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建设部土木工程学会文件(共五则)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13-89256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30 17:18: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设部土木工程学会文件

建设部土木工程学会文件

中土学培[202_] 第72号

关于举办“建设项目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及工程项目

监督审计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相关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增加,不仅使国内工程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日益提高,而且对工程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项目的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建设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激烈竞争形势下,中国建筑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亟需拥有适应国际竞争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和国际合同管理知识的人才群体,以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工程项目管理和监控能力。然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在我国建设领域中仍然是薄弱环节,并且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也没有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观念的不断更新而发展变化。因此,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加强建设项目过程中监督审计和验收审计、合同审核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利益,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家最新的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解决工程合同纠纷,不断提高有关审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升国内工程项目管理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特举办“建设项目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及工程项目监督审计实务”培训班。望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业主、项目管理、施工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金融投资、银行系统、工程造价、工程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人、业务主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建设项目管理

1、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案例分析;

2、项目管理者如何加强签证管理、造价与工期的控制;

3、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及现场管理;

4、建设工程施工健康安全管理与《绿色施工导则》解析及应用;

5、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制中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6、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程项目风险控制对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二)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范

1、工程项目风险分析(风险辩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与风险分析采用的方法;

2、低价投标风险与对策以及不平衡报价的风险剖析与防范;

3、如何规范项目经理承包制的管理及挂靠风险防范;

4、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风险规避与合同纠纷处理技巧;

5、工程总承包对合同签订履行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风险;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催收的十大建议、优先受偿权;

8、建设工程争端解决与仲裁实务;

(三)、最新审计法规释义及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

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投发[202_]11号文释义;

2、政府投资项目的推进与政策导向及监督体系;

3、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责任约束机制与审计及案例分析;

4、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如何应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过程监督、审计与管理的挑战;

5、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工程结算审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6、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与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监察审计与案例分析;

7、基本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

(四)、优秀企业经验交流

三、培训方式

为确保培训的教学质量,本次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为主,辅之以专题研讨和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结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相关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与考评的依据。

四、拟邀请专家:

王会金南京审计学院院长、教授、审计专家

刘玉珂 国际工程专家、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编写组组长 颜至宏博士,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常务理事

朱树英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主任

国家建设部、审计署等相关领导及一线具有多年实战经验的专家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2_年11月09日—12日深 圳

六、相关费用

1、培训费用 900元/人。

2、资料费、场地费、等费用980 元 /人。

3、住宿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

凡参加研讨班的同志,请认真填写下面的报名回执表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提前7天发报到通知,以便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联系人: 王彦古丽手 机:*** 电 话:010-51712588手 机:1312199140

1传 真:010-68868864E-mail:baominghuizhi@163.com

八、其它事项

1、因邀请函下发数量有限,望各单位转发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组织6人以上者设领队1名协助会务工作,免领队参会费用。

2、会务组协助学员负责办理预定返程火车、飞机票。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2_年9月17日

参会回执

注:1.通知文件有限,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六人以上者免一人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2.如报名人员较多时此表格可复印使用,传真件有效,请用正楷字填写; 会务组联系人:王彦电 话:010-51712588传 真:010-68868864

第二篇:《建设部141号令文件》

建设部141号令文件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 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再审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由原审批机关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审批机关不予延期: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第九条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资质审批机关。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于3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二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证书;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五)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六)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转包检测业务的。

第三十条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三十四条 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 水利工程、铁道工程、公路工程等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检测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节能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_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一、专项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附件二: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第三篇:建设部226号文件解读?

建设部226号文件解读?

“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未取消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焦点解读:挂靠市场仍会持续存在一段时间,但一建挂靠价格会下降到与二建持平,预计二建考证热潮将会掀起。根据该通知,目前大部分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按照资质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员证书。因为任何企业申报资质必须从最低等级资质申报开始,而最低等级资质申报按照要求仍要配备相关人员的。

因此,从该条要求,小编认为未来的证书挂靠仍将继续一段时间,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证书、岗位证书、三类人员、技术工人。但是一级建造师如果要继续留在资质挂靠市场,其价格可能将与二级建造师价格保持一致。因为一级建造师资质挂靠一般只在最低等级以上的资质申报中使用,该通知一出,一级建造师如果想进行资质挂靠,只能在最低级企业资质挂靠,不过这个挂靠市场中一般都是二级建造师,在这个市场中,一级建造师挂靠价格高,而且注册审批流程长,一级建造师很难竞争过二级建造师。故预计明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将重新掀起高潮!

