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信贷业务审议与审批基本操作流程
惠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审议与审批基本操作流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审议贷款的合法、合规性;
2、负责贷款定价及测算其带来的综合效益;
3、负责制定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4、负责记录贷审会的会议记录,根据成员表决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二、贷审组审议
需要提交贷审组审议的贷款,由有权人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和审议项目内容。会议要求:
1、成员人数必须达到相关制度规定的人数方可开会;
2、确定会议工作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宣读投票结果等;
3、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审议:贷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贷款综合效益;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担保情况等;
4、每个成员均需独立发表意见;
三、有权审批人审批
贷审组提交有权审批,审批同意后,提交调查岗按照流程办理业务;有权审批人不同意的,退回调查岗,由调查岗退回客户,终止办理。
四、结果回复
贷审组审议结果为同意,贷审会依据有权审批人的意见,办理发放贷款手续。贷审会审议结果为不同意的,直接退回调查岗,由调查岗退回客户,终止办理。
五、工作要求
1、贷款审议与审批是贷款风险防范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贷审组必须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制度;
2、会议记录必须完整,要详细记录每个成员的发言内容和观点;
3、贷审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先发放后补会议记录;
六、风险提示
1、贷审组必须是奇数,每个成员都要有意见。
2、会议记录要详细记录召开会议的全过程。
第二篇: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规范信贷操作,强化信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
升我行业务竞争实力,体现我行“规范、灵活、高效、服务、创
新”的经营理念,结合支行实际,特制定本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一、客户申请
营销部门接到客户信贷业务申请时,应提示客户到风险管理
部办理登记申请,风险管理部根据客户申请的信贷业务品种、信
贷用途,告知应提供基本资料的名称及内容,并根据业务属性及
客户分类向营销部门分配。
二、业务受理
(一)贷前调查
营销部门收到风险管理部签批的信贷业务后,由部门负责人
指定双人深入借款人进行实地贷前调查,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情
况,资产状况及贷款主体的合法性,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
实,并进行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调查了解抵(质)押物或保
证人情况,对于房产、土地等大宗抵押物应提供实地摄像资料,作为审贷委员审议参考。
(二)撰写报告
信贷员对业务调查情况及时撰写调查报告,收集、整理、核
实、填制借款人相关资料,并提出具体意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经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提交支行信贷审查小组进行审议。
三、审贷会审议
绿色通道:对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存单质押贷款或其他风险较小、担保固定、总行已审批的批量信贷业务,可不上审贷会,直接报经有权审批人签批办理,随后应在支行审贷会上进行业务通报。
(一)审议申请
客户经理须将贷前调查报告及申贷简要说明,一并递交到风险管理部,申请审贷会,由风险管理部安排审贷会时间,并将待审议项目排序发送到各审贷委员。
(二)召开审贷会
风险管理部根据业务情况,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审贷会审议信贷业务。审贷会委员每次不得少于5人,且参会人数为奇数。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其他审贷会委员意见,特别涉及金额大、期限长的贷款项目,应认真审议,严格把关,提出贷与不贷的理由和风险点,确保审贷会质量。对于审贷会通过的项目,属于支行审批权限内的信贷业务,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签字后,营销部门办理信贷业务。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签字后,上报总行信贷营销部,待总行审查批准后办理;对当日审贷会未通过确需复议的信贷项目,在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满足支行审贷会要求的前提下方可提请复议;对审贷会否决的信贷项目,应由信贷营销人员将相关资料退还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抵押登记、质押冻结、保证核保
信贷业务经批准办理后,抵(质)押担保的信贷业务,营销人员应通知申请人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或质押冻结手续;保证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营销人员应亲自与申请人到保证单位办理核保手续,并由申请人、担保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相关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银行承兑汇票缴纳规定比例的承兑保证金,按总行文件需公证的应办理公证、不需公证业需得到审贷会同意。
五、业务审查
信贷审查人员由风险管理部审查岗人员及营销部门负责人构成,对信贷业务及资料进行审查,业务审查的内容:一是贷款用途、偿债能力、业务操作的合法合规性;二是所提供资料的完整、合法、有效性;三是抵(质)押物权属的合法有效性,保证人保证资格及代偿能力等内容。对符合信贷业务条件的应填写审查意见。风险管理部审查人员在资料审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营销部门负责人在审查审批表审查人处签署意见。
六、发放贷款
已办理抵押登记、质押冻结、保证核保手续的信贷业务,营销人员应对业务资料进行最后核查,签订《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协议》《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及人行信贷业务咨询系统,逐级审批,客户经理所办理的贷款在交档完毕后,须在贷款借据填写规定的各项要素,还需注
明与所放贷款相对应的贷款科目类别、科目代码,经行长签放后,交于营业部会计柜员发放。
七、信贷档案管理
(一)移交档案: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须在档案发放前入档)银行承兑汇票三个工作日必须将相关信贷资料整理交档案管理员保管,特殊情况的必须经行长同意延缓归档。
档案保管员必须对归档的资料负责审查、验收、编号、分类、装订、入档,并对归档后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负责。对资料不齐,要素不全和刮、挖、补得档案资料,应退回信贷营销人员补充,完善后再行验收入档。
(二)借阅登记:客户经理或外单位因业务检查需要借阅档案,必须由风险管理部主管行长同意,随借随还,同时做好借阅登记,任何人员不得将所借档案的资料随意抽换;在借阅档案当日确实无法归还的,须持有行长出具签批书面证明。
档案管理员对借出信贷档案须认真查验,防止资料缺失。
八、信贷台账登记
客户经理在办完信贷业务的当日须登记相对应的信贷台账,对结清或还款情况应凭还款凭条及时登记信贷台账,凭条须及时交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九、贷后管理
(一)信贷营销人员,应按照总行贷后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及担保单位(物)进行跟踪检查,调查客户生产经
