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交警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总结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转发公安部交管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支队分三个阶段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期间未发生死亡三人的特大交通事故。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加强专项
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切实落实,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及分管局领导及州局交警支队任副组长,各交警大队大队长及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公安局、阿拉山口公安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违法会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农运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二)重点整治路段:奎赛高等级公路博州路段、省道304线、省道205线,县乡道路,兵团道路。
(三)重点整治对象: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旅游车辆、农运车、摩托车。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交警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契机,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整治工作期间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一)在城区人员集中地区、车站、乡镇集市等地摆放交通安全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播发光碟进行宣传,并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和驾驶员的提问,展出我州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图板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我州交通事故的情况;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二)出动警车及宣传车在国道、省道、城区主街道,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纠正,并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在集中宣传日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在市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搭建了宣传平台,悬挂了宣传横幅,陈列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展板,张贴了典型交通事故宣传挂图,出动流动宣传车,以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车管知识,并设立了交通违法咨询、交通事故咨询和交通秩序咨询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各族群众讲解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提高宣传效果,交警部门还利用交通肇事车辆实物展示,使参观者在交通事故案例中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宣传活动中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和支持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活动。11月25日,博州交警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活动。当日,博州支队组织运输企业驾驶员代表到车管所参观了车辆落户、车牌摇号、自选车牌、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等业务窗口的工作流程,介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和车管所服务群众措施等情况;观摩了市区和高等级公路利用测速仪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同时,在现场讲解了新手势信号的内容和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流程以及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内容。通过参观学习,向驾驶员展示了路面执法、车管、事故处理等岗位民警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使驾驶员代表对我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各基层交警大队也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和重点宣传群体走进警营,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交警在执勤执法、疏导交通、处理事故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警营开放宣传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交警的工作,增强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村民和外来拾花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警力进入运输企业、学校和村队,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博乐市交警大队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客运站(点)、农贸集市散发宣传单,播放光碟,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挂图,进行交通安全授课。精河县、温泉交警大队积极深入客运企业,以车站大厅为宣传阵地,积极以摆放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光碟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深入中小学校和辖区公路沿线各村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阿拉山口交警大队深入口岸学校举办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讲座,对辖区内客运,货运单位驾驶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利用口岸乌兰达布森检查站这个有利地形,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高等级公路五台和
第二篇:交警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总结
交警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总结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转发公安部交管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支队分三个阶段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期间未发生死亡三人的特大交通事故。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切实落实,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及分管局领导及州局交警支队××*任副组长,各交警大队大队长及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公安局、阿拉山口公安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违法会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农运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二)重点整治路段:奎赛高等级公路博州路段、省道304线、省道205线,县乡道路,兵团道路。
(三)重点整治对象: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旅游车辆、农运车、摩托车。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交警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契机,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整治工作期间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一)在城区人员集中地区、车站、乡镇集市等地摆放交通安全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播发光碟进行宣传,并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和驾驶员的提问,展出我州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图板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我州交通事故的情况;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二)出动警车及宣传车在国道、省道、城区主街道,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纠正,并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在集中宣传日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在市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搭建了宣传平台,悬挂了宣传横幅,陈列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展板,张贴了典型交通事故宣传挂图,出动流动宣传车,以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车管知识,并设立了交通违法咨询、交通事故咨询和交通秩序咨询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各族群众讲解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提高宣传效果,交警部门还利用交通肇事车辆实物展示,使参观者在交通事故案例中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宣传活动中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和支持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活动。11月25日,博州交警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活动。当日,博州支队组织运输企业驾驶员代表到车管所参观了车辆落户、车牌摇号、自选车牌、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等业务窗口的工作流程,介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和车管所服务群众措施等情况;观摩了市区和高等级公路利用测速仪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同时,在现场讲解了新手势信号的内容和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流程
