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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审制度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14-85345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30 11:07: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材料报审制度

材料报审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材料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联合验收的规定,负责检查和审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对材质有怀疑的主要材料,应负责抽样复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

2、施工单位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设备,经检查包装无破损后,向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并移交给设备安装单位。

3、在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注明工程材料/构配件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试验报告。

4、对进场的大中型设备监理工程师要会同建设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认,注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试验合格的相关说明;检验不合格时,在报审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清退出场,也可据情况批示同意进场但不得使用于原拟定部位。

5、工程材料的抽样送检应见证抽样送检。见证人会同施工单位材料送检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对工程材料进行样。抽样后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人员共同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

6、不合格材料应按情况采取降级使用或退场处理,如退场应在见证人见证下退场并填写退场证明书,并盖施工单位公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材料报审资料合格后,应及时准备验收相关的图纸、规范及小件检测工具(如卷尺、皮尺、游标卡尺、外径千分尺等);大件检测工具可通知施工单位准备。监理员应使用正确的检查工具,认真核查验收规范要求的检查内容:

1)认真核对报审资料与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及进场数量是否一致;

2)根据验收规范检查进场材料的外观质量、外观尺寸。监理员应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填写真实、详细、清楚,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签字确认。

3)对于材料与报审资料不符、外观质量或外观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4)监理对未强制要求抽样送检的进场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可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取样送检。

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监理项目部

202_年09月26日

第二篇:贷款报审材料

Ⅻ贷款报审材料

一、短期贷款报审材料

1、短期贷款报审材料的内容

(1)借款申请文件

借款申请文件包括:上报单位关于贷款报批的请示;流动资金贷款评审概要表;流动资金贷款评审报告;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借款授权书。

(2)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

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包括:借款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初次借款的借款人还需提交公司章程;若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验资报告等);借款人近三年的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贷款证;借款人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借款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3)贷款担保文件

贷款担保文件包括:银行与经银行认可的、有经济实力的法人签订的还款保证合同或上述法人出具的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承诺函;保证人的营业执照;保证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采用抵(质)押担保,则需由抵(质)押人提供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抵(质)押合同的承诺函;或已正式签订的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如保证人或抵(质)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或抵(质)押合同(草本)。

(4)借款用途证明文件

借款用途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进出口商务合同。如为出口打包贷款,应出具进口方银行开立的信用证、由国际结算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条款无疑义的材料、进口商与开证行的资信证明或说明。如为票据贴现,应出具经承兑的汇票、行内有关部门对票证真伪(包括核定密押)进行鉴定的材料、承兑人资信证明或说明文件。如借款用途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应出具其进出口许可证和应取得的其他批件。

(5)贷款审批人及贷款审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短期贷款报审材料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临时性贷款

临时性贷款具有调剂、短期融资的特点,报审材料中应注意说明:贷款金额与企业合理的临时资金需求的关系;借款人生产经营的一个循环过程与贷款期限的衔接,一般而言,临时贷款的期限不应超过6个月;还贷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及贷款用途的正当、合理性等问题。此外,如借款用途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应出具其进出口许可证和应取得的其他批件。

(2)周转性贷款

周转性贷款是银行对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性占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要所发放的贷款。它具有短期周转、长期使用的特点,故在贷款报审材料中应注意说明:借款人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借款人在未来时期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此外还应考虑银行的资金情况和银行的利益。

(3)出口打包贷款

出口打包贷款是出口商当地的银行凭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商品为抵押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贷款。该类贷款报审材中应报送:进口方银行开立的信用证、由国际结算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条款无疑义的材料、进口商与开证行的资信证明或说明等材料。

(4)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应出具经承兑的汇票、行内有关部门对票证真伪(包括,核定密押)进行鉴定的材料、承兑人资信证明或说明文件。

二、中长期贷款报审材料

1.中长期贷款报审材料的内容

(1)借款申请文件

借款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上报单位关于贷款报批的请示;贷款评审概要表(附件);贷款评估报告和评审报告(原件);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写明借款人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币别、期限、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用款和还款计划等);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和借款授权书。

(2)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

借款人资信审查文件包括:借款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初次借款的借款人还需提交公司章程;若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验资报告等);借款人近三年的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贷款证;借款人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借款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3)项目立项文件

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贷款的规模已经落实的证明文件;转贷款项目、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及境外借款担保还需提供国家计划部门关于外债规模和筹资方式的批文;政府贷款项目列入双方政府(中方窗口现为财政部国债金融司)商定的项目清单的证明文件。

