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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意见范文大全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3-938592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7 16:59: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意见

为了推进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会议的实效,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证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入开展会前调查研究

常委会会议议题有关事项的调查工作一般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进行。会前调查由主任会议或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于事关全局性议题的调查,可以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也可视情况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对于专题性议题的调查,可以由工委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前调查应由常委会领导或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带队,分组进行。调查主要围绕“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议案有关的事项,采取看、听、查、访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要根据调查内容,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找准“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调查范围要广泛,了解情况要深入,查找问题要准确。调查结束后,由与审议议题相关的工委综合情况,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供会议参考。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人在会前也要按要求围绕会议议题,结合工作就近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有关情况,为参加会议作好充分准备。

二、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

一是在每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正式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议案之前,首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与审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常委会的审议提供确切的法律依据,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更具有针对性。二是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散会前,或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围绕下次常委会会议议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观看法律知识光盘,或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和长期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进行授课,为下次会议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的5日前,相关工委要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要求他们认真进行自学,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做到审议时胸中有数,依法审议。

三、认真组织会中审议

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务求实效。一是要认真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结合会前调查和会前学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报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总结成绩是否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公正,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二是安排好分组审议,各组由召集人负责召集,相关工委负责人首先进行引导性发言,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本着总结成绩简明扼要,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意见切实可行的原则,积极发言,认真审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形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气氛。同时注意听取列席人员和旁听公民的意见。各组要指定审议记录人,详细记录本组审议发言情况。三是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集中审议。由各调查组指定一名发言人,简要汇报本组调查情况。各审议组同时指定一名发言人,综合本组发言情况,向会议作简要汇报。综合发言要高度概括,简单明了,重在提出问题,提出建议。审议发言情况由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工委负责综合汇总。四是相关工委在会前要根据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初步审查和调查情况,草拟出审议意见(草案),提交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进行认真修改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五是为了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议,常委会会议的会期一般为两天。常委会召开会议时,除报告机关外,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同时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公民经申请批准可以旁听会议。

四、改进和完善审议表决方式

遵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和人大常委会应集体依法行使职权的要求,积极改进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表决方式。凡是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通过的议案,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过半数票为通过。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的表决,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同意、不同意、弃权三个档次进行,同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者为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对于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由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责成报告机关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重新报告仍未获得通过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就工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组织进行质询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五、强化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负责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决议、决定的督办落实工作。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有关工作机构要及时将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交由报告机关及有关部门办理和执行,要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并负责向下次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书面报告督办情况。报告机关要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和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办理时限一般为两个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经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同意可以延长办理时限。办理工作结束后,重要的审议意见,由办理机关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结果,一般的审议意见,在主任会议上报告办理结果。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经过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满意、不满意两个档次进行表决,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者为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会议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责成办理机关限期重新办理,并重新报告办理结果。

六、严格会议材料送审和工作报告程序

为了保证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如期进行,使“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在会议召开的30日前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在襄阳电视台上公布会议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会议时间和议题。主任会议建议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工作报告和有关机关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议案,报告和提请机关应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将工作报告、议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材料报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相关工委审查后,报常委会分管主任把关,认为报告内容不适当或不清楚的,可以退由提出报告的机关进行补充修改。工作报告和有关会议材料,要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按要求打印成册,报人大常委会,由相关工委于会议召开的5日前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时,报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要到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属政府综合性工作报告,由区长到会作报告,区长因特殊情况请假不能到会时,可以委托副区长到会作报告;属专题性工作报告,可以由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作报告;属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由院长、检察长到会作报告,院长、检察长因特殊情况请假不能到会时,可以委托副院长、副检察长到会作报告。“一府两院”报告工作时,要指派办公室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干部到会作好记录。为了严格审议程序,把好审议质量关,凡是报告机关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到会报告工作的,不按时间要求提交工作报告和议案的,经审查认为报告内容不适当、不清楚而报告机关又未及时进行修改或提供说明材料的,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所提请议案的有关事项未组织调查的,工作报告和议案违反报送程序的,经主任会议研究,可以不提请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不予审议。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teniu.cc网。

