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习生管理规定02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办法:
1.实习须具备的条件
①原则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在校品学兼优;
②由学生本人提交实习的书面申请,经院办和综合行政部审批同意后,报综合行政部备案;③实习生在到岗实习前须到综合行政部填写“实习生个人情况登记表”,由综合行政部备案;④实习生须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提供学生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实习时间的规定
①为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最短不少于一个月;②考虑到公司工作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天(5个工作日),累积不超过15天(15个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积超过15天需设计所主管同意。
3.实习期间的待遇
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一般情况下不提供补助;如实习岗位需要,可以由院办为实习生申请基本生活补助,包括午餐补贴、交通费、通讯费,建议按实际出勤20元/天进行补贴。如实习生表现突出,参与项目生产并且项目能够按公司绩效分配方案计取奖金,视其完成工作量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及公司指派的该实习生老师另行从该项目奖金进行适当奖励。
4.实习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②由设计所主管根据公司情况安排实习生相应的具体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工以一对一的形式培训实习生,;
③由于实习生的工作一般为基础性的执行工作,适合技术性、单一项目的岗位,综合性、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成长空间的岗位不考虑;
④公司为智力型企业,包括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院办或设计所主管负责协调,提供给实习生,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⑤公司的门禁、钥匙、局域网经院办及综合行政部同意实习生方可使用。
5.实习工作的结束
①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综合行政部沟通,给予相应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②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该岗位,建议劝其提前结束实习期,并告知综合行政部;
③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责令其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二篇: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实习生的接收、转正等管理,推进战略人才梯队建设。
二、适用范围
集团、各子公司的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三、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改进;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实习生实习期间的管理、评价。
四、管理规定
1、实习生接收原则
(1)战略人才梯队建设、经营发展需要,工作条件许可,专业对口优先;
(2)国家省市统招专科(含)学历学生,且已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
(3)具备健康的心理、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接收审批程序
2.1由接收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培养方式,报总经理批准;
2.2实习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协议、实习推荐信、学生证等资料,供审核。
3、实习期规定
3.1实习期为:从实习生来公司实习起至取得毕业证为止;
3.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身份为在校学生,双方均有权告知对方终止实习,不能提出任何经济补偿;
3.3实习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规定,结合岗位要求、市场人才供求情况、市场薪资水平等要素来确定并执行;
3.4实习期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5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对公司相关的资文件料等保守秘密;
3.6除上班时间在公司实习外,实习生其他时间的一切活动与公司无关。
4、留用转正规定:
4.1实习期满后,提交实习期工作总结,部门主管对其写出实习期综合评价,对留用转正与否提出明确建议。递交人力资源部;
4.2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留用转正条件者,报总经理批准;
4.3转正后工资待遇,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情况,按公司规定调整。
4.4 对实习期间工作表现一般或态度不端正,人力资源部有权建议或延期转正,或终止实习。延期转正不得超过三个月。
4.5对实习期间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胜任岗位工作,且能迅速适应本公司者,由实习部门提交“提前转正申请”,具体描述其工作能力及实习期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复后,可提前转正。
5、签订劳动合同
转正后,即为公司正式编内员工,按《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6、离职
6.1实习期离职,需提前三天告知,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6.2实习生经评议不符合要求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有权劝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实习生管理规定
护理临床带教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临床护理教学管理规定
1.各院校护理实习生的实习、见习工作由医院教学科统一管理,护理部具体执行。
2.护理部下设教育科研小组,小组中有一名护理临床带教专职护士长负责护理临床带教工作。
3.教育科研小组会根据各院校实习大纲要求及上一年临床护理带教工作经验,制定具体的带教计划、负责全院带教老师的资格审核、聘任、培训、指导、带教效果评价等职责。
4.教育科研小组的临床带教专职护士长按照各护理学院实习大纲的总体要求精心设计实习轮转表,严格按实习计划组织临床实习,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工作,每月下科室检查带教质量。
5.教育科研小组充分发挥协调沟通能力,重视加强各方面的联系,即加强与校方的联系、带教老师的联系和实习同学的联系,及时沟通,为提高带教质量创造必要条件。定期召开评学评教会,听取带教老师及实习生的意见。
6.教育科研小组具体安排护理新技术、新理论讲座和护理查房。选择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老师任教,讲课老师要有讲稿、教案、多媒体课件,并交护理部备案。
7.实习科室的片区、病区护士长负责向教育科研委员会推荐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高年资护师以上人员承担实习总带教,教育科研委员会将对各科总带教老师进行严格筛选,组织对带教老师有关带教知识、技能、带教能力等方面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能承担带教任务。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组织学生实习工作。
