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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
编辑:轻吟低唱 识别码:13-924977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5 23:11: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跟踪审计

一、跟踪审计的含义、特点

(一)跟踪审计的含义。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对特定事项、特殊资金和物质审计采取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以预防性和建设性为主要目的的一种全新的审计监督模式。跟踪审计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是审计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跟踪审计的特征。一是跟踪审计的全过程具有复杂性。它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中必须合理确定审计的项目和重点,创新审计组织模式和审计方法,严格控制审计风险。

二是跟踪审计的时间具有持续性。审计机关克服传统审计滞后性的局限,将关口前移,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持续对某个专项资金或某项政策进行动态审计,是跟踪审计持续性的具体表现。通过对相同或相类似审计项目的多次审计,在促使被审计单位持续整改的基础上,审计目标层层递进,促进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使跟踪审计的作用大大提升。

三是跟踪审计的目的具有预防性和建设性。它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紧紧围绕审计目标,及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

四是跟踪审计的模式具有全新性。它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加强对跟踪审计内在规模地把握,对跟踪审计的经验、做法和教训及时进行归纳、总结。

五是跟踪审计在响应时间上具有时效性。时效性是跟踪审计的第一要素。对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在第一时间跟进,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立即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跟踪审计才有意义。

六是跟踪审计在内容上具有针对性。针对性是以专业的眼光,有选择地关注,突出重点,而不是面面俱到。跟踪审计的针对性主要体现在项目的选择上,注意针对经济形势变化的趋势、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问题、矛盾漏洞较大的问题、可能发生的风险确立跟踪审计项目,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

二、跟踪审计的发展趋势

一是跟踪审计工作法律保障制度化。目前由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法规和政策文件基本是空白,也很不完善,审计工作只能依据政府的指令和要求去做,审计结论和意见的执行缺乏强制性。

二是跟踪审计工作操作程序规范化。目前虽然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跟踪审计进行了大胆实践,形成了一套跟踪审计实践的操作思路,但还未从审计理论上加以总结和提升,还未建立一套相关的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地上升到审计规范制度。跟踪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都缺乏统一规范,导致跟踪审计工作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不能确保审计质量。

三是跟踪审计工作项目安排常态化。把握跟踪审计主动权,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发挥防护性和建设性作用对跟踪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此为出发点来统筹安排审计工作,将跟踪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结合起来,整合审计资源,使跟踪审计常态化。

三、跟踪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行审计业绩考核办法与跟踪审计的特点不相适应。从某种意义上讲,跟踪审计的预防性和建设性,使审计发挥的功能从“显性”变成了“隐性”。而目前审计系统内部仍然以审计要情要目数量和查处违法违规金额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项目中发挥的作用在业绩考核上还缺少制度性安排,跟踪审计的成果不好量化,难免影响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是现行审计规范与跟踪审计的特点不相适应。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跟踪审计的法规制度,而现行审计规范与跟踪审计的特点不相适应,使得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的实践中难以对跟踪审计项目作出共性的评价和判断,增大了审计风险。

三是审计监督与建设单位管理的职责界定困难。审计人员介入项目的各个环节,容易陷入管理者的角色,导致责任不清,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是跟踪审计人力与复合型审计人才不足。跟踪审计工作业务量大,事务繁杂,时间紧、政府要求高,建设项目个性化特征及管理复杂性特征与审计人员力量的矛盾十分突出,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达不到要求,容易形成不正确甚至错误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审计风险。近几年来,为了弥补审计力量的不足,审计机关聘用了大量的中介机构人员到国家审计队伍或委托、授权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但是,由于这些中介机构是在分享国家审计的权力,加之其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质量难以保障,从而放大了国家审计的风险。

四、加强和改进跟踪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审计机关应研究和制订跟踪审计的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跟踪审计全过程,防范审计风险尽。尽快出台一整套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跟踪审计的指导性意见或业务指南,建立和完善跟踪审计的程序和审计规范,为实施跟踪审计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提供衡量的标准,使跟踪审计逐步走入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中。

(二)审计机关应尽快研究和完善跟踪审计考核指标,建立跟踪审计综合考核体系。审计机关应尽快研究和完善跟踪审计考核指标,建立跟踪审计综合考核体系,将通过审计促进相关政策和制度出台或完善的数量、通过审计建议减少的损失浪费金额、核减的工程投资额等内容也纳入跟踪审计考核指标,建立既有直接指标、又有间接指标的跟踪审计综合考核体系。