七、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

一是要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看录像、外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政策和法律,学习人大制度的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外地人大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议政能力,使他们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二是要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人大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爱岗敬业教育,使他们真正懂得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一种法定重要职务,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是人民给予的一种神圣的权力,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审议就是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从而进一步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信心,更加积极主动地依法行使职权。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检查、评议等各项活动,要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反映他们的要求,在活动中要善于归纳总结,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四是要严肃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纪律。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无故不参加会议达2次以上者,应通报批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和活动及发言情况,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半年通报一次。

第二篇:浅谈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

钟昌发

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种基本的监督方式。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监督法,推进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要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正确把握三个“度”,精选审议工作议题

“一府两院”工作林林种种,人大常委会要审议其工作报告只有进行选择。本人认为,要想提高审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应把握以下三个度,精选审议工作报告的议题:

1、把握“量度”,在数量上宜精不宜多。一方面,人大干部队伍情况特殊,队伍年龄偏老,专业人才缺乏,素质参差不齐,职务层次差距大,且有人事安排导向影响人大干部积极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人大监督措施的刚性不足,工作中要摸清情况,要督促落实到位,都要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因此,审议工作报告不宜安排过多,建议每次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最多不要超过3项。

2、把握“宽度”,在涉及面上宜小不宜大。各项工作涵盖范围有差异,涉及面有大小,有的涉及面很大。对于涉及面大的议题,情况复杂,牵涉时间长,牵涉单位多,要全面弄清情况,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有的甚至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研究,情况是摸到不少,但因为议题大,要求的层面高,范围大,被监督者也往往不知从何着手整改,整改也往往达不到要求。而涉及面小的议题,监督起来不仅省时省力,而且情况摸得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监督对象整改起来也更容易找到切入点,效果往往会更好。因此,选择审议工作报告的议题,不求大,而求准,抓住某一大块工作中的某一个重要专题开展专题工作进行审议。

3、把握“温度”,在影响上宜热不宜冷。抓不同的工作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能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能引起更多人的共鸣,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做好这类工作能取得更好的社会影响。而比较少的人去关注的问题,也就是说冷门问题,监督起来自然很难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因此,审议工作报告要紧紧围绕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去开展,关注热点问题,多说热门话题。对于偏辟的问题,冷门的问题,不必花太多的力量去关注。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的力度直接影响到掌握情况的程度。掌握情况全面与否,真实与否,是影响审议能否具有针对性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在调查研究环节上下功夫,抓好三个“安排”,深入调研,摸清摸准审议工作的情况。

1、把好力量配置关,配齐配强调研队伍。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会前调查重视不够,力量安排不足,调查往往出现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本人认为,应切实加强调查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确保调查有足够的人力。每次审议工作报告,都要成立一个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挥协调、由对口联系的专门委员会或工委具体负责、其他专委或工委的人员及部分兼职委员和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必要时调查组又可以分成若干小组,扩大调查范围。

2、把好调研方式选择关,综合运用多种有效调研方式。各种调查方式都有各不相同的效果,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搞调查研究,仅仅到需要作汇报的单位听一听介绍,或召开一两个共一、二十人参加的座谈会听一听反映。如此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也不一定准确可靠中。笔者认为,审议工作报告前的调查研究,除要采取听取汇报、召集座谈等常见的调查方式外,还应采用执法检查、视察、明查暗访、督促审计介入等方式方法,尽可能查看更多的资料,接触更多的知情者,征求更多专家、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梳理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3、把好情况分析关,抓住要点,突出重点。人大监督,不是向“一府两院”布置工作,不需要也不宜面面俱到。事实上,每一次象审议工作报告这样的监督活动,如能解决一个或几个突出问题,监督成效人就算不错。所以笔者认为,无论是会前调查,还是会上审议,或是会后形成的审议意见,都不宜提出太多的问题,而是要抓住要点,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写深议透。至于并不突出的问题,可以一概不提。在篇幅的分配上,笔者认为,总结成绩时力求简明扼要,主要篇幅应放在指出问题和提出建议的部分。

