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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实事宣传小结5篇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3-111037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0 11:20: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民生实事宣传小结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

茂名市“十件民生实事”宣传小结

我台十分重视茂名市“十件民生实事”的宣传报道工作,从2月中旬起,我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的优势,分别通过综合和公共两个电视频道和电台节目,对遴选十件民生实事有关事项以及十件民生实事30个备选项目进行密集宣传。其中,制作茂名市“十件民生实事”宣传声带三份,分别在新闻栏目《茂名新闻联播》和《一线新闻》前后播出,累计播出250多条(次);分别在《茂名新闻联播》和《一线新闻》开设《关注民生,办好实事》和《民生实事共同参与》两个专栏,连续28天对30个民生实事备选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报道、介绍,累计播出相关内容新闻240多条(次);制作“十件民生实事一分钟精华版”宣传片,3月13日至3月21日在《一线新闻》前后播出,共播出9天27次;制作《社科界热议民生实事》、《专家心目中的民生实事》、《文明人士畅谈民生》等6个专题,在《新闻聚焦》栏目播出24期(次);制作《民心、民意、民声—之一至之四》、《关注农村客运》、《关注城市公交》等10个专题,在《百姓连线》栏目播出40期(次),每期(次)时长13分钟;电台直播《民生实事大讨论》8期,每期时长30至40分钟。通过高强度的宣传,社会反响热烈,极大地动员了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

202_-3-28

第二篇:民生实事

次坞镇党员干部有份实事公开承诺书

版权信息|admin发布时间:202_-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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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坞镇汪阮家坞村今年新建办公大楼,村两委会决定公开招投标,村干部都不参与工程建造,村民李少华和普通党员俞训伦全程监管。俞训伦对记者说,党员干部公开签订“四不”承诺后,不管是自来水改造工程,还是小道坞水库改造工程,村干部都没有参与,群众比较满意。

次坞镇党委副书记石海斌对记者说,“四不”承诺的内容涉及村的土地征用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发展党员和履职等四方面,是村干部办事公平、公正的重要表现,镇党委政府时时监督,以“四不”承诺促村干部严于律己,确保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做出“四不”承诺的同时,次坞镇每位镇村两级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都有一份“实事公开承诺书”,结合各自岗位实际,明确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和履行责任人,并将承诺内容在镇村公开栏上公示,以强化党员干部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争先进位的工作活力。在村企党政公开栏等载体上,次坞镇还开设了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张贴该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时间、步骤、主题、意义等内容,使广大党员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大大提高了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群众监督的主动性。

该镇还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及其先进事迹,先后在《今日次坞》上刊登了企业代表俞国申、行政村代表俞灿金、大学生“村官”代表钱春莉的先进事迹,在全镇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民生微实事汇报材料

民生微实事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改善民生工作放在首位,狠抓民生微实事项目落实,成立了红旗镇民生微实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动态、快速、有效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小急难事,同时解决社区办事资金少、用钱难的难题,充分发挥议事会作用,我镇在学习其他镇街经验基础上,坚持以基层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和民生工作方式,通过“百姓提、百姓议、百姓决、百姓评”的程序,以“群众点菜、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镇共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288个,确定项目134个,其中工程类项目78个,货物类30个,服务类26个,涉及预算金额约601.5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项目60个,完成项目数量31个,支出金额110.17万元。

镇民微办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村居民生微实事工作汇报,研究民生微实事项目征集、遴选、决议、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工作成效

在镇级单位、各村居和辖区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的民生微实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居民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走访调研,了解民意。通过每周镇领导干部驻村(社区),直接联系群众、人大代表驻室接待群众以及进选区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民意,再由镇委、镇政府审定、答复或实施,一方面动态地解决群众实际需求的惠民小项目,另一方面以最短路径实现了民生微实事的快速办理,真正体现了提速、增效的工作理念。

(二)加快实施,稳步推进。目前正在实施项目60个,完成项目数量31个,我镇将于6月30日前127个项目全部开工实施,已通知相关的项目申报村居尽快启动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要求各村居原则上服务类项目应在1个月内正式开展,工程类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工。同时为更快地解决群众需求,我镇开通了项目资金审批绿色通道,对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项核算实报实销。

(三)加强督导,定期通报。镇民微办对各村居的项目征集量、确定量、信息报送量等数据指标进行全程排名,每月通报,督促加快推进民微工作。对已完工的项目要继续认真扎实做好后期的项目验收、群众评议、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民生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建成。

(四)深入宣传,强化报道。我镇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进行氛围宣传,宣传全镇工作举措、进展及典型项目事迹,目前已制作一批红旗“民生微实事”专题宣传展板,提高我镇微实事和惠民实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每周在“珠海红旗”公众号宣传1篇以上“民生微实事”专栏报道。

