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福建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闽工院 [202_] 教96号
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保证我院教
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中心(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中心(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中心(室)下列工作任务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会同有关人员完善实验指导
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保证完成实验任务。
(2)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中心(室)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益、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4)实验中心(室)在保证完成教学与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
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5)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尤其对大型精密仪器
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规范,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
自制工作。
(6)组织并做好实验中心(室)的评估工作。
3、搞好实验中心(室)的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并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规章
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组织上报各类报表。
4、领导本实验中心(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实
验室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本实验中心(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中心(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实验中心(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上列各项职责或由主任委托他管某几项
职责。
二、实验员(技术员、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1、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实验,科研实验或测试的准备工作和部分辅助工作。
2、负责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常规仪器设备,排除常用设备的一般故障;管理实验材料、工具、试剂、元器件,负责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3、根据工作需要正确记录、整理一般实验数据和绘制实验图表。
4、编制所管实验项目的物资消耗定额和需要量计划,并负责本实验室的部分设备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的其他工作。
三、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承担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独立进行一般的科研实验或测试工作。完成有关实验报告。
2、熟悉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工作原理并能较熟练地操作,负责部分仪器设备的一般性故障诊断及维修。
3、在教师、实验师(工程师)的指导下,设计实验方案,设计或制作一般实验装置;对实验、测试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
4、制订或审定本实验室各实验项目的技术物资消耗定额和需要量计划;编制一般设备配置方案和运行管理规程;承担实验室的财产管理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实验师岗位职责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验技能,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
2、承担本专科生实验教学和科研(研究生)实验的指导工作,组织和实施难度较高的实验工作;参加编写本实验室实验教学文件。
3、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拟订较复杂的实验方案。设计、配置实验装置或实验系统;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4、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校验;承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及对引进先进设备的技术消化工作。
5、承担与本实验室技术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在某些实验技术、测试分析方法上向教师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
6、负责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物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
1、掌握本学科实验领域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动态及最新理论,为本实验室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
2、组织与承担实验理论、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和实验室管理的研究,以及实验教学改革工作。
3、组织和指导实验室建设与较高水平实验装置的研制;主持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系统配备方案的总体设计、可行性论证,承担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有关技术指标的签定及其功能的开发、利用工作。
4、为本科生、研究生开发出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测试技术方面课程;主持或者参加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以及实验教学文件。
5、指导本学科本专业重大的实验工作,并负责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
6、承担编写或审定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主持或参与制定实验室的长期规划、管理条例(办法)及重大专项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7、承担系中心实验室的全面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技术人员职责
技术部门人员的职责
1、技术部门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采取部门主管负责制。
2、联系准备做推广示范试验的示范点,做好与示范点主要负责人的联系和沟通工作,详细了解与广示范试验有关的示范点的各方面情况。做好推广示范试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3、做推广示范试验前,制定好示范试验的技术规程与作业标准。与示范点工作人员沟通好,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试验的技术规程与作业标准做好示范试验。解决试验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对各示范试验基地问询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或解答。
4、示范试验完成过程中要与各示范试验点保持沟通联系,做好跟踪工作,对试验数据要及时填写表格。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示范试验完成后与管理部配合及时书面总结并归档保存。
5、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开好各种产品推广示范会和技术观摩会。
6、档案与统计工作:与管理部配合做好公司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汇总各试验基地上报的资料,并将各项记录整理成档案以供备查。
7、按规定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公司领导做好与技术生产相关的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辞退。
8、做好本部门员工考核和考勤,坚持奖罚分明;
9、做好本部门月度和的总结。
10、组织安排本部门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组织本部门与相关部门公司职员进行技术学习培训;必要时报聘请专家来公司进行讲座,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
第三篇: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车床、铣床、钻床等机械加工常用设备,是重点实验室加工简单零配件必备的支撑条件,其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1.以文字和图示等形式制定科学、简便的加工仪器使用规程,作为对其他使用者的培训材料之一。
2.对需要单独操作加工人员进行安全和设备操作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在独立操作设备许可证上签字。
3.根据仪器运行状态和实验组需求的紧迫程度,公平、合理地安排各实验组的加工预约,做好仪器运行前准备工作,监督加工仪器使用过程,在零件加工后对仪器状况进行验收签字,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对于预约加工实行加工登记、取件签字,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4.负责实验室的工作环境维护,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制定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期间发生停电、停水、漏水等突发事件发生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负责实施。
5.完好保存设备使用说明书、技术手册资料、使用和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各种资料、配件、原材料等管理桂案清楚,做到有据可查。
第四篇: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在学校及各系部的领导下,为使各实验室规范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特制订实验教学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各教学实验室实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制。实验技术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坐班制。
第二条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验用低值材料、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报学校有关部门申批;负责实验室内低值材料帐目、固定资产帐目等的保管工作,每学期清点一次,年终盘存,做到出入有帐,帐物相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毒工作,以确保安全;保持实验室、准备室等的整洁、卫生。
第三条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验收、领取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实验室物品分类管理,摆放有序,特别注意保管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能熟练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安排实验教学、教学实习用仪器设备的准备、整理、收发等工作;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学生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负责普通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第四条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实验室的改造与装修;安排制作标本与标本室的管理;协助实验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挂图等;协助筹建新实验室、标本室等。
