗粒式和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各200 m2,但在随后的相关签证中又重复计算了一遍。
3.多调增,少核减或不核减
工程内容或做法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往往对增加的部分多报工程量和单价,对原工程内容或做法却不予以核减,或只核减工程直接费,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却并没有给予核减。例如,某道路工程由于征地拆迁原因取消其中的一段道路,施工单位所报变更中只是核减了该段道路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措施项目费并没有按比例核减。
4.变更及索赔证据不充分
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不做记录,最后提出的变更单中只有事项的叙述,并没有附任何变更及索赔证据,或所附证据资料与变更及索赔事项无关。例如,在某绿化工程变更签证中,施工单位提出因甲方填土标高不够,增加某测量队测量费16,000元,后面提供的却是某劳务队开具的五万多元的发票。
5.计算错误
虽然工程计量计价软件目前使用广泛,计算错误也越来越少,但是在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时,依然能发现许多计算错误。这些错误有的是造价文件编制人员无心的疏忽,有的却错的很“奇怪”。例如,在某绿化工程中,有一张变更签证为工程减项9.8万元,但在工程结算价
款的计算页上,该减项金额却变成正数增加到工程结算总价中,一负一正之间,结算价就增加了近二十万元。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管理控制不严,工程变更签证不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管理还不是很严格,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变更签证无效
工程变更签证是工程变更发生、施工延期、合同价款增加的书面证明文件,它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建设单位送审的签证中有很多都是在竣工结算时补办的,有的甚至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两年后建设单位才签字,这些签证都属于无效签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
[202_]369号文第九条和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报告及确认的时限,但是很多建设单位并没有依据这些规定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地管理。还有一些无效签证没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签字盖章,只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2.工程变更的办理不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工程变更的发生并不是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也没有关系,此类变更建设单位也盲目给与签证,并没有参照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例如,某绿化工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增加排水费17万元,理由是雨季降水量很大,施工场地低洼,排水沟无法自然排水。此变更签证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该工程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因施工填土后场地低洼引起的排水费含在投标报价内,以后不予调整。
3.工程变更签证中出现与该工程项目无关的工作内容
在送审的变更签证中经常会出现变更事项与工程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一般为建设单位让施工单位垫付的与该项工程无关的费用,或将工程外的零星工作交给施工单位完成。例如,某办公楼配套绿化工程中,有一份关于房建工程晒图费的工程变更签证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经了解,原来是绿化施工单位帮忙垫付的办公楼工程图纸费。
(三)竣工图编制不合格,竣工结算资料不齐全
竣工图是对工程施工的记录,其中包括了工程变更,反映了工程最终的设计和施工方法。竣工图编制问题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把施工图直接作为竣工图,并没有将工程变更的内容添加到施工图中;竣工图没有盖章,或有施工单位的签字,但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此外,竣工结算书往往缺少某些资料,如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或设备采购的合格证及交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
(四)结算时工程尚未完工或未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目前,仍有少数工程在尚未全部完工或未竣工验收时即报送工程结算资料。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遵循一定程序
审计人员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制定一套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应至少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审计单位接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计划。
(二)初审阶段
1.审计人员熟悉送审的结算资料,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必要时可深入工程现场查看。
2.审计人员应仔细阅读工程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变更签证等资料。
3.审计人员已熟悉工程结算资料后,重点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以便向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
(三)现场查验
审计人员完成初审后,应踏勘工程现场,并就发现的问题仔细查验。在工程现场,审计人员应根据竣工图纸详细检查工程完工情况,详查或抽查工程质量情况。审计人员应着重检查工程变更以及存在问题处的工程实际情况。
(四)沟通阶段
审计人员根据初审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与建设、管理、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交换意见,对于存在的分歧根据合同等文件充分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做出审计结论。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应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一)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招投标文件是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和基础,重点关注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
接到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审计人员应首先熟悉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了解工程基本情况的同时,主要注意这些文件关于该工程具体的、专有的条款。如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内容的具体描述和要求,商务标的编制说明,合同的专用条款等。这些内容是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最主要和直接的依据,也是对工程变更签证审核的前提,必须全部理解吃透,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充分、合法、合理。