为更好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收集申报工作,通过共建活动平台、共享党建资源交流党建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达到“提升质量,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民心”的共建目标,镇民微办与华润万家广东公司达成共建项目,在红旗镇所有华润万家门店设置“民生微实事宣传专栏”,店员就是宣传员,为到店群众派发红旗镇民生微实事宣传手册,提升居民知晓率与参与率。同时,加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线下宣传推广力度,各村(社区)统一设置“民生微实事”窗口,摆放《民生微实事线上平台操作指南》手册,在LED电子屏播放“民生微实事”宣传语、引导群众通过“民生微实事”线上服务平台操作申报。

三、项目亮点

一是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民生微实事”结合起来,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创新开展民生“微实事”工作。我镇民生微实事项目双湖街角公园,摆放了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系列宣传展板及宣传栏,内容详细介绍了今年民生微实事启动工作以来,我镇各项目的工作举措、进展及典型项目事迹,展现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群众的点赞,成了党中学习教育中可观可感、可碰可触的生动实践。

二是“暖心助餐,速递到家”长者送餐服务已开始运营。我镇自202_年陆续在各居家养老服务站开设长者饭堂,但因八一社区长者居住分散、行动不便,导致极少长者报名就餐。红旗镇八一社区党委、红旗镇八一社区居委会从基层群众的需求入手,开展“暖心助餐,速递到家”关爱长者民生微实事项目,致力于解决长者的困难,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生活质量。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继续推进民生微实事、惠民实事全覆盖的工作。认真审批推进每期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发挥项目的惠民效果。

二是抓好已申报的微实事项目进度情况,因为项目较多,每一笔项目都要认真审核有关的材料才能下拨相对应的资金。

三是做好有关的宣传报道工作。对一些优秀事迹典型的村(居)积极报道有关的事迹,从而提高我镇微实事和惠民实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第四篇:“重点民生实事”宣传语

“重点民生实事”宣传语

贯彻群众路线 办好民生实事 一件一件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集中力量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以良好的作风办好民生实事 民生实事 看得见的身边幸福 民生关系你我他 实事惠及千万家 聚力民生实事 共享幸福未来

民生实事抓在手 群众冷暖挂在心

第五篇:202_年民生实事实施细则

202_年扶持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充实我省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专业人才队伍,优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切实解决当前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_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_‟36号)精神,现就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社会保障等岗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含护理、医学技术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招录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2_年至202_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2_年至202_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202_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符合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的有关条件要求。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专业要求:

(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 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学前教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相关专业毕业,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文化、旅游外语以及民族学、语言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

(6)报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政治表现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2、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必须是202_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4、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5、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限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

四、工作进度

3月份,各市(州)上报需求计划和配置方案;4月份,向社会公布招录方案;5月份,组织报名、分级下达招考指标;6月份全省组织统一考试;7月份,审批录用;8月份组织岗前培训,安置上岗。

五、指标分配及安置办法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选拔指标;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统一考试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 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市、区)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分数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不再追加指标。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

(四)审批、录用

市(州)考务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分别对县(市、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州)教育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于7月15日前,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完成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发文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报送材料包括:“资格审核表”(2份)(附件1-6)、《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送材料包括:《甘肃省202_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件7)、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

(五)上岗。上岗前,由市(州)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牧、卫生、旅游等部门分别安排岗前培训,8月底前安排上岗。各市(州)要将《甘肃省202_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9)和《甘肃省202_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10)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4月底,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招录方案等有关信息;宣传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有关政策。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_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共7天。

2、报名地点

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自学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认定等工作。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等证件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年限、专业、生源地等)、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2_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4)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4、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同级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5、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6、各市(州)考务办公室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甘肃省202_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8),连同电子表格,于5月31日前报省考务办公室。

7、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七、考试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卫生、农牧、监察、旅游等部门(单位)成立各级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省考务办公室负责全省考试的报名信息汇总、考场编排、准考证制作、命题、制卷(对甘南州须准备藏文卷)、试卷保管、阅卷及登分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应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农牧、财政、监察、旅游部门(单位)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三)考试时间 202_年6月25日。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四)考场设置

以14个市(州)为单位设置考点,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考场,每个考场30人,同一县(市、区)且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原则上不能混编在同一考场。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考生考场单列,不与普通高校毕业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办公室于202_年5月31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省考务办公室。

八、保障措施

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2_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划拨市(州)或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2_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纳入省对市(州)、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需要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市、区)组织考务、体检、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 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九、工作纪律

(一)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招录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十、验收办法

招录工作完成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单位),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 省政府。

十一、工作责任

202_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监察厅、省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

其中,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及审批阶段的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代课人员的录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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