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撰写贷后检查报告,报送相关领导及总行相关部门。对因临时资料周转困难,确需办理贷款展期的,信贷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并按照新增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二)贷后资料归档: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取得信贷客户的相关变更要件资料及信贷业务催收通知文本,应连同贷后调查报告一并交档案管理员归入原信贷业务档案中保管,如有借款主体发生变更的,海须同时做好变更的登记。若借款主体的变更可能影响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及时向审贷会反映,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三)贷后稽查
风险管理部稽查核人员针对我行每笔业务进行不定期的贷后检查,对于查处不符合规定办理的相关信贷业务,由风险管理部提出意见并向行长办公室汇报,同时书面通知经办部门限期整改,营销部门造整改后整改报告风险管理部备案,归档保管。
十、贷款收回及承兑解付
信贷营销人员应在贷款到期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或出票人和担保人,督促借款人筹集资金为按期归还贷款和兑付做好准备,确保贷款的及时归还,严禁承兑垫款的发生。
十一、结清撤(押)保
贷款还清或承兑汇票解付后,会计部门通知信贷营销部门贷款还清或银行承兑汇票已解付,信贷员及时登记台账。抵押人
或出质人持《抵(质)押物代保管凭证》客户联,经行长审批后,由营销人员带领,到会计部门领取抵(质)押权属凭证。营销人员接到客户持有的相关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在抵(质)押权属登记证书相关栏标注“贷款结清”字样,客户凭此道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或质押解冻手续。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将该客户信贷档案抽出另行保管。
第三篇: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改善信贷服务,提高 办贷效率质量,结合我司信贷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本操作流程实用于我司开办的各类信贷业务。
一、个人类客户贷款流程
(一)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担保贷款单户余额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员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 件→查询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 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业务发展部提交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权审批 人审批发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 在审批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一、二级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调查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 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一
(二)级部门经理、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二)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的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结论→业务发展部OA 系 统上报业务发展部立项同意→由业务发展部、业务发展部派出管户信贷员共同参与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 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 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有权审批人审批权 限的由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 总经理审批→超过总经理权限的报公司审批→管户信贷员 落实相关限制性条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 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法律审查→申请支用→ 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 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 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至 30 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岗必须参与贷前调查; 贷款额度在 3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负 责人必须参与贷前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贷前调查。
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贷款余额在 10 万元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一级业务发展部副经理或 信贷组长为调查责任人;一级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为经营主责任人,一级分 理处经理、信贷
人员(组长)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三)贷款展期操作流程 个人类客户贷款符合展期条件的按以下操作流程办理:
1、单户贷款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
借款人提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分 理处经理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 批→完善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展期→贷后管理→贷款本 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
2、单户贷款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
借款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作出初步结论→业务发展部
OA 系统上报业务发展部立项同意→由业务发展部派出管户信贷员共同参与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有权审批人审批权限的由授 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 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总经理 审批→超过总经理权限的报公司审批→管户信贷员落实相关 限制性条款→完善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展期→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
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至 30 万元的展期申请,分 理处(营业部)、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岗必须参与调查;贷 款额度在 3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负责 人必须参与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展期申请,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
调查。
二、公司类客户贷款操作流程
(一)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 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权限的上报公司审批。
(二)贷款发放流程
管户信贷员落实相关限制性条款→完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法律审查→ 完善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办理控管→贷款发放→抵押权证移 交营业部出纳人员保管→借据监测联交信贷人员建立信贷监测 台帐→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管户信贷员首 次跟踪检查→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7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 完成后2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 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
