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1.目的:明确审计工作程序,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和审计报告传阅审批过程的规范性,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得到及时有效地整改,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流程。
2.范围:各系统及所属各部门审计工作。
3.责任:各系统、各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4.内容:
4.1审计部依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公司临时安排的审计项目,确定审计对象、时间、范围,向被审计部门下发审计通知书。
4.2被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确定配合审计工作的联系人。
4.3审计人员对收集到的相关审计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计算、审核,逐步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4.4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综合分析并做资料补充后,在计划要求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编制,其内容包括审计范围、内容和发现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4.5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转交被审计部门,就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审计项目内容涉及多部门的,审计部则将报告直接报给系统领导(对于总经理要求直接上报的调查、审核、分析等报告则无需通过此过程)。
审计部完成的所有审计报告必须附有《报告审批(落实)附页》,内容包括:上报部门、报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上报日期等,并有留白(审计检查表则须留有相应栏目)供各级领导阅批及被审计部门发表意见。
4.6 被审计部门接到审计报告后,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写出对审计结论的意见,如无异议,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完成的时间和责任人,须于接到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回审计部。
4.7审计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带有被审计部门意见的审计报告报给相关系统领导阅批。各系统领导须在接到审计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内容及被审计部门意见的阅批,明确签署组织落实或批转落实的意见、建议或整改方案等,并批回至审计部。
4.8 审计部将系统领导阅批后的审计报告,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给总经理,使其了解被审计事项的基本概况、存在的问题及被审计部门对问题的整改方案、系统领导的工作设想等,并就此做出批示。
4.9 审计部收到总经理批复的审计报告后,按批示在一个工作日内分发给被审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同时按领导批示和被审计部门整改完成时间进行跟踪,直至整改结束或下一次该项目审计。
4.10 对跟踪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审计立项建议,流程按4.1-4.9款执行。
4.11 每年末由审计部将审计报告装订成册保管,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档案至少保留五年,经总经理批准后销毁。
第二篇: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推荐]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流 程
规范内部审计具体业务的操作是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审计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业务的详细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中遵照执行: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实质要求,审计工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步骤一:审计立项与授权
1.1、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被审计的对象。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内部的各职 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
1.1.1、公司企管审计部通过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1.1.2、由公司总经理下达的计划外审计任务。
1.1.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1.2、审计授权
对于己立项的审计项目,企管审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授权。步骤二:审计准备
在确定审计事项后,审计专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2.1、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
2.1.1、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助公司组织的成员有 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针对己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评价。
2.1.2、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资产的护卫情况。
5)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计划的遵守、执行情况。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审计范围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2.2、研究背景资料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
当审计对象为公司各职能部门时,背景资料主要包括其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管 理人员相关资料、定期的财务报告、有关的政策法规和预算资料等。
当审计对象为某一项目、系统时,背景资料主要指其立项、预算资料、合同及相关责 任人资料等。
如果在以前实施过内部审计,则应调阅以前的审计文件,关注以前的审计及审计对象对审计建议的态度。
2.3、成立审计小组和确定审计时间
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企管审 计部应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可公司内借用,如需外请需书面报告企管总监、总经理批准。由审计专员做项目负责人,并对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
成立审计小组的同时,应初步确定审计时间,包括审计开始的时间、外勤工作时间、审计结束及审计报告的提出时间。
2.4、准备初步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是说明审计目标、范围和具体进行的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方案是审1
计工作的记录。审计方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由审计负责人初步制定,并在审计工作中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在被审计部门背景资料不全或实施突击性检查等情况下,审计人员也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制订和完善审计方案。
2.5、计划审计报告的提交方式、时间和对象
2.6、发出审计通知书
在审计前,企管审计部应通知被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的时间、审计目标和范围,并要求被 审计部门部门及时准备相关的文件、报表和其他资料、告知需要配合的相关事项。
