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结合我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我厂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过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第三条遵照审计法规,我厂审计机构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四条我厂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本厂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本厂财务履行情况。
第五条我厂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厂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审计工作的任务
第六条监督检查我厂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
第七条监督、检查和评价我厂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有执行情 1
况,着重监督检查厂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理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3、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4、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5、建立一套适合于企业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6、审计人员调动或轮训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作出交接记录,签证备查,实行监交制度。
7、根据厂内经济责任制,作出衡量、考核成绩和效果的标准。
第八条参与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的制订,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年度财务、成本决策进行审计,审计终结后签字盖章,写出审计报告。
第九条根据国家和总公司规定的审计制度、专业核算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经济活动、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收支、财务处理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对侵占国家资财、行贿受贿、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投机倒把等重大经济案件以及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案审计。
第十一条参加本厂研究经营方针和改进经营管理工作的会议,参与
研究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十二条向厂部领导和总公司审计室编报工作计划,报送报表和工作报告。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工作制度和档案制度。
三、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编制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送厂领导和总公司审计室。
第十四条审计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审计对象(或被审单位),制定审计方案,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参加审计的人员名单。审计方案经厂领导批准后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被审单位。被审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五条审计过程中,必须编写工作底稿、作好审计记录,收集审计证据。
第十六条审计终结阶段,应对审计事项和结果提出审计报告。报告应附有经过被调查人或有关单位签章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说明材料。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人或有关单位签章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说明材料。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
第十七条审计报告报送厂领导审定,重大事项审计报告须经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审定。审定后将报告副本和决定通知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
第十八条审计结论和通知下达后,审计部门应督促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
第十九条被审单位应按审计结论和决定,针对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的结果应报告厂领导和审计部门。如对结论和决定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审计部门申请复审。上级审计部门的复审结论和决定作出最终结论。复审期间,原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
四、审计机构的职权
第二十条检查本厂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计划、账目、报表、凭证、业务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财产和物资管理情况;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有关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提拒绝、隐匿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参加被审单位的有关会议,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查询、召开调查会、索取证明材料。被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认真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二条对拖延、推诿、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提请领导批准,采取封存账册和冻结资产等临时措施,并追究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有权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或报告本厂重大事项的情况和问题。
五、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十四条厂审计室,是厂长直接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内部审计工作。
独立核算的单位审计机构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有专人负责审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要选配或聘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并具有审计专业、财务专业和管理知识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较
高的人员担任,其中应有适当数量的会计师、经济师和工程师等业务骨干。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第二十七条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审计人员或邀请计划、财务、技术、劳资等部门的有关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人员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二十八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任何人不准打击报复。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厂内,并报总公司审计室备案。
第三十条本条例与国家的审计法规不符时,应以国家有关审计法规为准。本条例由审计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3)公司的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3)参与有关的会议。(4)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6)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7)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8)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直接向上级审计机构如实反映。