以及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内容。通过参观学习,向驾驶员展示了路面执法、车管、事故处理等岗位民警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使驾驶员代表对我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各基层交警大队也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和重点宣传群体走进警营,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交警在执勤执法、疏导交通、处理事故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警营开放宣传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交警的工作,增强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村民和外来拾花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警力进入运输企业、学校和村队,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博乐市交警大队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客运站(点)、农贸集市散发宣传单,播放光碟,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挂图,进行交通安全授课。精河县、温泉交警大队积极深入客运企业,以车站大厅为宣传阵地,积极以摆放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光碟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深入中小学校和辖区公路沿线各村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阿拉山口交警大队深入口岸学校举办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讲座,对辖区内客运,货运单位驾驶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利用口岸乌兰达布森检查站这个有利地形,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高等级公路五台和八家户交警大队依托收费站和执勤点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
(六)确保宣传效果,迅速印制宣传品。为满足宣传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我州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了40块宣传板和14条横幅。近日,支队印制了10万份涉及到车管业务流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村民及务工人员交通安全、驾驶员交通安全、交通安全进家庭、乘客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处理指南和交通民警指挥手势八方面内容的宣传手册。在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中,我州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0次,设置宣传站点32处,摆放宣传图板200块(次),上交通安全课39次,播放光盘56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80条,张贴宣传画579张,受教育群众9.2万余人(次),在各类宣传媒体刊稿50余篇。进农村84个(次)、农民受教育人数63000余人。
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支队及各大队严格按照区厅总队指示要求,将道路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迅速调整警力部署,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一)科学配置警力,加强事故多发区域和多发时段的管控,增强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各大队针对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夜间勤务,加强对夜间交通秩序的管理。
(二)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下沉到一线,支队全体民警轮流上路执勤,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各大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警力跟着事故走、警力跟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走”的勤务方式,充分发挥了现有警力的最大效能,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
(三)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段)
支队要求各大队对辖区内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和部分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的道路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了治理措施。其中五台大队辖区新增设了三处避险车道、两处临时停车场、两座黄闪灯,现已投入使用,两处led显示屏已完成安装,在坡陡易结冰路段堆放防滑沙1200袋。
(四)突出重点,严查严纠。以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充分发挥警务工作站、测速仪等科技设备的作用,在国省道和市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集中查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路段管控。
各地均根据不同时段、路段和区域的特点,调整了执勤警力和时间,支队和各交警大队也抽调机关人员压一线,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2/3警力投入路面,切实加强了对四台大坡、奎赛高等级公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区、s304线、阿拉山口火车站等路段的执勤巡逻。
五、抓源头,重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针对当前客运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大队主动联系城建、交通、路政、安监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和有车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无资质驾驶人从事运营。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我州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检查客运企业80家,检查客运车辆12945辆,检查大型货车35161辆,检查危化品运输车3126辆,拘留18人,公开曝光8起。二是针对学校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各大队主动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对辖区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第三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总结
为深刻吸取新疆喀什“3.11”、吉林白山“3.12”、西藏林芝“3.15”、山西临汾市“3.1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厅交管局《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转发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迅速行动,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落实
一是支队于3月17日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二是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支队长刘先明任组长,政委龙剑、副支队长李其林、陈以明、周茂达任副组长,支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交警大队长为成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支队事故科,副支队长陈以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事故科科长李冰峰任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等日常工作,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三是各大队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动员全警继续发扬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作风,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做到领导力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路面管控,净化交通秩序
一是以全市2条国道,4条省道和旅游线路为重点,科学调整白天、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计划,把所有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警车投入到路面控制的主战场,除值班民警外,将全部警力投入到路面,实行了重点路段、重点时间至少设置两处以上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重点查处营运客车的违法超速行为。并确定了宣汉县、万源市、达县为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地区;