在经授权实施突击审计的情况下,企管审计部可不预先通知被审计部门。
以上为审计工作的准备阶段,完成准备工作后,审计工作即进入外勤工作阶段,主要包括步骤三、四、五、六
步骤三:初步调查
3.1、审计座谈会
审计开始前,审计专员应与被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召开审计 座谈会。了解基本情况、说明审计部门的目标和范围以及审计中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和需要协助的范围等。
3.2、实地考察
审计专员应实地观察被审计部门的经营地点、设备、职员及业务情况,对被审计部门的业务活动获得感性认识。
3.3、研究文件资料
对被审计部门提供的及实地考察过程中得到的文件进行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查阅、研究。
3.4、编写初步调查说明书
初步调查完成后,审计专员应编写简要的初步调查说明书,概括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 况及初步调查的实施情况。
步骤四: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
4.1、分析性程序(比较、比率和趋势分析)
审计专员应根据报表和有关业务数据计算相关比率、趋势变动,用定量的方法更好地 理解被审计部门的状况。主要的分析、比较包括:
实际与预算的比较
内各月份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
间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
审计人员通过比较和分析各项指标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引起充分关注,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更详细的审计程序来审查重点领域。
4.2、描述和分析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
审计专员应采用绘制流程图、文字说明等方式描述被审计部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专员应在认真研究、分析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定等文件的情 况下,对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恰当性进行评价。
4.3、初步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4.3.1、审计专员可采用内部控制调查表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获得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 关信息。
4.3.2、审计专员可采用对经营活动进行“穿行测试”或小样本测试的方式,初步评价内 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情况。“穿行测试”是审计人员针对关键控制点,选取一定的交易和经营进行程序测试或文件测试(根据组织的记录来追踪选定测试目的整个过程)。小样本测试是选择较少的样本量对选定项目进行测试、复核,以测试真实性,了解经营活动的实际处理是否一致。
4.3.3、研究信息系统的控制制度、进行信息系统的相关测试。
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涉及到被审计活动的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和保管各个环节。尤 其是信息系统控制的有效性、恰当性直接影响其资金、资产安全及财务信息等的准确、完整性。审计专员应对被审计部门信息系统的内控制度全面熟悉与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测试。
4.3.4、分析重大风险领域,确定重点的范围及方法。
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描述和测试后,审计专员应对被审计部门的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分析并做出初步评价,评估风险,确定控制薄弱环节以及审计的重点。
步骤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
5.1、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是在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的审计技 术详细审查、评价被审计部门的经营活动。
5.2、审计专员应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审计证据(包括文件、函证、复算、询问等),进行审核、分析与研究,形成审计判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5.2.1、加总相关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余额比较核对二者是否一致。
5.2.2、运用统计抽样,抽查会计记录,从凭证到账户。
5.2.3、巡视库房,抽查清点库存原料、产成品等账面存货,确定存货的保管情况以及存 货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及计价的准确性。
5.2.4、清查固定资产,确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增减值情况。
5.2.5、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定货币资金的安全及账实核对情况。
5.2.6、审核收入报表现金收入日报表,交叉核对并与系统核对一致。
5.2.7、审核各类经济合同,对重要合同签订的招、投标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
5.2.8、检查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与发票、入库单、付款支票是否一致。
5.2.9、检查涉税项目,确定被审计部门是否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是否 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5.2.10、审核费用的发生情况、审批手续,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5.2.11、其他审计程序
步骤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初步调查、符合性测试和详细审查,收集适当的、有用的及相 关的审计证据,并通过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6.1、审计发现
审计发现应包括事实、标准及期望、原因及结果。
事实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专员发现的实际情况、相关问题。
标准及期望是指评价这些问题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范、考核目标、预算指标等。原因是审计专员分析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标准产生差异的原因。
审计专员应用书面文字、相关图表等详细阐述相关的审计发现,审计人员成文的审计 发现应有相关的审计证据来支持。
6.2、审计建议
审计专员应根据具体的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的审计发现提出具体的、适当的审计建议,以利于被审计部门完善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步骤七:审计报告
7.1、审计复核与监督
审计专员应对审计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详细的复核,并对审计人员实 施的相关审计程序进行适当的监督和管理。
7.2、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编写意见交换稿
7.2.1、外勤工作中,审计专员应对编制的审计底稿及收集的相关文件、报表、记录等证 据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审计专员应根据统一的标准对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资料编制索引,以便查阅。
7.2.2、召开退出会议前,审计专员应编写详细的意见交换稿,也可以编制审计报告初稿代
替。意见交换稿应简要说明项目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对具体的审计发现和初步的审计建议进行详细阐述。
7.3、与被审计部门交换意见
与被审计部门的沟通包括重大问题的沟通及退出会议上的意见交换。
7.3.1、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违规或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审计部门马上采取相关的措施。审计专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所发现问题的实质及影响。确定沟通的对象,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7.3.2、召开退出会议,就相关审计建议与被审计部门交换意见。
