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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巡逻防控队伍管理办法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4-100781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4 17:30: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区巡逻防控队伍管理办法

社区巡逻防控队伍管理办法

一、社区巡逻队主要职责任务

(一)社区巡逻队是一支维护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力量,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不参与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只巡防不执法,只纠章不处罚。

(二)主要职责是:对所辖区域进行巡防,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免受不法侵害;预防、发现和制止各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干警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制止街头打架斗殴、调解街头矛盾纠纷;督促辖区单位加强内防自保,负责做好本社区所有场所、巷道的安全警戒、设卡检查工作,确保居民安全稳定;协助社区做好实有人口及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清查登记工作;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二、社区“网格化”巡逻防控运行机制

(一)人员配置:格长由社区书记、主任担任,副格长由片区民警担任;参加联合巡逻的市工商、文化、民宗、城管工作人员由街道统一调配;

(二)巡逻编组:巡逻小组由社区干部、片区民警、联防队员5—7人组成,每日三班,实行四班三运转;(三)巡逻时间:第一班10时至18时;第二班18时至次日凌晨2时;第三班2时至10时;

(四)巡逻方式:采取徙步与电动摩托车交叉巡逻方式,巡逻按实战编队。常态情况下每30分钟在巡逻编组区域巡逻一次,然后在就近的辖区单位治安室或指定休息点休息,每次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五)巡逻路线:巡逻小组主要对本辖区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巷道、重点部位以及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交叉巡逻。根据社会面动态,做临时调整。

三、社区巡逻队工作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准时上岗、下岗,做好交接班工作。

2、熟悉巡逻路线,明确巡逻任务,密切注意巡逻区域的可疑动态,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3、上岗时要迅速进入执勤状态,着装整齐,查验执勤装备,保证通讯、照明设备正常使用。

4、晚间巡逻人员在巡逻时应保证5人以上(含5人)一组,不得分开,执勤装备必须随身携带,责任到人。必要时佩带防暴器械。

5、巡逻过程中,不得互相打闹嬉戏,不得抽烟、看书、看报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无事不得进入商店、饭店等公共场所,严禁私入民宅,惊民扰民。

6、落实责任制,在规定的区域内巡逻,密切注意责任区域的安全动态,不得串岗脱岗。

7、接到临时命令,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服从工作安排。

8、发现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奋力抓逮罪犯,并注意证据的收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巡逻结束,做好值勤装备的上交工作,并做好巡逻交接记录。

(二)考勤制度

1、按照值班安排,准时到岗,由带班组长进行考勤。

2、有事、有病要请假,以便统一协调,防止巡控地段人员出现空缺。

(三)交接班和工作记录制度

1、各巡逻小组要严格交接班,巡逻日志要详细记录本组巡逻情况并向下一班交代应注意的事项。

2、交接班时双方组长要在巡逻日志上签字。

四、社区巡逻队组长职责

(一)在社区领导下,组织并协助社区搞好治安巡逻队管理工作,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二)认真执行社区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向社区“两委”请示、汇报工作。

(三)负责安排队员值班巡逻和考勤登记,监督、检查队员值班执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带领队员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大胆管理,对违反规定者,有权进行纠正和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

(五)协助社区“两委”管理巡逻队员,认真搞好队伍内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队员的纪律作风和内务卫生。

(六)组织队员积极学习政治、法律和业务技能知识以及参加各项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五、社区巡逻队流动人口清查工作规定

1、认真开展辖区内流动人口夜查工作并及时掌握本社区及周围环境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

2、在流动人口排查过程中要严格核实流动人口暂住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在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影响公共安全行为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社区“两委”。

4、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无证人员,要及时登记并上报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

5、切实做好社区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协助社区民警开展治安检查,发现并制止辖区内的盗窃、破坏公私财物、打架斗殴、赌博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六、社区巡逻队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凡是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认真执行巡逻任务,在巡逻中抓获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的奖励,适情奖励50—1000元。

