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强基层干部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村、场(居)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程序,突出审计效果,配合做好村、场(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业部第6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字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指导方针,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为重点,以强化审计指导为手段,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全面开展村、场(居)集体经济组织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审计,检验村、场(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场(居)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村、场(居)换届选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村、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推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审计对象及范围
本次审计对象为我区镇(处)所辖的各村、场(居)委会,审计范围是年换届以来村、场(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四、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村、场(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情况,审计重点有:
(一)村、场(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合理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和其他违反财经法纪等问题。
(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场(居)举债是否经村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山林等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土地山林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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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同时,各镇(处)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区工管委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五、审计程序
本次审计采取以镇(处)为单位,实行交叉审计,统一收齐会计资料,集中在实施镇(处)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场(居),审计人员可进村、场(居)实施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则必须实施实地审计。
(一)审计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审计小组应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审计重点,拟制审计方案,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方式,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实施步骤、审计方法、审计起止时间、审计人员的具体分工等。
2、发送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www.dljs.net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和格式按统一规范文书格式填写。
(二)审计实施阶段
1、述职。审计小组召集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听取被审计单位对任期的工作述职报告,并听却、征求民主理财小组、村、场(居)民代表等有关人员对述职报告的评价意见及情况介绍。
2、实施审计。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实定分工,对下列内容分别审查,审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活动资料;重大财务事项的会议记录;经营业合同、工程项目以及各项承包合同、预决算资料;检查盘点现金、实物;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
3、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根据审计内容的项目情质分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盘存类的《审计工作底稿》经过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确认后,加盖被审计单位的公章,帐外调查的《审计工作底稿》要有被调查人员签名确认。
(三)审计终结阶段
1、编写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将审计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在组内统一意见后,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构和基本内容按统一格式编写,审计报告初稿先在审计小组内进行计论,审计小组对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报告初稿经主管审计领导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小组在收到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回复之日起10天内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能超过30天。
3、发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小组应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送主管信领导审定,经审定批准后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规定应给行政处罚的还应出具审计决定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出具移送处理书。
4、公示审计意见书。对审计小组出具的审计意见书要通过召开村、场(居)民代表会或在村、场(居)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篇:装修监管工作方案范文
装修监管工作方案
1.0 目的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确保装修装饰工程规范和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上海城所辖各楼宇单元室内装修监管工作。
3.0 职责
3.1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申请的受理与装修复验合格后的退款。
3.2工程部负责实施的巡查、监管与验收。
3.3 保安部负责协助工程部监管装修工作。
3.4 人员定岗:装修监管组组长:李平
1-3#楼:邹建国、秦洪涛;
4-5#楼:谢立民、赵天平;
6-7#楼:毛
镇、宦南飞;
8-9#楼:钱正强、白
梅;
4.0 工作内容
4.1 受理
4.1.1
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人员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受理业主或委托人的装修申请,负责核实业主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业主委托书。
4.1.2
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人员引导业主或委托人填写《装修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业主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4.1.3
业主或委托人须提供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附电脑绘制的施工平面图和水、电分布图。
4.1.4
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人员核实手续无误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与业主或委托人签署《装修承诺书》。
4.1.5
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人员负责核对、收集业主或委托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工人身份证复印件。
4.1.6《装修申请表》获得批准后,交纳装修保证金,开具《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出入证工本费,装修材料电梯使用费等。施工人员须上交1寸照片2张,办理工人出入证,前台人员在《装修台帐登记表》予以详细记录。
4.2 施工期间监管人员职责
4.2.1工程部按《业主/用户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2.2
工程部应告知安保巡逻员,巡逻队员应配合工程部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2.3
工程部或安全巡逻员每日负责对各装修房号、商铺号、装修许可证、工人出入证是否按规定
张贴、佩带进行巡查,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
4.2.4
工程部或保安员检查是否按照《装修申请审批表》批复的内容进行施工,有无超出施工内容以外的施工项目。
4.2.5
工程部或保安员检查装修垃圾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堆放在公共区域。
4.2.6
商铺装修完成之后,须检查消防整改是否合格,并在《装修巡查记录表》予以详细登记。
4.2.7
工程部或保安员每日监管装修施工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装修,有无扰民现象。
4.2.8
工程部或保安员监管公共设备设施是否受到人为破坏,有损坏情况,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4.2.9
工程部负责装修期间的技术监管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等。
4.2.10发现装修违章项目,在《装修巡查记录表》登记,并签发《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给业主或装修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
4.3 监管的主要内容是:
4.3.1、主要承重墙体不能拆打,地面不能开槽;室内承重墙体、梁、顶板、地面不能开槽、打洞。
4.3.2、厨房、卫生间必须做二次防水。
4.3.3、烟道不能更改。室内主管道不能封死,要留检查口。
4.3.4、安装实木地板,地面钻孔不能超过3公分。
4.3.5、阳台只能铺贴与外墙颜色相近的墙砖。
4.3.6、室内煤气管道、暖气管道、可视对讲、主排污管道、主供水管道不能擅自改动。
4.3.7、不能修建水池、假山;厨房排水、洗衣机排水不能从生活阳台空调排水管排放。
