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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13-80770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2 23:03: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

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形势需要和上级要求,经研究确定,利用三月份在全市开展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目的

为增强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澄清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和谣传,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

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需求,为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这条主线,大力开展人口形势、国情国策、计生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原创:www.teniu.cc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和家庭文明幸福。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是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的重要一环,在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要抓好以下六点:

⒈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各部门参与这次活动。

⒉市、乡、村主要街道要设立以生育文化为主要宣传内容的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阅报栏等环境设施,结合“三下乡”,开展婚育新风赶大集活动,开展定点街头宣传、咨询。同时,各乡镇(街道)要组装宣传车,巡回乡村进行宣传;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摆放宣传看牌、悬挂过街横幅,以期广造声势。集中宣传月期间,位于城区的密州、龙都、舜王三个街道办事处要集中在城区开展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

⒊媒体宣传。市电台、电视台和报社要在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报道的力度。报道的重点是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各地开展宣传活动中的经验等,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环境。

⒋全面落实“四个一”。集中宣传月期间,要充实“一条街”内容,扩大范围,整顿强化舆论环境;乡镇人口学校要普遍上好一堂课,有针对性地对新婚、生育、节育对象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对每个育龄妇女家庭发放一次“明白纸”;各乡镇(街道)都要组织宣讲团,逐村组织育龄群众进行计划生育责任、义务、法律法规的宣讲,增强管理服务的透明度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⒌在广大青年中开展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倡议活动。结合省计生委、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发出的《关于提倡晚婚晚育致青年朋友的公开信》和(上级市)市发出的倡议书的宣传发放,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都要组织广大未婚青年签订好晚婚晚育协议书,以此激发当代青年带头落实国策的积极性。

⒍结合集中宣传月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五进村”、“十登门”活动。五进村是:

一是流动课堂进村。市、乡两级计生服务站组织技术骨干,巡回各个村讲授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

二是生育文化宣传进村。各村的主要街道都要设立语言温馨、形式上悦目的生育文化一条街,并不断充实有关内容;

三是婚育服务队进村。乡镇(街道)计生办要主动配合民政、妇联、卫生等部门组织人员经常进村,开展生殖保健咨询、查体等项服务活动;

四是生殖保健科普知识进村。服务站工作人员定期进村举办“三优”知识展览,并开展相关的咨询服务;

五是婚育新风文艺宣传进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有一支婚育新风文艺宣传队,围绕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精心编排文艺节目,经常深入村(居)演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十登门”:一是婚前登门。送一本计划生育知识问答,宣传政策法规知识,引导他们优恋、优婚、晚婚晚育;二是新婚登门。送一套新婚必读,指导新婚夫妇掌握新婚卫生常识、落实生育计划,做好孕前准备;三是孕期登门。送生殖保健手册,指导孕妇掌握孕期保健事项;四是产后登门。送一套婴幼儿喂养丛书,指导产妇搞好产后保健和婴幼儿喂养;五是避孕节育登门。送一份避孕节育知识小册子,指导学习避孕知识,安全有效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六是术后登门。原创:www.teniu.cc送一份关心问候,开展术后随访指导;七是生殖保健服务登门。送生殖保健知识,了解妇女身体健康情况,指导群众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八是送科技致富知识,落实致富项目登门;九是优待政策落实登门。定期到独生子女家庭宣传优待政策,落实独生子女待遇;十是流动人口管理登门。到流动人口家庭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询问情况,落实经常性的管理服务措施。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协调工、青、妇及计生、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

效。一是要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研究措施,部署任务;三是要成立专门班子,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四是要搞好活动的经验总结交流,互相促进。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对宣传月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汇报交流,每周上报一次活动进度及好的做法、建议;五是要严格进行评估,宣传活动结束

后,市里将组织验收,并纳入年终考核,赋于一定的分值。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于月日前将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市委宣传部宣教科和市计生局宣教科。

第二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

“宣传月”活动专项验收考核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核,特制订本方案。

一、验收考核的时间、时点、样本点

1、考核时间:2014年7月上旬。

2、考核时点:调查组进点的前一天。

3、样本点:对12个乡镇(街道)和随机抽取部分村(居)作为调查的样本点。

二、验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验收考核采取百分制倒扣分的计分办法,按比例折合计入6月份考核成绩,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一)乡镇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在主要街道、交通要道、户外广场或农贸市场设置大型喷绘宣传画、宣传牌不少于2块,每块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每少1块扣3分,没有的扣10分。(扣止10分)

2、按照县里统一标准,组装计划生育宣传车,按时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串街宣传活动。(扣止10分,宣传科考核)