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审核时,主要检查签证中是否存在本文第一部分(二)中所提到的问题,存在问题的签证,审计人员应不予承认,增加的变更价款应予以核减,(二)工程量复核是竣工结算审计的核心,重点审计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复核工程量是竣工结算审计的根本工作和主要途径之一,工程量的复核包括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签证内工程量的复核。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属于工程质量审核的一部分,主要是通过现场复核来实现。变更签证内的工程量是施工单位做手脚的主要内容之一,存在着很大的审减空间。审计人员根据变更图纸和签证内容逐项复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书,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应该核减的工程内容。
(三)综合单价审核是竣工结算审计的重点,着重审计综合单价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对综合单价审核,应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首先应明确变更的工程内容是属于合同内还是合同外,合同内的工程内容一般参照商务标中相同或类似内容的单价,合同外的内容如果合同条款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按合同条款审核,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应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价位是否合理,建设单位有无对施工单位报价进行审核。综合单价的计算采用地方预算定额的,应审核其定额子目的套用是否正确,定额换算及单价计算是否正确。
(四)现场复核是做出审计结论的前提。
现场查验是最直观有效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踏勘现场可以要求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加,也可以自行查看。在工程现场,审计人员应着重查验以下内容:一是工程是否全部完工,工程现场是否同竣工图纸一致,竣工工程是否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二是集中查验变更处的工程情况,检查工程变更签证是否同工程施工一致。三是就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的其它疑点或问题现场核实。
(五)建立良好的沟通制度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途径。
良好的沟通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参考建立:一是审计组内部要加强沟通,审计人员之间应就审计中各自发现的问题积极交流,从多个角度分析、研究并解决问题。二是审计组组长应加强同建设单位的联系,如有必要还需要与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三是审计结论初步形成后,审计组应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并就存在的分歧充分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的审计结论,切实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一个较为复杂且系统的过程,这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建筑施工及工程造价专业素养,还要对建筑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定额有充分正确的理解,并具备沟通的技巧和谈判的艺术。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审计人员应高度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质量,确保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合理性,审计工作应遵守《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做到审计依据充分合法,审计证据客观真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应注意跟踪落实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实现审计的成果及其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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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
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施工已完工并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应表达该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的行为。工程竣工结算应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合同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竣工决算:竣工验收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在竣工验收之前要编制好竣工决算。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正确编报竣工决算,对于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水平以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编制竣工决算时要在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实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投资,使竣工决算能够真正反映出建设项目本身实际的价格。
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
一、审计目的
根据施工方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实施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审核认定该工程结算造价,合理的确定和 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二、审计原则
在进行结算审计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全面审核法和重点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三、工作流程
(1)收集整理资料目录: 资料要求全面、充分并能满足工程造价计量、确定需要。
①设计图纸、图纸会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②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 ③施工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④造价工程师证和造价员证;
⑤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施工许可证; ⑥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隐蔽工程记录、材料签价单、工程实物及有关联系函等。(2)收集计价依据及相关基础数据。
(3)熟悉资料,有针对性踏勘现场,进行必要的实测实量。