贷款额度在 50 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负责 人必须参与贷前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公司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贷前调查;对公司类客户贷款,业务发展部客户经理为调查责任 人;业务发展部经理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经理为 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为经营主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要负责人、管户信贷员为贷后管理及收回主责任人。
(三)贷款展期
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公司类客户贷款展期按以上公司类客户 贷款操作流程
(一)(二)和办贷时限办理。
三、低风险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低风险业务(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公司存单质押贷款)由各业务发展部调查。
(一)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流程 业务发展部按规定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根据权限管
理规定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流程
持票人贴现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按规定调查、查 询、经理审查(通过支付系统查询则需持票人出具对票据真伪风 险所带来的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并填制《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贴现审查审批书》(一式三份),完成后将查复 书及审查审批书提交营业部指定的两名专人(主办会计、会
计各确定一人)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对票据的真实性确认后,在 审查审批书上签字确认,随相关资料直接报风险管理部审查,根 据权限管理规定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三)公司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按规定调查、实地双人查询→办理止付手续→部门负责人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 有权审批人审批。
(四)时限规定
对低风险业务原则上当日办理完毕,其中公司存单质押贷款 当日办理存款止付手续后发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当日通过 支付系统查询,待回复后当日办理贴现。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农户小额贷款操作流程按照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农户小额信 用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遵守执行。
五、尽职评价与责任追究
建立贷款尽职评价制度,对难以收回、风险较大的问题贷款,应启动问责程序,对履职人员实施尽职调查评价。
(一)对业务发展部的尽职调查评价由稽核审计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经尽职调查,确认问题贷款对象符合规定和条件,并在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中,严格遵 循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尽职的免除相关责任,确认未尽职 的,应根据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追究责任;
(三)因制度不落实、督促不力、不严格履行职责和不作为 等情形,导致贷款管理混乱,质量严重恶化的,对业务发展部 信贷管理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四)信贷业务各环节经办人员调查不实、审查失真、违规 审批以及贷后管理未尽职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贷款被骗、债权悬 空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造成贷款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操作流程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_年10月
第四篇:办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办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操作要求简介为了加强贷款管理,顺利完成五级分类工作,根据我县信贷管理的实际和现状。在今后工作中,搞好五级分类,其重点就是各种资料的分析,健全各种资料是五级分类的依据和前提。为此要求各社对原信贷资料进行完整和补充,对确定无法补充的要进行说明,现就结合五级分类的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一、重要文件方面:
(一)信用社为客户办理贷款时应准备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1)借款人的名称、地址、个体工商户及民营企业的类型和所处行业、业务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2)组织结构、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附属机构的情况;(3)借款人的经营历史、信誉评级,以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2、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方面包括:(1)借款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借款人的其他财务信息。例如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主要是在其他金融机构有无存贷款情况的证明等)。(2)保证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和其他财务信息。、重要文件方面包括:(1)借款人贷款申请书;(2)信用社信贷人员贷前调查报告和审批表。大额贷款小社 3 万元以上(不含 3 万元),大社 5 万元以上(不含 5 万元)联社审贷小组和审贷委员会审批意见;(3)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信书(信用等级评估时授信额度);(4)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例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企业动产或不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等;(5)借款人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信用社一般在申请中写到)。、借款人还款记录和信用社催款通知单(催收通知单必须按时发,贷款逾期后催收通知单相隔不能超过 2 年,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得发一次)。、贷后检查报告,包括定期、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内审报告。
为每个借款人建立完整的档案。信贷员有责任保证客户信贷档案的完整和真实,如有漏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重要法律文件(例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缺失或有误导致法律责任不清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包括关注)。
二、相关资料的审查方面
