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强化人大监督提高审议质量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13-103656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5 17:09: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强化人大监督提高审议质量

强化人大监督提高审议质量

强化人大监督提高审议质量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方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代表和体现着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人大行使监督权离不开会议审议,这是人大工作的特色。依法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执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

议、决定等情况汇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主要形式和载体。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监督水平的高低。近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提高审议质量作为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实践来看,审议质量不高,监督力度不大,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人大审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概括地讲,主要存在“五不”现象:

一是有些事项不便审议。有些重大事项不经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往往“党委定调子,政府拿盘子,”,共同拍板,联合发文作出决定。

二是情况不明“不会”审议。有的人大代表、组成人员受自身素质和本职工作等方面的影响,难以进入角色,平时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不够,往往吃不准法律法规的规定,吃不准有关问题的实际情况。因调查不深,知识不足,情况不明,胸中无数而沉默少语。有的虽发言,但只是不着边际地泛泛而谈,说一些套话、空话、题外话,“鼓槌敲不到点子上”。

三是心存疑虑“不敢”审议。受“官大于民”旧观念的束缚,认为“批评上级有碍前途”,审议何必顶真,往往心有余悸,谨小慎微,不想“自找麻烦”。

四是碍于情面不好审议。过分考虑到本部门或个人的利益,当老好人思想严重。怕说多了不讨人喜欢,说硬了搞僵关系,往往是“多栽花,少栽刺”。

五是思想守旧不肯审议。认为“人大工作老一套”,例行公事,履行程序,不解决什么问题,代表讲了也没用,或过去所提意见和建议未被采纳,心有怨言,认为“人微言轻”,与其绞尽脑汁地想,唇焦口燥地讲,倒不如闭口不谈地好。

“五不”现象的存在对人大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不可低估,主要有:

影响之一:有损于人大权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至高无上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依法行使好包括审议权在内的各项职权,才能树立和维护人大的权威。代表、组成人员如果不能充分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审议,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势必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信任和希望,降低人大的威信。

影响之二:有悖于人民要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需要敢于反映群众呼声,敢于说真话的人大代表。如果代表、组成人员参与审议顾这顾那,轻描淡写地走过场,不为群众呼吁,人民群众是不会满意的。

影响之三:有失于代表职责。《代表法》明确规定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不仅是荣誉,更是职责,应始终牢记人民的嘱托,充分履行代表的审议权、监督权,勇于发言,说出真话、心里话。如果仅当“荣誉代表”、“挂名代表”,就是一种失职。

影响之四:有败于人大会风。会议审议时不积极发言,不认真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或闲聊,或看其它报刊杂志,有的甚至迟到早退,跑进跑出,使本应严肃务实的人代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显得松散随便,影响了权力机关的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败坏了会风。

二、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也是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威信的重要途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站在履行国家权力的高度,从实际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审议工作,提高监督水平,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审议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人。人大代表、组成人员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主体,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就必须将学习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一是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紧紧抓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精髓,用党的基本理论武装组成人员的头脑,提高组成人员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探索搞好人大各项工作的方法、程序和途径。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常委会议事规则为龙头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常委会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要加强对市场经济、wto、科技、历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加知识储备,拓宽知识面,提高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深度和前瞻性。

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解疑答惑,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提高议事深度、监督质量、决策水平奠定基础。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参加审议时才会心中有数,讲得准确,讲得到位,讲到点子上。“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本”。只有认真搞好会前的调研,才能在会议审议中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人大常委会要重视调查研究,着力提高调研质量,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调研型的机关。一是制定调研方案,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明确方法、步骤、时间要求以及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要认真搞好调研。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都是进行调研的形式。在调研中,既要听汇报,察看面上的工作,又要将重点“下移”,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选点察看,征求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倾听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坚决克服“只看好的,不看差的”、“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等不良的调研之风。三是要召开好调研座谈会。参与调研的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要去粗存精、沙里淘金;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与规律,避免浅尝辄止,人云亦云,以便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调研报告成绩概括要全面精练,问题提得要准确深刻,建议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强。

会中认真组织各项审议。要营造一个民主务实的会议氛围,引导代表、组成人员在审议时紧扣主题,畅所欲言,力求使审议发言“准、深、透”。“准”就是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找得准,提出的建议和对策也要准。“深”就是发言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避免重复“一府两院”工作汇报中讲过的内容,要多加分析,勇于指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透”就是广开言路,有的放矢,把每个议题议透,取得实效。同时,审议还要做到议而有决,对各项审议事项作出明确态度,或作出决议、决定,或作出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依照办理。要高度重视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质量,符合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体现法治精神,使其具有权威性、法定性、人民性。只有这样,才能使被监督者心悦诚服,乐于接受。

