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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调研人民调解汇报材料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4-103143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1 17:08: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政协调研人民调解汇报材料

翁旗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几年来,我旗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根据市局要求,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旗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这些纠纷容易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为解决传统调解模式的弊端,我旗先行先试,创新工作,以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设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试点工作。于202_年4月成立了翁牛特旗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翁牛特旗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于202_年10月成立了翁牛特旗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_年4月成立了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_年12月成立了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到今年8月份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患纠纷53起,涉案金额1030万元,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50件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91起,涉案金额3121万元,已全部调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物业纠纷16起,已全部调处,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13件。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虽成立不久,但职能也已日趋完善。六个专业性调委会所受理调解成功的案件,无一例双方当事人反悔现象。今年又与土地部门联合参与了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专业性调委会的建立,在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旗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识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领域延伸,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相关行业领域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我旗根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多发的实际和特点,重点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规范组织名称和标牌、标识,健全各项制度,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我旗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及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人民调解员。目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共22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共5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共9人。三是建立健全专家库。目前,我旗已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医学专家库共22人,法学专家库共7人。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02_年8月,我旗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化要求,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识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等方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调解制度规范化建设。初步建立起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纠纷排查、登记、调处、培训、考评、统计、文书档案、回访、奖惩、信息报送、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保障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二是积极推进调解业务规范化建设。统一使用司法行政部门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口头调解的纠纷也进行书面记录。统一案件质量审查标准,提高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和群众的满意率。三是积极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基础保障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精神,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五年以来,全旗共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50万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促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和公信力不高。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当事人,发生纠纷以后,一般直接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寻求解决,通过行政调解来解决纠纷,行政调解不达成协议的,就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纠纷,基本没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专业调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充分地看到专业调委会在及时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特别是负有组建主体责任的少数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这项工作看作是一项硬指标,而把它当作是一项软任务,在落实党委政府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上,行动不够积极。

(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经费保障上不够到位。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行业主管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力度也不够,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影响了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

(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作用的发挥上不够到位。少数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专业调委会建设重视不够,支持不力,舍不得投入,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间房;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个人;有的甚至只有一个空架子,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均没有到位,致使专业调委会的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翁旗人民调解工作调研分析

旗人民调解工作是“赤峰模式”中的精品工程,赤峰市的人民调解工作被自治区誉为“赤峰模式”,而我旗的人民调解工作则是“赤峰模式”中最重要的基石。202_年,我旗成立了全区第一家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下设22个乡级调委会,229村级调委会,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是协调指挥中心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长兼任,并设专职副主任一名。各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乡镇苏木场行政一把手担任,副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具体负责调委会的日常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结构 翁旗人口47.3万人,面积1.2万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6个农牧场,229村,现有 22 个乡级调委会,229个村级调委会。二十二个镇(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16名调解员。占全旗人民调解员总数的 13.7%,这一级调委会的调解员是均由镇(乡)的综治办、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和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等相关单位的公职人员组成。镇(乡)级的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的平均人数为5人。229个村(居、社区)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员729名,占人民调解员总数的 86.3 %,这一级的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数平均为4人。全旗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结构为:本科文化4人,占村级调解员总数的0.5%,大专文化25人,占村级调解员总数的3.4%,中专、中师文化共27人,占村级调解员总数的 3.8%。高中文化 298人,占村级调解员总数的40.8 %。初中以下文化375人,占村级调解员总数的51.4%,全旗人民调解员的待遇情况:十八个镇(乡)级的调解员全部属兼职公职人员。229个村(居、社区)级调解员以案卷补贴计酬。

(二)全旗近三年各类纠纷发生调处情况

1、纠纷发生情况:全旗202_年、202_年、202_年一共发各类矛盾纠纷9682 件,(其中13年发生3375件,14年发生3385件,15 共发生2922件)。

2、纠纷调处情况:镇(乡)级人民调委会三年共调处纠纷182件,村(居、社区)三年来共调处纠纷 9500件,镇(乡)、村(居、社区)纠纷调解成功率为98%。

3、各类纠纷的案发比例为:婚姻家庭类2167件占纠纷总数的22%;邻里纠纷1950件占纠纷总数的 20 %;房屋宅基地258占纠纷总数的2.7 %;合同纠纷575件占纠纷总数的5.9%;生产经营804 件占纠纷总数的8.3 %;损害赔偿960 占纠纷总数的9.9 %;劳动争议531占纠纷总数的5.5%;林地1217 占纠纷总数的 12.6%;道路交通300 占纠纷总数的3.1 %;其他920占纠纷总数的9.5%。

4、引导诉讼情况:三年来镇(乡)、村(居、社区)两级调委会调处后因当事人反悔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总件数为36件,占纠纷总数的0.3%。

