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与“家庭关系”相关的英语词汇
家庭关系类词汇:
generation gap 代沟
show filial obedience 孝顺
family virtue 家庭美德
maltreat虐待
harmonious 和谐的affectionate 亲切的shift the blame onto others 推卸责任 indulge 沉溺纵容
four generation under one roof 四世同堂 更多学习资料请见美联英语学习网
第二篇:家庭关系与责任
家庭关系与责任
常州技师学院 巢燕
今天,我所要说的课题“家庭关系与责任”是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用教材《德育》第五课第一节的有关内容。下面,我就本课题的教材、教法学法、教学流程三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教学构思。
一、教材分析
1、教材地位和作用
这个框题主要讲的是家庭关系的基本内容、家庭财产的继承和家庭生活中的责任这三个问题,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产生;(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权利);(4)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扶助义务(也就是老年父母的权利);(5)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本框题所涉及的内容和学生的生活紧密相连,有着现实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可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价值标准和是非观念,它是第五课的重点,也是本课德育教育的归宿。
教学时间:一课时
教学准备:CAI课件
2、教学目标
根据教材的地位、作用及学生的特点,素质教育对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德育教育三者统一的要求,教学目标定为应使学生掌握的以下几个方面知识:
(1)家庭的含义及作用;(2)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父母与子女关系产生的两种情况;
(4)父母子女之间在家庭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5)父母或子女不履行家庭关系中法定义务要受到的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6)家庭财产继承的两种类型;(7)继承人的哪些违法行为应依法丧失继承权。
3、教学重点和难点
(1)一个重点: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扶助义务。依据:这一内容是第五课德育目标的总要求。从道德伦理上讲,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但照顾扶养老人的社会保障不高,特别是在乡、镇等农村地区。而且,现在社会中存在的另类“老有所养”,即父母养子辈长大,老了还在养孙辈成人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青少年学生的认识。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独生子女问题,大多数独生子女从小享受家庭照顾太多,形成“人人为我”的思想,很少想到或甚至不会照顾别人。因此,更有必要对他们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传统美德的教育,加强依法赡养老人的意识。
(2)一个难点:法律拟制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依据:对于继父母子女、养父母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问题,学生们平时较少接触,很少有甚至没有生活体验,而且他们的抽象思维能力不强,要理解这些问题就具有了一定的难度。
二、教法学法分析
教法和学法是根据学生特点和教材特点来制定的。我的教育对象是技校一年级学生,从他们的心理、生理和知识掌握上来分析。首先,他们具备了一定的阅读能力,但理解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有限,对问题的分析和理解一般都建立在已有经验和具体直观的事例上。再者,现在的政治课实行了开卷考试,必然导致学生不重视政治课平时的学习,甚至在将临考试时,也不把政治课放在心上,认为“翻一一抄”,一切ok,因而增加了教学难度;但另外一方面,学生爱听故事,也喜欢讨论分析教师所举的案例,这是教学中的有利因素。
根据上面的这些特点,在教学方法上,我以激发学生兴趣为主导,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读、看、问、议、讲”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以下四种教学方法:①自学阅读法;②启发教学法;③案例分析法;④讨论学习法。
三、教学过程
根据本框题的内容结构及教学目标,我把教学过程分为以下三个主要部分。
1、导入(事先让学生在课前准备自家的全家福照片或简单地画出自家的全家福图片)
看 让学生欣赏图片“幸福的一家子”及学生自带的“全家福”照片,使他们体验幸福家庭的生活。
听 给学生播放歌曲《常回家看看》,接着给学生讲“老夫妻怒告亲儿”的事例,通过前后对比,使学生初步感受到家庭和睦与家庭不和睦的不同结果,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自然导入新课。
2、探究(对教材内容的探究学习过程)
⑴读、探、议 让学生带着下面问题阅读课文: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父母与子女关系产生的情况,除了因子女的出生外,还有哪些情况?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子女各享有什么权利和各应承担哪些义务?如果父母或子女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家庭幸福的关键是什么?家庭财产的继承分哪两种情况?哪类继承权优先?