(4)项目配套文件

项目配套文件包括:资金来源落实的证明文件;资本金已经到位或能按期到位的证明文件;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承诺文件;其他配套条件落实的证明文件:原辅料供货协议或来源证明(若为国家重点分配物资,提供分配计划)、土地征用落实证明、水电气落实证明、运输条件落实证明、环保批复文件、出口工贸协议、返销协议及其他材料;政府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的证明文件。

(5)贷款担保文件

贷款担保文件包括:银行与经银行认可的、有经济实力的法人签订的还款保证合同或上述法人出具的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承诺函;保证人的营业执照;保证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采用抵(质)押担保,则需由抵(质)押人提供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抵(质)押合同的承诺函;或已正式签订的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如保证人或抵(质)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6)开户及保险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户或相应存款户的承诺函;借款人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保险手续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银行的承诺函。

(7)其他有关商务合同

贷款审批人及贷款审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中长期贷款报审材料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中长期贷款的报审材料较短期贷款复杂一些,下面列举较特殊的贷款类别作简要介绍。

(1)对外劳务承包工程贷款

对外劳务承包工程贷款的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工期的长短确定,可以是短期贷款,也可以是一年以上的中期贷款。承包工程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应包括:借款人具备开展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证明文件;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外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或项目中标通知书。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自筹及其他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文件。②承包工程项目情况。③承包工程所在国概况。④国外业主概况。⑤风险分析。

(2)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包括:①项目规划投资许可、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完成各项立项手续的证明文件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②已经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早于贷款终止时间;③提供相应的贷款项目开发方案或可行性报告;④贷款项目的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有效地满足当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⑤自有资金应占项目预算投资的30%以上,并能够在使用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3)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卖方信贷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包括:①出口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②借款人具有机电产品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③出口企业与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④出口合同(或草本)和进口方银行保函/信用证的审查文件;⑤信用证、保函项下的权益是否已转让给银行或借款人是否承诺在信用证、保函项下获得的全部收益优先还贷;⑥国内保险公司是否承诺办理出口信用险;借款人是否同意出口信用险项下全部赔付款优先用于还贷;⑦借款企业与供货部门签订的购销合同审查情况;⑧进口国、进口商及进口方银行概况。

(4)进口买方信贷与混合贷款

进口买方信贷与混合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补充;

①出口方银行与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签订的信贷协议;②商务合同。

(5)福费廷

福费廷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方银行应出口商的请求,向出口商无追索权地买下经进口商承兑的汇票(或由其签发的本票),使出口商得以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使用福费廷一般应补充如下报审资料:①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时,应事先征得银行同意,出口商与出口方银行(承购银行)签订包买票据协定,报审材料应附此协定;②提供经承购银行认可的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或远期本票;③提供经承购银行认可的担保银行的保函。就一般而言,进口方银行应为远期汇票或远期本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有保付和保函两种方式。

(6)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的报审材料除了常规的送审材料外,还需说明:①银团的组成方式;②牵头行的管理情况;③借款人向牵头行出具的委托书及内容;④贷款条件,包括贷款的货币选择、贷款的利率和费用、贷款的期限与偿还方式等;⑤贷款协议草本等贷款文件。

(7)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银行对大型、特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发放的贷款。该类贷款中,银行直接对项目公司提供贷款,项目公司对偿还贷款承担直接责任,项目发起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投入项目公司的股本及其承担的担保义务。因此,当项目失败或项目的收益不足以清偿贷款时,项目

发起人不承担从其所有的其他资产和收益中偿还全部项目贷款的义务,即项目发起人的债务责任是有限的。项目融资的报审材料中,应注重以下内容:

①项目建设成败与经营效益分析,且应有项目完工和经营收益稳定性的担保文件。②应对项目产品的买主或项目设施用户的资信状况充分了解。

③项目的风险分析。包括项目完工风险、项目经营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一些风险,例如资源开发项目的资源风险。

④风险规避措施。

⑤控制项目的财务收支。贷款行可要求项目公司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和代保管账户等,以保证专款专用和投产后的收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第三篇:压力容器-报审

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适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的开工告知。本告知书的送达和意见的通知都应当采取可靠的方式,以便能够做到有据可查。封面 页眉 编号:告知受理部门填写,格式为:年份-月份-序号

如: 202_-08-001(表示202_年8月第1份告知)

2.1 施工单位:填写承担施工工程的施工单位全称,必须与取得施工许可资格的单位名称一致,并盖公章。

2.2 设备种类: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分设备的种类填写。

2.3 施工类别: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

2.4 告知日期:填写拟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告知的日期,包括年月日(下同)。