4.3.8、空调安装只能在指定位置,空调排水集中排放。
4.3.9、阳台、窗台不能堆放杂物,装修堆放货物不能超重。
4.3.10、不能安装防盗网,不能占用消防通道。
4.3.11、装修施工时间8:00----12:00,14:30-----20:00。
4.3.12、进场装修须办理装修手续,装修工人进出须办理出入证或穿施工马夹。
4.3.13、装修垃圾堆放室内,由物业集中清运,不能堆放在过道、楼梯间,以免影响他人进出。
4.3.14、不能将废弃涂料、油漆、清洗涂刷工具的废水直接倒入主排水管内,防止堵塞管道。
4.3.15、分户墙不能拆、打、抠。
4.3.16、不能安装遮阳蓬、档雨板及太阳能热水器;不能在外墙安装晾衣架。
4.3.17、煤、碳渣、河沙必须装袋,从负一楼电梯口上楼,不能堆放在道路中间装袋,影响他人。
4.3.18、三个月以后装修的,星期
六、星期日装修不能有大的响动、噪音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3.19、严禁装修公司在阳台上悬挂横幅进行业务宣传。
4.4验收
4.4.1
施工完毕后,工程部上门对施工内容进行初验,初次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在工人出入证押金收
据背面填写初验合格,并签名确认后让业户携带工人出入证原件交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人员收回;若证件丢失按各楼盘实际情况予以扣罚相应押金,并在《装修申请审批表》填写“初验合格”、签名确认。商铺验收必须由消防工程师签名确认,如有违章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
4.4.2
间隔六个月后,工程维护部上门复验,确认无违章情况后,在《房屋装修验收表》及装修保证金收据背面填写复验合格。
4.4.3
对于不合格须整改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
4.5退款
4.5.1 初次验收后,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人员收回工人出入证原件,并在交款收据背面填写已收回工人出入证的数量,然后签字确认。原则上要求装修初验合格后,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给予退还。
4.5.2 复验合格后,客户服务中心前台人员现场收回装修许可证原件并在装修保证金收据背面填写已收回装修许可证原件并签名确认。
4.5.3
由于装修押金收据持有人未妥善保管,造成收据丢失的,责任由业主负责,由业主在《十堰日报》刊登遗失声明一天,三个月后业主凭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和退款申请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第三篇: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监管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入做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专项检查,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采取动员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将海参、蜂胶、珍珠粉、灵芝、红景天、芦荟、螺旋藻、红曲、褪黑素、辅酶Q10、大豆磷脂、甲壳素、大豆异黄酮、鱼油、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硒铬微量元素、海狗油、海狗鞭等安全风险高、使用量大、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注册文号多、生产量大、涉及重点原料品种的紫光生物有限公司、文登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健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兴食品厂、昂仕集团有限公司、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以上品种和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督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局的通知要求,对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
1、是否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是否明确了质量责任、是否包括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2、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重点原料定期现场核查,是否做好审查记录,建立审查档案;3、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原料按标准进行检验,并建好档案,留档备查;4、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5、是否购买和使用与产品配方无关的物质,是否添加非核准的成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索证索票、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8月)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会同企业所属县局共同参与检查。除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原料、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降糖类等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2、贵细原料(蜂胶、海参、珍珠等)、动植物提取物、预混料、标识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的来源和验收情况。3、企业建立完善检验制度情况,自身不具备的检验能力实行委托检验的,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原料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与电子版本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市局餐饮保化科。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2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是为了明确事故责任减轻事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按照客观科学真实原则进行。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食安办。按照《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相应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援,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xx年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采集样本检验检测,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向食安办提交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各监管部门。在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在各自监管范围内,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依法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市监察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保护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公共安全;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报送。
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到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所在区县食安办报告;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报告食安办—→食安办核实信息—→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情况—→区县政府报告—→市食安办报告—→市政府省食安办报告。
(一)调查处理。
食安办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卫生部门立即组织医疗救治。
组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xx年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信息发布。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市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3
攀岩赛安全保障组:
为确保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和质监局,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重要集镇、市场、公路沿线、贵清山、遮阳山景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再造旅游大县”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攀岩赛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住“ 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包明正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吕应龙 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开祥 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双平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由相关单位各抽调两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情况,依法打击各种非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食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非法经营、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整顿规范城乡两级食品市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排查,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生猪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县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结合半年总结和督查,从7月13日至7月16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二)结合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用两周时间全面完成,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督查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由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变质、过期产品销毁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三废”排放的治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直接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实行下架、退县,责令企业召回。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监管无缝隙,整治出成效。在行动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4864150,传真:4864150,电子邮箱:zxsyjjbgs@126.com)。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4