⑵讲 让学生看《家庭血缘关系图》,教师根据此图片直观的讲解家庭的含义,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及正确处理家庭关系的法律依据,再运用孟子语录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家庭民主和睦对社会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生对家庭的认识。
关于“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教师列举案例,使学生理解什么是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哪几种情况禁止结婚等。教师结合案例引导学生分析讨论,使学生更直观地认识问题。
关于“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这一内容,让学生议论、分析小玲玲收养纠纷案,教师启发引导学生分析案例,点拨、突破难点。通过案例使学生了解收养的基本条件,掌握收养有什么法律特征,明确血缘的和法定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相同。
对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这一内容,我设计了几个问题,并让学生观看漫画,议论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分别理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三项义务。理解“抚养”义务的问题是:你们的学费由谁支付,你们现在由谁抚养和照料?父母离了婚,就可以不抚养子女了吗(结合案例)?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有何规定?如果你的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的你,你怎么办?通过这些问题,使学生在思考和回答问题中认知“抚养”义务。理解“教育”义务的内容,教师列举在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中,父母教育子女的故事:如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使学生掌握家庭教育的作用和家庭教育的方法。理解“保护”义务的议题是图片:“刘思影的遭遇”,讨论:刘思影的妈妈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吗?为什么?你能对痴迷于“法轮功”的妈妈们说些什么?由此归纳出父母对子女保护义务的主要内容。
本框题的一个重点内容是“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首先结合俗语“鸟有反哺之情,羊有跪乳之恩”,从家庭伦理和人道主义方面来讲解,使学生认识到成年子女应赡养扶助老年父母;再结合案例“张老汉告儿”和例子“刘氏的苦”,突出被遗弃老人的悲惨遭遇和遗弃父母的法律后果,以此打动学生的心灵,达到德育教育的目的。其次,针对社会上存在另类“老有所养”现象,让学生分析、议论漫画“榜样在先”的本意及“养与不养”画中的意思,使学生理解为什么成年子女有赡养抚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应怎样做?若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由学生讨论后得出结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子女最起码的家庭道德责任,从而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认识。另外,屏幕打出《常回家看看》的部分歌词,引导学生认识对父母的赡养抚助,除物质帮助外,还表现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运用生活当中的事例来加深学生对“应给予老人精神慰藉”的认识。比如:你每天都按照爸妈的吩咐送饭给卧病在床的奶奶,但你从不向她嘘寒问暖过半句话,也从不理会饭菜是否合她的胃口,请问,你是否已经尽了赡养义务?(学生回答,教师归纳、总结)
本框题的最后一个内容是要讲清楚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组织学生阅读教材的相关部分,说说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教师结合案例讲解说明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人的一些违法行为将依法丧失继承权。