(三)以跟踪审计为载体,全面拓展审计内容。大力推进工程造价审计,加大对工程实体和环境跟踪观察的力度,加强对合同管理情况的跟踪了解;大力推进绩效审计,帮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大力推进资源环境审计,重点关注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国家重要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生态建设保护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跟踪审计成效。改进跟踪审计项目组织方式,整合内外部资源,科学调配审计力量;创新技术方法,深化计算机审计,积极探索联网审计,主动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大力推广设备仪器辅助审计,在继续推广应用GPS定位仪、全站仪、取芯仪等设备仪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更为有效的设备仪器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创新具体形式,提高跟踪审计的针对性。根据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周期,开展阶段性跟踪审计,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针对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审计,节省人力物力,保障审计效果;对特殊审计项目开展同步跟踪审计,充分掌握资金运用和项目建设情况,最大限度获得成果;对同期同类、同一行业或系统的建设项目开展批量跟踪审计或行业、系统跟踪审计,以扩大审计成效。

(六)知识结构调整及更新,培训复合型人才和聘用专业人才相结合。由于跟踪审计是对项目全方位进行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对各环节均要有所了解,需要对审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调整知识结构和更新观念,培训复合型人才。针对特定的行业和专业,要在审计组中配备专业人才,并实施专家咨询制度

第二篇:跟踪审计月报

***工程

202_年10月的跟踪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工程共包括4个子项目(室内外装饰、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环境工程),其中已完工子项目0个,进入决结算审计阶段0个。

(一)本月工程完成情况:室内外精装修完成90%,弱电80%,电梯95%,环境20%。

(二)本月工程支付情况:室内外精装修工程已累计支付2294.1170万元,指挥信息系统工程已累计支付128.3868万元,本月无支付情况。

(三)本月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情况:该工作内容在土建工程施工前已完成。

(四)本月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无

(五)本月工程发生的其他情况:无

二、跟踪审计情况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我公司参与跟踪审计的项目部共有两人组成。具体工作的开展主要通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月进度审核、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相关建筑材料(暂估价)的市场询价,协同业主对相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把关控制等。对项目实施过程的造价成本进行有效动态控制;我

们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式主要为派驻现场人员随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参与监理例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目前,我们现场收集整理与造价有关的跟踪审计资料为: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签证、工程变更资料、现场影像资料等

(二)审计成效

1、在进行暂估价部分材料进行核价中,我方跟踪审计人员会同建设单位、代建业主、监理单位一同在市场上多家市场进行了询价审核,在保证材料产品质量的情况下所审核的暂估价部分材料基本上都在原暂估单价上进行了审减,确保了暂估价部分的材料不超原中标价。

2、在建筑垃圾的安全文明按时费收方过程中我方跟踪审计人员提出了质疑,因项目是土建及精装修工程交叉作业施工,施工方在收方过程中把归属于土建工程的建筑垃圾划分在精装修工程中,在被我方跟踪审计人员发现后立即拒绝对土建工程的建筑垃圾进行收方签证,确保了在本次交叉作业施工中造成重复收方签证。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或建议 关于石材外墙及玻璃幕墙的超概,原设计概算中因施工图没有此项内容因而概算审核单位对该部分是暂估价600万进行的计费,目前施工方在此工作内容实施完成后提出实际完成量已超过中标工程量约2891平方米,如按照中标价进

行结算办理,预计增加投资约144.32万元。根据上述问题我方跟踪审计人员立即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就施工方提出的因工程量增加导致的费用增加跟施工方造价人员进行了工程量的复核,复核结果基本上与施工方的报送工程量一致。同时我们也查阅了项目前期资料发现立项批复的内容室内外装饰工程没有单独进行立项,且审批时间为202_年11月2日,项目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及业主代理单位应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完善手续,现目前根据资料的整理情况,施工图出图时间为202_年6月,由***,概算批复时间为202_年5月20日,因此在长达近一年的工作时间中,建设单位及业主代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办公实际使用情况要求设计单位完善其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并达到建设单位的办公使用需求,确保在招标过程前更加精确的编制最高限价,并使工程造价达到更好的控制效果。目前因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在概算审核的过程中无法对既有建筑石材及玻璃幕墙进行算量计价。