2、工作主动,制止重大案件发生,为社区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奖励50元。

3、对工作认真,出满勤,干满点,积极上岗执勤,成绩突出的,认真负责,较好完成任务的。经社区考核称职者,年底按社区资金基数给予现金奖励。

4、对为抢救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而英勇奋斗,在维护社会治安中与歹徒作斗争有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并向上级申请授予荣誉称号。

(二)惩罚

1、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发现无故旷工,不请假罚20元,迟到早退罚10元。

2、巡逻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对擅离职守、脱岗者,每次罚款30元。

3、不听从社区“两委”命令、不参加统一行动的罚款50元。

4、严格保密制度,对给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泄密的,立即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5、巡逻队员因违反规定参与违法活动,造成当事人财物损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6、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巡逻区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治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立即开除。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社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工作任务

1、巡逻、防控、调解矛盾纠纷、接受群众救助。

2、对发现可疑人员必须进行盘查、审查,对一般违法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遇到在逃人员、犯罪嫌疑人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应及时进行审查上报派出所出警;

3、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4、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5、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6、警戒突发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7、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参加处臵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9、维护交通秩序;

10、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11、接受公民报警;

12、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13、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14、提醒本辖区有关单位、居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15、在处臵行为过激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群众哄抢国家财物、群体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时,积极配合上级公安部门依法实施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

16、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任务。

社区巡逻防控工作奖惩办法

一、社区巡罗人员在进行巡逻时应着装整齐、配备齐全。无着装或未完成指令性任务的首次进行告诫,其后扣50元/次。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初次违规告诫,其后扣50元/次,累记三次者视为自动辞职。

三、巡逻期间不得无故长时间在警务室或休息室内逗留,否则扣50元/次。

四、严禁保安违法乱纪,敲诈勒索,损害群众利益,如发现将予以开除。

五、禁止打骂犯罪嫌疑人、对嫌疑人员进行搜身,对打骂嫌疑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必须对当天的工作作记录,对辖区内单位和物业、重点部位的保安进行检查登记,如发现当班无记录,予以告诫,连续两次告诫的扣50元/次。

七、定期检查各单位、小区及沿街店面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八、负责社区、次干道、区间交叉路段、辖区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巷道、重点部位以及背街小巷等区域的治安巡逻工作。在责任时间内由于上班人员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案件高发,要追究社区巡逻带队领导的责任。

九、在执勤期间抓获犯罪嫌疑人在交警方处理达到治安拘留、劳教等或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警方破案的,适情予以奖励50—1000元。

十、以上违规现象被街道综治办抽查到的直接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抽查到两次的直接予以解聘。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凡是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认真执行巡逻任务,在巡逻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立在功受大奖。

2、对出满勤,干满点,成绩突出的,年终进行表扬、奖励。

3、对无故旷工,不请假罚10元,一个月连续旷工3次开除,迟到早退罚5元,上班时间不能离岗。

4、严格保密制度,对给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泄密的,立即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5、该谁值班,对丢失财物的人员,按实物价值,包赔50%。

二、社区巡逻队管理规定

(一)社区巡逻队实行社区集中管理。巡逻队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工作中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主动接受和自觉服从街道和社区“两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巡逻效果。

(二)巡逻队必须坚持每日四班三运转巡逻机制。根据季节变化和辖区治安状况,社区“两委”和巡逻队带班组长可适时对每日巡逻时间及巡逻区段(部位)作调整。

(三)巡逻队员巡逻时,必须着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携带规定装备。注意自身安全和保护群众安全,并做好每日巡逻记录。

(四)巡逻队员对统一配发的装备,要妥善保管与维护。巡逻装备、物品统一集中保管,发生损坏和丢失应由责任人出资修复和赔偿。

(五)巡逻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禁巡逻队员参与执法办案,严禁巡逻队员冒用公安机关名义和公安民警身份,严禁巡逻队员对当事人实施处罚,严禁巡逻队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已或他人谋取私利,严禁巡逻队员侵犯群众利益。