5、调处信访隐患及群体性事件情况。三年来镇(乡)、村(居、社区)两级调委会调处信访隐患及群体性事件情况 155起,占纠纷总数的1.6%。

二、翁旗人民调解工作成功的经验和作法

(一)抓“三化建设”,全力打造反应灵敏的网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

乡(镇)、村调解组织处在防范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发挥着龙头作用,只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才能确保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我们按照高标准、高素质、高效能的要求,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了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和制度规范化建设。

一是按照标准化的要求搭建调解平台。乡镇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平台。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指导,我们从理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入手,率先对司法所实行了定编定员管理。乡镇司法所各项经费由旗财政纳入统一预算;部分优秀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以达标调委会建设为重点,按照场所、人员、经费、设备、制度“五落实”的要求,为乡、村调委会统一建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统一制成版面上墙公示,并统一规范调委会的名称,统一制作牌匾和刻制印章。乡(镇)调解室配备有关调解人席、记录员席、监督席、纠纷当事人席、听众席等专门席位,工作人员工还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

二是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强调解队伍。我们以村委会调解员为主体,大力推行调解员资格认定制度,并由旗司法局进行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并在司法局存档。针对过去存在的调解员业务素质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法律约束力不强的问题,狠抓以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的队伍专业化建设,由司法部门负责牵头,经常举办以调解方法与技巧、常用法律和法规教程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以提高调解人员依法、以德调解的技巧。村调解委会下设村民调解小组,配备有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在全旗共配有调解员729人,初步形成了以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主体的比较完善的基层调解网络。

三是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完善调解制度。在实践中,我们十分注重总结和完善调解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现已建立和完善了调解原则、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岗位责任制、调解记录登记制度、纠纷排查反馈制度、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纠纷首问责任制度、调处承诺制度、对口督办制度、联合接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调解规范制度。设立了“四簿”(会议学习记录簿、普法宣传登记簿、回访登记簿、安置帮教登记簿)、“三册”(调委会花名册、调解员花名册、专职调解员花名册),形成了一套自行调控的运行机制。去年,还印制了1000多套制式调解文书,下发乡(镇)、村两级调委会,实现了调解文书统一使用、制作、归档的工作要求。

(二)创新“三项机制”,着力探索运转有序的管理模式,推进人民调解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

在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不仅数量众多、涉及面广,而且每一起纠纷中诸多复杂因素交织缠绕在一起,单凭一两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及时调处化解到位。为此,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由各方参与、通力合作的调解管理新模式,推动调解工作向多层次、宽领域渗透,提高了防控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快速联动机制。为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种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建立了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联动协调制度,严格依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处。重大纠纷发生后,当即由分管旗领导出面接访或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处理意见,公、检、法、司、信访、综治办、共青团、妇联、工会及调解涉及的有关部门都必须联合参与。由领导挂帅、各方参与的联动协调制度,既加强调解力量,又快速解决了过去由单个部门难以处理到位的大量问题,并且促进了调解法律效力的发挥,提高了调解的效率和效果。二是统筹协调机制。旗司法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村调委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协调会议,着重做好“三个一”工作,即一季度(月)一排查、一季(月)一交办、一季(月)一督办,认真研究处理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并对当月、当季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点评,表扬做得好的,黄牌警告工作不到位的。每次协调都记载排查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落实调处责任,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重点排调机制,强化重点排调。为保障四大节日和其它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确立了解决、稳控遗留、疑难和重点矛盾纠纷的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反馈。认真执行每月一报,一季度一汇报,每年两次集中排查时作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防护值班制度和坚持“零报告”制度,落实“五个一”(一起矛盾纠纷,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调处机制,强化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确保有控制事态发展的相应对策和方法以及落实责任人。

(三)坚持“三个结合”,致力提高排查调处的工作实效推进人民调解由“小服务”向“大服务”转变

我们把化解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基石,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地段大力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解。

一是坚持经常性调解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经常性调解由旗司法局指导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根据民调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实行专业调解员随时排查调处民间纠纷;集中性的排查调处活动由各乡镇民调委统一组织调解小组实施,实行村(居)调委会“一周一排一回访”,乡(镇)“一月一排一梳理”,旗调解中心“一季一排一督查”。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归类和定性分析,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挂号”调处,跟踪督办,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帮助,杜绝“民转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坚持调处纠纷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在抓好民事纠纷调处的同时,针对个别村组存在账目不清、合同管理混乱、民事经济纠纷较多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项治理。为集体收回欠款,兑现集体拖欠群众的款项。审查、修订、公证各类承包合同,并在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布给群众一个明白、一个公道、一个满意的结果。积极理顺农村经济关系、人际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化解各种矛盾。

三是坚持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组织广大调解人员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方法,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我旗还将部分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的典型事例以简报形式下发,以供调解员学习、借鉴,将一些常用法律法规收集汇编成册,《农民法律读本》印发给广大群众自学法律。