(三)、依法审议客观公正。首先,要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审议的议题要在二十天前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让组成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围绕审议的议题进行调研。会议文件应在3天前发到组成人员手中,要向参会人员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有关材料。对会议的安排,时间要相对宽松,保证组成人员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议。其次,会议期间主持人要积极引导组成人员讲实话、说实情、依法审议。要注意克服“三种倾向”:一是“海阔天空,不着边际”的倾向;二是只唱“赞歌”的倾向;三是“乱发牢骚,借机报复”的倾向。发言要依法、有理、有据,简短明了,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说空话,多提建议,适时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重要工作,还应及时做出决议、决定。形成的决议、决定要注意适宜于本地区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改革的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把落脚点放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来。

(四)、跟踪监督狠抓落实。落实是审议的延续,也是审议的目的和落脚点。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是维护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按照全面准确反映审议情况整理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常委会文件印发给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明确办理时限。要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列入督办工作事项。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及时了解办理工作的情况,加大督办力度,采取检查、调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要定期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对不认真办理的承办部门,提出批评意见,或进行跟踪视察,督促其尽快办理;对拒不办理的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采用质询、罢免等硬性手段,促进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五)、坚持原则,依法开展人大审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必须坚持原则,依法进行,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和保护人大代表、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保证言论免责权,让大家都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的各项审议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见和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正确地集中,防止任何形式的个人独断专行,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审议议题要从实际出发,每次会议议题不宜过多,避免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会议审议要做到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客观公正。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书面审议意见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三要坚持抓大事的原则。要抓大事、议大事、管大事,抓住重大的、长远的、宏观的、全局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地审议,力求议深议透。

四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江泽民同志指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这种监督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改进。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合法、正确的行为给予肯定,就是支持。人大通过监督,帮助“一府两院”纠正失误,减少损失,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也是支持。

(六)、联系实际,大胆改进审议方式。

一是分组审议与专题审议相结合。为了使审议内容和审议形式得到最佳统一,会议在安排分组审议的基础上,可围绕本地经济建设、改革开放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审议,组织一部分熟悉有关方面工作的代表、组成人员参加审议,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当场解答和办理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这样使审议的重点更加突出,审议的深度、广度得到明显体现,从而有效地促进审议质量的提高。

二是一般审议与重点审议相结合。为避免审议中的“冷场”、“走题”等现象,在会前可选定一部分熟悉有关方面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代表、组成人员作为重点发言对象,通知他们尽早搜集有关资料,列出发言提纲。会上,他们的发言在整个审议过程中要起到主导、启发他人的作用,保证审议的效果。

三是书面审议与口头审议相结合。单纯采用口头审议的形式,既受时间的限制,又使少部分心中有数而不善言辞的代表、组成人员难以表达清楚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弥补不足,可采用书面审议与口头审议相结合的方式。印制书面审议专用稿纸发给代表、组成人员。代表、组成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反映一些不宜面对面直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使审议的形式更活,审议意见也更具有全面性、深刻性。

四是审议与表决相结合。为保证审议意见最大限度地反映集体意愿,更加符合法律,会议在联组审议的基础上,应尽快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的初稿,并及时提交会议进行表决。如表决通过,再交由“一府两院”依法办理。

(七)、不断改善、构建基础保障体系。

首先,要加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大力推进,要更加重视解决领导体制问题,依法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

其次,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要从法制上进一步明确一切国家机关都要向同级权力机关报告工作的制度。“一府两院”的重要文件,包括工作计划、重要决定、规章制度、重大事项的处理等,必须及时报送。这样便于监督者更加了解被监督者的情况,更好地实施监督。

最后,要加强监督主体的自身建设。一是思想建设。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以及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依法审议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愿,自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具体形式。二是作风建设。要不负人民重托,树立良好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群众,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民情,敢为群众鼓与呼。三是制度建设。主要有:学习培训制度、联系选民制度、会议考勤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参加审议的约束制度、总结评比制度等等。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约束代表活动行为,完善代表监督机制,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水平的提高。

第二篇:浅谈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

钟昌发

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种基本的监督方式。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监督法,推进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要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正确把握三个“度”,精选审议工作议题

“一府两院”工作林林种种,人大常委会要审议其工作报告只有进行选择。本人认为,要想提高审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应把握以下三个度,精选审议工作报告的议题:

1、把握“量度”,在数量上宜精不宜多。一方面,人大干部队伍情况特殊,队伍年龄偏老,专业人才缺乏,素质参差不齐,职务层次差距大,且有人事安排导向影响人大干部积极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人大监督措施的刚性不足,工作中要摸清情况,要督促落实到位,都要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因此,审议工作报告不宜安排过多,建议每次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最多不要超过3项。