(一)个人相关资料的审查、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指的是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留居证件。对证件持有人必须当面进行确认,防止假冒。现役军人可以使用军官证作为身份证。、有借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这里是指借款人认可的单位或工作单位出据的证明,但出据的证明必须要真实有效,不得虚伪欺骗(必要时附单位工资发放清单)。、一般农户贷款时,必须填写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表和诚信状况调查表,一并纳入借款资料管理,作为贷款五级分类依据。、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现在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要了,因为有时借款人
夫妻之间不知道另一方的借贷行为,在借款期间一旦离婚,住房财产分割时,债务的偿还承担就出了问题。必须要借款人夫妻双方带着婚姻证明来,不能由借款人说这是我的配偶就给办理了借款手续,因为借款人找一个人就能顶替的。、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这一般容易出现在父子或兄弟之间。、必须提供《购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首期付款的发票复印件。最怕的是通过虚假手段借款,借款的目的是用于经商或偿还其他债务,这样的借款因为经商利润的不确定性,给正常到期还款带来极大的风险,所以必须有真实购房合同或协议。7、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及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年龄必须在 18 岁(不含)以上,65 岁以下(不含)。实际上 65 岁指的是贷款年龄的上限,在具体贷款办理中,应该是借款期限加上年龄不得超过贷款年龄上限,事实上我们也不会给一个 65 岁的老年人贷款。年龄最大是退休前,即借款期限加上实际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岁女 55 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不能贷款,比如极个别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所有权或他项使用权证书及所有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10、企业单位借款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贷款时出具近三年来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贷款未还清前每年出具当年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在城区或异地经营企业和经商的借款人,都要在城区机构或原籍信用社索要负债证明材料。
(二)、对抵押物的审查,这是最关健的。
按照《担保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担保方式: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如金银、有价证券等)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借款提供保证的贷款。担保贷款是个大概念,担保贷款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担保方式,而最为常用的是住房抵押担保方式。、质押贷款
贷款人按法定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 级企业债券(人总行特发,一般无。)、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可以作为个人贷款的质押物。
对质押贷款,必须要到存款行社核保。如果是他人提供的存单,他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出据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上面要写明“在借款到期不能还时,同意用其质押的存款归还贷款。”特别强调出质人要亲笔签字。、保证贷款
贷款人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作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社处存有
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活期存款账户担保,必须在该账户下存款余额经常要保持高于所贷款金额)。、抵(质)押贷款,抵(质)押率规定: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70% ;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 60% ;以交通工具及其他财产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 50% ;以存单及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 80%,且贷款到期收回本息与质押物品变现必须足值。、哪些东西可以用于抵押?
按照《担保法》规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抵押物很多,我县农村信用社只是认可土地所有权证、门面及住宅房产所有权、个体及民营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及设备三种抵押物。下面简单介绍其他抵押物的规定,有利于在工作时对一些具体情况进行更加准确的把握。但在具体经办时,要以联社的有关具体的规定为准,不得以国家有关规定就随便办贷款。⑴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⑵依法获得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
(3)依法可抵押的其他固定资产及设备。
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前原有的地上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应当同时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全部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部分房屋抵押的,该房屋相应比率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期房所有权抵押时,必须符合房屋预售和建筑承包管理的有关规定;个体、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及设备作抵押,必须到工商及相关部门办理动产或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抵押贷款。5、哪些东西不能用于抵押?
⑴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⑵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⑶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⑷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⑸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⑺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⑻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10)未经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登记的其他动产、不动产、固定资产及设备等资产。6、出租房能否抵押?
已出租的房子可以用来作抵押。借款人用已出租的房子作抵押时,必须将该房地产的租赁情况告知贷款人,同时要将房地产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租赁期届满,而抵押贷款尚未到期,承租人若需继续租用,除了需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外,还必须经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如果贷款期限届满,而租赁尚未到期,借款人又未按时偿还贷款而使抵押的住房被银行作价、拍卖,这并不影响承租人的承租权,但房地产的新所有人要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已出租的公有住房和未定租赁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不能设定抵押。这是因为这两类抵押住房的处置,原则至必须保护承租人的居住权,这就使抵押权的实现受到了很大限制,实际上丧失了抵押担保的意义。7、共有产权房如何抵押?
