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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遏制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3-76845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5 14:21: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为了有效遏制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为了有效遏制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大双庙派出所结合“大巡防”、“大打击”行动,在注重打击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发动攻势,形成了以防范促打击,以打击促防范的良好势头。

根据以往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大双庙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做好安全防范的部署宣传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宣传方式:一是召开治保主任及治安积极分子工作会议,会议对治安形势进一步分析部署冬季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治保会张贴安全防范宣传标语;二是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宣传安全防范常识;三是民警深入各村组发放安全防范宣传材料,对群众进行宣传。在宣传的同时民警还对群众提出指导性建议:

1、家中不放现金,贵重的物品要妥善保管。

2、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3、注意外来陌生人的行踪,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4、发生被盗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群众的防范意识得到了增强,同时可防性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导读] 宣传工作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王蕾蕾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园林管理处

【摘要】宣传工作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就是力量,宣传就是品牌,宣传就是形象。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对组织来说是举足轻重的问题,因此,搞好新闻宣传,对增强组织核心竞争力,扩大知名度,提高影响力,提升组织品牌形象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关键词】做好宣传工作

【中图分类号】TU98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1)05-0191-0

1一 组织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

以2010年为例,我处报道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8篇,被区级媒体及网站采用87篇,有力的宣传了我处的工作动态及社会形象。我处的主要做法是:一选配写作功底扎实,能力素质高的专人负责宣传工作;二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信息宣传工作重点,把信息宣传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三加强与上级部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及时把我处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宣传出去;四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广泛挖掘宣传素材;五制定信息宣传奖励措施,激励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信息宣传工作。

二 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宣传意识不强

由于“业务本位”思想作祟,部分工作人员认为宣传工作只是园林工作的“副产品”和“衍生物”,忽视了宣传与业务的统一性,对宣传工作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目标考评,在撰写宣传材料时,有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情况,导致宣传质量不高,宣传文章出彩不多。

2.宣传力量较弱

我处主要宣传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数人员身上,并且未受过系统的培训或学习,自身写作水平尚有待提高,遇到大型宣传报道及调研任务,往往力不从心。要想真正做到及时、全面地报道园林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必须加大宣传队伍、提高宣传水平及能力。

3.宣传方法单一

宣传报道大多是以文字宣传为主,电视、网络宣传为辅。根据园林工作发展的需要,各个季节阶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和宣传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也围绕这些重点进行宣传,但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报道,未能有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性、深刻性的专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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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强宣传工作的对策建议

1.要勤于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宣传能力

由于宣传报道是一项政策性、理论性、业务性都很强,而且涉及面广的工作,要想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就必须坚持“用学习促提升”的理念,坚持在学习中感悟,在感悟中练笔,在练笔中提高,努力把握学习时机,注重拓宽学习渠道,着力提高学习深度,力求让我们的眼界广一点,视野宽一点,思想深一点,笔锋尖一点,为准确传播组织管理理念、宣传组织典型、报送组织工作信息奠定坚实的基础。

2.抓住特点,及时宣传

我处应根据工作的特点,针对季节变化和植物生长等问题,及时宣传。如夏季是树木生长的旺盛期,对行道树修剪进行重点报道;防台防汛期间对拔除风倒树、险树进行报道等。

3.关注热点,多途径宣传

热点问题的宣传,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因为热点问题的报道容易引起人们普遍的重视与关注。比如夏季病虫害防治、解决树木挡光问题、义务为公交车通行修剪树木、义务在校园修剪树木等社会公益活动;除了板报、报纸等,我们还可以通过网络宣传。目前,网

络宣传已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宣传方式,网络消除了因时间、空间、形式等方面带来的不便,缩短了双方间的距离,发挥了网络的优点,使我们无障碍地自由表达和传递各种信息及动态,这对于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人员来说,正是准确把握思想动态的最好渠道,同时也架起了心灵沟通和感情联络的桥梁。

