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立遗嘱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由于担心本人去世之后,家属子女因遗产继承相关问题而发生争执,故本人于
****年**月**日在市
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本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
】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
市
区
路
号
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房屋内部物品情况:;
(2)位于
市
区
路
号
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房屋内部物品情况:;
2、债权
债务人
(身份证号:,)于
****年**月**日向本人借款人民币【
】元,担保人为
(身份证号:)。
3、存款本人目前在银行开设账号为的账户,账户中共有存款人民币
元。
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本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及权益均由
个人继承(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与本人关系:)继承人于本人去世后从本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情况,以其继承时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情况为准。
本遗嘱一式
份,一份交,一份交。
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志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立遗嘱人(签字并按手印):
日期
****年**月**日
注:该份为自书遗嘱,为避免辞世后的鉴定纷争,建议于公证处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