3、县里活动结束后,利用宣传车继续组织开展本乡镇(街道)的串村宣传活动,原则上每村不少于2次。每少1个村扣0.5分,每少1次扣0.1分。(扣止10分)

4、更新乡镇计划生育宣传栏、黑板报,要有新《条例》内容,否则扣5分。

5、在农贸集市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咨询站不少于3-4次,每少一次扣2分。(扣止5分,宣传科考核)

6、举办学习培训班,对乡镇、村党政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否则扣5分。并对乡镇、村全体计生工作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测试,没组织的扣2分,每少1人扣0.2分。(扣止10分)

7、按照县里统一要求的内容和样本,印制宣传彩页,没印制的扣5分。

(二)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在大型住宅小区或人流量大的路口,悬挂一条以上计生宣传横幅、标语,每少1幅扣2分。

2、1000人以下的村(居)刷新不少于3条宣传标语,1000人以上的村刷新不少于5条宣传标语。每少1条扣2分。

3、更新宣传栏、公开栏、阅报栏版面和内容。每有一种未更新扣2分。(扣止5分)

4、对一孩户和人口计划户每户发放1份计划生育宣传材料,每少1户扣0.2分。(扣止5分),5、利用村人口学校,对重点人群举办一次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否则扣5分。

6、利用村广播喇叭,对广大群众集中学习宣传省《条例》,每天不少于半小时。不足半小时的扣1分,每少一天的扣2分。没宣传的扣3分。

三、组织实施

这次专项考核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篇: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一五”期间,全县上下按照省、市计生委提出的“ 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工作思路,采取新措施,制定新办法,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使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面临计划生育形势仍非常严峻,任务仍十分繁重,为统一思想、协调联动,进一步做好我县人口和计生工作,落实和完成“十一五”责任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时刻清醒地认识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要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政策。层层签订责任状,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坚定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力度、严格政策,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四在乡”征收政策是坚定不移的遵循原则和纪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擅自征收,否则即为“乱收费”、“私收费”,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截留、挪用、坐支、贪污等,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管,违者予以严肃处理。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持证上岗、公开公平,按着规定程序和标准规范运作,任何人不准私自降低征收标准。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计生队伍管理。村专干、小组长实行聘用制管理,全部由符合条件的女性担任。健全考评体系,完善奖励措施,量化目标管理,实行绩酬挂钩。强化第一道防线和信息反馈,增强防范能力

和监控措施。逐步提高工资待遇,村专干要不低于村级正职的80%,育龄小组长每月50元,全部由县财政统筹。

四、建立人口信息通报制度,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加强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员信息应用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制度,每月一例会,村专干、小组长及乡镇计生委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从源头控制私婚、出生、现孕等漏报问题。对计划内出生要从结婚怀孕开始即跟踪调查,绝不允许出现计划内漏报,确保村级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2、加大统计求实力度,提高数据质量,各乡镇、各单位主管人员要切实做到育龄妇女底数清、现孕清、出生清,并如实统计上报,严禁瞒报、漏报、错报。

3、加强县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民政部门的新婚登记情况、卫生部门的出生人员实名登记情况、公安部门出生人口落户流动人口信息等情况要定期与计生部门通报交流,建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资源共享、政府全局“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县直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责任和纪律意识。

1、健全县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和领导体系。

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工作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具体抓。居民社区聘任专职干部,重点做好计生统计、调查等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①各单位要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和清理,查找问题和不足,发现违纪超生人员,要及时上报县直计生办公室,主动接受处理。

②各单位要向县委、政府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县计生领导小组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单位和个人计生承诺制度。

③认真落实对拟提拔干部的计生审核制度,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推荐、考评。

④加大非农业超生人员社抚费征收力度和标准,并落实相应党政纪处理。

3、协调联动、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综合管理。

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每月要定期通报全县婚姻登记和出生人员情况;公安部门在新生儿落户时要及时与计生局进行人口信息沟通,认真审查计生部门开具的信息通报单,生育证或结论证,没有证件的,坚决不予办理落户手续;法院和民政部门严把离婚登记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认真审查计生局开具的人口信息通报单,确保离判手续真实可靠,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杜绝借假离婚而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行为;计生局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规开具假证明人员,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社区办、居委会要配合县计生局做好社区人员的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社区人员的生(养)育情况,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4、强化孕情普查及服务管理

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情普查及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全员信息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再生育申请,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②要加强对外出学习机关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外出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在外出前十天内须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和外出学习通知单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普查;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的,学习期间和学习回来后都必须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孕情普查。

③外出治病人员在治疗期间,应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普查;有特殊情况不能回来普查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并由单位分管领导和患者家属陪同计生局工作人员到其所在医院进行普查。