8.由科室总带教老师具体安排实习生实习,检查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并熟悉和努力培养实习生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结束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实习生进行出科理论及操作考核,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包括:实习生的工作主动性、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动手能力,分三个等级:优秀、较好、不足),并有记录,按时上报,要求进行集体评议(至少三人以上),做到公平公正。
9、对各类实习生带教均要求一名带教老师指导一名学生,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组织学生的实习工作,认真组织实习生入科教育,开展临床教学活动。做好教学活动记录,包括:入科教育记录、讲课记录、教学查房记录、实习生考勤记录、实习生出科考核成绩记录、出科评议定等记录等。
10.要求实习生每人准备学习笔记本,详细记录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护理部定期抽查笔记记录情况。实习生练习的护理文书,总带教老师要进行批阅及签名,并交护士长保存。
11.实习期间由教育委员会进行2-3次实习生对各科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低于80%的科室,限期整改,并向护理教育委员会提交书面整改措施。本不安排实习生实习或减少进科人数。满意度连续两年仍未改进者,取消带教资格。
12.护理科研教育小组每年对带教老师进行带教规范化培训1-2次,并定期召开护士长及带教老师会议。
13.护理科研教育小组每个实习周期召开2次实习生座谈会,听取实习生意见反馈,不断改进护理带教工作。
14.采用双向评分,客观评价临床带教及实习生实习情况。15.每届实习生实习结束前,组织进行优秀带教老师及优秀带教科室的评选活动,同时评选优秀实习生。
二、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1、护理部根据临床各护理单元的需求,每年接收本市及市外的各大护理院校的中专、大专、本科护理学生实习。
2、实习生必须经护理部统一岗前教育后方可进入临床实习。
3、各院校在护生实习前需向护理部递交护生临床实习大纲及校方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零星实习生要求介绍人与实习生共同签署实习协议,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介绍人要对所介绍的实习生负责。
4、根据各院校实习大纲的要求,由护理部专职护士长根据各科室临床实习需求,制定带教计划及科室轮转表。
5、各科室带教工作由护士长和总带教老师共同管理,各科室根据带教老师的要求选出合格的带教老师进行具体的带教,认真执行护理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及科室的带教计划。
6、实习生换科之前,必须由实习小组长将本组实习人员名单周三前送到下一个科室护士长处报到,便于护士长做好工作安排。
7、对实习生要严格管理。加强实习生劳动纪律的管理,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护理部及学校联系,保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劳动纪律要求:(1)、实习期间实行国家统一的五天工作制,节假日休息由医院统一安排。节假日连续休息不超过3天。(2)、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各项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请假或擅离工作岗位。要求每天提前10分钟进科室,以便了解所管病人的情况。无缘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终止在我院实习,退回学校。
(3)、实习期间,病假必须有疾病证明方可休息,疾病证明必须在我院开据病假证明才有效。(如遇急诊,先在外院开据疾病证明,电话通知护士长后,只准休一天,第二天必须到我院重新开具疾病证明。)一天以内护士长批准,超过1天至3天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学校批准。
(4)、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如:参加各种考试等需提前写好请假条,经学校审批同意,交护理部盖章备案,护理部通知科室做好工作安排。返院后到护理部销假。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旷工处理,旷工3天,终止在我院实习,退回学校。(5)、实习生如有未向科室请假无故不来着,实习科室必须先与本人联系,如联系不上,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通知我院科教科及学校负责老师,按照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6)要求学生电话休息时保持开机状态,便于随时联系。如有特殊情况联系不上的,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退回学校,停止在我院实习。
8、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各级老师,服从领导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9、注重自身素质培养,挂牌上岗。仪表端庄大方,符合要求,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上班期间不干私活,不玩手机。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三查七对,严禁伪造护理文书,不准在任何医疗文书中代签或仿签带教老师姓名,违者退回学校。
11、待病人如亲人,严禁与病人或家属发生争吵,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不准接受病人或家属的馈赠,不让病人为自己办私事。
12、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损坏各种物品应按医院规定进行赔偿,赔偿费应在离科前交清。
13、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未经医生及带教老师许可,不得私自向病人及家属透露病情。
14、学生在每个科室实习结束前必须认真完成每周1次的小讲课笔记,共4次,并由带教老师审核签名。完成每月1次的业务查房并做好记录。出科前一周完成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各一次等。
15、实习生在我院实习全部结束前,必须将本人的实习大纲认真填写好,不能有缺项,提前一天到护理部盖章,结束实习。
第四篇: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实习护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医院科教科、护理部及实习组长的安排,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二、实习护生来院后先由护理部进行岗前培训,再统一分配到各科室必须严格按科室实习轮科表分科轮流实习,不准提前出科和私自换科,不准利用换科时间离院回家,提前出科或私自换科者取消该科实习成绩,利用换科时间离院不按时实习者按旷课论处并退回学校处理。
三、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每天提前15分钟进病房,做好交接班,实习期间无双休日、无寒暑假,只跟班休息,确因疾病和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出具证明(病假条及信件、电报等)书面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护士长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科室同意后需经护理部批准,超过三天内由科教科签署意见报学校批准后方能离院,未经请假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退回学校。
四、实习护生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统一着医院制定实习护生服,护士帽、护士鞋、穿白色裤,戴头发结或发网,一律佩戴实习胸牌,不准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不化浓妆艳粉,不准佩戴首饰,不准接听手机,不准坐卧病床,不得吃拿病人的东西,不准收受病人礼品、礼金,不得与病人及陪人拉扯不正常关系,不得泄露病人隐私,违者每人每项罚款10元,罚款不交者带教老师和护士长可责令停止实习。