猪肉及猪肉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重点品种,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添加物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安全监管监测。在生猪屠宰环节,实施屠宰检疫查证验物;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监督对病害死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对“瘦肉精”的抽样快速检测。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来源及猪肉产品销售台账;在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对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作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死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和肉品质量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检查鲜猪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在冻猪肉运输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在猪肉冷藏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等。督促经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
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学校食堂伙食团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督促用肉单位,购鲜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购进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对供货商实施资质审查等;督促用肉单位建立购进和使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记录,索证索票,保存票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来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的猪肉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暴力抗法案件,受理并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
质监部门。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猪肉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保存票据;审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二工作流程
猪肉及猪肉品监管工作流程
公安局
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
生产环节
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流通环节
工商局:
市场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市场准入制查验各类标示证件。食药监局:
餐饮食堂伙食团饮食消费场所监管
畜牧局:
屠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畜牧局:
防疫检疫
投入品监管
质监局:
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商务局:
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定点屠宰监管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教育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5
20××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围绕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的要求,以解决食品药品民生问题为重点,深化机构改革和专项整治,以更加科学的理念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努力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为天职,巩固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国家、省的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狠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的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重点检查和督导医疗器械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宣贯工作;组织全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开展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以科学监管为理念,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的探索研究步伐,加大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的监测力度,提高队伍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鉴定水平,及早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完善抽检计划,改进抽检手段及方法,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全面推进药品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继续完善药品市场安全评价工作。
三、以履行新职能为动力,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从20××年1月1日起,局系统正式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为此,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干部职工要不打折扣、坚决贯彻落实,确保新职能的顺利执行。市、区(县级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转换角色,认真理清工作思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确保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平稳过渡。要调查摸清本辖区餐饮服务监管情况,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业务知识培训,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全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向前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影响力。
四、以完善药物监管体系为目标,努力做好基本 药物目录品种监管工作。
20××年,我局系统将加强督促、落实、强化药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完善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保证体系。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的日常监管,加强药品销售票据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和“走票”等违法行为。强化基本药物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健全中药制剂源头质量监管,强化基本药物委托生产的监管。强调全过程监管,加强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五、以促进经济升级转型为契机,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协调发展。
不断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好行政许可关,严格市场准入,为全市食品医药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医药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环境。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6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7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发x号),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件硬件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件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源头监管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食安股、基层各分局)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33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责任单位:人教股、法规股、餐保化股、食安股)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文);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8