2.对违反财经法纪和大量浪费的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可建议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工作程序
1.审计部在年初应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部署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工作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在实施审计计划时应拟订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在审计中必须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齐全,作好调查记录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4.审计中如有争议应如实反映给领导,必须依法有据,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切忌主观、武断。
5.每项审计工作结束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星期提出审计报告。6.审计报告的要求;
(1)事实清楚(2)数据确实(3)依法有据(4)建议恰当
7.审计报告在征求补充审计单位意见后(不是同意审计报告),报送公司经理审定批示,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执行。
8.被审计单位在听取审计部审计报告草稿后有不同意见时,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部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
9.被审计单位对总经理指示的审计报告必须执行,审计部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向总经理报告执行结果。
10.审计报告后由于情况变化和有新的重要数据,事实查明后,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部报告的同时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决定原审计报告修改或继续执行。
11.每个审计报告以及工作底稿附件等必须在一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 奖惩
1.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以及在揭发检举中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审计人员泄漏机密,有以权谋私、舞弊行为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打击、报复、检举、揭发的人员不论其职位高低,在公司内部由总经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直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附则
本规定的修订、补充由审计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的工程审计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审计部工程审计工作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工程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各处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实施办法。
(2)负责本公司及属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公司(包括实行独立核算不自负盈亏的二级公司)所有工程预、结算的审计。较大工程的预、结算需报有关部门审定或裁定者,一律由审计部负责对外报批。
(3)负责本公司及属下公司内部预、结算的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内部统一的计费标准。
(4)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监督检查各项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6)参与工程的投标招标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招标文件。(7)参与工程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
(8)按时编报工程审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 2.工程审计人员职责
(1)审计人员要遵循“掌握政策、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指导思想,合理地审定造价。
(2)审计人员要对审计内容负责,严格监督执行标准定额和各项规定,审计时要做到依据充分,计价合理,计算准确。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审计质量。(4)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各项审计制度。3.工作流程
(1)根据我公司工程审计的特点,工程审计采用报送审计的方法,即每项工程概预算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审计部审计。按该项工程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由哪个部门报送的原则进行。报送前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办人员或随工人员必须自先审核(重点审核工程量),并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送审计部审计。
(2)审计部门接到工程概预算后,首先要对报送资料和报建审批手续进行审核。若资料或报建手续不全者,则退回重新补办;若属巧立名目,未经批准擅自定项的工程,则通知送审单位,取消该项目,并报告公司领导。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工程,则由受理登记人员及时受理,并交给专人审计。
(3)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审计要严肃认真,对一些重点疑点问题要认真调查。深入现场,一查到底。对审计内容要做到理由充分、数据准确、计价合理。被审单位和送审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审计完毕签署审计意见后应交给有关人员进行审定、审批会签,并通知被审单位,没有意见后加盖审计专用章生效。
(4)审计结束后应及时通知送审单位领回概预算,对较重要的概预算审计部应有复印件存档,一般概预算审计部只在登记受理本上记录备查。
(5)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送审方法和送审要求与第一条相同。
(6)审计部接到结算书后必须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全者则退回补办;对还未竣工或竣工验收没有通过的工程则不予结算;对资料齐全并已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则及时登记受理,交由专人审计。
(7)结算的审计过程与第三、四、条相同。4.工程审计具体要求
(1)对工程预、结算的内部管理要求
①本公司内(包括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子公司)的所有工程概(预)、结算必须报审计部审计,经审计后的工程才能开工,工程竣工后必须办理竣工结算。但对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零星工程(通信工程除外),若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数量和内容没有增减变化的工程,可以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按已经审计过的预算直接办理结算,但在竣工后所有工程必须办理竣工结算。财务部门必须要有审计部审计过的结算书才能付结算款。
②按公司有关规定,在报送预算前要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填制需求单,若属计划内工程金额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由部门经理批准,2万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需求单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若属计划外工程则必须填制计划外工程审批表,报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立项。