三、把好三道“关”,规范审议意见形成程序。审议意见如何形成,直接关系到审议意见本身的质量和效力,进而影响审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审议意见的形成,监督法没有作明确规定,还处于探索中,各地的实践又不大一样。有的是由相关工委负责整理会议审议情况,交主要领导审定签发。有的是由办公室负责整理交主任会议审定后签发。本人认为,前一种做法,难以保证审议意见的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审议意见的效力。后一种做法形成的审议意见,质量提高了较多,但效力却也很难提高多少。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后产生的一种法律性文件,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果审议意见由某一个人或某少部分人说了算,或由主任会议等其他机构决定,都有越俎代庖之嫌。因此,要积极探索研究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以提高审议意见的效力和质量。笔者认为,审议意见的形成应把握以下几个程序:

1、把好审议意见初稿关,在会议召开前,主任会议初步审查工作报告,形成。常委会会议前,主任会议要就需要提交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结合相关工委撰写的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初稿。

2、把好审议意见完善关,在审议结束后,主任会议研究审议发言情况,形成审议意见草案。当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完成后,主任会议对会上的审议发言情况进行研究,根据审议发言,修改完善审议意见初稿,并在审议意见初稿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草案。

3、把好审议意见表决关,在会议结束前,常委会讨论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草案形成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表决通过,形成具有法律意义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审议意见能否得到处理落实,直接反映审议工作报告的效果。有的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搞得有声有色,会议审议严肃尖锐,但是对于问题的整改却不大关注,结果很多问题不了了之,出现人们常说的“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本人认为要想审议工作报告取得好的质量,必须在督促检查这个环节上下功夫。

1、对于督促检查的组织实施,要精心部署。督促检查这一环节,应该象调查研究一样,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主任会议进行专门研究,明确检查人员,确定检查时间、阶段、范围和方式,明确检查要求,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全面真实地掌握整改情况。

2、对于督促检查的情况,要集体研究。督促检查要分多个阶段进行。在每一阶段结束后,查检组都要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下一步整改重点。督促检查工作全面结束后,主任会议要研究检查的情况,分析整改成绩,找准整改差距,为提出审议意见初稿打下基础。

3、对于审议意见处理结果,要表决验收。很多重要工作,都有检查验收的一个环节。有了这个环节,工作才能善始善终,工作才能更好地落到实处。审议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应该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验收,而且应由人大常委会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建议如下:会前,主任会议研究分析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指出工作差距,衡量有没有达到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求,要不要继续整改和再次报告整改情况。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主任会议的意见发言,审议结束后,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投票表决。通过表决,一方面可以扩大民主,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再次落实审议意见的强制力。

第三篇:如何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文章标题:如何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重要途径。在新的形势下,开好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提高县级人大会议审议质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精心确定会议审议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确定会议议题时,必须精心选题,突出重点。把握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重点突出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开展审议,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审议,把议题选在其需要加强和改进或正在着手抓的工作上。在安排议题时做到少而精,每次会议只安排1至2个中心议题,使组成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议题展开审议。

重视会议审议途径和方法。一是合理安排审议时间。人代会上,尽量多安排代表进行审议,以使代表有充分的发言时间和空间。常委会的会期要认真分析测算,要充分考虑审议内容与审议时间的关系,以内容定时间。二是组织好会中审议。在人代会上,可尝试分专题审议工作报告,各个报告各有侧重,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引导审议;建议列席人员只参加大会,不参加分组审议会议,让代表能畅所欲言;常委会审议要坚持专题审议,要求组成人员根据会议通知,围绕会议议题作好审议准备;审议发言应突出主题、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客观公正。同时,根据议题的需要,事先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重点发言人选,并让他们认真准备,增强专题审议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创新会议审议方式。可以考虑采用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结合,询问、辩论或就某一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视察、公民旁听等方式开展审议。要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组成人员的审议,并接受询问。也可采用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做法,征求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在审议时要尽量安排足够的审议发言时间,防止匆忙审议议题,草率做出决定或决议。对专业性强的审议议题要在审议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克服外行审议内行的现象。

用制度规范会议审议。尝试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年初制定审议工作的安排意见,每次会议都根据安排,突出审议工作量化指标,确定审议专题,年底进行统计通报;建立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审议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察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的方式监督,对办理不认真的,责令重新答复办理。

注重会议审议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审议意见、建议转办后,由常委会工作部门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办复后,可由常委会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如发现办理不合要求的方面,可组织“再审”或要求重新办理。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由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分别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并由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检查,督促其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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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浅析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浅析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发挥,如何才能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既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必须面对、常谈常新的课题。