3.1 工程情况

填写整个工程的基本情况。

3.1.1 工程名称:填写整个工程名称。

3.1.2 建设单位名称:填写进行工程的建设单位,有些工程的建设单位,本身就是设备的使用单位。

3.1.3 建设单位地址:填写建设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号、(村)。

3.1.4 工程负责人:填写建设单位的工程负责人。

3.1.5 电话:填写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联系的电话。

3.1.6 工程设计单位:填写工程的设计单位,如压力管道工程、锅炉房及其有关设备改造、维修设计等单位。

3.1.7 合同编号:填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有效合同编号。

3.1.8 合同签订日期:填写施工单位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日期。

3.1.9 主要施工项目:填写施工的主要项目,如整体安装、汽包修理、燃烧系统改造、汽水系统改造等。

3.1.10 设备数:填写该合同签订的施工设备的总数。

3.1.11 工程计划施工日期

3.1.11.1 开工:填写整个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

3.1.11.2 竣工:填写整个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3.1.12 工程总预算

3.1.12.1 土建:填写土建工程的预算。

3.1.12.2 设备:填写特种设备的施工预算。

3.2 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填写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3.2.1 单位名称:填写施工单位名称,同2.1。

3.2.2 单位地址:填写施工单位总公司、部、队的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号、(村)等(本告知书有关单位的地址填写方法均同此)。

3.2.3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施工单位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的代码,该代码作为安全监察机构信息管理追溯的代号,对于一个申请单位来说,必须保证具有其唯一性(本

改造书有关组织机构代码的含义其填写均同此)。

3.2.4 法定代表人:填写施工单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须与工商执照一致。

3.2.5 许可证编号:填写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编号。

3.2.6 许可证有效期:填写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效期。

3.3 现场施工组织

填写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的实际施工队伍的基本情况。

3.3.1 施工机构名称:填写施工工地施工队伍的名称。

3.3.2 施工机构地址:填写施工工地施工队伍实际所在地。

3.3.3 电话:填写施工机构的联系电话。

3.3.4 传真:填写施工机构的联系传真。

3.3.5 施工现场负责人:填写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并填写可以联系的移动电话号码。

3.3.6 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负责施工现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并填写可以联系的移动电话号码。

3.4 施工分包

填写在施工工程中,有关设备施工的工程中,分包的项目。

3.4.1 施工项目:填写施工分包的项目,如无损检测等。

3.4.2 分包单位名称:填写承担分包项目的单位全称。

4.1设备情况

填写所承担施工的设备基本情况。本页可以填写4台,如果多于4台,可以另附页。

4.1.1 序号:从事多台设备、或多段管道的施工,按顺序号填写。

4.1.2 设备类别:按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设备类别填写。可见特种设备制造申请书附录1。

4.1.3 设备级别:按照有关规定,按许可将设备分为等级,如锅炉分为A、B、C、D级等,填写所所属的级别。

4.1.4 设备品种(型式):填写申请制造设备产品的品种(型式),应当按其所制定的相关规程、规则要求填写。

4.1.5 设备名称:填写设备的名称。

4.1.6 设备型号(参数):填写设备的型号或者参数。如果没有可以不填写。

4.1.7 设备代码:目前,在设备使用注册时,按照使用登记注册,赋予了一个注册编号。今后,这种编号应该从制造开始赋予,使设备具有一个唯一号码,无论在安装、改 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都使用该号码。现时,在还没有推广设备制造编排设备代号时,以使用注册号作为设备代码填写。

4.1.8 单位内编号:填写建设(使用)单位内部对设备的编号。

4.1.9 设备地点:填写设备在建设(使用)单位内部实际安装、使用地点。

4.1.10 制造编号:可填写制造产品出厂编号。

4.1.11 设备制造单位:填写设备原来的制造单位。

4.1.12 制造日期:填写设备制造的出厂日期。

5.1 土建单位

填写与设备施工工程相关的土建工程的单位。

5.1.1 项目名称:填写土建单位承担的项目名称,如锅炉房、设备基础等。

5.1.2 单位名称:土建单位全称。

5.2 土建工程监理或验收组织单位

填写建设单位聘请的与设备施工相关的土建(设备)的工程监理,以及工程分段验收或者总体验收的组织单位。

5.2.1 监理或验收项目:填写监理或者验收的项目名称。

5.2.2 单位名称:填写工程监理或验收的组织单位全称。

5.3 提交的文件资料

按有关规定,在进行施工告知时,应该提交相应的资料,如锅炉房平面布置图等。

5.3.1 序号:填写文件资料的顺序号。

5.3.2 文件资料名称:填写提交的文件资料名称。

5.3.3 备注:填写文件资料的页数和审核情况。

6.1 现场管理、专业、作业人员情况

填写与设备施工相关的必须持证的人员。包括无损检测、焊接等人员,但不包括与设备施工无关的单位其他持证人员。页数不够,可另附页。

6.1.1 作业项目:按规定持证项目填写,如无损检测、焊接等。

6.1.2 持证作业:填写由质检部门按照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考核持证规定,填写相应持证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6.1.2.1 类别(方法):填写持证人员的类别(方法),一般用符号表示,如无损检测中的射线检测,用RT表示;焊接人员可按规定用焊接方法的代号表示。