外勤工作结束前,审计专员应与被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退出会议,就意见交换书上签名确认。对在有关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可由被审计部门书面陈述并交于审计专员与审计专员的审计发现及审计建议一齐归档,以便查阅,分析。
7.4、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
外勤工作结束后,审计专员应及时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正式的审计报告是在意见交 换稿的基础上根据与被审计部门沟通的结果,正式编制完成。审计报告应用简捷,扼要的文字阐述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专员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结论,并适当地表明审 计人员的意见。被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看法,也可根据需要包括在审计报告中。
7.5、审核并报送审计报告
企管总监应对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后正式报送公司总经理,并对 审计结果进行简要的口头汇报。企管审计部也将经批准的审计报告送予被审计部门并确认其己收到。
步骤八:后续审计
在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后,企管审计部应关注被审计结果及公司总经理对相关事项处 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审计专员对被审计部门实施后续审计,确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公司总经理的批准。审计专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公司总经理。
步骤九: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指企管总监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 进行的总结、评价。
审计评价由审计专员的自我评价、项目评价及企管总监的总结评价三个部分构成。每 一个审计项目完成之后,企管总监都应督促审计专员及时做出书面总结、评价,企管总监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步骤十:审计档案
完成以上九个步骤后,审计专员应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 档案,并由企管审计部负责保管。
第三篇: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流程
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流程
(一)资产审计
1、货币资金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货币资金余额的存在性、完整性、收付业务的合法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查验签发支票登记簿与签发支票存根——→抽验资金收付款凭证——→核实收入货币资金收款收据——→检查日记账,抽查银行存款调节表与库存现金盘点表——→检查不相容职务划分情况——→检查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管理——→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库存现金审查
首先出纳员将现金全部放入保险柜暂作封存,要求出纳员将全部凭证入账,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余额,填写“现金出纳报告书”。在会计主管人员和内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现金,并作记录。填制“库存现金清点表”,该表由出纳员、会计人员共同签字,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库存现金清点表应反映实际库存现金清点数,当日现金日记账结余数,账实是否相符。即有无溢缺。
②现金收付业务的审查
抽查现金日记账记录,至少抽查1至2个月的现金日记账,审查原始凭证。③银行存款的审查
审核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核证银行存款收支的截止日期,抽查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
2、存货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存货的存在性、完整性、所有权归属、计价的正确性、采购与销售的合法性、分类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企业存货内部控制系统——→抽查部分采购业务文件,追踪其业务系统——→抽查部分存货出库业务,追踪其业务处理系统——→审查存货管理制度——→抽查盘点记录——→评价存货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商品的审查
商品采购的审查:审查订货合同——→审查商品的验收入库情况——→审查商品采购成本,查看采购成本的构成项目是否正确,采购费用分配比例是否合理,采购成本是否合法、正确。采购成本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查在途商品——→审查商品采购的账务处理
②库存商品审查
盘点库存商品,时间安排在结账日或接近结账日
③商品出库的审查
对生产领用商品应核实生产计划,核查发出商品的计价,揭露弄虚作假的行为
3、应收账款审计
(1)审计目标
①证实应收款项的存在性、正确性、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的合法性、截止日期的正确性、坏账损失的真实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并描述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系统——→检查不相容职责的划分——→验证期末余额的合理性——→抽查客户账龄分析表——→审查销货折扣与收款的合理性——→审核坏账损失的账簿记录及相应的手续——→评价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应收账款的审查
取得应收款明细表——→发出询证应收账款——→分析询证函及应收账款余额——→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审查坏账准备金的提取与使用
②应收票据的审查
取得应收票据分析表——→清点库存应收票据——→询证应收票据——→对应收票据发生和收回的审查——→对票据贴现的审查——→分析评价应收票据的可兑现程度
4、固定资产审计
(1)审计目标
①证实固定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分类的正确性、所有权的归属、计价的正确性、折旧方法的选用及其计算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深入了解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系统——→验证固定资产的新增手续——→验证固定资产的退废手续——→抽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检查固定资产账、卡的设置情况——→评价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系统
(2)实质性审查
①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审查
②固定资产增加与减少的审查
③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查
④固定资产结存的审查
⑤在建工程审查
(二)、收入、成本与费用审计
1、主营业务收入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分类的合理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
了解并描述内部控制系统——→测试销售计划——→审查销货合同——→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测试销货制度的执行——→评价主营业务收入的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分析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将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与该计划数对比了解计划完成程度,与上相比了解其变动趋势。根据存在的异常现象进一步确定审查范围,以查明有无故意隐瞒或虚增利润的现象。
