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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毕业实习总结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3-111076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0 19:09: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检察院毕业实习总结

毕业实习个人总结

202_年9月,经学校安排,我将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在科长及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光靠课堂是绝对学不精的,所以这次去检察院的毕业实习,目的就是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本领。社会实践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我此次实习的主要部门是侦查监督科(又称审查批捕科,或侦监科)。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

1、对本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进行追捕。

3、对本级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及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 1

督。

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以上列出的几条都是我在检察院实习期间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审查逮捕。我去检察院实习的当天下午,科长就让我去复印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格式文本,因为这是侦查监督科的主要工作。意见书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去的前两天,我主要是看一些案卷材料,跟着科长去看守所提审,再就是向主管机关、刑事检查工作的李检汇报。最后就是处理一些法律文书的问题。其中对我来说,挑战最大的就是提审,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比较拘谨的人,要是对犯罪嫌疑人表现得心虚的话,可能会影响到他的供词,如果翻供,那就更麻烦了。虽然刚开始去提审,我还有些担心,但去得多了,加上准备充分的讯问提纲,我也就像一名真正的检察官那样了。

实习期间我们科室里经办的大部分案件是审查批准逮捕的。其中盗窃案件,强奸罪(未遂)和贩毒罪这三起的证据在卷宗中是比较容易发现的。但是有一起爆炸案件却让我们费尽心思。案情大致是这样:姜某系黑龙江省人,经网络与一常德未婚女子结识,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女方及其亲属因不满意姜某之为人便提出两人分手,姜某便购买了两串鞭炮自制土炸弹,企图将其在该女子外婆家门前引爆,以达到恐吓的目的。因其是晚上,姜某作案时的炸弹最终引爆只炸坏了该女子外婆家的铁门,因此我们科室对本案认定其是否危害公共安全的方面存在疑问。但此事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如果轻易放人,可

能会带来很多负面效果,且在审查批捕期间,受害人的亲属多次找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求严惩犯罪嫌疑人姜某。最后经科里同志一致讨论决定,再向主管侦监科的李检汇报研究决定,对姜某实行批准逮捕。对于这件事情我感触颇深,我认识到普通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他们无视法律的威严,断然用自己的办法去解决矛盾纠纷,其效果反而会事倍功半,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追捕漏犯。在阅读卷宗的过程中,会发现有些案件中的人已经达到逮捕条件而公安机关却未提请批准逮捕,这时我们就要用监督职能,在意见书的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部分中提出来,再用正式的问书告知公安机关去执行。比如,在那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是共同犯罪的四人,且四人不分主从犯,都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却只报了一个,我们就要实行监督职能让公安机关补报,如果公安机关还是不报,就要责令其说明理由。

立案监督。这也是侦查监督科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我实习期间就碰到一起这样的案件:两位邻居因为修建院子发生纠纷,其中一家把另一家用绳子绑起来进行殴打,虽未构成轻伤,但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然而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我们就要填写一份文书,交给公安机关,监督其立案。

实习两个月就这样过去了,首先,我想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也要感谢检察院里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我在检察院实习期间,科长及其他科员都很热心的帮助我,无论我有什么样的问题,他们都耐心地给我讲解。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次实习,跟着科

长办案,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听他们谈论法律,谈论社会,抑或讨论人生,我都能学到很多东西。其次,我在实习期间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查干警求教,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习期间,我找到了很多自信。也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对社会也看得更加清晰。再次,在实习期间,我也发现了很多问题。一是行政对司法的干预过多,在基层很难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二是基层办案的技术设备还不完善,比如我们提审的时候,有时候就一个人去的,也没有电子录像。严格来说,这是违背程序规则的。三是普通百姓尤其是农民法律意识太弱,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常常是采用以暴制暴的方法。四是未成年人犯罪率急剧升高,尤其是部分留守学生,没有家长的管理,他们根本对学习毫无兴趣,生活上也是一塌糊涂,他们已无所畏惧,偷抢烧杀,无恶不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习确实对我们这种一直待在象牙塔里的学子很有帮助。是我们走向社会的一个桥梁,也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从事法律工作也大有裨益,通过实习,我们对司法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实际工作更熟悉,再回到课堂上来学习的时候,理解得就更加深刻。当然,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用所学的知识服务大众,不断推进法制建设的进程,让国家早日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法律之路任重而道远,祖国的振兴也需要我们,所以我将在未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

对于自己这样即将进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第二篇:检察院毕业实习报告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第三篇:检察院实习总结[模版]