1.仔细审查会议材料。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材料是否有份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常委会会议的主要材料,无论是调查报告、视察报告,还是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等,都力求事实清楚、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语言规定、文字流畅,切忌繁琐的流水账和大量文字的堆砌,切忌空洞无物的大话、空话、过头话。对一般性的调查报告、视察报告,首先要在调查组、视察组内统一认识,集中意见和智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材料再送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查认可;对决议、决定草案和审议意见,先由对口工作委员会或办公室修改后交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查,重大的或带有综合性的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查提议后,再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2.改进审议方式。对一些重大事项或有争议的议题,做到个人发言和集中审议相结合,委员询问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回答相结合,调查组专题发言与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自由发言相结合,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必要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从而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3.突出审议重点。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着重审议其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审议其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审议议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时,着重审议其合法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4.扩大会议列席人员。为充分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提高会议审议效果,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都邀请区委、区政协领导出席指导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对一些与其他工作部门联系紧密的议题,如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审议工作的报告,除了要求计划、财政、审计等工作部门必须列席会议外,通知统计、税务等其它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汇报,便于综合了解实际情况,深化对议题的审议效果。

5.多次讨论研究。对一些条件不成熟、酝酿不充分、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特别是一些规定、办法草案,经全体会议同意,暂不表决,待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补充完善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表决通过。

第五篇:迎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方案

冷水滩区教育局迎接区人大常委会

审议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2_年对全区教育工作进行审议,这既是对全区教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又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同时也是促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一次难得机会。为扎实做好迎审工作,根据人大审议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和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自觉接受区人大审议,通过审议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均衡、特色发展。

二、审议对象及内容

1、本次区人大审议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区教育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

2、本次审议工作的主要内容(202_年以来):

①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情况; ②关于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以本部门本单位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行情况;

③关于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承办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1

④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三、迎审方法与步骤

整个迎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从3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

1、召开动员会,明确审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审议。

2、成立迎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迎审工作办公室,明确职责,制定迎审工作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教育网站、墙报、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系统的职能、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人大工作审议的意义和作用、审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迎审氛围。

4、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向社会公布人大工作审议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5月至7月)

1、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到中小学开展视察、调研工作。

2、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检查202_年以来的教育行政执法、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纠,未评先改。各中小学校于6月上旬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报局迎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迎审办进行情况汇总,形成教育系统自查自纠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局迎审办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局机关和全区各中小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接受审议和交办阶段(8月份)

1、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座谈,认真听取建议意见。

2、撰写专项工作报告。

3、邀请区人大领导前来视察指导。

4、对区人大领导提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具体分解到局机关相关股室和相关学校,并通过教育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四阶段:落实整改阶段(8月份至12月份)

1、制订整改方案。各中小学校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上报局迎审办。局迎审办制订整改方案,上报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抓好整改落实。各股室及学校要组织力量,按照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11月上旬,局迎审办将对各股室、各中小学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一些突出问题将邀请代表视察,听取相关股室和中小学整改情况汇报。将全区教育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

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整改情况通过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

4、总结提高。审议工作结束后,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和各中小学校要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局迎审办。局迎评办汇总后,写出书面总结,报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人大交办的尚未解决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巩固审议成果。

5、整章建制。针对审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前阶段整改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迎审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了迎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徐正祥同志任组长,刘建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贺建明、李秀江、雷发云、文建喜、杨联国、唐春江、周健等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迎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中小学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迎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人大开展教育工作审议为教育强区,推动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契机。局机关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审议,把它与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高度结合起来,认真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

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把迎审工作落实到位。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审议的目的是促进工作,局机关核各中小学校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特别重视迎审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并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汇报工作。

3、加强联系,主动迎审。局机关核各中小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调查组、审议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配合审议代表开展工作,正确对待审议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确保审议代表顺利履行职责。在工作审议期间,各职能股室和学校要及时向局迎评办报告情况。

4、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把迎审工作作为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认真落实好。局党委成员要加强对各自联系点学校迎审工作的督办力度。局迎审办要对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迎审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各职能股室、各中小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冷水滩区教育局

二0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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