共有房地产的每个共有人,在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都有权抵押该房地产。以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即借款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该房地产为抵押物,当该抵押物变现时,其他共有人负连带责任。8、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对设定的抵押物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有关法规,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抵押人不仅享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而且还要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三)、介绍一些相关的规定、如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向银行抵押,获得购房贷款的,在抵押合同签订后一定时日内,必须向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抵押登记。
⑴登记时限:抵押当事人必须在住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生效时日为合同登记之日。
⑵房屋抵押权的设立与变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在向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产权登记机关应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由抵押人收存,同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继续抵押登记手续。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如何抵押贷款?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县级土地管理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否则无效。但多数土地使用权为国营土地才能办理过户手续,集体土地一般难办理过户手续,要办理必须征得当地所有村民同意意见后方可办理,否则土地管理部门不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证明均无效。
第五篇:202_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流程
1、客户申请
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小贷事业部(以下简称“信贷经营部室”)或有信贷业务支行客户经理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地区重点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认真了解客户需求,准确介绍本行授信业务产品和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客户经理收集、整理和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认定客户是否具备信贷业务的基本准入条件,在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申请。
2、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
客户受理应满足《信贷操作手册》“授信基本条件和要素”中规定的条件,且不得为其中“限制授信的对象”、“必须严格控制的授信对象”和“禁止和限制办理的授信事项”。其中,授信基本条件约定了在本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的客户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的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授信、自然人客户申请授信、集团客户申请授信还需符合相应细化的基本要求。信贷经营部室或支行的客户经理应审查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规定,通过查验客户的营业执照、贷款卡和近期财务报表,初步了解客户的背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如客户曾与本行发生过授信业务关系,客户经理应了解以往客户与本行合作的情况,并重点了解客户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有无影响
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等。客户提交的资料经客户经理初审合格后,客户经理应向信贷经营部室部门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报告,若信贷经营部室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同意客户经理意见的,则安排授信调查。授信调查包括实地调查和间接调查,且必须由具有签字权的两名以上客户经理共同进行,分为A、B 角,A 为主角,B 为配角。对单笔500 万元以上(含)的信贷业务、集团性客户信贷业务以及疑难或不良信贷资产,信贷经营部室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或上级负责人必须参与调查。授信调查的内容包括:核实验证客户的信息、受理时发现的疑问以及授信分析和审查中所需信息等;调查和验证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等基本情况、产品市场、财务状况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授信业务的真实用途,调查验证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合法性等;调查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资格、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等。授信调查完毕,客户经理撰写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价报告,连同客户资料一同提交信贷经营部室负责人或支行负责人审核。
3、审查和审批
信贷经营部室或支行经过贷前调查并同意为客户授信申请的、已批准的授信方案需调整的、或已实施的授信业务需展期的,均应按流程规定向授信审批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1)基础资料:授信业务申请书、授信对象风险评价报告、授信业务调查报告、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表、授信业务送审表、到期收回保证书、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
用记录、股东会(董事会)保证担保意向书、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抵/质押物价值评估书;2)公司类客户(担保人)其他十九项基础资料;3)自然人客户其他八项基础资料;4)根据具体贷款业务,需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
《信贷操作手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中规定了审查审批基本要点及具体贷款业务审查审批要点。信贷经营部室客户经理拥有对客户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提出的放款申请是否符合本行业务管理办法和授信、支付条件的审查权。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拥有对客户经理同意的客户放款申请的审核权。授信审批部授信专职审查员拥有对授信业务(包括风险评级)可行性、合规合法以及贷款资料完整性、合规合法性的审查权、授信方案的建议权、授信业务的否决建议权。授信审批部门负责人拥有对授信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的审核权。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拥有对授信方案(包括风险评级)的审查审批权、授信业务的一票否决权。
4、合同签订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在签订合同前客户经理与客户积极协商,落实审批文件确定的贷前条件;并根据信贷业务审查审批部门出具的《贷款审查意见书》补充相关资料。客户经理自信贷系统发起信贷业务流程,并及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有关合同和相关承诺文件。包括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承诺文件,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及相关承诺文件。若采用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的贷款,则需携带相关
证件及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登记证明文件。
5、贷款发放
主办客户经理从信贷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书和抵质押品登记通知书(若需),有权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会同他想权利证书或登记证明文件(若有)、抵押物清单(若有)、评估报告(若有)等资料,移交营业部柜台柜员岗位进行贷款账务处理。营业部贷款账务处理岗接到客户经理提供的放款通知书、担保品登记通知书(若有)、他想权利证书或登记证明文件(若有)、抵押物清单(若有)、评估报告(若有)等资料,进行审核后,先办理抵质押物品入库手续,后进行贷款发放的账务处理。
6、资金支付
柜员账务处理岗将信贷资金支付给指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中。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主办客户经理对借款人自主支付的信贷资金进行监控;对于明确要求采用受托支付的柜员岗接到客户的“借款人支付委托书”、相关合同及“信贷业务受托支付审批表”后,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划入指定账户。
7、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必须按照《贷后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和揭露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信贷资产的
安全。客户经理按照《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贷款发放后,按月分类、按季分析,及时认定,动态调整贷款的风险分类。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后应及时向风险预警合规部上报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风险预警合规部组织召开贷款风险预警会议,并根据风险程度、化解难度和处理进度形成处理意见,分别由总行、支行采取化解风险措施。
8、到期收回
对正常到期的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填制《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进行催收。客户将资金存入扣款账户时,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前台柜员扣划贷款本息,确保资金按期收回。对逾期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总行主管行长,并于逾期7 日内填制《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分别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向抵、质押贷款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处分抵押物通知书》或《处置质押物通知书》,分别发送至客户和担保人进行催收。对于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需要通过诉讼收回的贷款,应及时移交到风险资产管理部,进行资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