4.应急、抢险工作,第一时间宣传

处理应急、抢险工作快速、安全、圆满,尤其能体现一个组织强大的凝聚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如2010年城管达标检查、全国文明城复检、“7.16”事故抢险、海上清污、苗木移植、汛期险树、风倒树抢险及群众举报险情等临时性工作应接不暇,我处都能第一时间进行报道,宣传了我处员工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精神,让园林精神为大众传诵。

5.利用节日活动,巧妙宣传

利用植树节、学雷锋活动、党员奉献日、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进行专题宣传,营造了互相协作,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将我处职工风采尽情展现。

6.新闻宣传工作要与媒体多沟通

媒体新闻宣传的价值取向,始终在追求最大的公众利益。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媒体对各类事件既报喜更报忧,所以也就有了所谓“媒体负面报道”,以及由此而来的“危机公关”,强化“危机公关”意识,尽可能地将“媒体负面报道”降至最低,是组织新闻宣传的追求目标。〔责任编辑:高照〕

浅谈如何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发布者:贺斌 发布时间:2010-2-24 阅读:1776次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争取系统内部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从围绕“抓好一个提高、落实两项举措、实现三个突破”浅谈提高信息宣传水平。

一、抓好一个提高

领导支持是关键。俗话说:“领导带了头一步一层楼”。首先领导要重视,为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领导对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信息宣传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深化,是衡量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的一个标准,决不能把信息宣传当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之外的任务来对待。在全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会议上,徐绍史说:“工作是干出来的,也是说出来的。因此,健全一个机构,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新闻信息宣传队伍,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及管理非常必要。把信息宣传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宣传内容围绕关注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信访稳定、调处纠纷

等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根据不同情况,挖掘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争取在2010年有新突破。

二、落实两项举措

一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培训指导。市局办公室要发挥信息管理优势,搞好培训指导,加强相互沟通、交流,探讨、研究写作技巧、发稿方式,分析常见的投稿误区,提高写作质量和写作水平,争取各县(市、区)局的信息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每季度要定期研究信息资源源,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理出下步宣传工作要点,部署信息报送,以指导局属各单位的信息宣传方向,确保上报的信息为局领导和上级领导决策服务,起到“参谋”作用。另外要营造“单位领导抓信息、争先恐后报信息,及时编写发信息,明争暗赛争第一”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加强信息量化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局信息量化考核制度,制定激励机制,加大奖惩幅度,提高信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信息、宣传稿件凡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的一律按照奖励机制给予奖励。对达到信息考核标准的,如信息员被评为优秀通讯员或信息宣传分数达到相应分数以上,信息员除获得奖金外,局里应安排专项资金,每年组织一次外出考察学习。对达不到信息考核标准的单位,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进资格。不过,信息的采用不能有所侧重,应相对均衡,否则,有些单位信息员也辛苦写了一年,结果连任务都完成不了。

三、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在信息开发上有突破,做到信息跟着工作走,争取有更多的国土资源管理成果进入信息渠道。这需要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把本部门新近发生的事或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反馈给信息宣传人员,以便及时采写上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二是在信息宣传档次上有突破。要在信息质量、采用级别上进一步提高档次。这主要是信息宣传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提高稿件的采写质量和稿件的采用率。三是在宣传报道渠道上有突破。应邀请市局领导及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到本单位采访,拓宽宣传报道渠道,提高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同时,积极与市局领导及媒体记者提供新闻线索和新闻稿件,从多方入手,全力推动新闻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做好信息工作,一要抓基础建设,二要抓工作质量,三要抓素质提高。

(一)扎扎实实加强信息基础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信息工作,**将继续把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范围。岗位、人员没有落实的单位,要尽快明确信息岗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在一定时期保持相对稳定。要为信息工作人员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在传阅文件、参加会议、学习调研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条件。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要继续贯彻**文件,坚持好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上报审核制度,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评比制度。认真落实信息调研制度,今后将向有关单位适当下达一些具体的信息选题约稿,并结合业务工作组织一些小型的调研活动、小型的座谈会,加强对不同信息基础的单位的分类指导。要切实建立信息整体工作制度,办公室