另外,虽然此次通知未取消最低等级资质对人员的考核,但是小编认为未来对于最低等级资质的人员证书指标考核也将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取消。此次之所以未取消估计更多是目前主管部门没有设计和实践出一套有效的最低等级企业资质监管管理体系,毕竟如果一旦完全放开,必将会有大量的建筑业企业涌入,但是目前已经在建筑业改革内容很多,如装配式建筑、PPP项目合作、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四库一平台建设等。估计主管部门的方案是在目前存量建筑业企业基础上进行改革,待上海试点成功,其他改革准备基本完成后再正式开放最低等级资质申报。目前,正在上海浦东试点的“承诺制审批”,只要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就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如果上海更早试点成功并建立起了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或许最低等级资质申报也将更早进行“承诺制审批”方式,最早也要202_年下半年。

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焦点解读:此次资质标准改革的实质是推进建筑行业计划经济加快过渡到市场经济,让中小建筑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几十年来,在市场准入方面,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政府根据分级指标核实企业资质等级,而企业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

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将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则依法予以惩处。至于个人的执业能力、水平及执业责任的追究,则全由企业负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管理制度无疑是社会成本很低并行之有效的好制度。但是在市场经济体质下,这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抑制了充分的市场竞争,也影响了建筑行业人才的持续发展。纵观世界,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几乎都不采用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而是由政府对执业个人直接进行监管,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此次住建部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向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迈近第一步,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从而推进建筑行业计划经济加快过渡到市场经济,让中小建筑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质,建造师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建造师挂靠将会逐渐过渡为合伙人制建筑企业,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导致行业人才需求加大,对行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素质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焦点解读:此次调整大幅提高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二级资质中对工程业绩中的部分“建筑面积”要求,同时也扩大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三级资质可承包的工程范围。

修改内容如下:

(一)、一级资质要求中,将“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二)、二级资质要求中,将“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三)、二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范围中,将“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四)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范围中,将“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焦点解读:企业业绩作假难度增大。

此标准一出,未来企业要好好研究下如何有效、合规的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企业企业业绩了,作假难度将大幅增加,进行项目挂靠的一级建造师的工程业绩也将一目了然。

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1.充分市场化竞争

根据226号文件的解读,维护资质的成本降低,企业资质挂靠将减少,另外,建筑企业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企业数量会大幅增加,中小企业有望参与竞争,市场将释放更大的空间,行业竞争将会更加充分,对行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素质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将来的竞争从资质的竞争转变成人才的竞争,其实就是持证执业人才数量的竞争,以执行为目的的证书需求将出现井喷。

2.淡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资质管理,推动全员持证 此次调整政策取向明确,以注重资质转变为对注重工程项目本身的监管,资质在市场中作用减小。尤其是“动态资质核查”的全面实行,证书需求由原来的事前需求企业资质转成事中事后,并通过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四库一平台”查询核实,证书直接和所有项目挂钩,没有证、不够证的建筑公司将接不到项目。

3.短期内内完全以建造师挂靠为目的的考证需求大大的减少,但是工程项目缺证将需大量补充

取消建筑企业建造师指标的要求,短期内以纯挂靠为目的的考证需求或会减少,但企业的存活和运营需要接项目,就必须用到注册建造师证,随着企业培养熟练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持证人员的压力增大,逼迫真正的无证项目经理、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考证,刚性需求再次得到释放,建造师证书含金量会更高。对个人的影响

建造师数量跟企业资质可以脱钩,但项目经理必须持建造师证上岗,工程必须得有具有建造师资质人员来做,这些是不会改变的!而且,还会不断规范和强化。要不工程的质量如何保证呢?个人想要当项目经理,想要承接项目,那就必须得有建造师证。而且,要对项目质量终生承担责任!1.个人资质和能力将更受重视,企业也将更加注重人才的需求和培养

人证合一是未来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带证的项目经理肯定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薪酬也会相应提高,真正的有能力、有资格的建造师愈加受重视。新规实施不仅不会对真正的建造师造成不利影响,而且会突出他们的作用,还会激励更多的人想加入建造师队伍,从而造成建造师潜在考试人数始终保持高位运行。2.证书的含金量提升

