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炭销售职责
销售职责
1.要紧密联系集团公司相关处室,加强攻关,及时了解信息,争取政策支持.2、切实做好已组煤的销售。已组煤是我矿的主要利润支撑点要求运销站、销售科要想方设法,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寻求扩大销售渠道,力保产销平衡。
3、销售、运销要密切配合,积极联系铁运处、运销公司,加大攻关力度,继续坚持优质诚信的服务意识,做好我矿原有老客户、地销大户和直供户的工作,明年还要切实做好售前售后服务,保证不出现煤质纠纷。
销售部主要负责煤炭市场的调研、开发和煤炭销售管理工作。
1、负责煤炭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态,为公司制定生产经营策略提供依据;
2、负责公司煤炭产品品牌管理和广告宣传,积极开拓市场;
3、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用户投诉、客户关系协调等工作,提高企业信誉;
4、负责公司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
5、负责公司煤炭销售数据(包括煤炭出库吨位、煤票管理吨位、出门证吨位等)
6、负责公司各类销售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7、负责公司商品煤、生产检查煤样、煤层煤样的采样、制样,进行煤质检验和出具煤质检验报告,建立健全煤质管理台账工作;
8、对影响煤炭质量的生产工艺和运输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煤炭控制工作;
9、负责地磅、煤质检验、制样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10、负责磅房、煤场的日常管理及销售各环节的关系协调工作。
客户资料管理规定
为加强客户资料管理,做好客户服务品质提升和客户关系维护的基础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业务稳定开展,制定本规定。
一、完整的客户资料包括以下资料信息:
1、所有客户基本信息的汇总、整理。
1)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是业务拓展的基础,也是客户资料管理的第一步。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主要由营销人员完成,营销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客户资料收集的有效方法,积极主动的收集客户信息。
2)客户基本信息应尽量全面,为今后的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商务对账的准确性提供保障。主要应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所有者(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等方面。
2、建立客户档案,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
3、客户档案的更新、修改。
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历史,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4、建立客户交易资料
客户与竞争对手合作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客户与公司历史交易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合同编号、流失原因)等。
二、客户资料存档形式及要求:
1、客户资料应进行妥善管理,其存储形式分为电子形式和书面形式。
1)其中电子资料应及时进行更新,以保证业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该形式的资料无时
间要求,根据市场人员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的录入即可。
2)书面形式的资料主要用于资料存档和数据分析,每三个月一次整理电子档中的数据,打
印存储,存档时间至少为5年。
2、员工调离本公司或在本公司内部发生岗位调动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相关人员应将其客户资料进行接收、整理并归档。
第二篇:煤炭销售
合同编号:
煤炭购销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二〇一一年月日在鄂尔多斯市签署:
甲方(供方):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需方):
为规范本合同双方的煤炭购销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依据《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罕台川北站物流园区交易规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种类、数量
1、注: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煤炭按照发热量分为六个等级,分别为:
(1)、发热量5500大卡:经检验煤炭发热量在5300-5600(不含)大卡区间的统称5500大卡。
(2)、发热量5200大卡:经检验煤炭发热量在5100-5300(不含)大卡区间的统称5200大卡;
(3)、发热量5000大卡:经检验煤炭发热量在4900-5100(不含)大卡区间的统-1-
称5000大卡;
(4)、发热量4800大卡:经检验煤炭发热量在4650-4900(不含)大卡区间的统称4800大卡;
(5)、发热量4500大卡:经检验煤炭发热量在4350-4650(不含)大卡区间的统称4500大卡;
(6)、发热量4200大卡:经检验煤炭发热量在4000-4350(不含)大卡区间的统称4200大卡。
2、如煤炭发热量低于4000大卡,则供方应按照每卡0.1元补偿需方。第二条煤质检验
1、本合同中供方交付给需方的货物质量及相应数据以双方提取的煤质样本的化验结果为准。
2、煤样的提取由专业人员进行。
3、煤质化验的样本以在装车过程中从自动装车塔皮带上动态提取的煤样为煤质化验样本。如采取非自动装车方式则以火车提取的煤样作为煤质化验样本来源。