第二篇:如何预防各类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

如何预防各类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 2014-07-07

入室盗窃犯罪作为当前高发的刑事犯罪活动之一,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不小的威胁,各级公安机关和刑侦部门历来对此高度重视。然而,公安机关在做好破案攻坚的同时,在“防”字上更应下足功夫,将做好事前防范工作置于首要位置,真正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来犯。虽然警方的打击措施积极有效,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犯罪形势并未受到遏制,盗窃分子仍然屡屡得手。总结经验,市民的防范意识低仍是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会市民如何防盗以及防范重点,才可以真正有效的降低案发率,遏制住发案势头,提升群众的安全感。为此,针对不同居住环境的案发特点,编者细分为五类,以方便更好更有针对性的做好防盗措施:

第一类:商务楼办公室

1、案件特点:通常商务楼内办公室被盗案发时间集中在工作日的中午午餐时间、下午办公时间以及双休日、节假日晚上,且作案手法以溜门入室顺手牵羊居多,被盗物品也是以笔记本电脑、手机和现金等办公室常见财物为主。

2、防范建议:一是提醒工作人员将手机、钱包等重要物品及时锁进抽屉,不要摆放在办公桌上;二是当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门,以防盗贼乘“空”而入;三是同事间要相互提醒,如有陌生人进出需注意警惕;四是尽量在会客区域接待业务员,快递员,推销员等外来人员。第二类:沿街商铺、路边店

1、案件特点:该类发案时间一般集中在凌晨一至三点,主要对夜间无人看守的沿街商铺以撬卷帘门入室的方式进行偷盗;窃贼通常团伙作案,乘夜深人静连续撬开数家店面实施偷盗;个别胆大妄为者还开来货运车,假冒运货工人将商铺内货物席卷一空。

2、防范建议:一是关门休息时店内不留现金与贵重物品;二是可以在夜间安排人员值班;三是做好店门防盗措施,安装牢固不易被盗的门锁;四是可以在大门、窗口等薄弱部位安装简易防盗报警装置。

第三类:老式公房、旧式街巷

1、案件特点:该类房屋由于比较陈旧,门窗多为木质结构且缝隙大,一般作案手段为插片、蹬门、翻墙等方式入室盗窃。

2、防范建议:一是要随手关牢门窗;二是安装或加固防盗铁门和窗栅栏;三是晚上外出时,家里可以开一盏小节能灯;四是在窗户及空调外机上加装雨棚,防止窃贼从外攀爬入室;五是在围墙上加插尖头碎玻璃防止攀爬

第四类:高层住宅

1、案件特点:此类高层小区案件大多发生在凌晨和下半夜,案犯采取扫荡式作案手法,逐家作案,一般为爬窗入室盗窃,很多高层的落水管道安装靠近窗户,易于攀爬,从实际发案情况看,犯罪分子能攀爬到二十楼以上行窃。

2、防范建议:一是提醒居民夜间睡觉、平时出门要关闭临近落水管的门窗;二是提醒居民在落水管、窗框等凸出物上加装带刺铁丝等防攀爬设施;三是要求社区保安人员要加强夜间,特别是凌晨和下半夜的治安巡逻;四是确保小区监控报警装置24小时正常运转。第五类:别墅(含农村宅院)

1、案件特点:别墅区案发时间一般为夜间,主要是攀爬落水管、空调外机,翻窗入室行窃;农村宅院则很容易发生白日闯案件,主要是翻墙、翻窗、蹬门入室;且目标多为防范设施比较薄弱、管理松懈的别墅和农宅。

2、防范建议:别墅区——睡前或出门前要关牢所有门窗,并安装家庭防盗报警装置,别墅门窗前不要种植大树等易于犯罪分子攀爬或隐藏的植物。农村宅院——安装牢固的防盗门窗铁栅栏,在围墙周围可以安装铁丝或防攀爬的碎玻璃;并且不要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外墙易于攀爬处。

第三篇:乡镇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及广大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加强所辖区域和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里成立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周志辉、刘尧苏任组长,刘国栋、彭成志为副组长,段朝辉、李一顶、周红梅、曹红波、李俊书、邓志文为成员。