五、言谈举止端庄、大方、待人礼貌、热情、尊敬老师、友爱同学、虚心学习、对待患者服务态度良好。
六、实习护生必须爱护公物,履行节约原则,如有损坏科室仪器物品应主动向带教老师报告,并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理和赔偿。
七、实习护生不得私自进行各种操作,各种治疗工作必须有带教老师在场,护理文书书写必须经带教老师签名违者所出后果实习护生负责。
八、严格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做到“四轻”“十不”“十不交接”。
九、实习期间参加医院护理部或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出科前参加出科考试,并将成绩上报护理部,作为评选优秀实习生的条件。
十、实习期间护理部将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两次理论考试,以检验实习效果,实习结束,将发放临床科室实习问卷调查表,以了解实习护生表现,并作为评选优秀实习生的依据。
十一、每次出科前,请书写好自我鉴定,然后由带教老师和护士长出具科室鉴定,实习结束后由实习组长签署意见,交护理部书写实习总结。
十二、实习结束时,应及时归还所借用物品,搞好清洁卫生,向带教老师和护理部道别。
护理部
第五篇: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加强对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使毕业实习计划执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供各临床教研室(组)参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1、毕业实习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毕业实习是培养医学生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重要内容。
2、毕业实习通过临床实践,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医学人才,发展医学科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毕业实习的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4、培养学生崇高的医德医风,对病人高度负责,踏实严谨的科学作风。要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搜集信息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通过毕业实习让学生接触社会,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了解医疗卫生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与此相关的国情、省情、民情,能适应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
(二)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
2、实习学生必须尊重带教教师,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3、实习医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习生应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5、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学 1
校处理。
6、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实习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准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8、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病房管理等),负责报告自己所管床位病人的病史,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病情变化。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应提前半小时上班,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0、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单、手术通知和各种证明书。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1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实习管理
1、进入我院实习的学生,若有违反纪律和损坏公物者,采取扣分并上报学院。
2、实习学生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病员和老师的监督。发现未挂牌上岗一次扣0.5分。
3、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各教研室(组)组织的学术讲座、教学查房或教学病例讨论,学生缺课一次扣1分
5、实习同学在医院进行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循各项医疗操作常规和医疗安全的原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处理病人的时候,不得擅作主张,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实习同学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都要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7、实习学生宿舍是同学们集体休息和生活的地方,严禁私带外人进入玩耍或留宿。若家中亲属来访,请告知门卫。
8、为了保证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宿舍内禁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违反规定使用者,除进行罚款外,情节严重者交由保卫部门处理。
9、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0、安排住在实习生宿舍的同学必须服从住宿管理。
三、实习考勤、纪律和处分
(一)考 勤实习生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由带教教师考勤,教学秘书不定期抽查实习学生出勤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教学科。
(二)请假与销假
1、事 假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需请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课论处。
1天以内,由带教教师批准,2天以内科主任批准。
3天以内,由教学科批准。
3天以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请假后,到教学科填写请假条,登记备案,并将请假条交到所在科室,并告知带教老师。
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并到教学科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续假。不销假、不办续假手续,超期部分,按旷课论处,若超过一周,则须补该科实习。
2、病 假凭医院病情证明。
3、节假日实习生无寒暑假,根据带教老师排班情况休息。但是必须服从科室安排和工作需要,同学之间不准互相顶班。
4、特殊请假参加四六级、招聘考试、研究生考试和复习等特殊情况,按学院规定执行。
(三)违规处理
对不经过请假擅自离院外出的,经教学科调查落实后,教学科将及时上报学校处理,同时外出期间所在实习科室考核鉴定不合格,不给于鉴定评价,需回到医院后利用休息时间补齐,方可书写科室鉴定。对于在实习期间违反医院规定,情节恶劣的,一经查实,结束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四)凡到我院实习,根据住宿安排情况分别签订实习协议,相关实习协议查看医院OA办公系统教学科公共文件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