②验证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索取商品出库单存根、销货发票副本和有关明细账,相互核对——→审阅一定数量的商品发运单、销货发票副本、结算凭证、有关明细账,根据生产经营和结算方式,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③核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发票和销货合同的审查——→审查发票和销货合同,采取重点抽查。审查销售收入计算是否正确——→审查根据结算方式选用不同的方法与相关账户进行对比,查明收入的入账金额是否正确。核实主营业务收入的截止期——→一般可对决算日前后一周有关收入的记录进行检查、核实,核对有关的发票、运单及其他单据,确认收入截止期是否正确无误
④销售退回、折让及折扣的审查
销货退回的审查——→销货退回的合理性——→退回批准手续的性——→退回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折扣和折让的审查——→折扣和折让的合理性——→折扣和折让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进而影响利润,因此折扣和折让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重点审查。折扣和折让的真实性——→折扣和折让必须经过销售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按规定程序例行手续。
2、费用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费用分类的合规性、正确性、开支的合理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
了解并描述费用内部控制系统——→索取并审查费用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抽 取有关凭证、检查费用审批手续——→检查费用账户的设置、登记及凭证保管——→评价费用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分析主要费用的变动趋势——→审查费用开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核查期间费用的截止日期——→审查费用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三)、利润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利润形成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处理的正确
2、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
了解描述利润的内部控制系统——→审查利润计划——→审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查验会计处理程序——→评价利润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1)商品销售利润的审查
审查商品销售利润的合规性——→商品销售内容应符合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严格分清与其他业务利润的界限,计算方法符合规定
审查商品销售利润组成项目的真实性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①商品销售成本计价是否正确:审阅“商品明细账、“发出商品明细账“委托代销明细账”等。查核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前后一致,应注意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结转成本的同时是否同时结转已售商品应负担商品成本差异,有无为调节利润而人为多转、少转成本的现象。
②销售成本的结转是否符合配比原则——→审阅“商品销售成本明细账”并与“商品明细账” “发出商品明细账” “委托代销商品明细账”相核对,检查实现销售收入与结转销售成本的商品品种、数量、规格及入账时间的一致性,确认是否遵循了收入与成本、费用相互配比的原则,如发现有多转、少转成本的现象,应扩大审计范围。
(2)其他销售利润的审查
①审查商品销售收入
审查商品销售的合法性——→审查商品销售手续的合规性——→审查商品销售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②审查其他业务支出的真实性
③审查其他业务支出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3)投资净收益的审查
审查投资收益的真实性——→审查投资收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4)营业外收支的审查
①营业外收入的审查
审查营业外收入的合法性——→审查营业外收入数额的正确性——→审核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②营业外支出的审查
审查营业外支出的合规性——→审查营业外支出数额的正确性——→审查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5)利润总额的审查
在完成利润形成各组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审查的基础上,审阅“本年利润”账户并核对其与相关账户记录的一致性、复算利润形成,证实其正确性。
(6)净利润的审查
审查所得税征收范围——→审查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审查所得税率和税额的计算——→审查所得税的减免——→审查所得税会计处理
(四)管理性工作
1、定期组织对集团所属公司进行常规审计和不定期专项审计,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为集团对分子公司的考核提供相关资料。
2、参与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统一集团财务核算管理。
(五)工作要求
1、熟悉公司各类财务管理制度,熟悉现行各种税法。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第四篇:阜阳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阜阳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为了使我市教育内审工作符合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要求,现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审计法规,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一、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前,首先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1、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2、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
3、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4、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
5、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及文件;
6、前次接受审计、检查的情况;
7、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审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1、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
2、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3、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方式、实施步骤和预定时间;
4、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及其分工;
5、工作要求;
6、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的日期。
二、发出审计通知书
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3、审计组组长及其成员名单;
4、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和准备的资料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5、教育局公章及签发日期。
三、审计实施
(一)实施审计时,审计组应当先听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学校基本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配备等方面情况的汇报。