3、小结
小结本课所学内容,让学生巩固已学知识。
4、行为作业
回家为爸爸或妈妈洗一次脚,并写一篇作文。可以描写爸妈的脚是怎样的,可写写当时的感受或父母的反应等。
5、教学意图
学起于思,思自于疑。通过以上各个环节,设计一连串的问题、情景以及巧妙的过渡,有目的地启发诱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点燃学生的思维火花,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地去探究,做到“读、看、听、想、议、说、记”。注重学法指导,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以致用、学能致用。重视教学过程中学习主体的参与性、探究性,使学生在主动探究中体验到学习思政的乐趣。
第三篇:家庭关系与育儿
家庭关系与育儿
关键词: 婚姻 家庭关系 育儿
这是一个星期六,有点茫然,无助,只好任时光流走的星期六。
昨晚到了快三点才勉强上床,体会一个叫做睡觉的感觉。
昨天和群里一个人聊了下,有些体会。
结婚后和婚前的不同,在哪里呢?有很多的方面。我们却不明白,不明白是因为很多原因,一方面是我们自己还不够成熟,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教育不够全面,教育又分为两方面,学校教育中许多方面忽视,比如没有培养别人真正地爱别人的课程,加上家庭教育如果的缺失--大部分的中国家庭是缺失的,那么就会很麻烦。这位显示来自海口的网友,孩子七岁了,上一年级,显然是由于家庭关系的不和谐,才导致了教育的冲突,孩子也在大人的争斗中犹豫不决,大人在孩子的犹豫中痛苦不堪。
孩子有了,并不证明有了一切。
关系出现了不合,其实好多事情早已注定,人际互动的过程时刻在进行,只是我们没有发现,或者换句话说,我们以前我们没有足够的智慧和适当的机会去发现。出现问题了,解决问题的过程却是我们成长的过程。
在一个三代人家庭中,必须要注意这几种关系,一是上两代的亲子关系,爷爷奶奶和当爸爸的关系,姥姥姥爷和当妈妈的关系;二是夫妻关系;三是下一代亲子关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的关系,孩子之间的关系,家庭与学校的关系,父母创更为广泛的社会关系,这些都是辅助的。以上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我们必须给予充分的关注,用积极的方法去平衡,用足够的智慧和技巧去协调,才会处好,才能够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关系和成长环境。
好的关系胜过许多教育。这话用在幼儿教育上,很经典,尤其是中国式的家庭,中国式的家庭教育,中国式的父母和亲子关系。
老人们,爱孩子,这本身没有错。可是我们却看不惯,我们却要建立另外一套标准,一套严格的、结合中西方教育的严格的标准,有的年轻的父母甚至把孩子一天的活动按照钟点写下来,保姆可以做到,可老人们不可能。这是一对矛盾。这也是自然的矛盾。所以,我赞成,跟老人们分开过,自己的孩子自己抱,可以让老人看,但最好不要全委托给他们,这并非不信任,他们体力、精力有限,知识也有限,在一些个环节可以让他们帮你下,如做饭、接孩子等,当然,如果老人愿意,还是让他们做一些初步的教育,如看着孩子做个算术题、写个字什么的,也无伤大碍,教育孩子不能有太多的洁癖,否则,这也不能,那也不能,又进入了另外一个死胡同了。
要么,你自己带带试试,除非你是专职妈妈,否则,把你撕成八瓣。
有的过早地把孩子送到试验班,条件好,一年钱不少,那也看情况,我认为两岁半正合适,太早了也不好,而且不要全托,一天要能够接的。小孩子,还是应该有爷爷奶奶,有姥姥姥爷,有个隔辈人领着,买个一块钱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因为这种感觉不可多得。等到孩子大了,那对于孩子来讲,每一件小的有趣的事情,都是一个遥远的童话,能够激励他一辈子。
先摆正关系,把心态调整好,再去教育孩子;先谈怎么带孩子,然后再谈教育,教育不是每个家长能够随随便便做的,是一门科学,家庭教育更是一门综合的学问,如果不经过学习,任何人也不要轻易地说就懂得了教育孩子的的真谛,家长也是要经过学习和训练的;先把孩子的身体搞好了,然后再谈其他成长,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是成长的基础,小时候的身体素质和营养简直重要到可以影响到孩子的智力!