(4)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与校核。(5)进行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的审核。(6)对提供资料中的疑点,竣工图与实际踏勘现场不符等写出书面报告交被审单位征求意见。(7)将有争议问题提交讨论,召开多方协商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造价政策方面争议提请造价政策主管部门核定。
(9)完成初步审核结果,组织与施工方核对,调整结果(初稿),并对其中不确定的造价作对比分析,拿出审核意见。
四、审计范围
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预算、概算以及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所有施工、采购、施工许可证、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相关部门验收报告,工程项目有关的甲方供料的收、发料单,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审计内容
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该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形成初步审核意见。该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
(1)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确,工程定额选套是否合规,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2)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否相符,结算依据是否合规、合法;
(3)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用量、价格是否恰当;(4)利润、税金的计算基数、费率是否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
(5)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情况是否属实、费用是否合理;(6)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工程进度、质量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
(7)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有无将承包的工程和承接的工作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施工索赔是否属实并按规定计算。
六、审核方法(1)基本步骤
1)按全面审计法,紧密结合会议纪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合同进行审核;
2)依据设计变更单,调整变更增减工程费用; 3)核准工程联系函,确认后进行计算; 4)对预算部分进行审核,分重点抽查,对有变更 部分重新计算。(2)审核合同和签证
审核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 审核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以及是否偏离市场公允价值,是否与事实相符。(3)固定价部分的审核
在审查时,应对施工方提交的固定价部分的工程量进行逐项审查,查看施工方是否按固定价部分的工作量逐项完成。
工程变更的审查
(4)由于工程变更会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对每一份工程变更单都要严格审查其变更的程序及手续是否经设计单位、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5)工程量的审查
明确了施工方的工程量范围,就可以快速高效的计算出工程量,完成咨询报告(初稿)后,再逐项同施工方核对。审查工程量主要内容:
1)土方工程
①平整场地、挖地槽、挖地坑、挖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定额计算规定和施工图纸标注尺寸,土 质类别是否与勘察资料一致,地槽与地坑放坡,带挡地板是否符合定额规定,有不有重算和漏算;
②回填土工程量应注意地槽、地坑回填土的体积是否扣除了基础所占体积、地面和室内填土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③运土方的审查除了注意运土距离外,还要注意运土数量是否扣除了就地回填的土方。
2)打桩工程
①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桩料,必须分别计算,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桩料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桩料长度如果超过一般桩料长度需要接桩时,注意审查接头数是否正确。
3)砖石工程
①墙基与墙身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
②不同厚度的内、外墙是否分别计算,应扣除的门窗洞口及埋入墙体各种钢筋混凝土梁、柱等是否已扣除。
③不同砂浆标号的墙和定额规定按立方米或按平方米计算的墙,有无混淆、错算或漏算。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①现浇构件与预制构件是否分别计算,有无混淆; ②现浇柱与梁,主梁与次梁及各种构件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重算或漏算;
③有筋和无筋构件是否按设计规定分别计算、有无混淆。
5)木结构工程
①门窗是否分别不同种类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②木装修工程量是否按规定分别以延长米或平方米计算。
6)楼地面工程
①楼梯抹面是否按踏步和休息平台部分的水平投影计算;
②细石砼地面找平层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是否按其厚度进行换算。
7)屋面工程
①卷材屋面工程是否与屋面找平层工程量相等; ②屋面保温层的工程量是否按屋面层的面积乘保温层平均厚度计算,不做保温层的挑檐部分是否按规定不作计算。
8)装饰工程
①内墙抹灰的工程量是否按墙面的净高和净宽计算,有无重算或漏算;
②外墙抹灰是否扣除了门窗洞口; ③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亦不增加;
④地面长、宽尺寸是否按结构尺寸计算; ⑤柱面贴材是否按结构外围尺寸计算;
⑥天棚吊顶是否扣除了独立柱、窗帘盒所占面积; ⑦楼梯扶手长度是否按延长米计算; ⑧基层的材料是否与定额含量一致。9)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金属构件制作工程量多数以吨为单位。在计算时,型钢按图示尺寸求出长度,再乘每米重量;钢板要求算出面积,再乘以每平方米的重量。审查是否符合规定;
金属构件实际测算含量是否与定额一致,是否作了换算。
10)水暖工程
①室内外排水管道,暖气管道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
②各种管道的长度,口径是否按设计规定和定额计算;
③室内给水管道不应扣除阀门、插头零件所占的长度,但应扣除卫生设备(浴盆、卫生盆、冲洗水箱、淋浴器等)本身所附带的管道长度,审查是否符合要 求,有无重算;
④室内排水工程采用承插铸铁管,不应扣除异形管及检查口所占长度;
⑤室外排水管是否已扣除了检查井与连接井占长度;
⑥暖气片的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11)电气照明工程
①灯具种类、型号、数量是否与设计图一致; ②线路的敷设方法,线材品种等,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有无重复计算预留线的工程量。
12)设备及安装工程
①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 ②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是否分清,有无把不需安装的设备作为安装的设备计算安装工程费用。
(6)单价套用的审查
工程量核准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进一步审查各分项工程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应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①结算书中所列分项工程单价是否与合同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与合同价一致。②对换算的单价,应首先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量是否是预算定额所允许换算的,其次要审查单价换算是否正确。