4、双方在取得化验煤样后,首先由供方化验室对煤样进行化验,并以此化验结果作为煤炭货物交付的质量依据。如任何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则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化验机构经行复查,并以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准。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第三条交货数量
1、供方交付给需方的货物数量以火车每列标吨为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1、需方应自每一列煤炭发运后即煤炭装车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相应的煤款。
2、供方账户:
户名: 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东胜区支行。账号:***。
第五条 货物交付
1、合同约定货物的交付方式为:车板交付。货物所有权在装上火车时转移。即 装车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供方承担。装车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需方承担。
2、货物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货物交付后所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忠实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
2、供方应及时、准确、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否则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
3、如因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自然灾害(冰雹、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等非供方原因导致交货延迟、或者由于非供方原因导致交易不能完成,供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需方应按时给付供方货款,不得无故拖欠。否则应向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供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供方有权拒绝向需方销售货物和发货申请。
5、如需方无故退货、或者不及时提取货物,造成供方货物积压,交易不能完成由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签约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生效
1、本协议书于合同各方盖章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2、双方有关煤炭购销事项,除本合同约定之条款外还应遵守《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罕台川北站物流园区交易规则》之相关规定。《交易规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合同交易事项往来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均视为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文件。
第十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O一一年月日
第三篇:煤炭销售装载机司机职责及工作考核办法
煤场装载机司机职责及工作考核办法
一、装载机司机工作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酒后开车。
2.负责对运煤车辆进行装煤工作。
3.负责对煤场块煤按指示进行过筛工作。
4.负责对煤场煤堆进行倒垛、压实等工作。
5.负责对矸石仓矸石进行装车及分堆存放工作。
6.负责每日工作前对装载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整机外观、各紧固链接件、仪表指示、转向、刹车、装载系统等是否正常;检查油量及冷却水是否足量,当油量不足20%时必须联系加油车辆。
7.负责对发现的装载机故障进行排除和上报;能自行排除的故障自行排除,不能排除的须及时上报管理人员并配合维修人员检查维修。
8.负责做好装载机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9.严格服从领导及煤场管理员的各项工作安排,并积极完成临时交给的任务。
二、装载机司机工作考核办法
1.发现装载机司机酒后上岗驾车者,无论情节轻重一次考核500元,超过两次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2.进行装煤工作的装载机在工作时间必须按各自职责在煤场内等待装车作业。正常情况下煤场内装煤车辆(包括电厂盘煤车辆)在装煤地点空车等待10分钟以上尚无装载机到位时,考核相关装载机司机50元,连责考核该班装载机司机组长20元。异常情况包括:装载
机处于无油或加油状态;装载机故障无法行驶且无替代车辆;煤场道路堵塞车辆装煤后无法驶出;处在装载机司机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装载机处于维护保养状态。
3.装载机司机接班上岗时必须提前检查所驾驶车辆油量(水箱水量),无法维持本班所需油量时必须向煤场管理员提前汇报并自行联系加油车辆。在煤场管理员和加油车司机提前(接班时)不知情的情况下,若发生装载机在工作过程中因车辆没油而停车现象每次考核该车司机50元,若出现因车辆没油而停工误工现象每次考核该车司机100元,若出现因车辆水箱缺水司机补水不及时而导致水箱损坏现象的,由当事司机交纳维修费用后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煤场各项工作由煤场管理人员安排值班装载机司机组长进行,包括铲装矸石仓矸石、筛分块煤、煤场整形等工作。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按要求执行该工作时,值班装载机司机组长必须当即向煤场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及解释原因。若因装载机司机组长安排不力而导致该工作拖延执行时,自煤场管理人员安排该项工作起超过15分钟考核值班装载机司机组长50元;若值班装载机司机组长所安排司机无故拖延、不执行组长命令时,自组长安排该项工作起超过15分钟考核该司机100元。