建造师、造价师、各种工程师证书不仅成为一种任职的资格,更会刺激从业人员为了证明自己、助推事业、具备项目经理资格而大量考证,包含项目经理在内的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第三方咨询人员、行业监管人员以及计划进入建筑行业的人员等非执业(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等等,考证需求增长,建造师证书也会显得更为紧俏,含金量也会更高。

总而言之,对于建筑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调整,一方面,不仅为之后可能会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以及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打下基础,更能够释放行业发展活力,推动全员持证,充分竞争;另一方面,个人资质和能力将更受重视,证书的含金量越来越高,证书需求亦会不断扩大。无论一建二建与企业资质是否挂钩,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有一建或二建证书是最基本的要求。建筑行业一定会越来越规范化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你怀疑这一点的话,那么请当小编什么都没说,此贴对你无效,请绕道自便)。项目经理人证合一一定会实现,那么那个时候,无论哪家企业做工程,都会需要一大批带证的项目经理。

根据目前政策指引,各种资格考试考试将会越来越热,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同志们还是潜下心来认真学习。

更多建筑资讯欢迎关注我,我们是最大的互联网建筑行业在

第四篇:中国煤炭学会文件

中国煤炭学会文件

(202_)中煤会字第26号

关于表彰全国煤炭工业生产一线青年

技术创新优秀论文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202_)中煤会字第11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认真评审,确定以下100篇论文为“全 国煤炭工业生产一线青年技术创新优秀论文”,特予表彰。

企业(88篇)

神华集团

神东分公司

1神东煤炭分公司短臂开采工艺的研究迟国铭神东分公司 2浅埋深薄基岩近水平大采高加长综采工作面矿压显现的实测研究周海丰 神东分公司 包头矿业公司

1全站仪三架法导线测量及其在生产矿井测量中的应用王永志阿刀亥煤矿 准能公司

1抛掷爆破—拉斗铲工艺作业方式探讨王桂林黒岱沟露天煤矿 乌达矿业公司

1提高煤矿机械维修性设计的研究胡泽祥苏海图矿 蒙西煤化公司

1全煤巷道锚网支护技术及应用郭永红蒙西煤化公司 金烽煤炭分公司

1韩家村洗煤厂重介浅槽 选煤介质消耗相对较低原因分析陈永旺韩家村洗煤厂 万利煤炭分公司

1采用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组建的煤矿调度监控自动化系统牛云鹏万利煤炭分公司 中煤集团

大屯公司

1综放工作面快速回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冯胜利生产管理部 2预拉力钢绞线锚杆支护技术在深部巷道中的应用张永进孔庄煤矿平朔煤炭公司

1安家岭露天矿北帮滑坡区边坡稳定性研究与治理崔文斌安家岭露天煤矿 2计算机模拟在降低露天矿综合运距中的实践应用刘如成安家岭露天煤矿 龙煤集团

鸡西矿业分公司

1加强掘进管理 提高单进水平保障生产接续齐伟杏花煤矿 2论深井巷道保护煤柱宽度留设方法张军亮东海煤矿 3光面爆破是煤巷提高锚杆支护质量可靠性的前提聂玉龙魏俊友张文山正阳煤矿 七台河矿业分公司

1薄煤层采面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与实践宋文财新兴煤矿 福建煤炭工业集团

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1毫秒电雷管应用于岩巷掘进爆破的若干技术问题郑淑勇铅坑矿 永安煤业公司

1软启动技术在斜井长距离胶带输送机上的应用郑培飞仙亭煤矿 湖南省湘煤集团

金竹山矿业公司锚杆注浆联合支护大断面煤仓硐室围岩稳定性研究张华伟彭文庆 金竹山矿业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1浅谈大型设备联轴器的拆装方法王琢贵挖金湾煤业公司 2四台矿极近距离煤层采空下大断面一次成巷技术匡铁军四台矿 3综采工艺回收 强冲击矿压盘区残采煤柱的研究李光勇同家梁矿 4石炭二叠纪全煤动压巷道围岩控制实践王爱午大唐塔山煤矿公司 5小窑破坏区域上覆综采安全开采技术研究及应用王峰晋华宫矿 6煤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技术及其应用王新成煤峪口矿 7 浅谈MGTY750/1800-3.3D型电牵引采煤机部件结构的技术改进章名东大斗沟矿 8谈多种方案在斜井井筒维护中的实践应用王自卫雁崖矿平顶山煤业集团