(六)对协助破案有功的巡逻队员进行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巡逻队员由街道表彰;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听从指挥,侵犯群众利益的队员,视情节由街道给予扣除工资、直至解聘的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篇:巡逻防控工作

如何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1、巡逻力量:我队8人,分为4组,每组2人,2组车巡,2组步巡,交替进行。十支义务巡逻队,由社区治保会成员、社区积极分子、享受低保人员等人组成,每支义务巡逻队有5人。

2、巡逻范围:六条主干道、52个居民住宅小区、34个重点单位、19个重要目标、案件高发地。

3、巡逻时间:全天候巡逻,重点时段:22:00-3:00,5:00-7:00.4、巡逻模式: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车巡、步巡相结合;小区、道路相结合;所内巡逻队与义务巡逻队相结合。

5、巡逻宣传:在特行场所,沿街门店发放预警信息;在居民小区进行防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宣传。

第三篇:巡逻防控工作意见

梧田辖区巡逻防控工作意见

近年来,梧田公安机关不断探索和创新城市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街面巡防工作有了很大进展,街面“两抢”等多发性犯罪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街面犯罪一个系统工程,许多新情况、新变化给巡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治安巡逻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还很多。我就实习期间发现的问题,对如何加强梧田城区巡逻防控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要规范巡防模式,增强巡防实效。在时空布警上,要突出重点时段和地段。建立警情监测分析制度,定期进行警情会商,分析多发性案件的发案地区、时段和案件类型,实行动态布警,精确地投放警力,特别是对人流、车流较多和易发案的重点时段和路段,实行重点布警,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在巡防方式上,要坚持车、步巡相结合,公开巡防与便衣巡防相结合。对梧田街面案件多发的路段,可采取便衣巡逻和着装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立足于抓现行,加大街面控制力度;对巡防区域较大以及人流、车流量较少的路段,要以车巡为主,提高巡逻的机动能力;对梧田居民区和狭窄街巷,要以步巡为主,拉近警民距离。在巡逻考核上,要把巡防民警的现场抓获率和巡防路段的发案率作为考核巡防工作成效的一条主要标准。

二是警民互动,群防群治携手共同维护梧田社区治安。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善于把社区居民推到社区治安的主体位置上来,与之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定期向社区居民报告社区警务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实行有偿与义务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对于新开发的封闭型小区,要发挥物业管理机构健全的优势,雇请保安开展防范。对于单位型小区,要动员单位出资或出人,组成巡防和守望力量。对地缘型小区,要发挥邻里熟悉的特点,开展“我为别人守一夜,别人为我守一年”活动,形成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看楼护院的良好格局。对于商业型小区,要推行店店自防、店面互防、片内联防机制,从而在社区构筑起警民联防,单位联勤,路店联管,户户联动的防范网络,做到单位有人站、小区有人转、门栋有人看、铺面有人巡。三是明确责任,把梧田社区治安好坏作为考核街道和社区干部政绩的一条主要标准,增强街道和社区干部主动抓社区治安、主动抓社区巡防的责任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社区坐落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防范的第一责任人,促使他们配合社区居委会抓好社区治安。

四是落实巡查制度,强化对各类行业、场所的阵地治安防控。一是治安部门要加强对管区内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的巡查,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进行经常性法制教育,促其依法依规经营,防止黄、赌、毒和违法犯罪分子藏身匿迹。二是经文保部门要加强对金融网点和要害部门、单位的巡查,看内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内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防止发生恶性盗抢案件和破坏事故。三是消防部门要对消防重点单位加强巡查,检查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人口管理部门和社区民警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巡查,防止出租房屋藏污纳垢。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社区民警对社区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要实行分层次管理:对有身份证、固定住所、稳定职业、表现较好的列入第一层次,实行一般管理;对有身份证、固定住所,但经济来源不明,列入第二层次,由社区民警发函到户口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及时加强控制;对有身份证,但行动诡秘,经济来源不明,或身份一时不明的,列入第三层次,由社区民警重点管理,建立档案,采集指纹笔迹,及时掌握动态,抓好巡防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治安巡防。