二、工作任务

对所辖区域和单位内发生下列可防性案件进行责任追究。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发生的重大入室盗窃案件。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现金存放超过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保险柜被盗案件。

3、停车场、居民区、宾馆、饭店、企业、事业单位内发生的机动车被盗案件。

4、金融单位的金库、运钞车、营业网点现金被盗、被抢案件。

5、枪支被盗案件。

6、未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爆炸物品流入犯罪分子之手后所发生的爆炸案件。

7、未严格按照易燃、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储存、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被盗案件和发生的利用这些物品实施的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

8、因调处不力引发的恶性民转刑案件。

9、未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爆炸案件。

10、未严格按照易燃、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储存、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被盗案件。

三、追究责任方式

根据所发生的可防性案件所造成的损失,按下列四种方式单独或合并追究责任:

1、责成发案单位限期整改;

2、对发案单位通报批评;

3、扣减发案单位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分;

4、对发案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实施一票否决。

5、对责任人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追究程序

1、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了可防性案件,由苏仙公安分局以及乡镇、街道综治办向区综治委提出书面责任追究建议。区综治委收到可防性案件追究建议书后,及时组织召开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审核,认为应予追究的,在收到追究建议书之日起30天内(案件复杂、审核时间较长的可延长为45天)研究决定是否追究。

2、涉及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的,由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追究。

3、实行责任追究后,由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及时将责任追究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追究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上报市综治委和相关部门备案。

五、追究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发生了可防性案件后,都应追究上述单位领导及其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篇:关于流窜性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的对策分1

关于流窜性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的对策分析

入室盗窃犯罪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案件,也是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因素。特别是近几年来,流窜性入室盗窃犯罪案件急剧增多,且在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升高。据调查统计,2010年市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40338起,其中入室盗窃案件立案8974起,占接案、立案数的22.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377.2万元,而破案率仅为30.1%。流窜入室盗窃案件居各类刑事案件之首,不仅使辖区单位和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给建设平安、和谐社会也带来负面作用。因此,严厉打击流窜性入室盗窃犯罪案件,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得尤为重要。现将我市流窜入室盗窃案件情况作以下分析。

一、流窜入室盗窃案件具有三大特点:

1、流动作案是流窜入室盗窃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所谓流动作案,就是作案地点不固定,即犯罪分子从一个地方流窜到另一个地方,不断转移,到处作案。据统计,这些作案犯罪分子主要来自湖南省宁远县、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永新县、四川省昭觉县、贵州省德江县等地人员。

2、流窜入室盗窃犯罪还具有随欲性。由于当前流窜犯罪嫌疑人的生活习性无定规,流窜案犯往往一会儿身处某县,一会溜进南昌市,一会跑到农村。犯罪动机特性中的并发贯通和随从贯通,在流窜性犯罪身上都有在发挥作用。由于流窜作案所具有的随欲性,和心理变化的表现,就决定了流窜犯罪难以把握犯罪的深度。

3、难查性更使流窜犯罪份子胆大妄为。因此,客观上刺激歪理形态与犯罪分子神经联系系统非常牢固。他们这些人流窜性作案手段不同于“盲目流动”,初犯极少,惯犯较多。凡是属于流窜性质作案的犯罪分子,大多数都有一定的作案本领,即一定的作案技能和一定掩护手段的经验。

二、流窜盗窃案件高发的原因:

1、社会的防范力不够,给犯罪分子留下可利用的空隙和漏洞。一是一些居民区和单位的意识相当薄弱,保卫力量少质弱,物防设施简陋,技防设施匮乏,这些都给犯罪分子留有可趁之机。二是居民的防范意识淡薄,使盗窃犯罪分子频频得手,甚至失窃后不亡羊补牢,给了犯罪分子再次作案的机会。

2、公安的基础业务不牢,问题多。对废旧收购行业,个体金银首饰店,典当行等销赃场所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使赃物流向社会,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市场。派出所也没有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口的情况,对一些“两劳”释放人员也疏于管理,致使他们又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3、群防群治工作跟不上,公安机关不能很好的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目前公安机关是社会的主要治安防范力量,主要的巡逻任务由公安机关来承担,社会上的治安防范力量非常有限,有的甚至根本不起作用。