(四)超拨进度款

因各参建单位没有对本月的月进度报表进行申报,因而本月未进行工程款的审核及支付。

三、审计评价

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按照所签定的相关合同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因工程时间紧,各参

建单位基本上人员配备完善,如目前工作量最大的现场边收方边施工的过程中都能确保各参建单位人员第一时间达到。

四、审计建议

因项目已经接近尾声了,我方已跟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了多次交流,要求施工单位在目前照常施工的情况下,配备完善的内业人员,对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及经济资料进行整理并按照审计局的要求开始实施编制竣工决(结算)的相关送审资料确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能报审竣工决(结算)。

五、下月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建设单位对既有建筑的使用要求,按时参加现场收方工作,并做好相关收方记录及现场影像资料,做到无重复收方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的实施。

(公章)

202_年 10 月 24 日

第三篇:跟踪审计心得(本站推荐)

浅谈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跟踪审计的效果和心

(发稿时间:202_年2月25日 9:52 阅读次数:2592)【关闭窗口】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咨询有限公司 穆彩丽

受苏州市审计局委托,我们有幸参与了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工程中的苏站路一期、二期改造工程、平门桥重建工程、人民路北延下穿沪宁铁路立交工程、人民路北延(苏站路~312国道)工程的跟踪审计协审工作,苏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工程是苏州市政府提升城市形象,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造福于民,构筑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综合性改造项目,我们能为参与到这个项目中感到自豪和骄傲,同时也感到压力和责任的重大。目前除了人民路北延项目尚有部分路面未施工外,所跟踪的项目已基本结束,回想从202_年7月份到现在,已经跟踪了近3个年头,见证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也从跟踪工作岗位上取得了很多以往竣工结算所不能体会到的心得,从本项目实施的效果上来看,跟踪审计绝对是件准确控制工程造价,节省有限的建设投资的好办法。针对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跟踪审计以其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工作,无论是对建设方、监理单位还是设计单位来讲,都是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必不可少的补充力量。通过跟踪审计,我们不仅在过程中对可能造成工程造价虚高的项目进行事前控制,而且由于掌握了第一手的现场资料,在竣工结算时卡死了施工单位信口雌黄、瞎报乱要的情况,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了全方位的控制,这样的审计结果既充分客观的反映了真实的工程造价,又能在审计谈判时掌握主动,以理服人。下面就谈谈这段时间的一些跟踪效果和心得体会。

一、注重事前、事中控制是跟踪审计之根本

由于跟踪审计注重在过程中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强调的是事前和事中控制,相比以往传统的竣工结算审计,把工程造价控制的关口前移到事前,这样就避免了以往单凭书面结算资料审计的弊端,可以完全把以往结算中出现的假签证、价格争议等问题提前处理掉,大量的造价控制和核减金额已经在过程中进行了实时的整改和处理,不再留到结算审计中。经粗略统计,我们跟踪审计人员在过程中核减和解决的金额近700万元。

1、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建设方主要的精力要放在工程的协调和进度管理上,因此对于现场局部的施工情况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对于承包人提出的一些变更和签证,往往以讲政治的高度来考虑问题,对其经济合理性则放在第二位,有些施工单位往往抓住业主这种心理,在这个时候按最高标准漫天要价,等批复后再按极低的标准进行施工,赚取高额差价。例如在苏站路一期一标段施工过程中,清塘路路口附近挖出近6000方的生活垃圾(内含建筑垃圾、废弃塑料、腐烂物质等),考虑到生活垃圾与其它非适用材料的处理方式和标准不同,由于在城区涉及环保等因素需要专业队伍运输,建设方在与审计小组慎重研究和沟通后,同意施工单位申报新单价,施工单位上报了挖、运费合计30元/立方米的新单价,甲方在市场询价后按垃圾处理暂定为20元/立方米。但我们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看到其并未按生活垃圾的处理标准来进行处理和缴纳垃圾处理费,而是简单地按一般挖运土方进行处理的,我们随即将此事向建设方做了沟通,通知施工单位单价不予变更,仍按合同内价格(一般挖方加外运15元/立方)进行计算,减少变更费用近8万元,施工单位也予以认可。从这一事例来看,施工单位企图通过高价变更低价施工获取暴利的愿望彻底落空,这也充分说明跟踪审计人员在建设方处置一些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上发挥了其独特的作用。(由于施工单位未按变更内容处理垃圾而核减费用8万元)

