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到位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3-1005543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2 22:42: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到位

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等问题,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组织保障建立长效机制

长子:“1+5”良药根治审计整改“顽症”

本报讯一直以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等问题,已成为难治的“顽症”。为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长子县出台了《关于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审计整改相关的联席会议、结果报告,督查检查、整改问责、结果公开等五项制度,形成了“1+5”模式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时,提出了认真解决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等问题的建议。对此,县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制定办法,完善措施。卢展明县长、李卫东副县长等领导多次调研审计整改工作。今年6月的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出了长子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长子县审计整改报告制度、长子县审计整改督查制度、长子县审计整改问责制度、长子县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制度等五项制度,并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纪检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长子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审计 1

局。

“1+5”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体现了严格的制度措施和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地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实施意见》明确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公安、检察、法院、财政、经信、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工作的职责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联席会议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在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整改督查制度要求,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对督查的单位下达《长子县审计整改督查通知书》,现场督查,听取汇报,查看财务账册以及制定的规章制度等资料,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联席会议。审计整改问责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对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对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的要严肃追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结果将采用文件通

报、报纸刊登、电视播放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5”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运行几个月来,各有关单位

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通过审计整改,已下拨滞留资金932万元,已归还挪用的专项资金56万元,已上缴应缴的财政收入55万元,已上缴财政罚没资金37万元,已调账处理355万元,对19起应由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处理的案件,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篇:针对工作中存在不足的领导自我批评

同志们: 虽然在工作中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三个代表”的要求相比,与我们党的干部所肩负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理论学习不够。平时,我虽然比较注重对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与钻研,但是,我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一方面,工作忙的时候就只忙工作,缺乏挤劲和钻劲;另一方面,采用了实用主义的态度,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就学,指导性差一点的就不太认真地去学。特别是还没有真正从体系上去把握它、运用它。第二,有时有急躁情绪。我这个人,有点理想主义色彩,干工作喜欢追求完美。所以,对任何工作都要求比较高、比较严,进而对下属的要求也显得较苛刻。有的时候,因为怕工作完成的质量不够高、进度不够快,所以,便显得不够冷静,爱批评人。而且批评起来还不留情面。虽然从本意上讲是为了工作,并没有个人恩怨,但是,毕竟伤害了少数个别同志的自尊。因而,也得罪了一些人。第三,在现代管理知识与实际的结合方面还比较欠缺。平时,我比较注重导入先进的、科学的管理知识与理念、方法,但是效果并不是太理想。因为,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传统的国有企业,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比较陈旧,转变也还有一个过程,对这些先进的科学的东西认知也还道路漫长。今后,我必须面对这种实际,循序渐进,而不可急于求成。同志们,我有决心和信心改正以上不足,请大家加强对我的监督。

第三篇:针对工作中存在不足的领导自我批评

同志们:

虽然在工作中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三个代表”的要求相比,与我们党的干部所肩负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理论学习不够。平时,我虽然比较注重对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与钻研,但是,我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一方面,工作忙的时候就只忙

工作,缺乏挤劲和钻劲;另一方面,采用了实用主义的态度,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就学,指导性差一点的就不太认真地去学。特别是还没有真正从体系上去把握它、运用它。

第二,有时有急躁情绪。我这个人,有点理想主义色彩,干工作喜欢追求完美。所以,对任何工作都要求比较高、比较严,进而对下属的要求也显得较苛刻。有的时候,因为怕工作完成的质量不够高、进度不够快,所以,便显得不够冷静,爱批评人。而且批评起来还不留情面。虽然从本意上讲是为了工作,并没有个人恩怨,但是,毕竟伤害了少数个别同志的自尊。因而,也得罪了一些人。

第三,在现代管理知识与实际的结合方面还比较欠缺。平时,我比较注重导入先进的、科学的管理知识与理念、方法,但是效果并不是太理想。因为,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传统的国有企业,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比较陈旧,转变也还有一个过程,对这些先进的科学的东西认知也还道路漫长。今后,我必须面对这种实际,循序渐进,而不可急于求成。

