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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内资所办资料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3-696891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6 08:17: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注册内资所办资料

注册内资所办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股东章

注册公司流程

垫资:

先查名——签字——银行验资——出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基本户——银行撤资金

自带资金:

先查名——签字——银行验资——出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代理记帐服务内容

代理记帐服务内容: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2.电算化登记明细分类证,登记总帐;

3.编制会计报表;

4.代理各项税务申报;

5.及时传递财税政策;

6.对客户在财政、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口头建议和咨询

代理记账所需资料

1、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社保费、通讯费、运输费、邮递费等)

2、银行单据(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等)

3、发票(本月1日--30日开具的所有发票)

4、增值税清单(销项汇总清单、销项明细清单)

5、报表上所需盖的公章

财务代理服务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帐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1-5号

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帐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

3、做账(时间:每月1号-15号)

软件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审核会计对软件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并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为客户代理记帐,并免费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税人申请手续、****审批手续等。

4、报税(时间:每月1号-15号)

外勤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外勤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

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

5、回访(时间:每月20号-26号)

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及时反馈给客户税务最新的各项政策、通知。

企业增资

增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原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

6、现增资的章程修正案(若不会起草可写出增资的情况说明,可由我公司代为拟定)

7、企业上一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9、基本户公司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三排章、基本户查询卡

10、基本户设密码器的需提供密码器及密码,有金融服务卡的需提供金融服务卡及密码;有办网银需提供USBKEY登录密码及转帐密码。

11、如果客户原先变更过名称、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等等一系列变更,需到工商巨档案室把所有材料(从开业到变更)调出来需加盖工商局章用于出报告使用。

12、如基本户不是新开立的需变更基本户印鉴,新开立的基本户需提供所有包括支票。

第二篇:注册一般内资企业所需资料

注册一般内资企业所需资料:

工商执照办理: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2、法人、股东、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

5、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安刻章备案部门: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刻章委托书一份,法人代表签名

5、刻章申请表一份。

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填写《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一份(盖公章)。

2、《质监系统免征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一份(盖公章)。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6、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

7、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8、授权委托书一份(盖公章);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办理: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4、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银行开户手续: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6、预留印鉴(如:法人私章、公章、财务专用章);

7、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第三篇:注册内资公司

一、深圳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

(一)注册内资公司必备的条件:

1、股东(出资人)一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均可)

2、注册资本: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的公司3万元以上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10万元以上

4、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10万元以上

5、以生产为主的公司10万元以上

有已确定的公司住所(经营场所)

(二)注册内资公司需提供的资料:

1、股东资格证明:

(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局备案章

(3)事业、社团法人:法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

2、起5个公司名称的字号(2-6个汉字)

3、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

4、拟任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1寸照片1张

5、入资凭证

6、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三)注册内资公司的流程:

1、办公场所租赁备案(入驻我司可不提供)

2、公司名称核准

3、开设验资户

4、银行开具询证函

5、准备相关资料到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申请工商注册:带去所需材料到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

8、刻章

9、申请企业代码证

10、领取代码证

11、国、地税登记

12、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取消验资户,将注册资金转入基本账户。

第四篇:注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您好!请问如何设立内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要提供什么材料?如何办理注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到上海市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须提交的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4、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

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第五篇:内资企业注册流程

内资企业注册流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的发起人; 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发起人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特别提请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请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得有关信用信息。

2、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发起人中需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发起人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部分,可以分期缴付。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超出部分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经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前置许可项目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设立登记时应满足许可项目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超出部分可采取分期缴付的方式。

5、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6、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7、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三、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1、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过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5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3、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5、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五、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第一步: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 准备材料,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定向募集]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批);

第五步: 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第六步: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七步: 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六、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4、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10、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相关须知:企业名称登记

入资、验资

企业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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