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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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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苏州市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苏州市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昆食药“202_”7号

苏州市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_年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各科室:

今年是我市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巩固年,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加快推进我局法治建设,构建和谐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落实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根据苏州市局和昆山市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为您饮食用药安全护航‛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传播法治理念,倡导法治实践,忠实履行监管职责,普及食品药品

— 1 — 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部门,促进社会和谐与公正,促进昆山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食品药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更加公平公正、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全面推行,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完成《昆山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各项工作。

(二)任务要求

⒈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在全局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公务员的宪法意识,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

⒊深入学习宣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其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章。要充分认识到《药品管理法》及其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是药品监管人员的根本执法依据,是药品(医 — 2 — 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⒋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食品监管人员要学习了解《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根本方针,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 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⒌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每一位执法人员作为公民,应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⒍深入学习宣传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尤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涉药单位依法生产、诚信经营。

⒎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管行政执法体制。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完成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为保证‚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对照《昆山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修订稿)》,局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科室目标考核,进一

— 3 — 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切实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并认真做好年度计划、活动记录、年终总结及资料整理工作,各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落实制度,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积极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等工作,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执法中出现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导致错误执法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有关人员,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是否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与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探索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继续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制度,每年不少于2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

(三)认真谋划,丰富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有效途径,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规范化发展。一是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建设,积极响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内容,通过以案说法、辨理分析、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农村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大力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利用好市法宣办的《法治昆 — 4 — 山》电视栏目、《法治风》内部刊物、昆山日报《法制天地》等六大宣传平台,扩大宣传影响,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禁毒日、《药品管理法》实施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大型集会等为契机,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以‚建设法制文化,构筑和谐昆山‛为主题的第二届法制文化艺术节,强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宣传园地平台和服务阵地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局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特殊效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现代媒体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先进典型事迹,积极组织向各级新闻媒体发稿,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把全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四、培训及宣传安排

(一)培训安排

1月份:全体稽查人员及法制人员法律法规冬训;

2-3月份:食品药品协管员培训、医疗机构涉药人员培训; 3-4月份:厂矿医务室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4-5月份: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培训; 5-6月份:全体工作人员的质量管理体系学习培训; 6-8月份:全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上岗培训; 8-10月份: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从业人员培训。

(二)宣传安排

1、每月刊发一期《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简报》;

2、每月刊发一期《昆山市食品安全信息》;

3、及时通过本局网站宣传政务信息、工作动态;

4、每周一期《药监之声》、每月一次电台录播;

5、每周一期在《昆山日报》专栏上宣传本局工作;

6、每月至少一次通过电视新闻节目宣传;

7、配合《法治昆山》录制专题片一期;

8、每月二次走进社区咨询服务;

9、‚3.15‛等专题活动日宣传;

10、每周不定期向各类媒体上传工作信息(至少1次)。各科室要对照此意见,安排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将培训和宣传任务分解到个人,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 意见

抄报: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 6 — 苏州市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_年3月14日印发

第二篇:苏州市张家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张家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_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和苏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主线,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国家、省和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张家港实际,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强势推进

从总体上看,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四个显著特点,即专项整治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环节分工与整体整治相结合,突击性行动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近期目标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全年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得到了市政府和苏州市局的充分肯定。

——人员机构设置全部到位。今年1月,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岗位配备4名工作人员,正式成立了食品综合监督科,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任务,并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进一步增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监督协调功能。

——食品安全宣传蓬勃开展。年初我局编辑、印刷了3万册《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并发放到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在市“一报两台”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固定宣传栏目,《张家港日报》从3月13日起每月二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市广播电台每周一次播放食品安全知识,我局每月编发一期《食品安全动态》印发给市领导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扩大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

——食品监管责任得到强化。今年有计划、有步骤的制订、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系列规范性制度、规定。共制定了《张家港市食品安全联络员工作制度》、《张家港市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12项,在5月份,市政府还下发《张家港市食品安全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11月份,又在全市各个镇、村、社区聘请了9名协管员和212名信息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专项整治有效得到开展。以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入点,先后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酒类、饮料、瘦肉精、多宝鱼联合执法检查、肉类食品奶制品综合整治工作以及进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等,目前豆制品整治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预计明年上半年取得阶段成果。

——食品抽检工作创新启动。5月,市食安会办公室起草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重点品种检测评价工作的通知”,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后,从5月起每月一次联合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实施食品重点品种检测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每月在市报、市电台、张家港在线新闻网站进行公布。被市民誉为张家港的“每月质量报告”。年内累计抽取各类重点品种食品样品954批,委托4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验。