三、存在的问题

(一)翁旗独立运行的工作模式虽已建立,但实际运行效果没有达到最佳。翁旗于二○○七年六月在全自治区率先成立了人民调解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效果没有达到最好。原因是:一是思想观念上,人民调解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大调解”格局下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会各界对大调解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原有的工作定式上,很多群众有了纷争总是找信访部门,领导也习惯将纷争交信访处理。二是处理方式上,信访部门为求一事的暂时解决,往往突破政策和法律底线,通过行政手段迫使有关单位、部门或当事人进行妥协,让上访人取得一些本不应得到的利益;而调解组织在处理纠纷时,要根据当事人意愿并依法进行调解,对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大都不予支持。因此,群众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更愿意到信访局上访。三是职能配置上,与信访部门“四权能”的雷同、纠纷和事件受理范围上的交叉,且调处中心只能解决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争议,受理范围相对更窄,这也对独立运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四调对接机制虽已建立,但工作效果与大调解目标尚有差距。一是四调对接机制是大调解部分对接体现形式,不是对接工作的全部。片面强调这四种对接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全面开展。如安全生产、村民自治、劳动争议类纠纷往往易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却没有要求建立相应对接机制。二是对接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够。对接机制内容大多为基层各自制定,各地、各部门之间对大调解工作的认识上的分歧,造成对接机制在地区上的工作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性。三是四调对接中,个别对接机制没有较大的实际运行效果。

(三)基层基础建设成效虽明显,但依然存在不平衡性。一是调处中心建设上的不平衡。我旗基层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虽然都按上级要求建设到位,但整体水平不一,个别调处中心出现了办公条件得不到改善,专职调解人员不能实际到位,专职人员工资待遇低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基层调处工作的开展。在新成立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中建立调解组织较少,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发展缓慢,适应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调解组织工作网络还没有形成。二是调解员素质上的不平衡。旗、镇、村调解员文化素质、业务素质上差距明显,处理纠纷最多、数量最大的基层村民调解员中普遍存在着文化层次低、法律知识缺乏、年龄结构老化、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差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纠纷的调解水平和工作效率。另外旗、镇级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有专业知识、有较强调解能力、热爱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还相对缺乏。

四、面临的问题思考与对策及其建议

人民调解是社会矛盾防范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不具有惩罚性、强制执行性。长期以来,全旗镇(乡)、村(居、社区)的调解员和信息员由于随时处在各类矛盾纠纷的第一线,特别是在调处化解突发性矛盾纠纷时,他们具有不可回避性和预见性。同时,在自我人身安全方面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伤害等潜在危险。他们在任务重、待遇低、办公设施简陋和办公经费不落实的状况下,仍然坚守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无私奉献,及时大量的、成功的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他们在担负着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还肩负着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辖区内五类人员(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邪教人员、流动人员)的帮教、管理、监控、信息传递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重任。同时他们不能向纠纷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工作难度很大。

建议:

(一)联调联处方面

一是成立联片调解组织。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乡镇的各类纠纷,在全旗三个区域内建立了联片调解组织。二是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按照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 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四化”标准,并对已经达到标准化要求的调委会采取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采取了摘牌或降低等级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标准化建设成果。

(二)队伍建设方面

要想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为此,我们应紧紧抓住农村区域调整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整和充实工作,使调解队伍的力量日趋壮大。同时,我们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旗调解人员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对全体调解人员,由镇乡为主进行每年一度的普遍轮训。对合格人员进行注册,并实行持证上岗,佩证调解,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同时探索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方式,基本形成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体系。

(三)试点工作

一是在派出所建立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合接待室,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的联动。二是建立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显著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三是完善“四调对接”工作。四是在农村建立了法律服务室,搭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农村建设新平台。五是在农村开展了综合法律服务工作试点。六是启动人民调解与劳动仲裁调解的衔接试点。七是设立翁牛特旗人民调解基金。八是组织部门从体制上进一步完善。九是完善领导包案制度。

(四)应对突发性事件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性事件处置的工作力度,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基层,在按照旗委、政府的要求,并借鉴公安、信访等部门对事件现场处置工作预案的基础上,草拟突发性事件(纠纷)处置工作预案,并将此项工作的试点放在重点乡镇。

(五)激励机制

不断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工作等级制度。近年来,我旗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一定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调解民间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工作级制度试点非常重要。

五、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但是,人民调解工作要发展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发展中存在的阻碍,积极探索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的新思路。“在思想解放中发展,在发展中解放思想”。