同时工程造价跟踪人员以其专业性和对造价敏锐的观察力也是对建设方决策时一个有力的支持。尤其在一些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项目上,在建设方做出决策之前,工程造价人员更能从前瞻性的角度快速分析工程变更对造价的影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工程变更的规模,避免盲目变更,造成浪费。例如在苏站路一期二标段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原特种油品厂内两块油罐基础位于施工范围内,申请拆除。接到建设方通知后,审计小组到现场查看后发现两块基础顶至路面还有相当的厚度,有可能满足设计结构层厚度要求,且东侧一块不影响管线施工,西侧一块稍影响污水管道施工,如果进行拆除回填,一方面由于施工工作面较小,回填的效果可能也不是很理想,另一方面会造成无端的浪费,审计小组认为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不挠动原状土,尽可能不予拆除,建议建设方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一步核定范围、确定实测标高,再慎重确定处理方案。后经调查,厚度确实可以满足设计要求,建设方书面明确仅将影响污水管道施工的西侧基础局部进行破除,其余不做破除。这样既省去了拆除和外运费用,减少了环境污染,又减少了回填工程量,保证了基底的施工质量,共计节省投资20万元。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隐蔽签证工程,如果审计人员不在现场跟踪,而仅在结算时根据建设方和监理方的签证资料进行计算的话,这部分变更造价是无法控制的。(由于变更方案地基拆除范围过大,经审计优化,核减造价20万元)

再如苏站路一期强电及综合管线工程施工前,由于是招标合同外项目,施工单位上报了施工预算,跟踪审计小组随即对强电及综合管线工程的线路保护管进行了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与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单价相差较大。在建设方、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小组共同参加定价会议上,跟据审计人员的询价情况,最终就综合管线主材价格问题达成一致,由甲方下发正式文件(202_年2 月5日下发的《关于苏站路工程部分甲控材料价格确认的通知》及202_年8月2日下发的《关于苏站路工程部分甲控材料价格确认的通知》)。按以上文件中的材料指导价格进行测算,仅材料部分两个标段核减了259万。(由于跟踪过程中及时掌握实时的市场材料价格,经审计询价,核减259万元)

2、设计单位在工程造价的影响上应该是最大的,从国内多个建设项目的经验来看,由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不到位,设计方案的评审流于形式,不能准确的对项目可选方案进行造价方面的分析,甚至由于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造成后期出现重大变更,而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和概算的超支的情况比比皆是。根据经验,一个合理的设计产品降低造价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是很正常的,可谓是笔下几条线,造价差百万,精心算一算,找回百千万。我们在跟踪过程中经常会发现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造价上升的现象,甚至由于设计不周造成返工浪费的现象。例如苏站路二期一标段合成化工厂内污水24#~29#段,施工完成后发现其管底标高只考虑了远期规划后的地面标高,而未考虑现有的地面标高,因一部分房屋暂时不拆迁,需考虑其污水排放问题,故设计院需要调整污水管标高,进行设计变更,已完成的污水和雨水管线部分需要重新施工,造成返工。在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通知上,未考虑已完工程的可利用部分,跟踪审计单位在现场认真核对后,根据实际返工的工程量据实予以核定,核定数量仅为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数量的一半左右,核减造价约7万元。(由于设计单位变更设计未考虑现场实际情况,经审计人员现场查看,核减造价约7万元)

二、跟踪审计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能有效遏制和减少虚假信息 由于跟踪审计工作贯穿整个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跟踪人员对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了如指掌,关键部位均留有影像资料并提前做好了记录,因此在结算审计时可以有效的防止施工单位虚报高报的现象。在以往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中,施工单位一方面存在侥幸心理,多报送审额,认为你审计人员看不出来就白赚了,另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不知道现场的实际情况,单凭监理签认的书面资料很难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往往让施工单位的假资料钻了空子。经粗略统计,我们跟踪审计人员由于在过程中掌握第一手资料,而在竣工结算时核减施工单位虚报的金额近200万元。