6.1.2.2 级别(项目):填写持证作业的级别(项目),一般用符号表示,如高级射线检测人员,可用Ⅲ(级)表示;焊接人员可用项目符号表示。

7.1 施工单位申明

在该栏中,施工单位作一些承诺。

7.1.1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3.2.4一致。

7.1.2 施工现场负责人: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与3.3.5一致。

7.1.3 施工技术负责人: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签字,与3.3.6一致。

7.2 备注

由施工单位填写认为应该填写的事宜。

7.3 安全监察机构意见

由接到告知的安全监察机构在收到告知后,履行接受手续。

7.3.1 接受告知书人员:由安全监察机构接受告知书的人员签字。

7.3.2 意见:如果在接受的规定时间里,接受告知的人员发现问题,应该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并将其主要意见进行纪录。

7.3.3 意见书编号:填写对告知资料有问题的书面意见书的编号。

7.3.4 发出意见书的日期:纪录发出意见书的日期。

第四篇:[20160920]宁阳四中学生家长委员会制度[报审]

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报审)

(202_年月日经校第届第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_年月日经宁阳县教育局审核备案,自202_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名称为:“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其简称为“家委会”。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我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制定家长委员会组织章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9名、委员21名。第五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新生入学后一月内,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每班推选1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六条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一般任期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第七条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第九条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为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学校,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会在合理期限内给予答复。

第四章 会议

第十四条每学年第一次家长代表大会由学校协助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召开,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

在学校协助下,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成员,选出主任和副主任、秘书长等人选。

第十五条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 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评选优秀家长的表彰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并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学校家长委员会决议为准。

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 202_年8月25日

第五篇:防雷设计报审通知书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报审通知书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报审通知书

青同气雷审通子[

]第 号

青同气雷审通子[

]第 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青海省气象条例》和《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青海省气象条例》和《防

—————— 青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

十一号令)等法律规的规定, 贵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办理《青

海省雷电防护工程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请接此通

知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同德县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所(同德县东关

路441号,联系电话8591969)办理防雷工程图纸审核申报手

续,以保证该工程的防雷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要求。逾期不办理

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同德县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所

****年**月**日

收件人:

(签字)

联系电话:

送件人:

联系电话:0974-8591969

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见背面)

同 雷

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

十一号令)等法律规的规定,贵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办理《青

海省雷电防护工程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请接此通

知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同德县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所(同德县东关 字

路441号,联系电话8591969)办理防雷工程图纸审核申报手

续,以保证该工程的防雷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要求。逾期不办理 】

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特此通知

同德县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所

——————

****年**月**日

收件人:

(签字)

联系电话:

送件人:

联系电话:0974-8591969

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见背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选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选摘)

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并防

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并防 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青海省气象条例》(选摘)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

理负责组织当地雷电灾害的监测、调查、评估、统计、鉴定和雷电防护装置的检的检测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雷电防护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对需要进行雷电防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在施工中变更或者修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方案的,应当报原审核机构同意。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却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至十万的罚款

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一)无证或者不具备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质和资

格等级进行雷电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的;

(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

的。

(三)变更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文件未经原审核机构同意的;

(四)拒绝接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抽检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不按期整改的;

(五)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拒不安装的;

(六)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七)未经雷击风险评估和风压评估,在建筑(构筑)物天面设置广告牌、标识

牌塔、通信装置等设施的。

《青海省气象条例》(选摘)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 理负责组织当地雷电灾害的监测、调查、评估、统计、鉴定和雷电防护装置的检的检测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雷电防护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对需要进行雷电防护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在施工中变更或者修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方案的,应当报原审核机构同意。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却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至十万的罚款 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一)无证或者不具备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质

和资格等级进行雷电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的;

(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三)变更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文件未经原审核机构同意的;

(四)拒绝接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抽检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不按期整改的;

(五)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拒不安装的;

(六)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七)未经雷击风险评估和风压评估,在建筑(构筑)物天面设置广告牌、标识

牌塔、通信装置等设施的。

材料报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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