③对补充定额和单位估价表,要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预算的编制原则,各种生产要素消耗量的确定是否合理、准确、符合实际,单位估价表的计算是否正确,并报省造价总站确认。(7)审查直接费汇总
直接费汇总过程中容易出现笔误,如项目重复汇总、小数点位置标错等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审查。(8)材料价差的审查
在把握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的基础上,核实施工方所报单价与贵公司认定的材料价格是否相符,材料差价是否符合应找差的规定,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审核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数据是否准确,对未办理认价手续的材料价格应重点审查,直到有关各方确认为止。(9)审查其他有关费用
应重点审查建筑安装企业是否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费用,有无高套取费标准,审查各项费用的内容、费率和计费基础是否正确,预算外调整的材料价差是否计取了间接费;有无巧立名目,乱摊费现象;计划 利润和税金应重点审查费率和税率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有无多算或重算的现象,审查所套费用定额的时间界限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直接费或人工费、增减后,有关费用是否相应做了调整。施工配合费,审查分包其他专业项目、总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承担,以此确定配合费的费率。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对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贵公司另有要求的检验费用。甲供材料,主要审查供货地点,按不同标准计算运杂费与采购保管费。(10)工料机分析汇总
完成上述各工序后,利用电脑软件分析工料机,同时获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七、索赔费用的审核
(1)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承包商向建设方提出为索赔建设方向承包商提出为反索赔。
(2)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了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图纸并未说明的地下构筑物或文物,经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可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3)由于下述原因,纯属建设方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商可得到延长工期和相应的费用补偿;凡属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期(即不是建设方原因,也并非承包商原因),承包商可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①建设方未能按时提交可进行施工的现场; ②有记录可查的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 ③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所需的图纸或指示,有关的资料不准确;
④合同文件中某些内容的错误或互相矛盾; ⑤现场发现化石、古钱或文物;
⑥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引起施工程序的变动; ⑦建设方违约,非承包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暂停工程;
⑧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和修复;
⑨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要求拆除或剥离部分工程予以检查,检查结果合格的,造成工程进度被打乱,影响后续工程的开展;
⑩工程现场中非总承包方原因,甲方要求分包的承包方对总承包方进行干扰的。
(4)非承包方的责任和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和竣工时间,建设方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发布加速施工 指令,承包方可得到由此增加的费用。
(5)由于贵校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导致费用支出增加,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承包方可提出索赔费用。
(6)由于建设方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承包方有权要求补偿被终止工程上的人、材、机的全部支出和相关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其盈利损失。
(7)建设方提前占用部分工程、工程设计错误,爆发战争入侵、政变叛扰骚动、内战或内乱、核离子辐射放射性污染、超光速压力波等袭击,不可抗御天灾,致使承包方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损失,可要求建设方偿付费用损失和延长工期。如造成合同终止,承包商还可以获得施工机械设备的撤离费用和人员遣返费用。
(8)由于物价上涨的因素,带来人、材、机的费用不断增长,应根据合同类型确定;固定价格合同,不因物价上涨而变化;可调价格合同,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本工程应在合同中约定因物价上涨因素调整人、材、机费用的范围。
(9)如果建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向贵校索要拖欠的工程款并索赔利息,引起合同中止,可提出索赔和诉讼。(10)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28天以后,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规章发生变更货币及汇率变化,应由建设方补偿由此增加的开支。
(11)承包商拖延工期,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造成建设方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安排实施、贷款利息增加、拖期带来的附加跟踪咨询服务费及监理费等。
第三篇: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关,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和重要手段。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本人结合多年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实际,从以下三方面谈谈对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一、合同是工程审计的主要依据
1、理由:审计工作是要有依据的。以前定额是按国家定价性质执行的,是审计的重要依据,工程消耗量、材料价格、费用等都是由定额规定下来的。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改革弱化了定额的作用,还原了它本身的属性——指导作用。相比之下,合同作为工程审计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施工合同中包括了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的规定、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对工程造价起决定作用。