二、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显著

今年我局的药械稽查工作坚持以法律法规为武器,加大执法力度,为不断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为目标,有效的震慑和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分子,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医药市场的规范和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一年来,累计出动稽查人员2100人次,检查单位650家次,查处各类案件51件,涉案金额47.95万元,没收违法药品、医疗器械货值合计15.95万元,罚没款120.4万元, 罚没款到帐150.18万元,继续保持了案件查处率100%、案件结案率100%、罚没款到帐率100%,零行政诉讼、零行政复议。

——专项整治有力开展。今年先后开展了隐形眼镜、护理液的专项检查;节前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专项检查;民营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专项检查;开展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专项检查;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查处假冒“A型肉毒素”的专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等,每项专项检查力求准备充分、计划周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在检查中都力求精、细、深,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群众举报处理快捷。我局向来高度重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快速反应,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调查,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答复相关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对群众举报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对可能存在的药械违法行为决不放过,以确保人民使用药械的安全有效。全年共接受群众举报32起,出动执法人员 120人次,并调解药品购销引起的纠纷多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抽样工作规范有序。今年累计出动抽样人员120余人次,检查被抽样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0家次,共抽取样品173批,完成省局指定性抽样3批,重复退样11批,实际完成药品抽样159批,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150批抽样任务,检出不合格药品9批,不合格率为5.66%。另外,我局出动执法人员配合省局对我市10余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样,受省局委托,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抽样3批。今年我局还派送抽样人员到苏州参加学习培训,并前往南通、连云港等地交流学习,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抽样操作程序和药品抽样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了药品抽样工作技能。

——地区协作良性互动。我局今年对各地药监部门来函协查的问题及时展开调查,对来人协查积极配合,先后出动稽查人员50多人次,回复来函14起、配合来我市相关药械单位调查取证4起、接待兄弟药监局来访8次、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多次联合展开行动,共同整治和规范药械市场。

——重点案件查处有力。“齐二药”事件发生后,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02_年5月12日起开展了对辖区内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所生产药品的专项检查。辖区内共发现有5家单位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均按上级要求采取了相关措施。对张家港保税区华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销丙二醇及二甘醇的情况进行了紧急核查,并及时向上级药监部门作了汇报,为药监部门查清王桂平销售假丙二醇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9月,群众投诉在某医院使用标示欧洲塞浦路斯麦道甘美大药厂生产的批号为C1112Q的进口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安可欣)后全身出现皮疹等明显不良反应,经比对同一批号的空瓶在药液颜色、标签色泽以及瓶盖数字上均存在差异。经口岸检验所成都市药品检验所核查,确认查获的头孢呋辛钠(安可欣)为假药,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作了专题汇报,省局也根据我局核实情况,专门下发了在全省范围内彻底清查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安可欣)的文件。各地药监部门纷纷展开行动,查获了大量的涉假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安可欣)。

三、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我局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管,推动“两网”建设,推行依法行政,提高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水平。

——日常监管日益加强。对全部4家药品批发企业展开了专项检查,其中配合省局来人检查3家,完成了1家药品批发公司的GSP认证检查。对140余家药品售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其中对近20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了复查,对经复查仍不符合GSP要求的3家药品经营企业移交稽查进行了查处。全年配合国家局、省局、苏州局检查和考核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9家,本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近50家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规范快捷。今年共办理了68家新开药店的行政许可审批,同时办理了80家药店的变更申请,全年立项药品共计72家,其中通过GSP认证的检查药店38家,另有30家正处于申报之中。全年配合上级部门验收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配合苏州局办理37家新开办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申报验收。

——整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省和苏州市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我局也相应开展了整规工作,今年完成了所有16家药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其中配合省局和苏州局重点检查4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2家药品生产企业和单品种GMP认证检查,配合苏州局对4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主要设备变更后的现场检查,目前已完成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全面检查工作也已全面推开。

——农村药品“两网”基本建成。今年在各镇聘请了1名协管员,在各村(社区)聘请了1名信息员,构建起了覆盖全面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全市镇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配送,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也逐步展开,有效提高了药品质量,降低了药品价格,农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推行医疗机构在线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全年各级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200例,上报病例比去年上升67%。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对全市33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开展了创建规范药房的工作,目前正在全面展开规范药房的验收工作,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使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再上了一个台阶。

——药品虚假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开展了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宣传工作,全年和稽查科一起开展虚假广告检查3次,提请工商部门查处案件7起,工商部门处罚金额17万余元。

四、依法行政和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今年以“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为重点,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机关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去年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今年又将体系进行了再深化;制定出台了《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内部工作规范,全面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全面加强了档案管理,在档案室配备了专门的电脑,按照省一级的要求进行了档案的收集及整理工作。