4、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打击不力,破案率不高。大案要案多且难以侦破,使大部分犯罪分子逃避了打击。

5、公安机关的情报信息工作滞后,作案手段的变化没有及时的了解。随着时代的变化,各种新的入室盗窃手段不断出现,有的公安机关没能及时掌握这些信息,造成防范和打击措施的相对滞后。

三、对入室盗窃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对策:

1、坚持以防为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打击的思想,多措并举,狠抓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切实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走群防群治之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当前,要重点狠抓群防组织建设,健全单位、社区、街面“三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防作用。三是积极推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以城市店铺为主的110联网报警体系建设、居民小区社会化防控监控系统建设,主街道及重要路口的红外监控系统建设,强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向产业化发展,确实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2、坚持以巡为要。发挥基层派出所辖区情况熟的优势,形成以派出所社区民警、巡警队为主的有效巡防机制。责任区刑警中队要和辖区派出所紧密结合,在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基础上,要建立社区民警、管段民警责任制,在重点区域加大便衣的巡防和蹲坑守候,重点应盘查街面小巷内2人以上可疑人员,对携带断线钳、手电、改锥、千斤顶等工具或者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应立即带回审查,指纹、足迹要及时进行比对,从中带破一批案件。

3、坚持以打为路。加强信息研判,建立合成作战长效工作机制。流窜入室盗窃团伙的作案时间长、流窜区域广、犯罪成员多且分散,甲地作案,乙地藏身,丙地销赃,单靠一个部门或是一个公安机关,很难发现、证实犯罪和抓获案犯。这就需要各方各警种之间的相互配合,成立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合成作战工作专班,从刑侦、技侦、网安、情报等部门抽调人员常驻刑侦支队工作专班,建立统一战斗部队,各警种共同协同作战,针对多发性侵财案件进行专业研判,精确打击犯罪份子,完成破案使命。从而改变以前的只把主要警力投入到对一些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等重大案件的侦破上,而忽略了对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局面。

4、坚持以查为重。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的辑查工作。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范围内驾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往往是街头抢夺或入室盗窃案件的嫌疑人。为此,各级交警部门应积极与各派出所配合,展开辑查工作,对驾驶和乘坐无牌无照或牌证模糊不清的人员,要全面进行审查,同时,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以获取赃物罪证。

5、坚持以治为本。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防范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要加强阵地控制。特别是要加强对一些复杂场所、特种行业、“两劳”释放人员的管理。防止这些场所成为滋生犯罪的场所,治理废旧收购行业,个体金银首饰店,典当行、手机收购业、礼品回收者,规范这些行业,防止成为销赃的场所,堵住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对于“两劳”释放人员,要防止从操旧业,再次犯罪。三是派出所要加强对本辖区的旅馆、出租屋的管理,防止这些地方成为犯罪分子的栖身之所。同时,要及时掌握外来人口的动态和重点人口的情况。

总之,只要我们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两个积极性,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形成安全防范体系,对流窜入室盗窃犯罪重拳出击,做到既准确又快速,及时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到侵犯,促进社会安定,为创建和谐社会和社会治安长治久安,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治安环境。

第五篇:关于公安机关打击入室盗窃案件的调研分析

据有关统计资料,2008年**县共发生入室盗窃案件29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37.8万元。这类案件的发生,不仅使辖区单位和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给建设平安、和谐**也带来负面作用。因此,尽快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治安环境,增

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以我县入室盗窃案件为例,研究其作案特点,分析其作案原因,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关于发案区域。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的村及其街道,县城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商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发生在高档住宅及物业管理较为严格的、设施较为完善的大型住宅区的案件相对较少,如滨河湾小区。

(二)关于发案时间。从接到报案的时间和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清晨7至9时报案,夜晚则很少报案,因此案发大多在凌晨1至5时。另外在农村,逢集、庙会、农忙季节发生在农宅的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白天家中无人的时间段。

