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农业品牌建设情况座谈会交流材料[5篇范文]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4-76484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3 14:09: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业品牌建设情况座谈会交流材料

农业品牌建设情况座谈会交流材料

尊敬的XX市长,各兄弟区同仁、各位商界精英:

XX区是株洲市的发祥地,是一个以食品、服饰等产业为支柱的商贸老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加上多年城市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我区农业的优势主导产业,企业已颇具规模,农产品企业总数达到28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已达到10家,平均50%以上的产品销往市外地区,带动农户13万户,联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达120万亩以上。

一、XX区品牌农产品现状

目前,XX区优质农产品国家、省级品牌总数保持全市前列:

(一)名牌产品。全区共有中国名牌产品3个,分别为:唐人神集团的骆驼牌猪饲料、骆驼牌水产饲料和唐人神牌的低温肉制品。共有湖南名牌产品3个,分别为:好棒美公司的好棒美牌熟食品,唐人神集团的湘大牌鱼饲料和加乐牌禽饲料。

(二)著名、驰名商标。全区共有中国驰名商标4个,分别为:唐人神集团的唐人神牌香肠、腌腊肉与 骆驼牌饲料,雪松公司的雪松牌苎麻产品等,好棒美公司的好棒美牌熟食品。共有湖南著名商标6个,分别为:唐人神集团的加乐牌动物饲料和大乐牌动物饲料,好棒美公司的好棒美牌熟食品,神农米业的炎帝牌谷制品、米等,林之鹰公司的林之鹰牌胶贴合板,振辉木业公司的血宝牌胶板、木材。

(三)名牌农产品。全区共有名牌农产品2个,分别为湘圆合作社的鑫湘京牌丝瓜和鑫湘京牌冬瓜

(四)“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全区共有无公害农产品3个,分别为东方冲豆角、栗塘葡萄和五里墩新庄辣椒。

绿色食品。全区共有中国绿色食品2个,分别为湘圆合作社的鑫湘京牌丝瓜和鑫湘京牌冬瓜,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

农产品产地认证。无公害产地认证3 个,分别为新庄、东方冲、栗塘。大京残梅蔬菜生产基地被评为省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尚无有机农产品。

(五)科技成果、星火计划。好棒美公司的鲜活制品开发项目被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好棒美公司的肉制品165℃反射红外线烘烤加工技术被省科技厅鉴定为国内领先技术。

二、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和保护意识不强。虽然近年来我区政府出台了品牌建设意见以及一揽子政策,但一些企业和基层部门对品牌建设意义认识不足,投入力度不够。媒体、企业、政府、社团、协会、农民等各方力量在品牌建设上参与度还不够,没有达成一定的共识。近期出现了一系列农产品热点问题,如大米铬超标、山东六合鸡、H7N9禽流感、河流病死猪抛弃等事件对农业产生较大影响。有句俗话: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很多情况下,即使企业本身很健康,并且产品质量做得相当好(如好棒美),但消费者信心难以重新提振,不良的舆情环境严重威胁着农产品品牌的健康。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合力不够。目前,抓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有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由于分属不同行业部门,各部门内部又有多个科室在负责此项工作,相互联系、沟通、协调少;品牌创建渠道、程序各不相同,评比标准和创建重点不统一,品牌建设工作的合力尚未形成。

(三)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不平衡。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品牌建设主体和关键。目前,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年产值虽然过百亿,但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产值来自于唐人神一家企业。企业虽然很多,但大多数规模小、实力弱,而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只有 28家,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只有 10 家。其中具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只有20个,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仍然比较低,80%的农产品还是以鲜销为主,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农产品缺乏公共品牌,我区农产品公共品牌尚未建立,受企业规模实力限制,农产品注册商标多,一些优势农产品在尚未形成品牌之前,有多家企业、多个牌子同时在做,产品规模小、市场分散,没有形成品牌培育的合力。白关丝瓜、冬瓜等具有国务院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特色农产品生产才刚刚起步,油菜花由于受到土壤气候和区域发展布局的影响发展缓慢,西瓜、香瓜、葡萄等特色瓜果产品由于缺少配套的特色旅游和文化资源作为支撑,难以将品牌发展壮大。

(五)支持品牌建设的关键环节仍然薄弱。一是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程度较低,龙头企业原料基地缺乏统一、优质、标准化原料基地,农产品规模、品质有待提高。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检测覆盖面仍然较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还没有建立,无法真正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相对薄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尚不稳固,制约了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进而制约了农产品品牌建设。