累了,不想写了。
如果能有一个星期的假,该多好,如果一星期只上4天班,做梦去了。。。
第四篇:家庭关系
Youth
Youth is not a time of life;it is a state of mind;it is not a matter of rosy cheeks,red lips and supple knees;it is a matter of the will, a quality of the imagination,a vigor of the emotions;it is the freshness of the deep springs of life.Youth means a temperamental predominance of courage over timidity, of the
appetite for adventure over the love of ease.This often exists in a man of 60
more than a boy of 20.Nobody grows old merely by a number of years.We
grow old by deserting our ideals.Years may wrinkle the skin, but to give up enthusiasm wrinkles the soul.Worry,fear, self-distrust bows the heart and turns the spirit back to dust.Whether 60 or 16, there is in every human being’s heart the lure of wonders,the unfailing appetite for what’s next and the joy of the game of living.In the
center of your heart and my heart, there is a wireless station;so long as it
receives messages of beauty, hope, courage and power from man and from
the infinite, so long as you are young.When your aerials are down, and your spirit is covered with snows of cynicism
and the ice of pessimism, then you’ve grown old, even at 20;but as long as
your aerials are up, to catch waves of optimism, there’s hope you may die
young at 80.青春
青春不是年华,而是心境;青春不是桃面、丹唇、柔膝,而是深沉的意志,恢宏的想象,炙热的恋情;青春是生命的深泉在涌流。
青春气贯长虹,勇锐盖过怯弱,进取压倒苟安。如此锐气,二十后生而有之,六旬男子则更多见。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堕暮年。
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废必致灵魂。忧烦,惶恐,丧失自
信,定使心灵扭曲,意气如灰。
无论年届花甲,拟或二八芳龄,心中皆有生命之欢乐,奇迹之诱惑,孩童般
天真久盛不衰。人人心中皆有一台天线,只要你从天上人间接受美好、希望、欢
乐、勇气和力量的信号,你就青春永驻,风华常存。
一旦天线下降,锐气便被冰雪覆盖,玩世不恭、自暴自弃油然而生,即使年
方二十,实已垂垂老矣;然则只要树起天线,捕捉乐观信号,你就有望在八十高
龄告别尘寰If I Rest, I Rust
The significant inscription found on an old key---“If I rest, I rust”---would be an
excellent motto for those who are afflicted with the slightest bit of idleness.Even the most industrious person might adopt it with advantage to serve as a reminder that, if one allows his faculties to rest, like the iron in the unused key, they will soon show signs of rust and, ultimately, cannot do the work required of them.Those who would attain the heights reached and kept by great men must keep their faculties polished by constant use, so that they may unlock the doors of knowledge, the gate that guard the entrances to the professions, to science, art, literature, agriculture---every department of human endeavor.Industry keeps bright the key that opens the treasury of achievement.If Hugh Miller, after toiling all day in a quarry, had devoted his evenings to rest and recreation, he would never have become a famous geologist.The celebrated mathematician, Edmund Stone, would never have published a mathematical dictionary, never have found the key to science of mathematics, if he had given his spare moments to idleness, had the little Scotch lad, Ferguson, allowed the busy brain to go to sleep while he tended sheep on the hillside instead of calculating the position of the stars by a string of beads, he would never have become a famous astronomer.Labor vanquishes all---not inconstant, spasmodic, or ill-directed labor;but
faithful, unremitting, daily effort toward a well-directed purpose.Just as truly as eternal vigilance is the price of liberty, so is eternal industry the price of noble and enduring success.如果我休息,我就会生锈
在一把旧钥匙上发现了一则意义深远的铭文——如果我休息,我就会生锈。对于那些懒散而烦恼的人来说,这将是至理名言。甚至最为勤勉的人也以此作为警示:如果一个人有才能而不用,就像废弃钥匙上的铁一样,这些才能就会很快生锈,并最终无法完成安排给自己的工作。
有些人想取得伟人所获得并保持的成就,他们就必须不断运用自身才能,以便开启知识的大门,即那些通往人类努力探求的各个领域的大门,这些领域包括各种职业:科学,艺术,文学,农业等。)
勤奋使开启成功宝库的钥匙保持光亮。如果休•米勒在采石场劳作一天后,晚上的时光用来休息消遣的话,他就不会成为名垂青史的地质学家。著名数学家爱德蒙•斯通如果闲暇时无所事事,就不会出版数学词典,也不会发现开启数学之门的钥匙。如果苏格兰青年弗格森在山坡上放羊时,让他那思维活跃的大脑处于休息状态,而不是借助一串珠子计算星星的位置,他就不会成为著名的天文学家。
劳动征服一切。这里所指的劳动不是断断续续的,间歇性的或方向偏差的劳动,而是坚定的,不懈的,方向正确的每日劳动。正如要想拥有自由就要时刻保持警惕一样,要想取得伟大的,持久的成功,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
Ambition
It is not difficult to imagine a world short of ambition.It would probably be a kinder world: with out demands, without abrasions, without disappointments.People would have time for reflection.Such work as they did would not be for themselves but for the collectivity.Competition would never enter in.conflict would be eliminated, tension become a thing of the past.The stress of creation would be at an end.Art would no longer be troubling, but purely celebratory in its functions.Longevity would be increased, for fewer people would die of heart attack or stroke caused by tumultuous endeavor.Anxiety would be extinct.Time would stretch on and on, with ambition long departed from the human heart.Ah, how unrelieved boring life would be!