同志们,我有决心和信心改正以上不足,请大家加强对我的监督。让我们共同完成我们的事业,创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第四篇:基层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当前,审计部门在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洁行政、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存在不少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需要尽快克服和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审计人才紧缺、手段落后。一方面是数量上人力不足。一个县局的实际从业人员也就十多个,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十分疲惫;另一方面是质量上急待提高。现在县级审计部门的业务人员大多是基层财政所人员组成,真正从审计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凤毛麟角,无论是思维方式、业务水平还是法律法规的运用,都需要不断改进和提高。

审计手段落后主要反映在:

1、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是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到国家及省厅培训的人数有限,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特别是县级和乡镇级单位,手工做账的还比较多。

2、审计的侦查手段弱。强制性不强,有些问题很难查清。

(二)效益审计没有模式。《审计署202_-202_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就提出了到202_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但是,到目前为止,效益审计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也还没有总结出比较系统的技术和方法。审计人员没有比较成型的标准和指南。

(三)经责审计时效性差。“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从目前多数地方落实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同时,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事变动频繁,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断增多,而审计部门力量有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及时执行到位。

(四)经责审计责任难界定。如果经济责任不能准确界定,审计结果就难以运用到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三个责任难以划分:一是前任与现任的责任。由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都未进行全面彻底的清产核资,仅局限于会计数据反映,资产损益也相应难以核定,从而也就对前任与现任的资产损益责任难以定位,另外,有些地方的往来账款较多,一些债权债务未彻底盘清,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对前任和现任任期内收支、债权债务情况也不能准确界定。二是与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不能及时划分。如:一些地方在对乡镇进行责任审计时,只审计他们机关的财务状况,对站所、村的账目未全面审计和核查,从而造成经济责任认定范围不全,导致有些被审单位把工作侧重点放在保证机关运转和资产购置上,放松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甚至将经济责任向各站所转嫁,逃避责任追究。三是党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这一问题尤其在乡镇表现比较突出,乡镇党委书记是负总责的,而乡镇财政一般又是乡镇长主管的,在划分经济责任时,究竟应由乡镇长负责,还是由党委书记负责,以谁为主负责,还是共同负责,各承担的责任是多少,难以定论。

(五)经责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目前,各级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没有完善的机制,大都放在了审计实施和听取情况上,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没有完善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六)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不能有效保证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审计变成了事实上的“软指标”,监督、规范都成了一句空话。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负责制,即内部审计机构受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的结果应书面报告给本单位行政最高负责人。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如外部审计,表现在:一是机构不独立。造成内审人员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单位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特别是当面对领导参与或法人违规时,内部审计往往无能为力,从而埋下隐患。二是经济不独立。由于内审人员职位、工资福利等均受单位负责人控制,内审人员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当单位利益与内审人员利益一致时,内审人员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容易对不正当的企业行为采取默许的态度,从而降低了审计作用。三是工作、人员不独立。内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内部人际关系的压力,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发现问题的处理。有些内审人员秉公办事不仅受到同事的误解和非议,有时还会遭到领导的阻挠,甚至打击报复,致使实行审计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

二、意见与建议

(一)加快审计人才培养速度。从上至下都要加大审计人员培训力度,对现有人员要普遍轮训,特别是计算机审计培训。同时,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审计队伍进行优化,可以增加

审计编制,把地方优秀的财会人员充实进审计队伍;还可以分期分批送审计人员到大专院校深造。通过多种渠道,尽快解决审计人才紧缺和质量不高问题。

(二)上级应尽快出台效益审计指南。效益审计是今后审计工作的方向,目前基层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特别是对效益审计的考核内容究竟如何考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缺少各方面效益评价的专业审计人才,因而审计结果也就没有什么权威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就更是纸上谈兵。所以,上级审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标准和指南。