1创新防突管理技术全面提升矿井抗灾能力代志旭八矿 2综采工作面回收采用下行通风的实践与认识刘彦涛十三矿 3戊9、0—31020工作面断层中过上分层煤柱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万军一矿 4波雷因有机高分子双液型注浆材料治理破碎顶板研究谢中强天安五矿 5大直径长距离高位钻孔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棘理想四矿 6复采下分层掘进工作面水患分析及防治措施王刚高庄矿 7复合顶板倒梯形断面锚秆锚索联合支护技术张国川朝川矿 8深井煤层冲击地压型煤与瓦斯突出特殊区段防治技术张建华十二矿 9复杂地质条件下综采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防治刘照辉二矿 开滦集团赵各庄矿深部回采巷道围岩变形规律的数值模拟研究杨占秋赵各庄矿 2 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收尾技术研究石增柱唐山矿 3 钢丝绳芯胶带运输机接头硫化与断带保护白亮范各庄矿 4 大采高大采长高产高效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实践卞立国吕家坨矿 5 综采工作面技术管理浅谈丁华东欢坨矿 6 国内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现状探讨王仁龙钱家营矿 7综放工作面应用∏型钢梁收尾工程实践韩国文唐山矿 8大倾角煤层轻放开采实践常进海荆各庄矿 皖北煤电集团锚注技术在煤巷掘进过断层的应用唐红星祁东煤矿 2 改进支护技术控制巷道破坏王海龙任楼煤矿7123抽放巷水力挤出瓦斯量的测定及分析刘建华王佰顺钱营煤矿 4 关于综采工作面反向铺网安全收作的技术与经验孙学荣百善煤矿 徐州矿务集团

1旗山煤矿基于工业以太环网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研究构建董 超 刘 利 旗山煤矿 2复杂地质条件下寻找可采煤炭资源技术研究林光堂张集煤矿 3大倾角动压影响下的沿空掘巷技术蒋世杰张双楼煤矿 4“刀把式”不等长综放工作面快速缩面的技术实践王军权台煤矿 郑州煤业集团

1基于MATLAB的语音信号处理技术研究谢东力供电处 2矿井供电保护整定程序化方案设计冯新军告成煤矿 3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的现场应用与技术探讨朱胜利规划发展部 4瓦斯防治导航系统可靠性运行研究刘辉林秋珍朱春香集团公司 新汶矿业集团协庄煤矿奥灰水综合防治技术初步探讨李伟张兴磊姜月协庄煤矿 2深井巷道围岩控制技术公建祥协庄煤矿 3 综采工作面高效充填开采技术研究与应用佟强刘端举翟镇煤矿 龙口矿业集团易自燃厚煤层综放开采煤炭氧化规律研究与治理孙 胜梁家煤矿 2资源枯竭矿井储量挖潜减损技术研究与应用曹思云杨风成朱同祥洼里煤矿 肥城矿业集团隔水层高承压水体上煤层开采突水因素分析房孝春地测处 2注浆改造机理研究及应用实践王则才张兆强集团公司 枣庄市2JK-2.5/11.5绞车滚筒裂纹的分析及处理李伟王晁煤矿 212下 煤层顺槽主要支护参数试验研究叶召明留庄煤业有限公司 临沂矿业集团

1邱集煤矿综合水文地质条件探查研究林英良邱集煤矿 淄博矿业集团

1厚煤层一次采全高孤岛工作面矿压显现规律研究施现院集团公司 2岱庄煤矿建筑物下遗留条带煤柱矸石膏体充填开采温国惠周华强岱庄煤矿 3智能低压组合开关电器监控系统研究与实践廖玉波许厂煤矿 兖矿集团

1阻尼式矿车减速装置研制与应用刘波鲍店煤矿 2综采工作面远距离供电(液)系统的研究及应用张 立东滩煤矿 3热释电探测技术在综放面生产安全中的研究应用康丹鲍店煤矿 4利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岩巷单进刘承志王英德南屯煤矿 5厚煤层采区边角煤开采实践罗广利张云宁兴隆庄煤矿 6济三煤矿163下04综放面来压冒顶事故的处理陈勇济宁三号煤矿 河南焦作煤业集团公司