There is a strong view that holds that success is a myth, and ambition
therefore a sham.Does this mean that success does not really exist? That achievement is at bottom empty? That the efforts of men and women are of no significance alongside the force of movements and events now not all success, obviously, is worth esteeming, nor all ambition worth cultivating.Which are and which are not is something one soon enough learns on one’s own.But even the most cynical secretly admit that success exists;that achievement counts for a great deal;and that the true myth is that the actions of men and women are useless.To believe otherwise is to take on a point of view that is likely to be deranging.It is, in its implications, to remove all motives for competence, interest in attainment, and regard for posterity.We do not choose to be born.We do not choose our parents.We do not choose our historical epoch, the country of our birth, or the immediate
circumstances of our upbringing.We do not, most of us, choose to die;nor do we choose the time or conditions of our death.But within all this realm of
choicelessness, we do choose how we shall live: courageously or in cowardice, honorably or dishonorably, with purpose or in drift.We decide what is
important and what is trivial in life.We decide that what makes us significant is either what we do or what we refuse to do.But no matter how indifferent the universe may be to our choices and decisions, these choices and decisions are ours to make.We decide.We choose.And as we decide and choose, so are our lives formed.In the end, forming our own destiny is what ambition is about.抱负
一个缺乏抱负的世界将会怎样,这不难想象。或许,这将是一个更为友善的世界:没有渴求,没有磨擦,没有失望。人们将有时间进行反思。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将不是为了他们自身,而是为了整个集体。竞争永远不会介入;冲突将被消除。人们的紧张关系将成为过往云烟。创造的重压将得以终结。艺术将不再惹人费神,其功能将纯粹为了庆典。人的寿命将会更长,因为由激烈拼争引起的心脏病和中风所导致的死亡将越来越少。焦虑将会消失。时光流逝,抱负却早已远离人心。
啊,长此以往人生将变得多么乏味无聊!
有一种盛行的观点认为,成功是一种神话,因此抱负亦属虚幻。这是不是说实际上并不丰在成功?成就本身就是一场空?与诸多运动和事件的力量相比,男男女女的努力显得微不足?显然,并非所有的成功都值得景仰,也并非所有的抱负都值得追求。对值得和不值得的选择,一个人自然而然很快就能学会。但即使是最为愤世嫉俗的人暗地里也承认,成功确实存在,成就的意义举足轻重,而把世上男男女女的所作所为说成是徒劳无功才是真正的无稽之谈。认为成功不存在的观点很可能造成混乱。这种观点的本意是一笔勾销所有提高能力的动机,求取业绩的兴趣和对子孙后代的关注。
我们无法选择出生,无法选择父母,无法选择出生的历史时期与国家,或是成长的周遭环境。我们大多数人都无法选择死亡,无法选择死亡的时间或条件。但是在这些无法选择之中,我们的确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勇敢无畏还是胆小怯懦,是光明磊落还是厚颜无耻,是目标坚定还是随波逐流。我们决定生活中哪些至关重要,哪些微不足道。我们决定,用以显示我们自身重要性的,不是我们做了什么,就是我们拒绝做些什么。但是不论世界对我们所做的选择和决定有多么漠不关心,这些选择和决定终究是我们自己做出的。我们决定,我们选择。而当我们决定和选择时,我们的生活便得以形成。最终构筑我们命运的就是抱负之所在。
第五篇:家庭关系
第九课 家庭关系
一、家庭关系的定义
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妻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二、夫妻关系
夫妻是在存续中的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称呼,又称为配偶。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从法律上讲,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和夫妻财产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个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夫妻关系的主要内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人身关系主要有下列内容: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婚姻法第2条第3款对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其核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婚姻法第14条规定,作为人身权的姓名权由夫妻双方完整、独立地享有,不受职业、收入、生活环境变化的影响,并排除他人(包括其配偶在内)的干涉。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可合法、自愿地行使、处分其姓名权。这还体现在子女姓名的确定上,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即子女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还可姓其他姓。
3.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婚姻法第3条第3款、第4条对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做了规定。忠实义务主要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其具体有: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包括通奸与姘居;不从事性交易等。法律对夫妻间同居的权利和义务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权利的行使与义务履行以正当、合理为限,并因其具有强烈的人身性,而不能被强制执行。违反忠实义务不仅伤害夫妻感情,还不利于一夫一妻制度的维护。法律对忠实义务的规定为追究各种侵犯婚姻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或他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这是夫妻双方各自充分、自由发展的必要和先决条件。夫妻一方行使人身自由权以合法、合理为限,并应互相尊重,反对各种干涉行为。