(三)关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丝刀等撬压工具强行破坏门锁入室盗窃。发生在偏远乡村及办公场所的盗窃案主要采用这种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锁芯开门或用软物塞锁芯开门行窃。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带,难以被人觉察,开门动作无声响、省力省时,如同钥匙开门,极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为惯犯,结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时往往衣冠楚楚,团伙成员望风、破门开锁、入室行窃分工明确,且多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进入厨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胁,对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转化成抢劫杀人。

(四)关于作案人数。作案人多为有劣迹、前科人员,多数案件系2人以上结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协助,便于逃窜。从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身体素质好且具备丰富违法犯罪经验的人员。

(五)选择作案对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在乡村发生的盗窃案有还拌有盗窃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犯罪外部原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量增加是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从犯罪发展规律来看,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日益繁荣发达,群众日渐富裕,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城区,给犯罪分了提供进行违法犯罪的经济重要条件。

(二)犯罪主体原因。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致富型。绝大多数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实施盗窃犯罪并非因生活所迫,而是为了追求迅速致富,但是通过正常途径很难实现,于是选择盗窃等侵财犯罪作为脱贫“捷径”。二是谋生型。有一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人,其原始动因是因为进城后,因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就业机会,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去从事盗窃等侵财犯罪。三是顺手牵羊型。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能有职业,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机会,偶尔实施入室盗窃。四是以偷盗为生,好逸务劳的惯犯。

(三)社会防控原因。社会防控手段整体滞后,入室盗窃犯罪破案率低,认定难,处罚轻,打击不力。实施犯罪风险低,“利润高”,是造成当前入室盗窃犯罪高发态势居高不下的最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便利的交通重要任务为犯罪分子提供多发的地利条件。我县位于信阳市中部,312国道与107国道交汇,京九铁路与西宁铁路交汇,大广高速与沪陕高速从境内横穿,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发达,交通方便迅捷。这些经济建设的成果,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极大方便。二是社区管理滞后于犯罪手段。小区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建筑设施落后、老化是案件多发的客观条件。我县的许多居民小区,存在着明显的设计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四通八达,出入口无控制设施,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在设计上未能从安全防范角度认真考虑,以致防范明显滞后,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另外社区管理也存在是社区管理处责任心不强,极少研究社区治安居家安全运作的问题,保安队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更谈来是有盘查技能和缉捕技术。社区治安管理职责不清,只管物业,不管治安的情况普通存在,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公安机关对社区治安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不力。小区居民很难见社区民警对社区物业单位开展治安业务指导。三是粗心大意、疏于防范是案件多发的内在原因。通过对发生的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询问受害人发现,多数案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是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手段薄弱、防范措施不落实。在对许多受害单位和受害人进行调查询问中发现,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加强防范的思想,粗枝大叶、粗心大意,防范意识薄弱。如一些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一些商家把大笔货款放在柜台内,不上锁。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好,对少部分财物损失满不在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疏于防范。新时

代城市居民之间感情淡漠、关系疏远造成邻里防范,相互照应、提醒不足。由于城市居民数量大,生活方式不同,彼此往来少,缺乏感情,造成邻里之间的初级社会关系日趋淡化,邻里守望、互助等传统防范已不奏效。如有的居民发现对面邻居家被盗,既不报案、也不阻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防力量严重不足,流于形式,没有专门的防范力量,仅有几名守门老人分散在若干内小区内,后半夜多数在闭门睡觉,无人巡逻、守护,致使违法犯罪分子大摇大摆自由进出、案件屡发。侦查措施滞后于法制建设。四是技术防范十分匮乏,推广应用程度不够。目前,我县城区技防设施应用只有城关的监控系统,较好的小区是滨河湾小区建成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其次是部分商店与110进行了联网,而其他单位、小区、商场,大多没有采用技防设施。