学校食品安全是社会家长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当前校园食堂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含托幼机构)做好食堂及内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含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牵头指导xxxxxx县农村学生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倡导教育健康生活方式;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信息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学校(含托幼机构)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备餐食品留样加工工具容器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规范餐厨垃圾的处置,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帐;积极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公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市工商局。负责学校校园内食品流通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超市或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超市或食品经营店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和经营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超市或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学校校园内食品生产加工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生产加工厂(店)(不包括食堂内的裱花制作,下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贮存及食品生产加工检验销售和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畜牧局。负责对xxxxxx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供蛋奶的产地和养殖企业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畜牧企业专合社和规模养殖农户面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畜产品。
二工作流程
(一)日常监管。
制定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向教育部门通报→跟踪督促整改→学校向监管部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监管部门回查落实情况。
(二)监督抽检。
制定监督抽检方案→开展抽检→送检→发现不合符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成因属于其他食品环节→向其他环节监管部门通报,成因属于食药监部门→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向教育部门通报。
(三)举报投诉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开展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反馈举报人投诉当事人,向教育部门通报。
(四)故意购买不合格食品的监管。
发现学校食堂购买低劣伪劣食品→食药监部门严肃处罚,涉嫌犯罪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同时食药监部门通报→质监部门(监管部门)→对生产厂家经营企业严肃处罚→涉嫌犯罪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9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为了堵住当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律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效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质监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粮油肉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糕点加工面制品加工等各类加工店及前店后厂,但不含馒头包子油条腌卤菜(肉)凉菜现榨现配(用)的饮品等传统餐桌食品或熟食加工店)的监督管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食品摊点(含现场制售食品熟食品)的监督管理。
市食药监局。负责制定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的卫生规范和条件;负责甜品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茶楼送餐企业展销会等各类活动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快餐类凉菜等熟食品店的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点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取缔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小作坊备案申请。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
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二)小作坊禁止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具体目录由质监部门制定。
(三)小作坊监督管理。
质监工商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并制定监管和抽检计划,要监督小作坊业主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实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制度。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监管。
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设置食品摊贩的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制定。
(五)咖啡厅酒吧茶座监管。
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
(六)本方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10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细化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第四篇: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民生资金监管作为落实好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民生资金准确及时无误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把好民生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关。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贪污、骗取和挤占现象发生。
2、民生资金要求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乡财发放到每个救助对象手中。
3、严格执行民生资金申请、审核、审批的各项程序,确保发放准确率达100%。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具体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管,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各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及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民生资金长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清理、完善了现有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督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原则和要求的内控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开展专项检查,实行部门联动监督。积极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以及资金拨付、管理、监管情况,用款单位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用款单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生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认真做好民生资金预算,报请财政审核,把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到政府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民生资金安排和使用科学性,促进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
4、完善内部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强化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民生资金监管业务的熟练程度,确保资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二是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避免监守自盗和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及时对账,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促进依法理财、依法办事。
第五篇:202_学校食堂监管工作方案
晋州第五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迅速落实《关于开展202_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会议的精神,明确学校食堂承包方经营责任和学校对食堂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的全面工作。组长:曹志威
副组长:张吉彬
李海燕
成员:李正力
王爱华
康永伟
孙小永以及 各班生活委员 具体监管职责:
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张吉彬总务主任李海燕是具体责任人;学校根据食堂的规模,配臵专职管理员李正力、五爱华,明确岗位职责并落实到人。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
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禁售“零食”,杜绝“三无”
禁止食堂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
生出售。
六、责任追究,不讲情面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食品安全要求和教育的,学生在校内外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优评模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其惩扣班主任津贴。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晋州市第五中学
202_-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