1、由于火车站综合改造是个综合性很强的项目,涉及到的施工单位多,必然会造成作业交叉重复的问题,或者两个施工单位重复计量的问题。例如在平门桥重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辅路隧道段三轴搅拌桩施工遇到杂填土不能顺利施工,施工单位提出换土,换土范围是基底处理部分及重力坝挡墙部分加施工工作面,填至与重力坝挡墙部位相同的标高。因基底处理部分与工作面部分深层搅拌桩完成后即挖除至设计标高,跟踪审计人员经现场查看后认为,为节约造价起见,重力坝挡墙部分与施工工作面部分的杂填土更换至同一标高,基底处理部分杂填土更换至所需标高即完全可以满足施工需要。经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交换意见,一致同意采用该种方案,并告知施工单位。但在结算中施工单位仍然按修改前的方案进行申报,在审计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后才不得不同意核减。此项变更节省换填土方约5000方,土源费按每方20元计算,节省造价近10万元。(由于建设方变更设计换土数量过大,经审计人员现场查看后,核减土方10万元)

再如苏站路路灯过路管回填包固项目,路灯施工单位与道路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重复申报,由于跟踪过程中跟踪人员非常清楚此工序是由道路施工单位实施的,因此虽然在结算中路灯施工单位又申报了该部分工程造价近15万元,但是当审计人员说明情况后,施工单位心服口服。如果未进行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又是分别送审,由不同的审计单位或审计人员进行复核,那么重复申报的情况也就不容易被发现了。(由于施工界面划分不情,造成路灯过路管回填包固项目两个单位重复申报结算,核减15万元)

2、跟踪审计人员必须不仅对现场变更增加的项目要熟悉,而且还要注意哪些项目没有按合同和图纸实施,不能仅仅按照监理签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例如在苏站路二期改造工程中,在路面沥青面层结算时施工单位按照合同价申报,监理组也签字认可。按道理应该没有问题,可是审计人员在查看招标答疑时,发现其中明确面层沥青混凝土所用集料均为玄武岩,而施工图纸上只要求上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两者有矛盾。但按照招标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以招标答疑为准报价。根据审计人员了解,苏州市近几年市政工程仅要求上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回想在跟踪过程中两家施工单位所用沥青混凝土均为苏州市政工程集团路桥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经过对两个标段的粗粒式沥青砼所用粗集料的试验资料进行比对,确定两个标段所采用的粗集料均为石灰岩,因此在结算审计过程中提出核减玄武岩与石灰岩的差价,面对事实施工单位最终也同意了该项核减,两个标段共扣除材差28万余元。

3、在招标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因素主要是招标清单。如果招标单位对招标清单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那么在工程实施期间, 以招标清单为参照,造价控制执行起来就会容易的多,我们在跟踪过程中发现,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的工程数量计算较粗,加上在招标时清单编制人员未能认真的进行审核,使得招标清单量远大于可计量的工程量。在结算时监理单位对合同内数量照搬照抄,使得错误的设计数量能一路绿灯走到结算审计环节。审计人员要结合跟踪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复核设计数量,将其中计算错误的设计和清单数量剔除出来。例如在苏站路一期改造工程中,一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5520m3,实际核定数量是3688m3,超出1832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4954m3,实际核定数量是2017m3,超出2923m3。二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9032m3,实际核定数量是4887m3,超出4136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7873m3,实际核定数量是2569m3,超出5304m3,共涉及金额近30万元。苏站路二期改造工程中,一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12985m3,实际数量是4234m3,超出8751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10151m3,实际数量是2457m3,超出7694m3。二标段雨水工程沟槽挖方项目清单量是10892m3,实际核定数量是5974m3,超出4918m3,雨水工程沟槽回填项目清单量是9166m3,实际核定数量是4330m3,超出4836m3,共涉及金额近60万元。而在实际结算中监理及施工单位本着不少于招标清单量的原则,以招投标文件清单为基准进行计量,导致超计量现象的发生,在跟踪审计人员的细致工作下,在结算中全部进行了核减。(由于设计数量偏大,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核减雨水沟槽挖填方造价90万元)

再如经过对苏站路道路横断面图进行复核,发现图纸的断面方计算里包含了绿化带的填土方量(按4%灰土计入),苏站路一期、二期工程合计为9600 m3,应在4%灰土工程量中扣除这部分工程量,绿化带填土按素土计。涉及金额为47万元,结算审计时已将该部分错误的设计数量扣除。(由于设计数量计算错误,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核减土方造价47万元)