③通信工程应填制计划任务书,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理批准,较大的工程应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代办可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理批准。
④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子公司工程立项由各子公司领导批准,预、结算也必须送公司审计部审计。各子公司应正式行文给审计部,明确分管领导及其签字字样。审计部将按规定收取审计费。
⑤工程竣工验收和图纸会审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⑥工程投票招标会议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⑦通信工程结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表格。(2)对送审预、结算的资料要求
①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在送审预、结算的同时必须报送有关资料。
②送审概(预)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有关设计补充材料、经领导批准立项的需求单、工程计划任务书;由外单位施工的工程,如是第一次进我公司施工的,还应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级别证明。
③送审结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经有关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原审定的预算书、设计变更资料、现场技术经济签证。还应提供仓库领料单,主要实物量完成表,包工不包料工程应提供工程材料管理表(需经仓管人员余料退库签名)。个别因仓库无货,批准施工单位自购材料的工程,还应出具物资供应部门批准自购的证明。
④在审计过程中的需临时提供的其它资料。(3)对工程审计的审计时间要求
①由于工程审计是基建流程中的重要一环,受工期的影响对时效性要求较强。因此,一般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②工程审计的时间,应根据不同复杂程度的工程规定不同的审计时间。一般规定:通信工程概(预)算7天,其它工程预算15天,100万元以上的结算工程20天。
③下列情形之一审计时间应顺延:
(A)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被审单位或送审单位提供补充资料而影响审计进度时。
(B)审计结果与被审单位意见有分歧而未能统一,需报公司领导或市有关部门裁定时。(C)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某些问题,需要被审单位或有关人员前来核对,通知后未能按时前来核对时。
④以上规定的审计时间是指正常情况而言,审计人员应以保质、高效为原则,确保不影响工程按时开工,审计人员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应急工程要随来随审,并尽快审计完毕。简单较小的工程也应提前完成。对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工程,为保证审计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受以上时间限制,查清楚为止。
5.争议的裁定
(1)属本公司企业内部之间的争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裁定。
(2)涉及外单位的,由审计部提出我方的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再送有关仲裁机关或审计部门裁定。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篇:浅析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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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作者:李 焰
来源:《财会通讯》202_年第07期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国企业的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这也对企业内部审计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结合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对企业内部审计的建立宗旨、组织结构、人员的配备和培养、管理制度、工作方法等问题进行一次全新的分析十分必要,并应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公司以及部门长期利益的发展目标以及相配套的近期工作规划,通过实现体制上的变革,适应环境变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企业内部审计的建立宗旨
内部审计作为会计体系之外的独立稽核系统,与财务管理体系相辅相成,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财务管理体制是内部控制体制的核心,但不是内部控制的全部,内部控制体制的完善,还需要其他非财务评价体系的补充。笔者认为,企业内部审计的建立宗旨在于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自我修复功能一个健康的公司,应有适应公司发展目标的良好的企业文化作为思想保证,合理的分权与有效的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作为制度保证,从而一方面从思想上使员工将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努力为公司目标奋斗;另一方面从制度上保证员工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并通过授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加强监督。国资委颁布并实施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要求国有企业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完善自我修复功能,主要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然后通过整改措施纠正各种差错、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起到防止、发现和纠正问题的作用,从而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自我完善和修复。一个体制或制度,只有具备良好的自我修复能力,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极具变化的局面,这也是内部审计存在的根本内因。集团建立跨国型金融控股集团的战略目标已经确立,这对于集团的体制建设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金融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资金量大、风险大,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并及时解决,都有可能导致无法承受的损失,而且仅用流程控制和人员管理,无法解决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问题,必须建立独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和外部监督体系。
(二)发挥内部审计对错误与舞弊行为的威慑作用,避免损失的发生由于内部审计的存在,被审计对象不得不尽量减少差错以期在审计中表现良好,而且定期、严格的内部审计对企图舞弊者是一种有效的拦阻。现阶段,查处错误及舞弊已经得到集团的高度重视,但相关的预防机制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实际上,查处是一种反馈控制与补救措施,要逐步将当前以查处错
误及舞弊为重点的反馈控制提升到以定期的、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为重点的有效阻拦式的事前反馈控制,并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纠偏做到防微杜渐,力争防患于未然。查处错误及舞弊固然重要,但损失已经出现,集团已经受到损失,有效阻拦可尽量避免损失,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纠偏可从根本上铲除。因此,抓好事前反馈控制应逐渐成为以后审计工作的侧重点,即通过定期的、严格的内部审计防止错误及舞弊发生。
(三)建立合适的财务评价与非财务评价,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财务数据必须经过审计才能采用,这在西方已经成为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习惯,已经成为进行任何财务评价的基础,而在国内,这种观念还远未深入人心,这也是当前造假者往往能够通过造假得以获利的原因之一。结合自身实际,要真正做到准确考评,并通过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就要未雨绸缪,树立“只有经过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才能作为评价的基础”的观念,从源头上防止虚报、瞒报现象发生。