④对无故不上站普查和已政策外怀孕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对借助假离婚或外出学习名义政策外生育的当事人,严格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是党员干部的,严格按照冀发【1991】20号和冀政【1991】63号文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落实绝育手术。对纵容、包庇、隐瞒政策外生育或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的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制、临时工),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给予撤职处分。

六、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性别比治理工作。要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协调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逐渐形成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格

局。建立健全乡(镇)、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规范各种档案卡册,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立户籍地和现居地网上信息交流协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完善现居地一孩生育登记、《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情况报告与网络交流办理、逐步取消纸质证明。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整治清查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入、流出服务管理动态监测系统。

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严格实行“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两非”案件。

七、增加财政投入,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当前重点抓好:独生子女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对参加新农保计生家庭的补贴政策;奖扶、特扶资金兑现;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和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学生;加快和改进县级技术服务站建设,提升优生检测服务水平,确保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四篇:关于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任务指标是: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8%以上,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100%,流出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85%以上,人口信息化引导服务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格局顺利运行,继续保持无政策外多孩生育。

一、实施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各支部、村委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负责的做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转变工作方式,采取分类指导的工作方式突出抓好我镇生育秩序管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帮助育龄妇女自觉选择有益身心健康和适宜方便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及时指导一孩妇女落实上环节育措施,正确引导二孩妇女特别是双女户落实结扎措施,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88%以上。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落实党纪、政纪处理,利用政策法律及经济等手段不断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确保全镇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二、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出生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人口计生、卫生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村实行重点监控和治理,坚决禁止利用B超等超声仪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防止选择性别生育,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

三、推动“一盘棋”模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三年三步走”等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确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加强综合治理,同时要做好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确实抓好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管理,推动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区域“一盘棋”。

四、落实一票否决,强化行政监管制约力度。

在今年工作中要执行计划生育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对领导不力、配合不力、致使本村人口计生目标完不成或超生现象严重的领导,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否决。

五、措施与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正确应对我镇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根据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的艰巨性,镇、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者一定要提高认识,努力解决好基层基础薄弱、技术力量缺乏、宣传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报表不及时等主要问题。各级干部和计生工作者必须按照计划生育新的目标和任务来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人口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基础地位,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镇党委、镇政府要对各村工作分阶段进行督察,对问题严重的、整改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〇一〇年三月

主题词:人口 计生 意见

报:县委办 政府办

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党政班子成员 发: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水头镇政府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

共印45份

第五篇:人口 与计划生育安排意见(2008)

白府发„2008‟18号

白水镇人民政府

2008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安排意见

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抓好中央《决定》的学习和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服务条例》,坚持基本国策,深化优质服务,为创“国优”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当前我镇计生工作形势不予乐观,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为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要自加压力,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稳定维护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提高出生人口 素质。各村做到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环情孕情监测率达到85%以上,其中在家育龄妇女达到100%,孕检证明寄回达到50%以上,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完成县下达各项目标任务。

二、营造氛围,扎实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以宣传“十七大”精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决定》和省、市、县贯彻《决定》的意见为重点,各种奖励政策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生育文化大院和计划生育中心户、“三结合”户建设。通过广播电视、人口学校、标语、村务公开、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好“五期”教育,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村民自我教育意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创“国优”打基础

去年村级举行了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了计生专干,要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让她们更加适应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系列服务为方向,努力让优质服务惠及千家万户。药具应用率98%,随访率95%,有效率95%。加强“三查”和生殖健康普查,规范手术操作,保证群众身心健康,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服务到位,群众满意。

四、提高统计质量,坚持月例会报告制度

继续坚持村专干例会制度,收集信息、听取建议,交流经验,要求村专干每月入户走访本村的育龄群众1—2次,入户核实各种 信息,特别是出生、死亡、初婚、孕情、落实节育措施情况,流出、流入这几项主要指标要核对无误,记载规范,报告及时,数据准确,无漏报、瞒报、错报。了解群众需求,送药具上门。坚持月报告制度,每月例会后要抽查1—2个村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报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每月写出分析报告,进行人口分析,找原因,添措施,确保统计质量。

五、抓好流动人口管理

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方法,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85%,流入人口验证率达到85%,认真开展为农民工的“六个一”的服务,即:为流出人口流出前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服务,指导落实一项可靠的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一种联系方法,为留守儿童确定一名关照人,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六、加强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及计生协会功能

充分发挥村级服务阵地功能,认真组织广大协会会员在村民自治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开展面达100%,合格村达100%,《计划生育服务协议》签约率达95%以上,履约率达到50%以上。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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