二0一0年八月六日

第四篇:跟踪审计工作汇报

202_年滨河小学跟踪审计工作简要说明

202_年解放路小学滨河分校新建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受海州区审计局委托,自202_年6月份进驻现场,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签证及变更,严抓工程签证、变更管理,深入施工现场,及时确认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提出优化方案,掌握工程进展及签证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对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2、进度款,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3、合同,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

4、隐蔽工程,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5、定价,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索赔,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19、竣工审核,工程竣工后,组织审核小组对施工方提出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详见附页)

第五篇:跟踪审计合同

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甲方):AAAAAAAAAAAAA 受托人(乙方):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审计力度,甲方确认委托乙方配合甲方AAAAAAAAA 跟审、结算审核工作等事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1、项目名称: AAAAAAAAAAAAAAAAAAA

2、服务类别: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3、服务内容:

3.0.1工程前期阶段

(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书,参与合同谈判过程,并从造价管理的角度提供意见。(2)发现并提出招标用图纸不完善的地方,分析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增加投资风险的项目及风险金额。(3)参加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会议。3.0.2 施工阶段

(1)审核月进度计量支付报表,并出具月进度支付审核意见;(2)参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理化的论证,并在实施后对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一单一算;

(3)对暂定价材料、新增材料和甲供材料价格的审核;(4)对重大变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审核;(5)对调整和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审核;

(6)对项目有关的零星施工、返工、迁改等项目进行造价审核;

(7)参加参建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8)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工作。3.0.3 结算阶段

(1)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分专业办理工程结算审核;(2)在法规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所有工程结算审核;(3)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自

日开始实施,至乙方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成果文件)且建设单位付清审计服务费用后终结。

第三条 审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含税价)

1、基本收费:工程总造价的0.2 %。

2、结算审减服务费:

2.1审减金额100万内审减服务费5 %由甲方支付:

2.2审减金额大于100万小于500审减服务费4%由施工方支付: 2.3审减金额大于500万的审减服务费3%由施工支付。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签订协议后,经甲方确认,建设单位按项目本合同总价的10%预付乙方跟踪审计基本收费。

2、进度款按乙方审批的工程款总额*0.2%(基本收费费率)*70%支付。

3、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确认的结算审计报告金额*取费率计算总服务费后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4、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开展的审计工作,检查乙方受托项目的实施情况。

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书面的项目进展情况。

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如甲方发现乙方在审计工作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审计程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乙方不纠正或再次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5、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项目服务人员。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协调。

2、在乙方审计工作开始前,审核相关工作计划。

3、对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请示,甲方应当及时做出答复。

4、如委托范围中约定的内容、时间等存在重大调整,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5、在乙方实施审计过程中,甲方指定甲方的工作人员作为审计联络员。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项目的相关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相关审计程序,乙方可以建议甲方进行修改。

4、有权在约定的时限内取得约定的审计服务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2、及时与甲方沟通,对甲方负责,在工作中及时向甲方请示、汇报,保证在审计的各个阶段严格按照甲方的各项要求完成审计任务。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要的情况或信息,应在发现重要情况或信息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递送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和资料。

3、审计任务结束后,所有相关的审计档案由专人按照甲方要求整理、归档,并设专用档案室专人保管,及时上报甲方。

4、乙方超越委托范围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如果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甲方的追认,视为在委托范围之内。

5、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施工过程中关于造价服务工作的有关内容。

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的书面通知5日内完成相关人员更换。

7、乙方应当为自己派驻现场的人员行为负责,承认并承担其签署的相关文件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经济损失,乙方无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审计服务费用,已经收取的审计服务费用应全部退还。

第十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成委托项目,视为违约;若计划变 6 更,或不具备工作条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乙方可申请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经甲方书面确认,不视为乙方违约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拒绝支付任何审计服务费用,并追究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乙方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质、出具虚假意见、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甲方交付的审计工作、收费明显高于规定的收费标准、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审计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完成等情况。

3、违约方应负责赔偿责任,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由于违约方违约造成守约方应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当向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应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意外事件”指足以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突发事件,事件的发生超出乙方防范及预见能力范围外的类似事件。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 7 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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