实习总结

学校:六盘水师范学院

专业:法律文秘

班级:202_级法律文秘专科班

姓名: 苏涛

学号:10301014101

2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们进行了专业实习。我们班有的到法院实习、有的到检察院实习。我在2月28日来到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刑检局,并开始了为期7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这是我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许多事没能很快入手,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的决心。

有幸我参与了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中的全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让我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看到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 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我很快调整好心态,因为这是事实,让事实教育我。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之后在不断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

阅做好的准备工作,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人员。他们很多人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在办案的过程中,是对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7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第四篇:检察院实习总结

实习总结

这个礼拜从民行科回到侦监科,每天按时的上下班,也没有什么新鲜的事物,事情是自己干熟了的,跟这乔老师办了一个盗窃案,在看守所里看到那个刚满18周岁的青年,满脸的不屑,还没有悔改之意,不知道是谁之过了,感觉他好像对生活丧失了信心,18岁,多么灿烂的年龄,却不懂得珍惜,青少年犯罪很严重的问题,真的希望家庭能给孩子温暖,老师能给孩子力量与榜样。

第五篇:检察院毕业实习周记

检察院毕业实习周记

第一周新学期的第一天,我终于要去毕业实习了。说不上兴奋,不仅仅是因为一大早为寻 方便的公交车而七绕八绕,花了近40分钟,直到走到浑身发热快出汗了。连日来的诸多 烦恼使心仿佛没有了感觉,每天只知道盲目地吃饭睡觉。第一天,希望实习的生活能让 自己忘记一些。9点整,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来到检察院门口。刚刚下车,抬头看看检察院大楼,再 看看那当中大红的国徽,心中莫名紧张起来。我即将在这里度过我的实习生活了,或许 以后可就经常在这样的地方出没打交道了。一种从事法律工作的尊严油然而生…… 门卫一个电话上去,过了会一位学院老师介绍的检察官下来接我们了。跟着他上楼,不到半个小时,就在政治部主任的安排下我们一行各自被分到各科室了。一开始,当 然没有什么事情,办公室的其他三位老师都在忙自己的事,倒是幸运拉得一个比我早来 一个星期华政的同学聊天(其实那一周有什么事都是她做了,我只是“傻傻”地在看)。到了午饭时间,大家碰头交流,才知道基本都在公诉处,听说该处是比较能学到东西 的部门,心里踏实许多。

如上所述,第一周基本没有什么事情,学会了装订卷宗,跟一个老师去某看守所提 审了一回,然后就是帮处长打字。算起来一天做事情最多还是星期五呆在秘书室的时候,因为原办公室来了军转干部,拥挤的办公室只能把我“托寄”在秘书室。那天跑上跑 下的去送文件,到隔壁中级人民法院去拿一些材料,也就知道了一些所谓“送达”等等。第一周,原本紧张的神经最终轻松下来了,其实尽管是国家机关,可比想象的好多 了,并不是那么轻闲,检察官们忙起来还真是有点“人民公仆”的感觉!还有,里面的 氛围在我这个外人感觉起来还是很轻松、融洽的。有时候从他们的言谈中能明显感受到 作为professional人士的素养,也能感受从事检察工作的自信与尊严。

第二周周一,早早地到了办公室,科长比我还早,当时刚刚过八点半(我们九点“开工”)。科长征求我的意见,因为军转干部要学习软件,需要坐电脑桌,于是我便依然留在秘书 室。可以想象,接下来等待我的是什么——当然我还是很积极的,说真的,即便是检察 院的秘书,其实他们的工作是那么重要而繁杂。处理上上下下的关系不说,下面管辖的 检察院、公安局的案子送来,得及时登记接待,然后分到科室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 也得有专业判断能力,决定是否该由本院接收;律师来咨询,他们得接待;公用警车有问题,他们得去处理、调配,比如车子没有油了要去加油或安排人去;大家的制服脏了,他们得安排去干洗;还有上头有文件,要接收,及时处理、反应;还有……基本是 处里面的所有非讼工作。有了我,不能说我给他们帮助有多大,但毕竟我年轻,可以帮他们跑楼——一大早 发报纸,从一楼到八楼地送文件,依然去法院拿案子……好像离本职实习工作 越来越远了,都干的什么活啊!可是,我乐意这样,不但锻炼身体,其实当中两位秘书 对我也越来越放心,让我闲下来的时候看看各办公室送来的案件卷宗,向我介绍各种案 情的处理技巧等等。就这些难得的聊天空隙,我觉得非常满足。自己是不是非常容易满足?不知道!第二周,基本每天都是在秘书科,中间帮原办公室的书记员做了卷宗,去某看守所提审了一次犯罪嫌疑人,旁听出庭了二次。尤其是出庭,看着平日里在办公室儒儒而雅 的科长在庭上参与公诉时,慷慨激昂,陈词坚决而有力,一种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代表国 家公诉的感觉感染了我的全身,以至于晚上真的还激动地想着科长在庭上的一言一行!