第五条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实验准备和带教工作:采集实验材料,配制实验试剂、实验前进行预试验;能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学校及各系部对实验技术人员实行考核制度,每学年所属系部对其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连续两次不合格者,调整其工作。
第七条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OOO五年三月
各级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高级实验师职责
高级实验师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教学、科学实验的技术指导与开发、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1、制定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和落实规划实施全过程,以加强实验室的建设。
2、精通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独立设计实验方案,有娴熟的实验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3、负责精密仪器或大型设备的定期调试、维护、检修、故障排除及技术保养工作。
4、承担部分实验教学工作,配合实验教师完成实验教学,并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为教学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5、负责指导、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6、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
7、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和系部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实验师职责
实验师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在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指导下,负责实验教学及实验技术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1、熟练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知识和实验技术、技能,能独立完成教学实验任务,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2、熟练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保管技术要求,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实验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和定期保养维护。
3、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总结实验工作,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4、担负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修理调试、使用、鉴定、验收等全面技术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保管与使用情况。
5、经常向教研室主任介绍国内外实验仪器设备的进展与新实验技术信息,提出实验室工作的改进措施与方案,协助教研室主任加速实验室的现代化建设。
6、负责对助理实验师、实验员的业务指导。
7、在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的指导下,参加或单独承担各项科研工作。
8、负责实验室管理,拟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9、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和系部主任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助理实验师职责
助理实验师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协助讲师、实验师完成教学实验和科研中的各种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担负某一门课程或某一项实验的组织指导及准备工作,并按照实验大纲,正确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分析处理试验数据,编写实验报告,协助实验师改进实验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指导学生实验,准确回答和讲解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3、在实验师指导下,担负有关实验装置的设计和改进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修,制作、安装有关实验装置、教具、模型等。
4、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保管要求等技术性文件,并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实验员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6、在高一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参加或独立承担各项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和系部主任、高一级实验技术人员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实验员职责
实验员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在高一级技术人员指导下,承担教学科研的辅助工作,其主要职责:
1、逐步掌握有关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的基本原理和技术知识,掌握实验用材料、药品的性能与使用方法,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调试与操作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2、认真做好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的准备工作,发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高一级技术人员反映。
3、在实验师和助理实验师指导下,参加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整理、计算、绘图和编写报告等技术工作。通过试讲、预做,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可独立指导学生进行实验。
4、负责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精心用好管好仪器设备,参加或独立进行仪器设备和教具的制作、改进、维修等技术工作。
5、负责实验室的管理与完成高一级技术人员交办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创建高标准的实验室。
6、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和系部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实验技术工人职责实验技术工人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在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从事试验、安装、维修、调整、保养等工作。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牌号、性能、原理、结构及使用方法,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2、在实验技术人员及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和科研试验的要求,制作、安装有关实验装置、教具、模型,做好其他实验准备工作。
3、努力掌握本专业有关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在实验中协助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验。
4、承担教研室主任与实验技术人员分配的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创建高标准实验室。
5、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和系部布置的其它工作。
六、保管员职责
保管员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主要负责实验室设备、仪器、工具、材料、药品、物资等的保管工作,其主要职责:
1、熟悉所保管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药品及其它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所保管物品的要求和存放条件,并按要求严格保管。
2、经常做好所管仪器和其它物资的防潮、防锈、防尘、防霉等工作,使所保管的仪器设备与物品处于良好状态。
3、认真贯彻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制度,做到出入有帐,帐物相符。
4、对所管仪器设备每学期进行两次检查,做到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用后收回的仪器,做好擦拭、涂油和整理等工作,对所管消耗材料品种、规格做到标记明显,摆设整齐清洁、数量准确。
5、定期向教研室主任汇报所管仪器、设备状态,及时组织小型仪器、设备的维修,提出维修项目。
6、保管的消耗材料的库存量,低于全年使用量的五分之一时,应列出清单,提请购置补充,但库存不得高于全年使用量的150%。
7、完成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和学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篇:水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水电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在工程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职工作负全责。
2、协助工程部负责人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要做到随时向工程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3、参与水电工程招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配合预(决)算技术人员做好标底和招标邀请书的编制。
4、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参与交底记录的整理、签收和发放,随时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5、审查“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监理规划”中的重大技术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与预算技术人员一起做出经济比较和技术可行性比较,供总经理和工程部负责人决策。
6、监督检查“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监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负责审查水电工程相关单位提出的水电工程变更要求,以事实为依据,规范为准则,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改正意见,并做好记录。
7、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及时了解工程项目中水电施工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展开研讨,提出解决办法。
8、负责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信息和资料的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
9、对水电施工中材料、质量、进度、机械配置、人力、现场标识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工程部。
10、有急事及时向工程部经理请假,完成总经理、工程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