(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健全性和符合性测试,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必要时,可按规定修正审计方案。重点检查①采取顺查法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产采购、验收、保管制度是否有效、是否落实到专人、执行是否坚决;②检查现金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如出纳和记帐是否分开,现金和支付是否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重点检查是否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帐户、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监督盘点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等方法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附:审计实施过程中的要点:
1、对货币资金的审计
对库存现金的审计:⑴采取实地盘点法检查现金库存数是否与帐面数相符,重点检查有无帐款不符、现金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的现象;⑵各类收据开具、保管、归档是否妥当;⑶自制凭证填列、批准是否完备;⑷入帐票据号是否连续;⑸是否根据记帐凭证来登记帐簿.对银行存款业务的审计:⑴采取核对法检查银行日记帐结存数是否与银行存款对帐单结存数相符,如不符,应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⑵银行存款余额经调节后,若仍有余额,应追踪审查;⑶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真实性,对相同金额一收一付的大额业务,逐笔检查,重点是有无出借帐户、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建议:在对现金、银行存款的检查中,要注意是否采用订本式帐簿,要从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中看10至30笔大额支出,是否根据记帐凭证来登记帐簿,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应提倡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
2、对往来款项的审计
应收款项的审计:⑴采取三年变动法检查应收款项的帐龄,对长期不还、造成坏帐和个人借款超过半年的款项要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⑵有无人为隐瞒收入、支出的现象。
应付款项的审计:⑴采取三年变动法检查应付款项的帐龄,对长期未付、无法支付的款项要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⑵有无虚构应付帐款,将已实现的收入转入应付帐款帐户,隐瞒收入(在离任审计时,要注意有无为收支平衡而将部分支出转入应付帐款,)。
代管款项的审计:⑴采取审阅法和查询法检查所收代办费是否符合市教育局、物价局的标准;⑵采取复核法检查代办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代办费结算清单是否真实、是否与代管款项帐本上一致,有无将教师用书计入代办费中;有无将只有部分学生支出而在结算时反映为全部学生支出、虚列支出等现象;⑶检查代办费是否做到按学期多退少补;⑷对代办费学期末透支数额较大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3、对固定资产的审计:⑴采取核对法检查固定资产总帐与固定资产明细帐余额是否相符;⑵采取实地盘点法抽查部分价值比较大的学校、家庭均可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视机、录象机、VCD机、摄像机、照相机、空调、桌椅等。
4、对专用基金的审计: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正确等。
5、对所有者权益的审计:⑴审计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即检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所有者权益与单位净资产是否一致;⑵审计事业结余的真实性,有无人为隐瞒收入、支出的现象;⑶对赤字较大的,应在审计报告中说明造成赤字的原因。
6、对收入的审计:⑴各项收入的收取是否按照市教育局、物价局的标准,所用票据是否恰当,项目填列是否正确;⑵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帐,所用科目是否正确,有无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私分收入等现象,各项回扣是否入帐。
7、对支出的审计:⑴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凭证是否合法、规范。⑵各项支出明细科目使用是否得当;⑶有无人为隐瞒收入,而直接将收入冲减支出;⑷分析主要费用变动趋势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如有较大差异,应查明原因。
8、对结转自筹基建的审计:⑴科目使用是否正确;⑵有无隐瞒收入,而直接进结转自筹基建的现象。
9、对财务日常性工作的审计:⑴是否符合内控制制度的出纳与总帐分开等规定;⑵各项会计科目运用是否得当;⑶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审核是否规范;⑷记帐凭证是否做到制单、记帐、稽核三人分开,记帐凭证的填制是否正确;⑸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更改、交接是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⑹是否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⑺一般情况下,每年应至少抽查一个月,进行从制单到填制报表的一整套财务工作流程的复核。
(四)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单位的有关部门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调查取得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者签名或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五)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形成,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
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实施时间;
3、审计过程纪录;
4、编制者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5、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
6、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判断、评价或处理意见;
7、索引号及页次;
8、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9、附件。
注: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归类整理,纳入项目审计档案。
四、提出审计报告
(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终了后的15天内向局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标题;
2、主送单位;
3、审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⑴审计立项依据;
⑵审计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
⑶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⑷实施审计的有关情况;
⑸ 审计评价意见,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对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
⑹ 提出对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
4、审计组组长签名;
5、报告日期。
写审计报告的注意事项: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一分为二,提出不足和问题,并指出成绩。提出处理意见应注意贯彻政策、宽严适度;提出改进意见应注意有的放矢、切实可行;
3、数字正确,证据确凿;
4、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5、意见要具体,切合实际;
6、观点鲜明,内容完整,文字简炼,措辞得当。