2、把握“宽度”,在涉及面上宜小不宜大。各项工作涵盖范围有差异,涉及面有大小,有的涉及面很大。对于涉及面大的议题,情况复杂,牵涉时间长,牵涉单位多,要全面弄清情况,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有的甚至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研究,情况是摸到不少,但因为议题大,要求的层面高,范围大,被监督者也往往不知从何着手整改,整改也往往达不到要求。而涉及面小的议题,监督起来不仅省时省力,而且情况摸得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监督对象整改起来也更容易找到切入点,效果往往会更好。因此,选择审议工作报告的议题,不求大,而求准,抓住某一大块工作中的某一个重要专题开展专题工作进行审议。

3、把握“温度”,在影响上宜热不宜冷。抓不同的工作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能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能引起更多人的共鸣,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做好这类工作能取得更好的社会影响。而比较少的人去关注的问题,也就是说冷门问题,监督起来自然很难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因此,审议工作报告要紧紧围绕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去开展,关注热点问题,多说热门话题。对于偏辟的问题,冷门的问题,不必花太多的力量去关注。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的力度直接影响到掌握情况的程度。掌握情况全面与否,真实与否,是影响审议能否具有针对性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在调查研究环节上下功夫,抓好三个“安排”,深入调研,摸清摸准审议工作的情况。

1、把好力量配置关,配齐配强调研队伍。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会前调查重视不够,力量安排不足,调查往往出现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本人认为,应切实加强调查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确保调查有足够的人力。每次审议工作报告,都要成立一个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挥协调、由对口联系的专门委员会或工委具体负责、其他专委或工委的人员及部分兼职委员和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必要时调查组又可以分成若干小组,扩大调查范围。

2、把好调研方式选择关,综合运用多种有效调研方式。各种调查方式都有各不相同的效果,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搞调查研究,仅仅到需要作汇报的单位听一听介绍,或召开一两个共一、二十人参加的座谈会听一听反映。如此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也不一定准确可靠中。笔者认为,审议工作报告前的调查研究,除要采取听取汇报、召集座谈等常见的调查方式外,还应采用执法检查、视察、明查暗访、督促审计介入等方式方法,尽可能查看更多的资料,接触更多的知情者,征求更多专家、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梳理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3、把好情况分析关,抓住要点,突出重点。人大监督,不是向“一府两院”布置工作,不需要也不宜面面俱到。事实上,每一次象审议工作报告这样的监督活动,如能解决一个或几个突出问题,监督成效人就算不错。所以笔者认为,无论是会前调查,还是会上审议,或是会后形成的审议意见,都不宜提出太多的问题,而是要抓住要点,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写深议透。至于并不突出的问题,可以一概不提。在篇幅的分配上,笔者认为,总结成绩时力求简明扼要,主要篇幅应放在指出问题和提出建议的部分。

三、把好三道“关”,规范审议意见形成程序。审议意见如何形成,直接关系到审议意见本身的质量和效力,进而影响审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审议意见的形成,监督法没有作明确规定,还处于探索中,各地的实践又不大一样。有的是由相关工委负责整理会议审议情况,交主要领导审定签发。有的是由办公室负责整理交主任会议审定后签发。本人认为,前一种做法,难以保证审议意见的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审议意见的效力。后一种做法形成的审议意见,质量提高了较多,但效力却也很难提高多少。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产生的一种法律性文件,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果审议意见由某一个人或某少部分人说了算,或由主任会议等其他机构决定,都有越俎代庖之嫌。因此,要积极探索研究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以提高审议意见的效力和质量。笔者认为,审议意见的形成应把握以下几个程序:

1、把好审议意见初稿关,在会议召开前,主任会议初步审查工作报告,形成。常委会会议前,主任会议要就需要提交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结合相关工委撰写的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初稿。

2、把好审议意见完善关,在审议结束后,主任会议研究审议发言情况,形成审议意见草案。当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完成后,主任会议对会上的审议发言情况进行研究,根据审议发言,修改完善审议意见初稿,并在审议意见初稿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草案。

3、把好审议意见表决关,在会议结束前,常委会讨论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草案形成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表决通过,形成具有法律意义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审议意见能否得到处理落实,直接反映审议工作报告的效果。有的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搞得有声有色,会议审议严肃尖锐,但是对于问题的整改却不大关注,结果很多问题不了了之,出现人们常说的“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本人认为要想审议工作报告取得好的质量,必须在督促检查这个环节上下功夫。

1、对于督促检查的组织实施,要精心部署。督促检查这一环节,应该象调查研究一样,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主任会议进行专门研究,明确检查人员,确定检查时间、阶段、范围和方式,明确检查要求,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全面真实地掌握整改情况。

2、对于督促检查的情况,要集体研究。督促检查要分多个阶段进行。在每一阶段结束后,查检组都要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下一步整改重点。督促检查工作全面结束后,主任会议要研究检查的情况,分析整改成绩,找准整改差距,为提出审议意见初稿打下基础。