(一)切实解决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与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任务繁重不相适应的问题。人民调解组织要从三个方面强化功能:一是要练好“耳功”,强化信息功能。做到“耳聪目明”,切实增强纠纷信息的捕捉功能,从而为矛盾纠纷“治早”、“治小”和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提供前提和保障。二是要练好“嘴功”,强化调处功能。“嘴功”关键在“三讲”:一讲政策,二讲法律,三讲道理。三是要练好“腿功”,强化预防功能。人民调解员要把腿伸长一些,经常“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去做“一对一”、“一对十”、“一对百”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切实解决人民调解手段方法单一与社会矛盾纠纷多样性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要勇于尝试。调解组织都要大胆尝试、大胆创新,从而不断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求得工作的新突破。二是要勤于总结。要不断总结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实现调解手段与方法多样化,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要善于研究。要根据城镇与农村不同地域特点以及矛盾纠纷的不同种类,在准确掌握矛盾纠纷状况的基础上,把握纠纷产生的规律,研究分析每一个时期矛盾纠纷的特点,提出预防纠纷产生的对策和措施,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与体制不顺、素质不高、经费困难等现状不相适应的问题。重点是要搞好两个方面的保障:一方面是组织保障。调整人民调解指挥中心运行体制不顺的现状,一方面是经费保障。解决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报酬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相关问题。

翁牛特旗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办公室

汇 报 材 料

(202_年9月6日)

202_年,我旗成立了自治区第一家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该中心隶属于旗人民政府,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有工作人员3名。下设19个乡级调委会,2个街道调委会,253个村级调委会,6个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委会,全旗共聘任1055名调解员。中心的建立,标志着我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互相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初步建立。

一、抓“三化建设”,全力打造反应灵敏的网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

我们按照高标准、高素质、高效能的要求,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抓了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和制度规范化建设。

一是按照标准化的要求搭建调解平台。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指导,我们从理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入手,以达标调委会建设为重点,按照场所、人员、经费、设备、制度“五落实”的要求,为乡调委会统一建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统一制成版面上墙公示,并统一规范调委会的名称,统一制作牌匾和刻制印章。乡(镇)调解室配备有关调解人席、记录员席、监督席、纠纷当事人席、听众席等专门席位,工作人员工还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

二是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强调解队伍。我们以村委会调解员为主体,大力推行调解员资格认定制度,并由旗司法局进行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并在司法局存档。针对过去存在的调解员业务素质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法律约束力不强的问题,狠抓以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的队伍专业化建设,由司法部门负责牵头,经常举办以调解方法与技巧、常用法律和法规教程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以提高调解人员依法、以德调解的技巧。为保证调解员知识化、专业化,我们每年都对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6期,培训调解员580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覆盖面达90%,三是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完善调解制度。在实践中,我们十分注重总结和完善调解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现已建立和完善了调解原则、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岗位责任制、调解记录登记制度、纠纷排查反馈制度、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纠纷首问责任制度、调处承诺制度、对口督办制度、联合接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调解规范制度。设立了“四簿”(会议学习记录簿、普法宣传登记簿、回访登记簿、安置帮教登记簿)、“三册”(调委会花名册、调解员花名册、专职调解员花名册),形成了一套自行调控的运行机制。去年,还印制了1000多套制式调解文书,下发乡(镇)、村两级调委会,实现了调解文书统一使用、制作、归档的工作要求。

二、创新“三项机制”,着力探索运转有序的管理模式,推进人民调解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

在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不仅数量众多、涉及面广,而且每一起纠纷中诸多复杂因素交织缠绕在一起,单凭一两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及时调处化解到位。为此,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由各方参与、通力合作的调解管理新模式,推动调解工作向多层次、宽领域渗透,提高了防控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快速联动机制。为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种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建立了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联动协调制度,严格依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处。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实行了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和限期处理的“五理”机制,依托“四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了与信访部门的信息联网、与乡镇及旗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案件联动、与人民法院诉讼制度相衔接的条块联合、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的部门联手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重大纠纷发生后,当即由分管旗领导出面接访或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处理意见,公、检、法、司、信访、综治办、共青团、妇联、工会及调解涉及的有关部门都必须联合参与。由领导挂帅、各方参与的联动协调制度,既加强调解力量,又快速解决了过去由单个部门难以处理到位的大量问题,并且促进了调解法律效力的发挥,提高了调解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统筹协调机制。旗司法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村调委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协调会议,着重做好“三个一”工作,即一季度(月)一排查、一季(月)一交办、一季(月)一督办,认真研究处理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并对当月、当季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点评,表扬做得好的,黄牌警告工作不到位的。每次协调都记载排查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落实调处责任,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重点排调机制,强化重点排调。为保障四大节日和其它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确立了解决、稳控遗留、疑难和重点矛盾纠纷的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反馈。认真执行每月一报,一季度一汇报,每年两次集中排查时作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防护值班制度和坚持“零报告”制度,落实“五个一”(一起矛盾纠纷,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调处机制,强化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确保有控制事态发展的相应对策和方法以及落实责任人。同时还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人民调解案卷地方财政补贴,按照“以案定补”的原则对人民调解卷宗经评查合格后进行分类补贴。其中一般性民间纠纷调解案卷补贴40-80元、重点矛盾纠纷调解案卷补贴80-100 元、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案卷补贴100-200元。同时,从202_年开始苏木乡镇场、街道党委政府在旗发放案卷补贴的基础上给调解员配套发放相同额度的“双重补贴”,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三个结合”,致力提高排查调处的工作实效推进人民调解由“小服务”向“大服务”转变