(二)审计报告应当在提交审计机构前,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审计科机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说明,一并报送局领导审定。
五、审计报告的审定
审计报告由局审计机构审核,局领导审定。局审计机构和局领导班子对审计报告中的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1、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2、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是否正确;
4、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
5、定性、处理、处罚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6、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是否恰当。
六、作出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一)审计报告经局领导审定后,审计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并根据审定意见代拟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1、对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等行为的,或者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等行为但情节轻微的,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
2、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等行为,需要给予处理的,除应当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外,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等行为,在本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作出处理,并作出审计决定。
(二)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经局领导审核签发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的内容,必须认真执行,并于收到后1个月内,将执行情况以书面函告局财务审计科。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局分管领导书面提出,该负责人应当在20日内作出是否更改的决定。如被审计单位对该负责人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审计机关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审。
七、审计回访
局审计机构应当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指定专人进行审计回访检查,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八、立卷归档
局审计机构对承办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一)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采取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立卷方法。
(二)下列文件和材料应当分类归入审计档案:
1、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局领导的审批意见和局下达的行文,以及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等审计公文;
2、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定审计报告的记录、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记录;
4、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和会议记录;
5、与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和来访记录;
6、其他按规定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和材料。
(三)审计档案应当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或几个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卷。跨的审计项目,应当在项目审计终结的立卷。
(四)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字材料之间的排列规则应当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材料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材料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五)审计案卷内的文件和材料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第一单元: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的方法进行排列。
1、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
2、落实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的执行回单;
3、审计报告及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或会议纪要摘要;
4、被审计单位(部门)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5、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复审申请、申诉材料;
6、有关项目的通报;
7、移送处理意见书。
第二单元: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内容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有顺序进行排列。
1、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2、分项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法规依据;
4、审计证据。
第三单元: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1、上级机关对项目审计任务的指示和部署意见;
2、群众来信或来访的记录;
3、本项目的审计计划或审计工作方案;
4、审计通知书。
(六)审计项目一经确定,审计组长即应指定审计档案的立卷责任人。审计项目一经实施,审计人员即应及时收集和整理所分工项目的文件和材料。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人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别和取舍,并按立卷的规则和方法进行组卷,经审计组长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并按规定移交审计机构或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七)审计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保管制度,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八)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项目审计案卷的保存价值确定,分为永久、长期(15年至50年)和短期(15年及以下)三种。各种审计案卷的具体保管期限,由局财务审计科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九)审计档案的密级及其保密期限,按卷内文件的最高密级确定,并应按规定作出标识。
(十)借阅审计档案,一般应当限定在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机构内部,凡外单位需借阅审计档案或要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应经局分管领导审批。
阜阳市教育局
二00六年十二月
第五篇: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步骤详解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步骤详解