2、存在问题:合同的制订不够合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业主在合同管理上出现了较为混乱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业务不够熟悉、目标不明,造成在处理合同业务时考虑不周全、条款斟酌不仔细,在订立合同时不够严谨,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致使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够明确,纠纷发生后合同在甲乙双方中间起不到公正、合理、合法的解决作用;同时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招标投标中的要约和承诺随意变更,私下签订价款结算办法、施工工期、供应材料范围等条款,造成工程造价增高。
3、解决方法:一要订立完善、有效的工程合同。进一步增强合同的法律意识,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精心推敲合同文字的措词,增强合同条款的严密性,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预防纠纷的发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施工索赔,减少工程费用的发生。二要加强合同的备案审查。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是否一致。三要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跟踪检查制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巩固招标投标的成果,从而更加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二、签证是工程审计的重点内容
1、理由:由于现阶段的招投标及造价体制的改革,施工单位中标的单价往往比较低,其价格一般接近于成本价,甚至有的还低于成本价,所以施工单位利润的空间就转移到现场签证方面。据不完全统计,由于工程量签证所引起的工程结算价的上升幅度可达15%—25%,个别甚至更高,如果不慎重对待工程量签证,工程造价控制极易出现漏洞,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因此工程签证应作为审查的重点内容。
2、存在问题: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负责决算审核工作的审计人员施工时一般不没有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同时施工单位为了提高利润,千方百计地在签证方面做手脚,而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中往往仅注重质量控制,忽略了投资控制,认为质量控制好了,签证方面可以松一点,这样就容易造成工程造价的增高。
3、解决方法: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若管理不到位,就可能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驻地监理及甲方代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做到“随做随签”,有条件的业主可以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费用控制。要加强现场工程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及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他们不仅要懂得设计、施工技术,还要具备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作风,使签证的内容与实际相符;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还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明确招投标范围,切勿盲目签证;同时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疑议的项目要采取开挖、钻探等方法进行取证。
三、跟踪审计是工程审计的发展方向
1、理由:长期以来,我们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招标和施工后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价款审核上,这时“木已成舟”,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大多难以改变和挽回。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在实施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5%—25%,而在审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3%—7%。显而易见,要有效的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坚决地把造价控制重点前移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使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深入至投资决策、设计、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等各阶段,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的审计工作也要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深入,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2、存在问题:一是法定内容尚不明确,影响跟踪审计全面开展。虽然法律、法规关于审计机关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授权涵盖建设全过程,但目前对跟踪审计尚没有专门规定。在审计人员具体工作中如何确定审计的范围与内容仍然缺乏依据和标准,对发现的建设管理问题如何界定的法律依据还比较模糊。二是操作有待规范,蕴含审计风险。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各地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操作上还不规范,如,跟踪审计怎样介入建设环节,怎样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如何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等。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操作不规范蕴含很大的审计风险。
3、解决方法:一要健全和完善法律规定,明确法定内容及相关法律要件。要使跟踪审计真正得到有效实施,真正发挥促进公共工程建设的作用,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尽快明确跟踪审计的法定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二要研究和制订开展跟踪审计的操作规范,防范审计风险。要围绕法规和审计工作职责,研究和制订开展跟踪审计的操作规范,规范和指导跟踪审计工作,促进跟踪审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要通过制度规范跟踪审计的方式,使审计做到恰当介入建设环节,正确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避免跟踪审计代替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三要明确工程实施各阶段跟踪审计审查的重点。比如在设计阶段审查的重点是设计方案的深度及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有没有再优化的可能;在招投标阶段审查的重点是招标文件及标底,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了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涉及工程造价的主要条款是否表述清楚;在施工阶段审查的重点是设计变更与经济签证的理由是否合理、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对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跟踪审计人员要及时进行测算,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在竣工结算审计阶段审查的重点是 工程量是否真实,套价是否准确,取费是否标准,特别是应审查结算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规定。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审核是一项系统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工程造价控制可发现投资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工程投资管理不断完善。在工程实践中还要勇于实践,大胆尝试,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篇:竣工结算审计正文