我们把化解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基石,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地段大力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解。

一是坚持经常性调解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经常性调解由旗司法局指导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根据民调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实行专业调解员随时排查调处民间纠纷;集中性的排查调处活动由各乡镇民调委统一组织调解小组实施,实行村(居)调委会“一周一排一回访”,乡(镇)“一月一排一梳理”,旗调解中心“一季一排一督查”。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归类和定性分析,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挂号”调处,跟踪督办,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帮助,杜绝“民转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坚持调处纠纷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在抓好民事纠纷调处的同时,针对个别村组存在账目不清、合同管理混乱、民事经济纠纷较多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项治理。为集体收回欠款,兑现集体拖欠群众的款项。审查、修订、公证各类承包合同,并在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布给群众一个明白、一个公道、一个满意的结果。积极理顺农村经济关系、人际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化解各种矛盾。

三是坚持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组织广大调解人员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方法,提高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我旗还将部分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的典型事例以简报形式下发,以供调解员学习、借鉴,将一些常用法律法规收集汇编成册,《农民法律读本》印发给广大群众自学法律。

四、坚持专项推进,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开展人民调解。

每年旗人民调解指挥中心都确定一个人民调解专项推进主题,以旗委、政府两办文件形式下发。202_年主题是“树双百、创四无”活动;202_年主题是“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202_年主题是“人民调解进万家‘四比四看’活动”;202_年主题是“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推进人民调解进万家”专项活动;202_年的主题是“促和谐保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万家专项活动”;202_年主题是“人民调解进万家‘大排查、大调解’活动”;202_年的主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人民调解进万家”专项活动;今年的主题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创建法治翁牛特”。

五、以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为契机,继续拓宽人民调解的覆盖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旗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这些纠纷容易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为解决传统调解模式的弊端,我旗先行先试,创新工作,以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设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试点工作。于202_年4月成立了翁牛特旗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翁牛特旗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于202_年10月成立了翁牛特旗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_年4月成立了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_年12月成立了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到今年8月份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患纠纷53起,涉案金额1030万元,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50件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91起,涉案金额3121万元,已全部调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物业纠纷16起,已全部调处,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13件。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虽成立不久,但职能也已日趋完善。六个专业性调委会所受理调解成功的案件,无一例双方当事人反悔现象。今年又与土地部门联合参与了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专业性调委会的建立,在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旗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识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领域延伸,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相关行业领域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我旗根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多发的实际和特点,重点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规范组织名称和标牌、标识,健全各项制度,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我旗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及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人民调解员。目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共22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员共5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共9人。三是建立健全专家库。目前,我旗已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医学专家库共22人,法学专家库共7人。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02_年8月,我旗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化要求,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识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等方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调解制度规范化建设。初步建立起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纠纷排查、登记、调处、培训、考评、统计、文书档案、回访、奖惩、信息报送、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保障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二是积极推进调解业务规范化建设。统一使用司法行政部门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口头调解的纠纷也进行书面记录。统一案件质量审查标准,提高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和群众的满意率。三是积极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基础保障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精神,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五年以来,全旗共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50万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促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中心成立以来,全旗共排查出纠纷22825件,调处成功22560件,有力的维护了全旗的社会稳定。

第二篇:政协调研汇报材料

政协调研汇报材料(工程部分)

城投公司在右岸新城开发中直接承担建设项目4项,分别是水都大道(含延伸段和安乐河段)、武当大道、明珠大道、北京路;其中水都大道、武当大道南段主体工程已完工。上述项目概算总投资2.6亿元,实际已完工程投资2.25亿元。在项目管理方面,我公司主要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一)工程进展顺利

1、水都大道道路工程,全长7221米,概算总投资1.8亿元。①东段全长1803米,道路红线宽60米。工程概算总投资5191.7万元。目前已完成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人行道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工程已于08年11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②中段(延伸段)全长1500米,道路红线宽40米。工程总投资4811.2 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③西段全长3918米,道路红线宽40米。工程概算总投资8025.4 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北京路道路工程,全长1630米,道路红线宽36米,工程总投资202_.3 万元。目前已完成K0+110-1+350段路基、基层和排水工程施工。

5、武当大道道路工程,全长2624米,道路红线宽70米。工程总投资3224.2 万元。目前已完成北京路以南段202_米路基、路面、排水施工;正在进行北京路以北段道路基层施工。

6、明珠大道道路工程,全长1818米,道路红线宽42米。工程总投资2657.3 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北京路以南1050米路基、基层和排水施工,北京路以北段路基也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道路基层施工。

(二)工程质量控制良好

1、已经竣工的水都大道建设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2、正在施工中的其它工程,质量控制良好,质量检验评定合格。

(三)投资控制得到加强

1、编制工程招标标底时,均聘请了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对拦标价格的设定进行了有益尝试,在标底价格的基础上下降一定比例后作为拦标价,从源头上遏制了投标价虚高的问题。

2、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从严控制合同外工程价款发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均要求报告公司进行审批,追加价款按审批意见执行。未经审批的工程量不得进行计量和计价。

3、规范计量、计价行为,加强检查监督。近期正在开展计量与计价专项检查工作,公司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亲自带队,逐个工程认真核查清理。

(四)安全管理成效显著。开工以来各施工工地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发生。2

第三篇:政协调研汇报

宣化区侯家庙乡中小学教育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委员

大家好!