5.夫妻住所选定权。婚姻法第.9条对此做了规定:夫妻一方可以成为另一方家庭的成员,夫妻应有权协商决定家庭住所,可选择男方或女方原来住所或另外的住所。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7.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双方负有公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禁止计划外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要求的,是夫妻的法定义务。义务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非仅仅是女方。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孕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妇女有生育权。对于男性生育权,学界意见不一,法律对此也未做明确规定。不过,作为夫妻生活重大事项之一的生育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共同决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夫妻财产关系
男方双方因结婚产生了夫妻人身关系,也随之产生了夫妻财产关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夫妻财产的所有权,包括夫妻一方的财产所有权和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有权;夫妻间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对其共同所
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离婚或者丧偶后的妇女,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仍依法享有对原承包地的承包权。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与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模式,并做了详细的规定。
1.法定夫妻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2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8条则明确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13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除了包括积极财产外,还包括消极财产,即对外负担的债务。夫妻共同负担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清偿;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由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
2.约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相对法定财产制而言的,是依据不同的发生原因作出的划分。它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优先于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度,又称有契约财产制度。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法中的贯彻和体现。
约定的内容,《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如下约定:上述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的财产范围,包括婚前和婚后取得的各种财产。约定的形式,法律明确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约定的生效条件首先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合法、自愿、真实;其次,应符合特别法上的要求,如男女双方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约定的内容在第三人,知晓时,其对外具有对抗的效力;否则,无对抗的效力。对内则对夫妻处理财产的行为产生约束力。为逃废债务的虚假约定或协议离婚分割财产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对债务人非法目的的认定,可结合夫妻财产约定或协议分割的时间、方式、当时背景等加以考察。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即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有关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的总和。又称妻子关系。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前者称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后者称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收养的法律效力为依据。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
中国古代的父母子女关系完全从属于宗法家族制度。封建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以孝道为本。不孝列为十恶之一;祖父母、父母尚在而子孙别籍异财、供养有阙,都须按律科刑。父母对子女握有主婚、教令、惩戒等权,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外国古代法中有关亲子关系的规定,也都以家族、父母为本位。当代各国的亲属法,除对子女的出生、姓名、父母子女间的扶养等问题有具体规定外,还特别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了宗祧继承和纳妾制度,嫡子、庶子、嗣子等名目不复存在。
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
1.父母与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
2.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3.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均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以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对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则以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为限。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还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父母有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需要从事与其年龄不相称的经济活动时,应当由其父母代理,或取得父母的同意。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父母与子女之间,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因虐待、遗弃情节恶劣而构成犯罪的,须按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制裁。
4.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在父母离婚时,应妥善解决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
解除父母和子女关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2.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综上,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所以,无法与其亲生父亲解除父子(女)关系。
四、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婚姻法第 22条规定。
1.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是未成年人或是需要赡养的老年人,2.被抚养人的生父母或被赡养人的子女已经死亡,3.抚养人或赡养人有负担能力。
(二)兄弟姐妹间的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 23条规定
1.被抚养人必须是未成年人,即弟、妹未成年,2.被抚养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3.抚养人有负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