(四)做好财务管理体系的外部稽核,充分发挥其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预算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通过关注以下几点来实现对预算的监督:一是预算的编制、考核必须与工作计划相结合,如果不与工作计划相结合,单纯从数量差异来分析,很容易得出费用节约的结论,只有与工作计划相结合,才能发现真正的费用超支;二是预算的编制和考核应具有可核查性,编制时,各部门的费用预算应有费用支出明细清单,生产部门的成本预算和采购现金预算必须附有产品生产备料清单、生产进度预测、产品采购清单和招标采购制度,以保证预算编制以及考核的真实性和可控性;三是预算的定期检查和分析应当立足于为业务的发展服务,既要有严肃性又要有科学性,例外事件的分析和预算的调整应当立足于为业务的发展服务,而不能牺牲发展来满足原有预算的执行。通过审计的外部监督,一方面,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将会更加贴近实际,另一方面,预算的执行和考核将会更加严肃、科学,这将有利于预算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反过来,它也将推动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及作用
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往往会随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成熟程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刚导入的预算管理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财务经理负责,协助其完善预算编制流程的监督;在比较成熟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预算委员会(财务总监)负责,负责监督预算的编制与考核流程;在成熟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总经理负责,负责监督预算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对流程的合理性作出评价,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以后,在董事会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其领导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内部审计部门来监督整个管理层。内部审计作为最有效的内部监督手段之一,已经在西方200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最终成型、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做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以监督整个管理层,以及公司架构中审计部门必须自成体系以保持相对独立,这已经成为管理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共识。
三、企业内部审计的制度建设
有效地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离不开重要的制度保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机构独立,垂直管理即企业审计部门在管理和考核上相对独立于其他部门(即不受同级以及下级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和评议,不适用360度考核法),如果下属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必须由集团审计部门垂直领导。该项措施有利于审计工作不受外部干扰,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二)报告反馈机制的施行良好的反馈机制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至关重要。所谓报告反馈机制是指审计报告(含整改建议)上报主管领导一定时间后(如7天),如果主管领导认为整改建议不可行,则安排时间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如果认为整改建议可行,则将整改建议转至被整改部门并通知审计部门,被整改部门认为整改建议不可行的,必须在收到整改建议一定时间内,提请主管领导安排时间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被整改部门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则应认真对其进行整改。主管领导可以在收到被整改部门整改说明后,根据整改说明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复查,也可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时间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复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当在被整改部门开始整改时即告知审计部门。此外,在部门制度建设中还应注意与其他部门制度建设的配套,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如在当前大力推动预算管理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在制度建设上就应及时跟进,以加强对预算的监督。
第四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近年来,合肥供电公司将强化内部审计作为加强企业精益化管理的“一号工程”。随着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内部审计已成为企业的“免疫系统”,从以查错纠弊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深化为全面经济效益审计。
合肥供电公司在深入分析企业管理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指标体系。审计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控制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任务和工作计划建议,由审计、财务、营销、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审计管理工作的进展和审计成果运用情况,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对审计成果的建设性、适用性进行评价。通过有效的指标审计评价,调动和激发一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实现企业整体的经营目标。
合肥供电公司还围绕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审计制度,进一步保障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权力和职责,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计划体系管理。通过风险评估和内控,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培育风险文化,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例如,针对合肥市电网建设加快、输变电工程量激增的现状,合肥供电公司加大工程审计力度,重点分析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风险点,将内部审计关口逐步前移,以工程决算审计为核心,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并打破审计区域限制,整合跨区域审计资源,将指标审计、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有机结合、动态管理,全面消除了审计“盲区”。
一、加强过程管控 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合肥供电公司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在管理标准化方面,合肥供电公司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21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审计计划制定、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在信息化方面,随着企业erp系统上线运行,erp系统丰富的信息量和强大的信息分析功能可以大大助力审计工作。该公司审计人员积极学习erp流程操作、深化erp审计系统应用,着手开展erp环境下的项目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合肥供电公司筹建了内部审计信息系统,按照资产从属,自上而下梳理经济业务流程,收集机构变动、人事调整、文件制度、财务报表、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等信息,通过系统设置,形成常态化、模式化的分析结论。这样,就能够在接受审计任务时,迅速提供相关支撑资料。在日常管理中,可以结合风险管理工作准确修正审计计划,并为管理决策提供系统化、多样化的辅助信息,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效能。