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对侯家庙乡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调研指导,我受其他几所学校的委托对侯家庙乡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情况作一下简单的介绍,对学校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问题与各位委员们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得到在座领导和委员们的帮助和指导。

侯家庙乡位于宣化区东郊,全乡共有小学四所,分别是:二台子小学、侯家庙小学、羊坊路口小学、泥河子希望小学,中学一所,即侯家庙中学。在各级政府和区教育局的关心支持下,侯家庙乡的五所学校在校舍建设、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等都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标准,有的方面甚至超过了国标要求。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刚才委员们调研了二台子小学的学校建设和国学教育、羊坊路口小学的学校建设和校本课程研究的情况,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另外泥河子希望小学作为全区唯一的一所希望小学,借助“希望工程”的东风开展了许多活动,扩大了学校影响,提高了办学声誉;侯家庙小学作为全市感恩教育的示范学校,更是把本校的办学影响力影响到了全市。对于几所小学的情况本人不是太了解,详细情况各位委员可以和几位小校校长进行沟通交流。

侯家庙中学曾经有过自己的辉煌,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源流失,特别是优秀学生的流失,致使我校教学成绩下滑。近几年在各级

政府、区教育局、兄弟学校的关心帮助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正在走出困境,向优秀学校的行列迈进。学校遵循 “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快乐”的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在快乐中成长。刚才向各位委员展示的艺术教育成果就是在这个理念指导下,学校开展德育活动的一个缩影,为学生提供发挥特长的平台,让学生体验成功,享受成功带来的快乐。在教学中,我们充分发挥小班教学是优势,开展“师生结对”活动,每一名学生都有固定的教师进行全方位的辅导;布置“复习案日日练”特色作业,减轻学生课外作业量,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提高学生自学能力;实行“导学案”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突出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和各级领导、兄弟学校、社会同仁的帮助,侯家庙中学的办学活力正在增强、办学声誉正在提高。特别是202_届新招的初一学生,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质的突破,经过快一个学期的跟踪对比,这一届的尖子生、优秀生与区三中、四中、六中、八中比较,差距不大,有的方面超过了区内的一些学校。

由于地域的原因,我们这几所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困难,主要归纳为以下四方面,在这里提出来与各位委员共同探讨解决的办法。

一、农村学生的家庭教育问题。

学校学生中留守儿童数量逐年增多,家庭教育残缺不全,学生管理难度加大。广大农村由于大量的劳动力输出,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临时监护人多数是祖辈,他们中间有许多是文盲或半文

盲,对留守儿童在思想上遇到的困惑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学习上遇到的困难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孤独感、自卑感、失落感长期困扰着他们。根据“全国留守儿童心理孤独指数”调查数据显示,每4个留守儿童就有1个存在心理孤独问题。这些孩子们在同一年龄阶段,走进同一学校的同一班级接受同一教师的授课,几年以后,学习成绩和行为表现却出现了很大差异,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问题,还与学生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有关系。

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的作法通常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对留守学生班主任多关心、同学们多帮助、与学生家长多沟通,这样做对帮助留守学生有一定的作用,但要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社会上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二、师生的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1、农村教师上班路途远,上班时间早,不方便。

2、接送二台子小学和侯家庙中学学生的校车车况差,刘家窑村路段损毁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更换好一点的校车,整修刘家窑村路段。进一步解决农村地区公交乘车问题,建议将公交线路从村口延伸到村里,既方便村民出行,也方便师生乘坐公交。

三、农村的教师队伍稳定、素质提高的问题。

1、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泥河子希望小学勾秀琴、朱凤霞两位代课教师已经代课26年,一直工作敬业勤恳,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心里有了想法,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

2、由于农村中小学所处的地理、交通、经济及社会生活环境相对

较差,地方财力用于补充基础教育的经济实力有限,农村教师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福利待遇相对较差,缺乏吸引和挽留优秀教师安心农村教育工作的实力和条件,导致教师数量不够、专任教师不足、整体实力不强、教学水平偏低、教学效率不高的被动局面难以缓解,给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由于生源少、经费补充困难、激励机制不灵活、教师的工作压力太大,参与业务进修及教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造成部分农村教师观念保守、思想落后、知识老化,难以满足现时农村基础教育的客观要求,严重影响着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制约着整个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部分年轻教师刚刚被培养成熟,眼看着能够为农村教育事业挑重担、做贡献了,可是大多数都通过各种渠道调往那些条件优越、待遇丰厚的城区学校,造成农村优秀教师的流失。