二是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充分依托全市18个一、二、三级执勤点,严格做到“四个必须”、“两个一律”.即:对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必须逐车检验登记,对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必须全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必须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记12分,对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必须抄告客运企业;对无证驾驶汽车、拖拉机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按上限罚款并拘留;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三是认真开展“3.25、4.13”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刘先明任指挥长,其他支队领导和7个大队长为副指挥长的指挥部,组建了7个整治小分队,在支队各科长的带领下,分赴7个县市区开展整治行动,同时督导、检查、指导各大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邀请了各大媒体派出记者随警采访,全程跟踪报道了当晚集中统一行动;
四是全力做好XX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清明节”前,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在辖区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道路隐患、从事旅游的客运车辆和校车安全隐患,召开了客货运输单位、多车单位及学校负责人会议。“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交警把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和严厉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两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按照“周巡制”、“赶场制”“协管制”要求,将路面控制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战场。
三、认真开展XX年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厅交管局《关于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危险路段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领导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关于“从今年起全省每县(区、市)每年安装道路波形护栏不低于6000米”的要求。3月10日至4月10日,支队组织全市各大队开展了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排查工作,重点对各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已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的路段进行逐条、逐段全面排查。据排查统计,全市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共1795处,应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1705877.5米。其中已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368处,长261638米,未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1427处,长1444239.5米。4月12日,支队将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向厅交管局作了情况汇报,同时也向市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并提出了整治意见。
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为了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支队于3月17日制定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督查方案》,组成5个督查组,实行分片对口联系各大队工作制度,坚持每周深入各大队,以暗访为主,持续深入各大队开展专项督查,全面督导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发出督查通报进行周末评比通报,确保措施得到落实。
第四篇:加强协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加强协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谭淑敏张阳亮(出图)今年八月以来,我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管辖的辖区内相继发生三起致人死亡的重、特大事故。为了总结教训、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并且加强市交警支队与高速公路各部门协调机制。昨天晚上八点半,市交警支队召开了预防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协调会。高速公路相关责任单位出席了会议。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耀辉在会上说到,事故频发暴露出当前工作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公路巡逻力量不足;高速公路道路建设存在缺陷;故障车辆清障工作力度不够,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高,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以及对这三起事故的成因进行分析,罗耀辉要求交警部门重点从加大巡逻监控力度、加强故障车辆违法占道停放的查处工作以及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入手,开展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同时也希望相邻高速交警队、辖区高速公路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巡逻监控的无缝对接,加强故障车辆快速清障工作力度。增加和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对过境客货车开展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劝导。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全力推进和落实高速公路辖区举报事故逃逸案件线索奖励的工作机制。对提供有利于案件侦破的线索的人员给予100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第五篇: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从即日起,县安监、交通、公路、文教、农机、交警、客运等单位要迅速行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以决战的态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物力,坚决打好交通安全宣传、客运企业及驾驶人整顿、道路通行秩序整治三场攻坚战,切实做到“六加强、六减少、六杜绝”,确保实现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
一、打好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营造强大的行动声势
(一)社会面的宣传 1、12月20日前,在县城、国省道沿线、加油站等场所的显要位置补充悬挂、张贴“决战70天,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等标语口号。每个乡镇(场)1条以上(由乡镇场负责),县城6条以上,其中交警5条,210车队1条。
2、由县广电局负责,交警协助,滚动制播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题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益广告。《宜丰通讯》优先刊登交通安全宣传稿件和公益广告。
(二)客运场站的宣传
1、由交警大队负责落实“一企一警”责任制。挂点民警必须上门开展一次宣传,通报全国、全省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精神和本地客运驾驶人违法及事故情况,组织驾驶人、安全管理责任人观看宣传光盘、事故展板。2、210车队负责在客运企业候车室、售票处等人流聚集场所悬挂1-2条交通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宜丰汽车站负责在候车室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强化出行乘客的安全教育。
3、交警大队、210车队负责在所有客运汽车前挡风上统一粘贴“走安全路、行安全车”的安全提示贴,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鼓励乘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4、210车队负责,交警大队配合,在长途客运和旅游车辆上推行“交通安全讲解员”制度,由司售、导游人员承担交通安全宣传任务,负责车辆出发前向乘客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沿途播放宣传光盘。
(三)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的宣传
1、交警大队负责,安监局协助,深入国省道沿线乡镇、村组和企业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宣传,广泛散发宣传单、张贴挂图、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利用农村有线广播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利用农村集市贸易组织农民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大力普及交通安全基础性知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各乡镇(场)负责在辖区国、省道和重点道路的村庄每村刷写1条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此项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由县安监局负责督查。
3、交警大队负责针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加大查处的同时,进行面对面的重点教育。
4、交警大队牵头,安监局协助,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形态、规律和特点,从身边的交通事故说起,从身上的交通违法谈起,抓住农民的心理,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说法,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四)中小学生的宣传
1、完善学校交通安全专(兼)职教师制度,适时开展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或社会实践活动。(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协助)