5.装载机在煤场内的一切工作必须安全进行。当装载机煤场内发生任何事故后,经煤场管理人员鉴定属于装载机司机个人原因者,一切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若事故恶劣情节严重导致车辆或设备无法继续工作者,则在其赔偿相应损失后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6.煤场装载机装车工作必须保持高效、不得拖沓误工。有任何不利因素影响装车效率时,必须向煤场管理人员汇报处理。相同地点相同车况下有两台装载机进行相同装车工作,若工作结束时一台装载机所装车数不足另一台装载机所装车数的80%,则每班次考核装车数量少的装载机司机50元。新招聘的装载机司机在试用期内不受此限。
7.装载机保养工作必须按规定定期执行。车辆保养工作由装载机司机负责人(或组长)进行安排。若不按规定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工作,因装载机司机负责人(或组长)未安排时每次考核50元;若装载机司机负责人(或组长)已安排、但该班司机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该司机100元。
8.装载机故障报修必须及时准确。当车辆出现任何不正常情况或故障现象时,当事司机必须及时向组长或煤场管理人员如实汇报,当班期间隐瞒不报和未经允许继续驾驶带病车辆并导致车辆进一步损坏者,每次考核该车司机50元。装载机司机交接班时若接班司机发现车辆故障,可以拒绝接班并汇报组长或煤场管理人员。
9.装载机属于公司财产且煤场属于公司生产区域,禁止装载机司机鲁莽驾驶车辆。煤场(厂区)道路超速行驶每次考核驾驶司机50元,明知路况恶劣危险可能对装载机造成损坏时仍强行通过者每次考核100元。若因上述鲁莽驾驶行为导致装载机轮胎、玻璃和外壳等损坏,由当事司机负责交纳相应维修费用;若情节严重致出现车辆无法继续工作和停工误工现象,则由当事司机交纳相应维修费用后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10.装载机司机必须保持值班期间良好的车辆和值班室卫生。煤场管理人员发现一次卫生较差时提出批评整改,再次发现类似情况考核当班司机每人次20元,拒不改正者逐次加倍考核。若因其他人员影响车辆和值班室卫生且无法制止时可随时向煤场管理人员反映。
11.装载机司机必须按时交接班上下班,交接班时间为上下班时间前20分钟;到达上班时间尚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每人次考核20元;未到下班时间离岗者视为早退,每人次考核20元。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尚未到岗者和提前交班离岗超过30分钟者皆视为旷工,每人次考核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因某种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接上下班时必须提前向本班组长或煤场管理人员汇报;因某种原因无法上班者必须提前向煤场管理人员请假,在未得到批准前擅自脱岗者按旷工处理,考核标准同上。在未事前通报煤场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擅自脱岗超过3天者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12.在煤场进行工作时间3月以上的装载机司机,若装车出现严重偏差(4轴车装车重量偏离标吨7吨及以上,6轴车装车重量偏离标吨10吨及以上),每次考核相应装载机司机20元。频繁出现者(每班次5次以上)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13.我公司外售煤工作为免费装车,装载机司机进行任何装车工作时严禁收取车辆司机任何数量钱或物。上述情节一经查实就地对当事装载机司机进行辞退处理,并扣罚没收1个月工资。
14.装载机司机对煤车所装煤种必须与“装车单”相应内容严格一致。若出现煤车所装煤种与“装车单”所标明煤种不同时:煤车尚未驶离
煤场的每次考核当事装载机司机500元并进行辞退处理;煤车已经驶离煤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经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做进一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对于无法出具“装车单”的车辆以及没有煤场管理人员的相关指示时,装载机司机禁止对任何车辆进行装煤工作。上述情节一经查实就地对当事司机进行辞退处理;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经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做进一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述部分规定对于外租装载机司机同样适用。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相关条款内容解释权运行部煤炭外销所有。
第四篇:山西省煤炭销售集团调度室工作职责
山西省煤炭销售集团调度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上传下达各项业务调度通知及命令,确保政令畅通。
二、做好日、旬、月调度报表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掌握、分析、反映运输、港口等动态。
三、收集、整理与煤炭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料,发挥调度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统一协调全省煤炭销售日计划执行情况。
五、负责整理、汇编月度、报表和各类调度资料,做好调度分析统计和自检、自查,健全调度台帐,充分发挥调度信息的整体作用。
六、负责全省调度人员培训工作,增强调度人员专业知识,提高调度人员自身素质。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五篇:煤炭销售合同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 万圆,包干使用.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 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本站合同范文·销售合同的格式范例·办公家具销售合同·苗木销售合同·电子产品销售合同·房产销售代理合同·建材销售合同·手机销售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书范本·家具专卖店加盟合同协议书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 日签订于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