3、进一步关注农村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建议从教师待遇、教师身心等方面设立研究会和专项资金(不需要很多)。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水平。建议把城乡干部、教师交流制度化、规范化,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学校的办学经费的问题。

由于学校生源少,义教经费少,学校办学困难。建议建立学校办学最低经费保障制度,保证学校正常运行。

第四篇:政协调研汇报材料

政协张家川县委员会对全县教学管理

情况调研的汇报材料

张家川县第一中学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欢迎大家到我校调研指导工作。

近年来,县一中在上级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校园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由衷的希望各位领导给予我校更多的关注与支持,并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批评和指正。现根据调研提纲的要求汇报如下:

一、学校现状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职工153人,其中回族教师92人,汉族教师61人,中共党员39人,专职教师中研究生11人,中学高级教师39人,中级教师62人,初级教师4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骨干教师6人,市级骨干教师15人,本科学历130人,教师学历达标率93.1%。全校设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2_人,其中回族1154人,汉族904人。

学校占地面积180亩,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有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餐厅和体育场,整

体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

(二)、主要教学成绩

近年来,学校坚持“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以“自强不息、追求卓越”为校训,把“创一流环境,建一流师资,育一流人才,办一流名校”作为目标,努力营造“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的风尚,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这个中心,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均有所提升。202_年高考应届生重点上线154人(比去年97人增长57人),二本正式上线167人,民族本科上线52人,艺术生上线4人,总上线人数377人,上线率61.40%,实现了从202_年至今高考成绩“十连增”,尤其重点上线生人数实现了实质性突破,学校连续四年高考成绩位于全市43所高中第8名。

二、学校管理及规划

(一)、抓党风廉政建设

学校领导班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安排各项党务活动,要求校领导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员教师在教学一线要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按照组织要求和教体局党委安排,积极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用党的先进思想武装全体教职工,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规范化办学,各项制度不断完善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健全了教学常规、学习常规、班级常规、总务常规、政教常规、教研常规、安全制度等,制定了详细的教师考核方案,使学校各项工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学年初制定了学校发展规划,要求各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班主任按照学校规划要求,认真制定各类工作计划。然后学校按照分年级组、教研组管理的办法,包级领导深入各自负责年级组的教学一线,亲力亲为并且积极监督,与广大教师共同努力把各项计划落实到讲台上,落实到每一节课,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完善了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制,要求教师到校离校均需签到,实行“先请假后离校”的原则,对教师的出勤情况两周一统计公布,对无故缺课、经常迟到、早退的教师采取了相应的处理。学校更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请假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教职工事假、病假等。

(三)、深入开展教研教改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新课程改革和高效课堂建设是本学教学工作的重点。按照新课程理念的要求,组织教师全员参与“同课异构”和“赛课”活动,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在课堂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有效途径、方法和策略,开展以更新理念、强化技能为重

点的公开课、观摩课评比等活动,利用现有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和远程教学的网络资源,加强直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全体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同时我校积极探索打造高效课堂,把“高效课堂建设”作为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核心问题来抓。建立了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和备课组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发挥校长在推进“高效课堂建设”中的引领和管理作用,推进了“高效课堂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学校深入开展师风师德教育活动,召开了多次全体教师大会和年级组会议,传达和学习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每年的三月份和九月份设立为“师德师风建设月”,进一步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治教意识,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开展以“自律、奉献、师爱”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培养思想作风优良的教师队伍。提倡节俭办学,文明做人,自觉遵纪守法,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教学业务精通、工作作风优良、执教为民、群众满意的教职工队伍。

(五)、高考备考工作

今年学校备考方针是采用人“盯人”战术,培优补差,一个都不放弃,一直都不放弃,努力圆好每位考生的高考升学梦;尊重学生,信任学生,全面调动学生;教得有效,练

得精准,学得愉快,考的满意。

学校采用三轮备考法:第一轮:202_年7月15日——202_年2月15日,强调“以点带面抓基础”,把“教材读厚”。立足教材、依据课标、对照考纲、把握高考方向,熟读和理解教材内容、狠抓基础、全面复习、不留知识死角。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渗透能力。

第二轮:202_年2月15日——202_年4月25日,专题梳理,提炼主干;纵横联系,归纳整理;优强训练,提高能力;考试诊断,查漏补缺;完善方法,拓展思维。每天下午4:00时——6:00时组织一次考试,共考40——50次,以考代练。

第三轮:202_年4月25日——202_年5月底,综合训练,全面提升。

(六)、校园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首先是强化安全教育,抓好学生交通、饮食、交往、行为及心理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尤其针对我校租住生较多的特点,以班级为单位,利用班会强化安全教育,防范和化解学生生活区域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是强化安全责任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实行谁的课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谁的岗谁负责制度,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再次是突出重点保安全,学校围绕季节安全规律和一中学生特点,把交通