1变频调速电控系统在煤矿井下提升机上的应用王军平中马村矿 2落地式摩擦提升机更换主提升绳方法与步骤谢小展古汉山矿 3提高掘进巷道防突抗灾能力的技术与途径李学臣科研所 4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架支护技术在焦作矿区的应用李学成生产管理处 大雁矿业集团公司

1大断面综采切眼掘进、支护技术探讨付永志雁南煤矿 2第二煤矿掘进工作面“三专”与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的综合应用

朱德山第二煤矿 抚顺矿业集团公司

1锚、喷、架支护在83002#工作面中的应用高永山老虎台矿 2煤泥水闭路循环及混煤工艺改造谷庆明西露天矿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大倾角俯采高架综采防倒防滑防侧翻与开采技术研究李冬红东庞矿 2大倾角走向长壁开采液压支架的防倒防滑及防矸李峰总工办 淮南矿业集团

1顾北矿井筒揭煤过程中瓦斯压力测定有关问题的研究李进军顾北煤矿 2保护层开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研究刘结高张集煤矿 3掘砌后井筒地面安全补注浆堵水技术探索王起宏王洪理谢一矿

大学、科研院所(12篇)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上海研究院

1基于总线通信变频多点驱动控制系统在长距离下运式带式输送机上的应用谭栋才 2基于数字调频技术的采煤机遥控系统设计(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石勇 西安研究院

1黄土塬区地震勘探技术与应用唐汉平蔡文芮李林元朱书阶 重庆研究院突出松软煤层螺旋钻进技术的研究林府进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1编制伊敏一号露天煤矿节能分析篇章的体会张洪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院

1GPS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研究崔信国 中国矿业大学

1时变时延不确定网络控制系统的容错保性能控制郭一楠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防治煤炭自燃的三相泡沫新技术及应用秦波涛王德明安全工程学院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1矿井火灾时期烟流动态传播过程及温度分布仿真研究贾进章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

1解析采场岩层运动规律的电磁辐射方法研究赵同彬相啸宇谭云亮 华北科技学院基于神经网络模型的瓦斯含量预测及其与影响因素间定量关系的分析由伟

西安科技大学

1深井伪俯斜综放面自然火灾防治技术研究马砺杨子祥 刘玉斌

中国煤炭学会章

202_年8月12日

第五篇:土地学会文件

辽土学字〔202_〕4号

关于开展202_—202_土地规划 乙级机构年审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土地学会、各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各有关单位:

我会评审推荐的202_—202_土地规划乙级机构已到有效期,根据《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现定于202_年7月6日至8月1日组织开展202_—202_土地规划乙级机构年审和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_—202_土地规划乙级机构年审工作

(一)凡已进入《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的,提交《土地规划机构年审申请表》2份。主要反映近2年的业绩,并附被服务对象(甲方)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机构的名称、法人、主要技术人员、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未变动的,在申请表中可不附证明材料清单;发生变动的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说明变动情况和原因,并按《土地规划 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三)《土地规划机构年审申请表》请登陆辽宁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网站下载。

二、202_—202_土地规划乙级机构申报认定工作

(一)凡未进入《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的,此次可以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按《关于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土地学会发[202_] 6号)的有关规定申报。

(三)《关于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申请表》请登陆辽宁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网站下载。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自202_年7月6日开始,7月17日截止;材料报送至辽宁省土地学会办公室。

四、评选认定

202_—202_土地规划乙级机构申报的受理、审核、认定、公布均按有关规定办理。202_—202_资质年审工作向团体会员申报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向非团体会员申报机构收取费用3000元。202_—202_资质申报工作向申报机构收取费用8000元。

联系人:李志、李洋

联系电话:024—86398031、024—86398281 电子邮箱:tdghjg@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源大厦10楼辽宁省土地学会办公室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学会

机构申报

通知

主送:各市土地学会、各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各有关单位

校对:李志

打字:李洋(共印7份)辽宁省土地学会

202_年7月6日印发

建设部土木工程学会文件(共五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