(三)尽快完善与经责审计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由于组织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而且时间紧,人员集中,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是审计尚未实施,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手段来抓。一是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管理。确定重点部门和领导干部,结合任职情况,编制3-5年的滚动审计计划,逐渐改变临时任务多、计划性不强的局面。二是充分发挥审计联席会的作用。使联席会确实起到沟通信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作用,真正成为对干部进行监督管理的协调机构,避免成为只听审计情况的汇报会。三是加大日常工作的协调力度。四是要狠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对象限期整改,对久拖不办或拒不办理的,要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何做到先审后离、审任结合,组织和审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审、离、任三个环节的操作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四)规范经责审计的责任认定机制。要建立一套相关的责任指标体系,用科学的指标体系来划分责任,准确界定前任与现任、党组织负责人与行政负责人,本级与下属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经济责任划分要突出重点指标。离任与上任者在交接时要对审计结果签字,离任时,对照接任时的审计结果,逐项比较,认定责任。同时,要加大推行任中审计,变被动为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

(五)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要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要把审计成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业绩的一把“尺子”,归入干部考核档案,各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要加强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简单实效的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运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合作,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一查到底,组织部门研究任免干部时,要听取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使用干部时要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一一对应起来,真正实现凭实绩用人。

(六)努力保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审工作制度,确保内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限,积极支持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使内审机构与财务基建部门真正成为做好单位内部财务经济管理工作的“左手与右手”,而不是“对手”,为内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同时,内审工作应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独立性原则要求它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权威性原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实践表明,内审的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组织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另外,内审机构要有一定的处罚权,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第五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工作定位不准确,目标不能做到与时俱进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经过百年发展,至今已趋于成熟,而我国内部审计起步较晚,不太成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更是相对滞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应当是服从、服务于本单位,应紧紧围绕本单位总体目标为中心开展内审工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致使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的内审工作目标与本单位总体目标出现脱离现象,因而削弱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虽然也制定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忽视了内部审计操作和管理中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没有对审计目标进行科学的分解,并在此前提下,辅以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责任制度,致使内部审计在实际工作中找不到准确定位,内部审计效果不明显。

(二)制度不完善,导致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难以执行

国家现行颁布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中,除了一些行业部门制定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外,与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相比,国家审计机关没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定详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这种法规的滞后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显得无章可循,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因此在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设的过程中,常常会遭遇到被执行部门的抵制, 使审计意见和建议难以切实落到实处。

(三)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得不到保障

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特征决定其领导愈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有效性愈有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层次较低,有的受所属财会、办公室、纪委或监察部门的负责人领导;有的受主管财务领导领导。由于内部审计的领导层次较低,缺乏应用的权威性,导致内部审计的结果处理、审计建议的落实等受到较大程度的制约。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难以得到保证,使内部审计工作也只流于形式,大大影响了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防范及控制措施

内审工作要减少和规避风险,既有赖于内审工作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又更需要内审人员的自身努力,防范和减少审计风险。

(一)采用先进的审计理论和审计技术方法

随着会计操作的电算化、网络化,传统的“一把算盘一支笔”的手工审计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需要审计人员掌握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手段进行跟踪性的在线实时审计的知识和能力。此外,还应强化制度基础审计,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信息予以充分重视,结合被审单位特点,正确地评价其内控制度,从而准确地把握审计重点和范围,获取应有的审计资料。

(二)切实加强与国家审计机关和民间审计组织的联系与协调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主动与国家审计机关联系,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并向审计机关了解内部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同时,要经常保持与民间审计组织和其他企业审计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交流内部审计技术和方法。

(三)把握审计工作的精髓——审计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具有独立性,《审计法》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也具有独立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优化审计活动的外部环境,必须从组织形式上有效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和业务上实质性独立。要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充分实现其职能,就必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内审组织机构在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干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时不受任何干扰,保持应有的客观公正态度,圆满完成审计任务,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是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以及敏锐的分析能力、准确的判断能力及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还要具备经营管理知识,熟悉财政经济法规,对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加强内审行业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推动内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措施。首先,必须改变用人机制,选派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培养内审人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第三,要加强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适应发展需要。

针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到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