2、扩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卡”的发行范围(本此重点是公路沿线中小学生),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骑车、文明走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协助。出行卡印制费用由文教部门承担)。
3、印制中小学生安全提示书签,先发放城区和公路沿线中小学生。(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协助。费用由文教部门承担)4、11月份组织中小学校师生观看一次宣传挂图和专题片,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同时严格规范乡镇学校学生在道路上的体育活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配合)
(五)交管窗口的宣传(交警部门负责)
1、在车管办证厅、事故处理室、交通违法处理室等窗口开辟“交通安全宣传角”,展出事故展板,循环播放交通安全专题片,免费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书籍和宣传资料。
2、要结合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每处理一起违法行为,都要向当事人讲清违法行为的危害,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事故处理民警每调处一起事故,都要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条文;车驾管民警每办理一笔业务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提示、传授有关业务办理规定。
二、打好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整顿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
(一)加强对客运企业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把确保安全作为衡量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衡量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衡量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12月10日前,要摸清所在挂靠车辆的底数,对于以各种形式挂靠、转包的,要责令限期改变经营管理现状,逾期不改的,坚决清退出客运市场。(交通部门负责,安监、交警部门配合)
(二)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调整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长途客运班线或发车时间、发车班次。(交通部门负责)2、12月20日前,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10车队负责,交通、交警部门督促检查)
3、对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安监部门牵头,交通、交警部门配合)
4、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对虽然取得从业资格,但屡次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对其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210车队负责落实,交警部门协助并督促)
5、对一年内驾驶客运车辆两次以上超速行驶、一次超员20%以上或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营运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教育率达100%;对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者一次超员50%以上的,责令所属企业对其予以调离岗位或者解聘处理。(交警部门负责,交通部门、210车队配合)
6、对经常严重超员的营运单位车辆,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交警部门负责,广电局配合)
(三)严把“三关”,严查客运车超员。即:严把东门关、站门关和路面关。落实专人把好车门站门,严防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和客车超员出站(汽车站负责,210车队协助)。加大公路巡逻力度,做到管辖路段不失管,重点路段不失控,对过往9座以上的客车要逐辆进行检查,对客运车辆超员的严格依法处理,并卸客转运。同时将其违法情况通报交通运管部门,对跨省、市的客运车严重超员的,要及时将查处情况报市交警支队。
(四)及时掌握客运车辆的运营信息。通过交警信息平台,建立通行辖区路段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掌握客运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车况以及班线、通行时间等信息,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取缔客运车辆违法行为。辖区路段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建档率达100%,12月中旬完成。(交警部门负责)
三、打好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确保良好秩序 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的主战场。对各种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依法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依法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对影响恶劣的,依法处罚后还要在媒体曝光;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加快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进程,最大限度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效率。
(一)落实国省道联勤巡逻制度,消除路面管控盲区。除保留值班警力和少量车管窗口民警外,其余的警力和车辆加大公路巡逻力度,延长巡逻线段和时段,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交警部门负责)
(二)大力整治超速违法行为。根据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合理组织安排设立测速点。坚持在国道、省道和主干路每天测速6小时以上。固定测速点前一定有明显的限速标志和提示标志。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要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营运单位车辆多次超速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确保国道、省道等主干路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发生率不超过2%。(交警部门负责)
(三)大力整治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在摸清本地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规律的基础上,集中警力加大对乘座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该卸客的坚决卸客,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在国道、省道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交警部门负责,农机部门配合)
(四)大力整治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重点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行驶及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无运输通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疲劳驾驶发生率不超过5%,无证行驶及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无运输通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2%。(交警部门负责,交通、文教等部门配合)
(五)加大摩托车整治力度(交警部门负责)
1、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全面了解掌据辖区摩托车基本情况,充分发挥乡村组织的工作作用,加强摩托车的管理。
2、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城区、国省道集中整治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摩托车重特大交通事故下降30%以上,摩托车违法行为发生率在城区道路不超过2%、在国省道不超过10%、在县乡道路不超过20%。
3、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服务措施,兑现服务承诺,为农村车主办理驾驶证、上牌落户和车证检审提供方便,进一步促进农村办牌办证率。
(六)加大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
1、按县政府宜府办发[2006]98号文件,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平交路口的次干道要设置减速设施。城区平交路口由交警负责,县道与国、省道平交路口由公路分局负责,乡、村道路与国、省、县道平交路口由辖区乡镇(场)负责。(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督查)
2、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对公路维修、改建和高速公路建设的路段,要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对排查出的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0%。(交通、公路部门负责)
(七)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监控
1、要加强对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采取措施。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和信息通报制度。(交警、交通部门负责)
2、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遇有恶劣天气,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定责,落实管控措施。(交警部门负责)
3、遇有恶劣天气,领导要深入一线,了解实情,靠前指挥,果断处置,严防事故。(交警部门负责)
(八)规范执法,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对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