为避免审计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以及被审计单位之间形成“整改信息孤岛”等问题,合肥供电公司实施了审计成果的集成管理。审计部门将近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按单位建档,作为审计档案资料库的组成部分,输入审计信息数据库。同时,还建立信息综合反馈制度,对历年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进展、措施落实、整改成效、建议采纳等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和报告。对近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挥监审联动机制作用,加大入库信息的查办和整改力度,把握共性,突出典型,实现审计成果的常态化管理、研究型管理。
此外,合肥供电公司还按照审计成果运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依法从严治企问责制度,将审计成果运用信息纳入绩效考核,与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业绩责任考核挂钩。
通过增强内部审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成果应用,合肥供电公司审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内审效能明显提升。,该公司共完成财务、管理类审计17项、工程类审计379项,提出各类审计意见和建议120余条,促进企业增收节支1796.32万元,真正发挥了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增值作用。
二、创新管理手段 实现持续发展
合肥供电公司通过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建立和完善审计人才储备机制、项目后评估机制、工作成果转化机制和创新培育机制,实现内部审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合肥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审计部,审计部门参与企业预算编制等经营管理工作,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分工和工作程序不断改进和完善。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相关资源,建立规范、健全、顺畅、可持续的审计执行体系,使企业上下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和配合度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氛围日益浓厚。
审计任务需求和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一直是合肥供电公司关注并致力解决的问题。该公司在审计成员网络的基础上扩大建立了管理专家库和审计人才库,通过导师带徒、项目主审竞聘
第五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1.在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的指导下,与各部门沟通最终确定财务内部控制手册内容;
2.完成内控手册相关表单的设计;
3.结合最终定版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容确认OA、ERP系统作业流、审批流;
4.收集各部门反馈的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并上报;
5.维护内控手册;
___日常督促各部门按照内控手册要求执行;
7.按内部控制流程要求对各部门业务进行内部自查、内部审计,并将自查结果形成工作底稿汇报;
8.配合外部审计人员完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2
1、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体系,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并贯彻实施;
2、完成执行常规及专项内部审计检查工作,包括业务、财务、资产、法律等合规审计,以及投诉举报案件调查等;
3、对接外部审计机构,对审计整改要求、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对及时性进行评价;
4、根据公司需求进行咨询类相关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3
1)
组织、协调和执行财务审计、营运审计等审计项目;
2)
执行审计任务中的审查取证、填写审计底稿等相关工作;
3)
对审计发现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并分析具执行性/合理化改善意见和措施;
4)
与被审单位沟通审计发现并提供内控改善建议,达成改善行动计划;
5)
协助审计经理编制审计报告并与被审单位/流程控制者沟通及达成共识;
6)
跟踪审计发现之改善行动计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7)
执行上司临时安排的突发/其他工作任务。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4
1、负责制定并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流程、工作计划及具体的审计方案;
2、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督促跟踪审计结论和建议的落实;
3、负责公司相关的制度的收集、归档,审核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编制内控审核报告;
4、负责对集团及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和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并给出意见反馈;协助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对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计;
6、与外部审计机构配合完成财务报告等相关审计工作;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5
1、在集团及上级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全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
3、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4、负责全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发现工作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6、负责落实审计部门的审计决定,监督系统被审计单位落实内部审计决定;
7、负责上报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整理归档审计资料;
8、负责内部审计协会相关工作;
9、负责协助做好全系统内部审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与审计、内审协会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6
1、熟知审计准则及国家制度,能独立实施审计项目;
2、熟知内部审计准则、法律法规、审计标准及程序、会计原则、识别舞弊信号的知识,能识别可能已发生的舞弊行为;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职责7
1、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排查舞弊风险点,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持续跟踪;
2、协助开展基于某项业务环节的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进行评价等工作;
3、做好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现场和后续审计工作沟通、审计报告意见反馈收集;
4、协助具体审计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5、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起草审计报告,确保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
6、整理、归档各项审计资料,管理审计档案;
7、参与编制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
8、按时按质地完成审计部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内部审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