事故、出走、溺水、公共卫生安全和校园内外伤害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努力,近年来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一)、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我校现有教职工153人,师生比1:13.5,符合国家标准,但是由于青年教师补充渠道不畅,加之现有教师队伍老化,重病教师较多,致使教学一线教师严重不足。建议县上多渠道补充教师,主要有县内选聘,免费师范生招聘,西北师大校园招聘会招聘等方式,以补充一线教师的不足。

(二)、校园发展建设资金短缺

由于202_年建校以后,学校一直没有维修维护,导致大多数教学设备老化退化严重,校园基础设施陈旧破损较为严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按照“国务院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的要求,高中改革的重点是教学方式的改革,针对我校实际情况,需要尽快实现高中教育的信息化,以信息化助推现代化。

2、学校现有楼房的楼顶全部漏水,内外墙面掉皮、发霉严重,维修资金短缺。

3、学校图书馆空臵,图书的短缺致使图书馆没有发挥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应有的作用。

4、根据建设示范性高中的标准要求,需要建立校史馆、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地理教室和录播室等。

5、学校后护坡滑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县上加大对高中现代化教育的投资力度,加大对我校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经费的投资力度,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更进一步提高,将我校建设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示范性高中。

张家川县第一中学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第五篇:人民调解调研

三合镇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通过对三合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查,针对目前三合镇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设性建议,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调查地点:天台县三合镇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三合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对民间纠纷进行规劝疏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通过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实现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具有及时、经济、和睦关系的特点和优势,能有效地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因此,人民调解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预防和化解各种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介入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中,解决了大量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打架斗殴、侵权赔偿、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使许多激烈的冲突被化解在基层,为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民间纠纷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也面临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如何加强人民调解的自身建设,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所关心的热点问题。本文就三合镇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对策作初浅探索。

一、三合镇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统计,目前三合镇共有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村级调解主任、副主任75人,今年1至6月份村级调解会调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数96起。通过镇、村两级调解会的不断努力,不但化解了诸多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为县法院,镇党委、政府减轻了不少工作压力。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民间纠纷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也面临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特别是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不相协调的地方,严重阻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表现在:

1、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首先是领导的认识不到位。人民调解属于义务性质,没有业务收入,只花钱不收费,因此,调解积极性不够高,调解工作不力,不能及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一些小矛盾、小纠纷不能消灭在萌芽状态,致使事态进一步恶化,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其次是人民调解员自身的认识不到位。认为调解工作是管闲事、太婆妈,放不下架子,怕得罪人。这样一来,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开拓精神,抱着干与不干都一样,应付了事的态度。

2、人民调解员自身素质偏低

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人民调解员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行各业都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通过法律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成为必然。这对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三合镇目前的人民调解员的情况来看,全镇250名村级人民调解员中,50岁以上的96人,占38.4%,具有初中文化的218人,占87.2%,高中文化的83人,占

33.2%。不但文化素质偏低,而且年龄结构偏大,相当一部分调解员的法律素质与客观要求不相适应,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主要凭借老经验、老办法,而不是靠法律、政策,调解的纠纷有时表面上暂时平息,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3、人民调解工作缺乏必要保障

各级对村级调解会的指导帮助不够,缺乏必要的业务技能保障。从目前的情况看,村级调解会主任必须是村民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在三年期间是很难熟练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和熟练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调处民间纠纷的,这就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培训工作没有经常化、制度化,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不高,制约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对策

切实做好新时期的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抓好“四个到位”:

1、组织到位,强化力量,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这是确保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要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那里就有调解组织,确保不漏管、不失控。要高度重视调解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党和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有战斗力的调解员队伍。注意吸收懂法律、懂政策的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在群众中威望高,办事公正的村民参加调解工作,形成一支强有力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加强理论学习、政策学习和法律学习,全面正确地理解、领会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调处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增进与群众的联系和感情,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要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力量,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帮助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提供经费保障,提供正常办公所需的物资和房屋。

2、工作到位,强化功能,解决好有所作为的问题。根据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继续深入思考和探索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格局、新载体和新手段,重在强化“三个功能”和拓展工作领域上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的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努力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级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努力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质。四是进一步拓展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不断扩大调解覆盖面。

3、制度到位,落实责任,解决好有序规范问题。在各项工作中,制度更带有稳定性和长期性,更能保障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必须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责任制为总抓手,建立健全科学、实在、配套、管用的工作制度,并狠抓落实,真正实现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着眼于建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重点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预警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落实联动联调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村级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促进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

4、用足手段,保证人民调解的权威性。一是公证手段。我认为,对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如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还款协议等,当事人或债权人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二是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调解手段。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人民法院委托调委会调解,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就破解了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协议缺乏法律效力的困境。

5、协调配合到位,构筑大调解格局,解决好调解部门各自为战,工作效率低下,效果不佳的问题。做好新时期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离不开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法定职权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有关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利于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把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好。

总之,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是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便利和条件,同时,调解员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这样才能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09春法学本施海天

政协调研人民调解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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