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请假销假登记表(范文模版)
某 某 某 学 院
请假销假登记表
(学院保存联)
尊敬的老师:
我是经管学院专业级班学生,现因需请假天,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假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期返校学习。
本人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请假人:
年月日
审批:班主任审签:
学工办审签:
院长审签:
销假时间:销假人:(返校后填写)
(注:一天以内的假由班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班主任初审后报学院副书记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初审后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一周以上报教务处审批。所有请假记录必须在学工办统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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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 某 某 学 院
请假销假登记表
(学习部保存)
尊敬的老师:
我是经管学院专业级班学生,现因需请假天,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假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期返校学习。
本人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请假人:
年月日
审批:班主任审签:
学工办审签:
院长审签:
(注:一天以内的假由班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班主任初审后报学院副书记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初审后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一周以上报教务处审批。所有请假记录必须在学工办统一备案。)
第二篇:请假销假制度
南江小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和学校规定活动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在校期间(节假日长假和寒暑假放假回家除外)从星期一至星期日的所有时间内属请假范围。
二、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一)学生请假须填写学生请假单。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须持假条,在一天内(不超过24小时)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请假事由后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核实请假事由,上报校领导审批。
(三)学生课堂临时发生疾病,任课老师可准予生病同学离开教室,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但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四)遇特殊情况事先未请假者,应及时通知学校补假,如学校未接到补假手续,一律作旷课处理。
(五)凡假满后必须立即向班主任销假。由班主任向学校销假。
(六)凡假后应按时返校,不再续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相同。
(七)假若已满未按时返校者,事前未申请续假而又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作无故旷课处理。并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二)每学期末将学生缺席情况填入学生手册。
第三篇:请假、销假管理办法
克州三中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政教科学生科统一印制为准。一式两份,班主任留一份,学生交给门卫一份。(门卫处的请假条政教科存档)。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务所或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政教科批准。
4、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5、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政教科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清理数,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家长或联系班主任,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请假条由政教科负责管理。请假的学生应到政教科领取《克州三中学生外出审批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突发性疾病事后有证明者除外)。、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精确到分钟。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班主任保留存根。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早晨离开学校、下午按时返校)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一天以上的请假(外出就医的需填写《学生外出就医记录表》),由年级组长签字,政教科审批;
3、政教科最长可以为学生批准15天的请假,超过15天按学生休学制度办理。
4、其他任课教师、学生会、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一天内返校)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超过一天的请假需到班主任与政教科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出现下列原因之一者,不予批假,学生不得出校:
1、请假理由不充足,要办的事不重要,虽重要可缓办的。
2、请假条上未写明请假起止时间的。
3、请假人没写出联系电话的。
4、请假人请假不真实、欺骗学校老师的。
5、没有就医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
6、一般丧事、嫁娶事宜不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
七、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八、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生效,由政教科负责解释。
克州三中政教科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第四篇:请假、销假制度
请假、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的警务化管理、加强学员的素质养成,特制定以下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事由
(一)事假
(二)病假
二、请假程序
(一)事假
由学员填写《学员请假申请表》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具体如下:
1、外出4小时(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2、外出4小时以上,24小时(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3、外出24小时以上,3日(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4、外出3日以上的,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病假
由学员填写《学员请假申请表》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具体如下:
1、就诊、治疗4小时(含)以内的,队长签署意见并
审批。
2、就诊、治疗4小时以上,24小时(含)以内的,队
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批。
3、就诊、治疗24小时以上,3日(含)以内的,队长
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审批。
4、就诊、治疗3日以上的,根据学员书面审请,医院
病假证明,队长签署意见,报大队长审核,由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三、销假程序
(一)按请假的时间及时归队,并到队长处填写销假单。
(二)如不能按时归队,学员需向队长请假,队长按规
定程序请示,事后及时补办有关书面手续,归队后销假如上。
注:1.请事、病假3日以上的要及时通知教务部门。
2.凡是因病事假外出的,一律持出门证进出。在校外的,必须随身携带出门证备查。
3.无假外出给予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无假外出4小时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超过4小时低于24小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超过24小时以上低于3日的给予记过处分,超过3日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5日的给予取消学籍处分。
第五篇:请假销假制度
XX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销假办法
1、教师请假需先向各处办公室说明事由,并认真填写请假登记册,然后填写好请假条,由教务处办公室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已登记册上填写了请假事由,请假教师持请假条逐级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条一式三份,领导审批后,教师本人留一份,审批领导留一份,交教务办公室一份。教师请假期满返校应到教务处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在教师请假条上注明销假时间。
3、不允许口头,打电话请假,办理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持填写好的请假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应说明情况,经同意,返校后应即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病请假,必须出示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连续请病假7天及以上的,要有区级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二、审批权限
病假:7以内由学校审批,15天以内由乡教育组审批,15天以上由区教育局审批,教师的婚、丧、产假由教育组审批。
事假:1天内由年级领导审批,2天以内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7天以内由教育组审批,7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
三、教师婚、丧、产假规定
1、教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婚假3天,结婚双方不在同地方工作的,另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婚假20天。
2、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由单位领导批准丧假3天,另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3、女教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已婚女子二十四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男方可请护理假10天。如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加假30天。怀孕非人
工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适当的产假,最高不得超过42天。人工流产的油所载单位酌情给予适当假期。
4、因工受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请假工作安排及工资待遇
1、请假3天以内,由教师本人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一周以上,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2、教师婚丧产及工伤假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教师请假7天以内,每天工资20元,事假7天以上一月以内,扣发市级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一月至两月,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两个月至三个月,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三个月以上扣发实行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0%;病假,一月以内者,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一月至两月以内,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
3、事假
(1)7天以内,如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7天以上一个月以内,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
(3)一个月至两个月的,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
(4)两个月至三个月的,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
(5)三个月以上,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0%
4、病假
(1)一个月以内,若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
(3)三个月以上,按下列标准扣发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
(4)六个月以上,按下列标准扣发: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扣发实际工作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
五、旷工
对组织纪律涣散,请假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岗,或逾期不归且不履行续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扣发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对六种重大疾病
慢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医学检查资料等,经学校、乡镇核实后签署意见,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请假三个月以上由区人社部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