规范内部审计具体业务的操作流程是完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审计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中按规定遵照执行。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实质要求,审计工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步骤一:审计立项与授权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被审计的对象。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
1、集团审计部通过对集团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集团总裁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批准与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审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裁审核、批准与授权。
步骤二:审计准备
在确定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
1、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助集团组织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针对已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
2、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资产的护卫情况。
5)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计划的遵守、执行情况。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审计任务确定具体的审计范围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研究背景资料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
当审计对象为集团子公司、职能部门时,背景资料主要包括其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管理人员相关资料、定期的财务报告、有关的政策法规和预算资料等。
当审计对象为某一项目、系统时,背景资料主要指其立项、预算资料、合同及相关责任人资料等。
如果在以前实施过内部审计,则应调阅以前的审计文件,关注以前的审计发现及审计对象对审计建议的态度。
三、成立审计小组和确定审计时间
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审计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指定审计项目负责人,并对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
成立审计小组的同时,应初步确定审计时间,包括审计开始的时间、外勤工作时间、审计结束及审计报告的提出时间。
四、准备初步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是说明审计目标、范围和具体进行的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方案是审计工作的记录。审计方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由审计负责人初步制定,并在审计工作实际进行中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在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不全或实施突击性检查等情况下,审计人员也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制订和完善审计方案。
五、计划审计报告的提交方式、时间和对象
六、发出审计通知书
在审计前,审计人员应通知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时间、审计目标和范围,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准备相关的文件、报表和其他资料、告知需要配合的相关事项。
在经授权实施突击审计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可不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
以上为审计工作的准备阶段,完成准备工作后,审计工作即进入外勤工作阶段,主要包括步骤三、四、五、六。
步骤三:初步调查
一、审计座谈会
审计开始前,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召开审计座谈会。了解基本情况、说明审计的目标和范围以及审计中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和需要协助的范围等。
二、实地考察
审计人员应实地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地点、设备、职员及业务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获得感性认识。
三、研究文件资料
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及实地考察过程中得到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查阅、研究。
四、编写初步调查说明书
初步调查完成后,审计人员应编写简要的初步调查说明书,概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初步调查的实施情况。
步骤四: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
一、分析性程序(比较、比率和趋势分析)
审计人员应根据财务报表和有关业务数据计算相关比率、趋势变动,用定量的方法更好地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主要的分析、比较包括:
实际与预算的比较;
内各月份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
间数据的比较及趋势分析;
账户间关系分析;
财务和经营比率与前期、同类经营机构的分析比较;
审计人员通过比较和分析各项指标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引起充分关注,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更详细的审计程序来审查重点领域。
二、描述和分析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
审计人员应采用绘制流程图、文字说明等方式描述被审计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人员应在认真研究、分析被审计单位现有内部控制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定等文件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恰当性进行评价。
三、初步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1、审计人员可采用内部控制调查表或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获得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
2、审计人员可采用对经营活动进行“穿行测试”或小样本测试的方式,初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情况。“穿行测试”是审计人员针对关键控制点,选取一定的交易和经营活动进行程序测试或文件测试(根据组织的记录来追踪选定测试项目的整个过程)。小样本测试是选择较少的样本量对选定项目进行测试、复核,以测试真实性,了解经营活动的实际处理是否与预期一致。
3、研究信息系统的控制制度、进行信息系统的相关测试。
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涉及到被审计活动的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和保管各个环节。尤其是集团各下属医院的信息系统控制的有效性、恰当性直接影响其资金、资产安全及财务信息等的准确、完整性。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熟悉与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测试。
4、分析重大风险领域,确定重点审计的范围及方法。
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描述和测试后,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初步评价,评估风险,确定控制薄弱环节以及审计的重点。