3、对于审议意见处理结果,要表决验收。很多重要工作,都有检查验收的一个环节。有了这个环节,工作才能善始善终,工作才能更好地落到实处。审议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应该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验收,而且应由人大常委会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建议如下:会前,主任会议研究分析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指出工作差距,衡量有没有达到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要不要继续整改和再次报告整改情况。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主任会议的意见发言,审议结束后,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投票表决。通过表决,一方面可以扩大民主,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再次落实审议意见的强制力。

第三篇:如何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文章标题:如何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重要途径。在新的形势下,开好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提高县级人大会议审议质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精心确定会议审议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确定会议议题时,必须精心选题,突出重点。把握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重点突出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开展审议,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审议,把议题选在其需要加强和改进或正在着手抓的工作上。在安排议题时做到少而精,每次会议只安排1至2个中心议题,使组成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议题展开审议。

重视会议审议途径和方法。一是合理安排审议时间。人代会上,尽量多安排代表进行审议,以使代表有充分的发言时间和空间。常委会的会期要认真分析测算,要充分考虑审议内容与审议时间的关系,以内容定时间。二是组织好会中审议。在人代会上,可尝试分专题审议工作报告,各个报告各有侧重,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引导审议;建议列席人员只参加大会,不参加分组审议会议,让代表能畅所欲言;常委会审议要坚持专题审议,要求组成人员根据会议通知,围绕会议议题作好审议准备;审议发言应突出主题、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客观公正。同时,根据议题的需要,事先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重点发言人选,并让他们认真准备,增强专题审议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创新会议审议方式。可以考虑采用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结合,询问、辩论或就某一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视察、公民旁听等方式开展审议。要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组成人员的审议,并接受询问。也可采用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做法,征求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在审议时要尽量安排足够的审议发言时间,防止匆忙审议议题,草率做出决定或决议。对专业性强的审议议题要在审议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克服外行审议内行的现象。

用制度规范会议审议。尝试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年初制定审议工作的安排意见,每次会议都根据安排,突出审议工作量化指标,确定审议专题,年底进行统计通报;建立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审议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察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的方式监督,对办理不认真的,责令重新答复办理。

注重会议审议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审议意见、建议转办后,由常委会工作部门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办复后,可由常委会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如发现办理不合要求的方面,可组织“再审”或要求重新办理。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由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分别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并由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检查,督促其进一步办理。

《如何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来源于teniu.cc,欢迎阅读如何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第四篇:浅析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浅析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发挥,如何才能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既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必须面对、常谈常新的课题。

1.仔细审查会议材料。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材料是否有份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常委会会议的主要材料,无论是调查报告、视察报告,还是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等,都力求事实清楚、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语言规定、文字流畅,切忌繁琐的流水账和大量文字的堆砌,切忌空洞无物的大话、空话、过头话。对一般性的调查报告、视察报告,首先要在调查组、视察组内统一认识,集中意见和智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材料再送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查认可;对决议、决定草案和审议意见,先由对口工作委员会或办公室修改后交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查,重大的或带有综合性的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查提议后,再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2.改进审议方式。对一些重大事项或有争议的议题,做到个人发言和集中审议相结合,委员询问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回答相结合,调查组专题发言与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自由发言相结合,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必要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从而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3.突出审议重点。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着重审议其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审议其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审议议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时,着重审议其合法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4.扩大会议列席人员。为充分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提高会议审议效果,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都邀请区委、区政协领导出席指导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对一些与其他工作部门联系紧密的议题,如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审议工作的报告,除了要求计划、财政、审计等工作部门必须列席会议外,通知统计、税务等其它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汇报,便于综合了解实际情况,深化对议题的审议效果。

5.多次讨论研究。对一些条件不成熟、酝酿不充分、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特别是一些规定、办法草案,经全体会议同意,暂不表决,待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补充完善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表决通过。

第五篇:强化监督,提高效能

中共理川镇纪委工作

简报

第五期

中共理川镇纪律检查委员会202_年12月16日

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效能

理川镇纪委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强化监督检查,推

进全镇行政效能整体上水平。

为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

服务意识,确保理川镇依法行政、高效优质的运行,周到、便捷、透明的服务,保障干部群众的监督权,结合理川镇实际,经镇党委会议研究觉等成立了理川镇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为保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有效运转和切实发挥作用,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出台了理川镇行政效能投诉制度、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效能服务承诺制度和行政效能督办纠正制度。

理川镇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建设和有效运转以及各项

制度的严格执行,必将为理川镇纠正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地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报:县纪委办公室、县纪委刘书记送:镇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发:各村支部(共印36份)

强化人大监督提高审议质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