(四)案件的外在因素。从古至今,盗窃案件的侦破历来是难度很大的警务工作。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我县公安机关为打击盗窃犯罪,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冷静、理性、客观、认真地分析公安机关现有的工作方式、模式和运转机制,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值得改进、加强的地方。一是公安机关运转机制不适应犯罪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需要,猫鼠不同步的问题比较突出。现有的工作机制仍然是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外仅有少量值班民警应付运转。而在深夜盗窃案件多发的时段,却不能保证足够的警力从事巡逻防范、打击现行等工作。在案件发生后,也没有足够的警力在第一时间迅速开展相关案侦工作,而是由值班民警出现场后,第二天再移交刑警大队,有时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间。二是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的工作没有充分开展。面对案件高发的势头,由于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精力不够以及警务理念、责任心等诸多因素,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上显得明显不够。现在破获的案件,多数是“捡死耗子”靠群众扭送现行,少有通过串并案、打现行破获的。三是控制销赃、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不扎实,服务现实斗争的作用发挥不够。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提到基础工作,往往强调的是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而对刑侦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够扎实,一些基础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单位甚至为应付检查搞花架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服务侦查破案的作用。从侦破盗窃案件的经验来看,发挥控制销赃、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的作用尤为重要。四是基层公安机关刑侦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刑事技术手段落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侦工作。作为打击犯罪主打力量的基层公安分县局和派出所,没有技术侦查的手段和权限,很多能应用技侦手段侦破的一般性盗窃案件,因案件本身性质和影响程度又不能争取技侦部门使用技术手段,而大多靠传统的方法进行侦破,以致入室盗窃案的破案率较低。五是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力度不够。从“大走访”活动的效果上看,我们依靠群众确实破了一些案件,降低了发案率,体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我们的民警在深入辖区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的工作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够,安全防范宣传不够,推广防范措施、提高辖区单位、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不够,在案件发生后,协助开展摸底排查、收集案件线索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好。这些都值得我们一线民警深思。

三、入室盗窃案件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以防为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打击的思想,多措并举,狠抓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切实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走群防群治之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当前,要重点狠抓群防组织建设,健全单位、社区、街面“三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防作用。三是积极推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以“平安杯”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广技术防范;以城市店铺为主的110联网报警体系建设、居民小区社会化防控监控系统建设,主街道及重要路口的红外监控系统建设,强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向产业化发展,确实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二)坚持以巡为要。发挥基层派出所辖区情况熟的优势,形成以派出所社区民警、巡警队为主的有效巡防机制。责任区刑警中队要和辖区派出所紧密结合,在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基础上,要建立社区民警、管段民警责任制,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民警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在两个重点时段内,在重点区域加大便衣的巡防和蹲坑守候,尤其是在第二时段内,重点应盘查街面小巷内2人以上可疑人员,对携带断线钳、手电、改锥、千斤顶等工具或者是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应立即带回审查,指纹、足迹要及时进行比对,从中带破一批案件。

(三)坚持以打为路。加强现场勘查及刑事特情建设。各级刑侦部门每当接到此类报案,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现场指纹、足迹,进行并案分析,为日常盘查可疑人员比对指纹、足迹提供资料。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尤其是入室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力争使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率达到理想的程度。要提高入室盗窃案件的痕迹提取率,充分发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作用,提高刑事技术作用率。加强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串并案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刑事特情工作,物色可靠特情,为加大入室盗窃案件侦破力度提供有效帮助。同时,应加强对旧货业、二手机市场、打金业、典当业、摩托车行修理业、旅馆业的监督,从中物色特情耳目,控制销赃途径,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

(四)坚持以查为重。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的辑查工作。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范围内驾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往往是街头抢夺或入室盗窃案件的嫌疑人。为此,各级交警部门应积极与各派出所配合,展开辑查工作,对驾驶和乘坐无牌无照或牌证模糊不清的人员,要全面进行审查,同时,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以获取赃物罪证。

(五)坚持以治为本。积极建言献策,在城市规划、小区建设等方面充分提出犯罪预防和安全防范建议要结合建设步伐,公安机关要主动、超前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和建筑设计等部门联系协调,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积极提出安全防范建议、意见、要求,敦促政府和这些部门多从安全角度综合考虑,进行城市规划、小区建设和房屋设计,以优化环境,减少犯罪机会。

为了有效遏制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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