五加大督查力度,有力提供巡防经费和装备保障。巡特警支队要负责对全市巡逻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为巡防民警配备必需的钢盔、手铐、电警棍、警戒带、警绳等。同时,对巡防民警要加强教育训练、立足岗位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巡防民警的查缉、堵截、盘问、搜身、擒拿战术和体能素质,并加大经费和装备投入,以适用实战需要,着力解决协防人员的工资,提高福利待遇。

第四篇:如何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如何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是及时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社会治安动态管理、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措施。为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巡警大队以县局“飓风行动”为契机,根据城区夏季发案特点,积极改革巡逻机制,调整巡防思路、优化警力组合、转变巡逻模式,形成一套快速高效、覆盖全县的巡逻防控体系。

一、科学划分巡逻区域,实行网格化布警。

巡警大队在对府谷城区违法犯罪发案特点、多发部位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巡逻区域,将原来的五个巡逻区域重新划分增加为七个巡逻区域,每个巡区自成一个网格,配备巡逻民警,把治安控制面细化到每个网格,责任落实到每个巡警。巡逻区域的增加,消除了部分街面结合部的“空白点”,实现了城区巡逻的“无缝连接”。

二、警力跟着警情走,加强重点巡逻控制。

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在“全时空覆盖,全天候控制”的总前提下,紧扣社会治安现实动向,灵活调整勤务安排,切实防住案件高发的时段、路段和部位,全力做到“猫鼠同步”。根据犯罪分子夏季“抢夜”的特点,巡警大队及时将重点巡逻时间调整为19:30至次日7点,安排民警在案件高发的夜晚进行巡逻、盘查和预伏守候,提高了巡逻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根据警情的重要复杂程度,把警力合理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要的夜市、居民区重点单位等重点地段,不断提高社会面的见警率、管事率。通过动态巡逻防控,最大限度的压缩犯罪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转变巡逻模式,重点投入步巡警力。

加强巡逻防控工作,要积极调整巡防思路,转变巡逻模式,把被动执行巡逻任务转变为主动防控巡逻;把盲目巡逻,定时、定线路巡逻转变为合理针对巡逻、重点筛查巡逻,对治安复杂区域,增加巡查力度。以县局“飓风行动”为契机,巡警大队与武警积极配合,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武装巡逻,特别是在案件高发的夜间,巡警大队采取“20:00——23:00车巡、23:00——5:00步巡、5:00——7:00车巡”的方法,重点投入步巡警力,提高精确打击力度。

四、盘查与快速反应并举,严厉打击街面盗抢犯罪。

巡警大队坚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方针,加大对街面犯罪的防控和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盘查工作,加强对可疑车、可疑人、可疑物的盘查检查,及时上网比对核实,切实提高发现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巡警职能作用,接110布警后快速反应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抓获现行犯罪。

社会的发展对巡防工作不断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巡警大队将继续根据社会需求,不断改革巡逻机制,努力预防减少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当前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第五篇:派出所巡逻防控

巡逻防控

一、组织辖区群众做好“四防”即:防盗、防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控制各种案件的发生。

二、巡逻人员在上岗执勤时,必须遵纪守法,尊重群众,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队员之间要团结一致,互敬互爱,听从领导指挥。

三、巡逻人员要根据社区的治安状况,掌握重点,严格布控,做好巡逻情况登记。

四、巡逻人员在巡逻中,不得马虎从事,更不得擅离职守,有病、有事,要写出假条,履行请销假手续。

五、巡逻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现案情,要及时报告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及时防范;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六、各班次的巡逻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严格履行交接班登记手续,做到承前启后,各司其职。

七、以防为主,打防并举,搞好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

八、巡逻队员的主要任务:

1、协助社区民警开展治安巡逻、治安防范;

2、协助社区民警开展防盗、防破坏、防矛盾激化、防火灾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社区民警盘查、堵控违法犯罪嫌疑人和可疑品;

4、协助社区民警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

5、协助社区民警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巡逻防控队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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