可以说,本周在检察院的实习渐入状态了,尽管做的都是“跑腿活”,呵呵!如上 次周记所述,检察院的氛围让我也能轻松地和各科室老师打声招呼,一大早,进了检察 大楼,碰到老师,说一声老师早,感觉挺好!

第三周第三周,实习工作彷佛有了变化。虽然前两天还是跟着两位秘书做事,期间也帮原办公室复印一些资料。周三,来了 一个“故意杀人案”,在秘书分配下去之前,我要求先看看公安局送来的卷宗。不看不知道,看了真是吓着了——被害人惨死的照片实在恶心得很!具体我不再描述,反正已 经差点让我呕吐了,晚上回到了法华校区,脑子还是不断涌现那些图片,恶心!也真是巧,周四周五还接连看到其他类似的,后来也真的习惯了,感觉真是——人死了也就那 样,跟pig似的!周四,因我在秘书办公室的地利,随着认识的另一个办公室的老师去浦东市看守所 提审,一个重大的case!果然市看守所就是不一样,比起区级的看守所的确“高级”很多,因为关的都是要犯、重犯!趁监狱警察提押犯罪嫌疑人空隙,在走廊上打量了一下周围,只见四周都是全副武装的警察把守,高高的了望塔让人觉得压抑——自由身,又岂是 什么金钱能换得的!下午,提审回来,某区检察院又移送来一个案子,似乎案情不复杂,证据比较充分.“好,小刘,这个案子就让你办了”——管分配的秘书一声令下,谦虚地推辞一番,我当 然还是满口应承,yeah!晚上下了班我还是不明白当时从哪里来的勇气,是为了捍卫某 种荣誉?还是一时头脑发热? 不知道被叫到秘书室是好还是不好了!接下来就是看案卷,整理证据,安排提审,虽然很多东西还是不知何从下手,但毕 竟 有了机会慢慢去学习,时间还来得及——不过还是不能半点马虎,“漏了、丢了东西,我 就辞职了”,科长还不时给我提醒。第三周,或许是最值得纪念的一周。上班的公交路线又变化了,而省了不少时间,少吃N多灰尘!不知是不是接了案子的缘故,晚上总是难以入睡,要么还是紧张半夜突醒,要 么做一些以前烦人的梦!

第四周第四周,过了就是国庆,也就是今天,国庆。法学院版也“开张”了,双喜,再贺!

上周接了案子,这个星期基本就在准备,有些事情真是看着简单,做起来还真是不一样。平时看那些检察官好象也没有很多时间捧着卷宗看case,但是我怎么就看了一遍再看 一遍,还是心里没有底!周二,去某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没有料到两个人都“死活“不承认了,当时真是 气得快晕了,不过这也说明需要去学习,认真对待,消除个人心理偏见,也是法律工作的 基本素养吧,我认为。提审后回来就准备写审结报告,真是一件繁重而重要的工作!咳,一个重要的证据无 效被科长发现,真实非常惭愧!不提了.....后面几天基本还是继续完善审结报告....在处长秘书办公室真是能学到不少东西,周末将至的时候,一个秘书去外地开会,他 的工作正好我来顶替,收案,发案程序中的很多事项,我从中而知。

第五周本周虽然只工作了三天,但还是有点收获的,而且这些收获并不是专业上的知识,而是对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周二下午,施华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处长亲自出庭,大家都给足面子,只要没有重要的事务,基本都去旁听了,我当然也不例外。当晚也曾在bbs上说了基本情况。在这里不再重复。感觉真的是没有任何一个案子是简单的!