步骤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
一、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是在对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详细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二、审计人员应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审计证据(包括文件、函证、笔录、复算、询问等),进行审核、分析与研究,形成审计判断。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加总相关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余额比较核对二者是否一致。
2、运用统计抽样,抽查会计记录,从凭证到账户。
3、巡视库房,抽查清点库存药品、器材等账面存货,确定存货的保管情况以及存货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及计价的准确性。
4、清查固定资产,确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增减值情况。
5、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定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及账实核对情况。
6、函证主要往来账户余额,选取无法函证或未取得回函的重要账户实行替代程序,确定往来结算的准确性。
7、审核收费系统的收入日报表、药品销售日报表、现金收入日报表,交叉核对并与系统核对一致。
8、审核各类经济合同,对重要合同签订的招、投标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
9、审查工程的预、决算资料,复算工程量,确定工程支出的合理性、准确性。
10、检查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与发票、入库单、付款支票是否一致。
11、采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审查成本计算的准确性、折旧计提的正确性等。
12、检查涉税项目,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13、审核费用的发生情况、审批手续,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14、其他审计程序
步骤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初步调查、符合性测试和详细审查,收集适当的、有用的及相关的审计证据,并通过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一、审计发现
审计发现应包括事实、标准及期望、原因及结果。
事实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的实际情况、相关问题。
标准及期望是指评价这些问题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范、考核目标、预算指标等。
原因是审计人员分析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标准产生差异的原因。
结果是指实际情况与标准产生差异造成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审计人员应用书面文字、相关图表等详细阐述相关的审计发现,审计人员成文的审计发现应有相关的审计证据来支持。
二、审计建议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的审计发现提出具体的、适当的审计建议,以利于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步骤七:审计报告
一、审计复核与监督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详细的复核,并对审计人员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进行适当的监督和管理。
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编写意见交换稿
1、外勤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关文件、报表、记录等证据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审计人员应根据统一的标准对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资料编制索引号,以便查阅。
2、召开退出会议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编写详细的意见交换稿,也可以编制审计报告初稿代替。意见交换稿应简要说明项目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对具体的审计发现和初步的审计建议进行详细阐述。
三、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包括重大问题的沟通及退出会议上的意见交换。
一、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违规或对集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审计单位马上采取相关的措施。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所发现问题的实质及影响,确定沟通的对象,并报集团总裁批准。
二、召开退出会议,就相关审计发现与审计建议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外勤工作结束前,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召开退出会议,就意见交换稿上的相关问题听取被审计单位的解释与意见,并详细记录。双方应在意见交换书上签名确认。对在有关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可由被审计单位进行书面陈述并交与审计人员与审计人员的审计发现与建议一齐归档,以便查阅、分析。
四、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
外勤工作结束后,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正式的审计报告是在意见交换稿的基础上根据与被审计单位沟通的结果,正式编制完成。审计报告应用简捷、扼要的文字阐述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人员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结论,并适当地表明审计人员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看法,也可根据需要包括在审计报告中。
五、审核并报送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审计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后正式报送给集团总裁及审计委员会,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简要的口头汇报。审计部门也应将经批准的审计报告送与被审计单位并确认其已收到。
步骤八:后续审计
在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后,审计部门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及集团总裁对相关事项处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确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集团总裁或董事会的批准。审计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集团总裁及审计委员会。
步骤九: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指审计部负责人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
审计评价由审计人员的自我评价、审计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评价及审计部负责人的总结评价三个层次构成。每一个审计项目完成之后,审计部负责人都应督促审计人员、审计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出书面总结、评价,审计部负责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步骤十:审计档案
完成以上九个步骤后,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档案,并由审计部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