报告正文
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 [202_]结审字第0000号
(委托单位或发包人):
我公司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及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贵单位负责。我公司的责任是对贵单位提供的审核资料发表审核意见。我公司的审核是遵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2_、《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2_、《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进行的。审核过程中,我公司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向贵单位和承包人查询、现场勘察核实、认证、复核等我公司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层数:;
4、建设单位:;
5、施工单位:;
6、建设地点:;
7、基础形式:;
8、结构形式:。
(如遇到无法描述上述内容的项目,请根据项目情况按实填写工程概况)
二、审核范围
本审核报告的审核范围是:。
报告正文
三、审核原则
1、公正原则:在咨询过程中,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性文件要求计价,严格履行依法签订的合同和协议,正确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咨询结果客观公正。
2、公平原则:以独立平等的主体资格参与竞争,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和行业准则,不以行政手段强制承揽业务,不以非法手段骗取业务。
3、公开原则:在咨询过程中,向社会公开有关必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应予保密的除外),光明正大,不搞私下交易,不搞“暗箱”操作。
四、审核方法
我公司对本工程结算的审核采用的是全面审核法。
五、审核依据
1、影响合同价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结算审核委托咨询合同;
3、结算送审文件;
4、现场踏勘复验记录;
5、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6、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
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8、工程施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相关会议纪要;
9、工程材料及设备认价单;
10、发承包双方确认追加或核减的工程款;
11、经批准的开工、竣工报告或停工、复工报告;
12、竣工结算审核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审核要求
报告正文
对本报告审核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全面审核,对每一个数据来源进行逐项落实。
七、审核程序
本工程结算审核分准备、审核和审定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实行编制人、审核人和审定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审核程序。
1、准备阶段。收集、整理结算审核项目的审核依据资料,对送审资料进行交验、核实、签收,并对资料等缺陷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意见及要求。
2、审核阶段。对现场进行踏勘核实,召开审核会议,澄清问题,提出补充依据性资料和必要的弥补性措施,形成会商纪要,进行计量、计价审核与确定、完成初步审核报告。
3、审定阶段。就结算审核意见与承包人及发包人进行沟通,召开协调会议,处理分歧事项,形成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签认结算审定签署表,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八、主要问题处理情况
1、审减主要原因(未审减的原因);
2、是否考虑了工程质量、工期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
3、水电费处理情况;
4、如发现工程图纸、工程签证等与事实不符时,应由发承包双方书面澄清事实,并应据实进行调整,如未能取得书面澄清,审核人员应进行判断,并把相关问题写入本条。
九、审核结果
经过审核,*******工程报审结算金额为***元,审定结算金额为***元,调整金额为*****元。发包人、承包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该审核结果进行了共同签署盖章确认。
十、有关建议1、2、报告正文
3、十一、本报告书一式*份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档一份,交付(委托单位名称)*份。附件:
1、竣工结算审定签署表
2、竣工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3、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4、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5、审定的结算书
6、承包人报送加盖公章的结算书
7、依据性材料
(咨询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咨询单位资质章)
第五篇:结算审计步骤及方法
结算审计步骤及方法
一、确定审计方案
(一)收集审计基础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结算书等)
(二)在充分阅读理解上述资料的同时,提出“审计注意事项”
(三)熟悉竣工图纸及竣工结算,作“竣工结算及初审情况分析”
(四)确定本次审计方法(审计重点、收方核量的方法)
(五)收集审计依据(政策、法规等)
1、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 通知
2、《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川国土资发【202_】164号)
3、《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2_】271号)
4、《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投 【202_】80号)
5、《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2_】50号)
二、现场收方
(一)熟悉施工图纸,变更签证及竣工图纸
(二)确定现场收方重点,并制定书面表格样式
(三)有针对性的 进行现场收方(施工单位、甲方在收方表上签字)
三、全面审核
(一)工程量审核
1、合同内工程(执行清单价的项目)
2、合同外工程(重新组价的 项目)
3、经济签证单(逐个审核)(1)是否已在竣工图上反映(2)是否符合规定或已包含在措
(一)或措
(二)之中
(二)组价的 审核
1、定额组合是否完整:工作内容,施工程序
2、定额套用是否准确
(三)材料单价的审核
1、合同内
2、合同外
(四)审计中的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注意审计程序
2、工作联系必须以书面形式与审计局联系,审计局再出书面与其它单位联系协调
3、工作方案(审计方案),工作日程,审计日志如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