第六周不知不觉,就已到了第六周,尽管每天早上去单位的路上总是觉得路途遥远而盼望早 日结束,但仔细想只剩两周了,还是有点矛盾。周一,科长休假回来了,我连忙把案子审结报告给他,本周要不起诉就要过期限了。原本以为应该没什么,可是一周下来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认真的看法。科长看了不到十分钟,便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出生事项有矛盾,真是莫大的失误啊,我怎么看了几遍都没有看出来?!这也就算了,接下来一直到周四最终向法院起诉,每天基本上都在修改,从文 书排版到言语措辞,科长都给以认真的审批。而到处长最后审批时依然发现一些问题,以 至于到打电话到外地一小派出所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因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一定要弄 到最严格的身份确认。想想那个前阵子还去提审的犯罪嫌疑人,想起他可怜兮兮地叫我“ 检察官大哥”,想起“人之将死,其辞也善”...或许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而他的“ 前途”就曾经辗转于几个人手中,我心里也说不出什么味道!通过一次实践操作,我也对以前所闻什么“司法机关效率低下”有了更深了解,公正与效率有是怎么的矛盾!的确,尽管比我预期的拖延了三天,但事实上任何一分钟都是省 缺不了的,因为公正的要求,程序的要求。另外,真正对理论与时间操作的差别也有体会,司法工作的一些细节或许在校园里是无论如何都学习不到的!当然,这些细节,在各地或许有些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治水平。所以说,本周基本上都是忙于起诉,周五就轻松了一天。或许剩下的两周都比较轻松了,正好可以看看书了。

第七周本周的实习似乎有点忙乱。周一,办公室科长和一个书记员去崇明开庭了,原来由于崇明地理位置离市区太远,还需过江,从安全因素考虑,崇明的案子开庭的话,二中院和二分院的同志都亲自过 去。那天科长和书记员都早上七点就从单位开车出发了,当天晚上八点才赶回来。其实 案子不大,第二天科长说其他都还好,就是风太大,比较冷。对了,那天天气好冷。下午,我和另一个助理检察员去二中院出庭,她刚刚升为助理检察员,还是她第一 次出庭呢。不过两个案子下来,还花了不到二十分钟时间,因为都是二审上诉的案子,本来关系清楚明了,而且两个案子的原审被告人都要求撤诉了。所以我做起出庭笔录来 也格外简单。第一次穿了检察服装,感觉不错,就是衬衫稍微大了些,领带一系颇显滑 稽。有一个细节我注意到,现在庭审,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很重视着装,让以前 对此问题不以为然的我非常惊讶。办公室的检察员还亲自帮我把徽章摆正。明年元旦开 始律师也要求统一着装了,看来我国对司法法律宣传教育职能从着装上就慢慢着手建设了。

周三,我和科长去虹口看守所提审某二审诈骗案,涉及房屋动迁。正好科长本人家 庭遭遇类似问题,他还在前一天拿了他家曾经和别人定的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让我帮 我想主意。说起来也是民法实际应用的第一次,正好周五那天来了一个律师,和他讨论 的结果正好和我说的一样,心里如释重负,还好没有“丢脸”。到了看守所,科长做了 半天撤诉工作,原审被告人始终在犹豫,其实我也认为一审已经很轻了,事实连他自己 也无异议,还请律师花冤枉钱。最后他还是让科长通知家属不要请律师了,而继续要求 上诉。这个案子比较典型,《新民晚报》、《文汇报》都曾经给予报道,以致“惊动” 了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是周五电话通知要求做节目的。或许下周《今日说法》 的同志就会来检察院了解情况了。周五科长接完电话便埋头思索如何应付了。不由让我 想起“媒体报道与司法”的关系,到底媒体干涉影响司法会有多大,利大还是弊多,我 依然认为难以肯定,或许需要个案分析。当天,还有一个问题让我对检察院或者说检察工作的性质有点思考。去提审的路上,科长开着警车,基本上是开着警灯穿十字路口。交通警察也“礼让三分”。

这个现象是否说明检察带有行政色彩,是否具有行政行为具有的“优益权”?这个问题是否能和 西方“检警一体化”相比较?曾有学者也提出中国也要搞“检警一体化”,在中国是不 是符合客观情况?我有点模糊,还是以后慢慢关心为先再做结论吧。接下来两天都还是去提审,周四去了上海女子劳教所,在青浦。女子劳教所造的真 是漂亮,简直和我想象有天壤之别,甚至和书记员开着车都差点错过了,不小心还真以 为是一个刚造好的中学,很气派。去那里只是询问一个证人,她在上海吸毒。让我用我做笔录的钢笔签名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双手充满毛细血管,有一点恶心。可怜我的钢 笔,杀人犯用过、诈骗犯用过、吸毒者用过、销赃犯用过…… 就剩最后一个星期实习了。我也得开始写小结了,感觉可写的东西很多,但真正写起来好像又“一言难尽”,嗯,这个问题或许就是在大学里欠缺锻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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