——政务公开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所有的行政执法制度均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局政务网站、局办公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内容。开展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活动,制定了职权目录和权利运行流程图。按上级要求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推行权力公开运行。

——执法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共有3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对行政许可实行限时办结,及时告之、全程监督,巩固了依法办事的基础。

五、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充分发挥党组、党支部组织功能及党员同志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的全过程,为开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扎实进行各类主题教育。上半年开展了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下半年着重进行了《江泽民文选》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共进行各类专题学习10次,并进行学习考核。市纪委将今年6月定为“廉政宣教月”,我局开展了活动,并组织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显著增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也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突出抓好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今年3月,在统筹考虑、全面考察的条件下,对中层干部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新提拔中层干部4名,科室轮岗1名。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并结合本局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着力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根据省、苏州市的统一部署和我市的具体安排,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被列为202_政风行风重点评议部门,到10月份,行风评议工作已经全部结束。通过评议有效地解决了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全局的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积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部署,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张家港食品药品监管局治理药品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系统内工作人员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全局26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了自查自纠,未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现象。

——努力深化机关文明创建活动。以“依法治药为人民,优质服务创一流”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年初被省文明委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2月被张家港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机关”,11月份又被苏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苏州市文明行业”。

在市委、市政府和苏州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张家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不少隐患,在如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上需要作出新的探索;二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仍存在不少问题,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等问题时有发生;虚假广告问题仍比较突出;药品质量仍需进一步得到提高。三是食品药品技术监督和执法队伍的技术支撑体系还不够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方法和手段还不能满足监管任务的需要,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加以解决。

第三篇: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吉食药监发[202_]289号

关于对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年初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签订的《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任务和目标

通过考核,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推动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考核对象和主要内容

2、看,查看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出台的相关文件、部署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文字资料,以及对食品药品企业监督检查与处罚的记录和案卷;

3、访,对相关的企业进行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

对市(州)政府检查考核中,抽查一个县(市、区),听取县(市、区)政府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记录和案卷;并随机进行抽访。

具体考核安排:

1、各地自查(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对本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依照与省政府签订的《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现场检查考核(12月11日至12月31日)。检查考核组到各地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四、考核组织领导与人员安排

此次考核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省

力谋取私利,以及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吉林省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指标(试行)

附件2:吉林省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指标(试行)

主题词:食品药品监管 责任制 考核 通知

抄送:省直各有关厅局,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_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35份

第四篇: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云食药监市〔202_〕10号

关于调整明确云南省药品监督办公室与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昆明市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监督职责的通知 云南省药品监督办公室、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我省药品批发企业相对集中在昆明市辖区内的实际,为整合监督资源,缓解昆明市监督管理局 监督力量不足、监管范围过大的矛盾,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检查,经省局研究决定,将对昆明市辖区内的 50户药品批发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的监督管理职能,调整由云南省药品监督办公室 履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单位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办职能由云南省药品监督办公室履 行,对名单以外的昆明市辖区内企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办,除省局安排省监督办介入之外,均由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

二、省监督办要尽快建立完善管理相对人档案,并认真研究制定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强化监管。

二、省监督办要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所监管企业涉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内容变更的现场验 收、复核等初审工作,并及时上报初审材料。附件:《由省监督办行使监督、稽查职能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 二OO五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 市场监督 批发企业 监管范围 调整 通知 抄送:各相关企业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_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 由省药监办行使监督、检查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 编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1 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昆明市环城北路212号 张思建 2 云南双鹤医药有限公司及大药房连锁总部 昆明市南屏街88号世纪广场C1栋19楼 金忠毅 3 云南药材有限公司 吴井路378号 高渝文 4 昆明福林堂药业有限公司及连锁总部 昆明市三市街32号 纪文凤 5 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福生大药房连锁总部 昆明市新闻路365、367号 杨保民 6 云南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连锁总部 昆明市北京路547号 王明辉 7 云南鸿翔

药业有限公司及一心堂分公司 昆明市人民西路延长线230号 阮鸿献 8 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及连锁总部 昆明市西二环路158号西苑商城1-10轴 王恩红 9 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及连锁总部 昆明市西南段西苑商城 李卫东 10 云南昊邦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及连锁总部 昆明市人民中路如意大厦16楼C、D座 李彪 11 云南英茂药业有限公司及连锁总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A1-2号 吴志明 12 云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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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正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正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正安县琳姮药店接上级通知现将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企业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并按规定接受年检。

二、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三、根据GSP标准,已制定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四、企业已设立质量负责人,并负责处方的审核,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都已经过市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企业全体员工,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

五、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用销售药的陈列,温控,调备设备齐全;在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合格。

六、企业已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企业进货,并签订了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展完整。

七、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八、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都已分开存放。

九、

苏州市昆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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