三、对策及建议

(一)站在本区的角度,首先要健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将各职能部门纳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加强和龙头企业的品牌建设工作联系,推动品牌建设各项举措的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财政设立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区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及组织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管理人员培训考察学习。三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将农产品品牌建设纳入地区农村工作考核,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服务部门进行奖励;出台明确的奖励扶持措施,对获得品牌创建称号的企业和合作社予以一定的奖励。

(二)加快培育打造我区农产品公共品牌。一方面,加大新农村建设示范力度,以点带面地改造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环境,积极争取将特色农产品生产引导成为示范村农民们的经济来源;另一方面,针对我区优势龙头企业的名特优产品,做好宣传推广和尝试实现品牌本土化,要打造属于自己的农产品公共品牌,特别是一些特色农产品,要重点关注培育。

(三)强化品牌农业支撑能力建设。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提升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的层次、规模和品质,夯实品牌建设基础。二是加强引导扶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逐步建立起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迅速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形成“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企农利益联结新机制,为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品牌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实现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升级,尽快建成一批稳定、优质、标准统一的农产品原料基地。

(四)建议:市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如好棒美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万吨级冷冻库,而上级政府财政补贴资金仅150万元),在人才引进、银行融资和企业用地上提供更优惠的政策。

第二篇:农业品牌建设江苏

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目前我市农业品牌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存在品牌化水平偏低,层次不高,影响力不强的问题。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也存在着品牌意识较弱,品牌利用水平较低的不足。为此建议,要加强我市农业品牌建设,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强化政府主导,促进农业品牌的科学发展。制订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发展规划,多部门联动,引导和支持农业品牌的科学创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品牌,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良性互动局面。对于品牌的开发,要注重产品的发展前景,特别是注重培育绿色生态产品和市场潜力巨大的农产品。

2、加强标准化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安全是品牌农产品的根本,要注重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并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提高农业标准规范应用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安全有追溯。

3、实施商标策略,促进品牌农业发展。要强化商标意识,不仅要增加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更要注重品牌的整合与做强,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的注册。

4、要发展精品农业、特色农业,以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以工业的思路谋划农业,以品牌的理念经营农业。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市场流通业,体现品牌价值。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农产品品质,注重农产品包装设计和营销,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5、强化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农业品牌形象。要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的农业品牌培育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推介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品牌产品的认知度,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商标利用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确使用商标,防止商标的“淡化”和“弱化”。

第三篇:品牌农业建设的若干思考

品牌农业建设的若干思考

农业品牌建设是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一条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已经成为广大农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但是,品牌的形成是由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且有一定的内在规律,只有抓住主要因素,把握好发展规律,顺势推进,稳步发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就推动品牌农业建设提出若干建议,希望能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一)论证筛选出一批能做强做大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农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品牌又是附着在产品或服务之上的特殊标记,发展品牌农业首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一批极具市场前景的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使品牌建设有明确且又可行的目标。继而将这些筛选出的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供不同生产区域的农民选择,并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扶持,这是政府和农业部门服务“三农”,确保品牌农业建设走上科学发展之路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强调的是,项目的选择应该优先考虑生产经营那些仍有相当市场潜力的产品,而不一定要选择经营本地的固有产品,避免一开始就与同行进行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通过结构调整形成优势特色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是实现品牌化 经营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仍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农户具有高度的经营自主权,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多种多样,规模零星分散,缺乏应有的生产效率和专业水准。这对于发展品牌农业而言,是无从做起的。因此,各地政府和农业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当地农民进行相应的农业结构调整,以便形成专业化生产区域,并与论证筛选出来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项目发生对接,促进项目的落地与实施。做好这项工作便于水利化、机械化等方面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有利于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品牌农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结构调整的另一层内容是对

种养的品种构成进行优化布局。这样可以延长上市时间,满足营养、保健、观赏、休闲等多 种消费需求,有利于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同样对农业品牌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品牌是团队成员共同努力的结 果。通过结构调整固然能形成专业化、区域化生产格局,但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无法形成紧密合作的团队,与发展品牌农业的要求仍然不相适应。考虑到家庭联产承包是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办法是将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分散的农户变成统一的整体,不仅对于新技术的推广扩散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与使用起促进作用,而且还能促进标准化技术的推广使用,形成相应的制度约束,确保质量管理技术的实施到位,对产品的质量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打造农业品牌非常有利。

(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相应的加工业对于大多数农产品来说,发展加工业是使之更 好对接市场,并成为品牌产品的必由之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更大好处,还在于能促进充分就业、化解市场风险、增加利润空间、扩大市场份额。这对品牌农业建设主体的崛起并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是非常有利的。如被誉为“海带产业明星村”的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在发展初期曾经出现过产量猛增、产品积压、价格大跌的情形,海带养殖一度陷入困境。随后,村两委适时作出创办海带加工企业的决定,于1995 年成立了集体股份制企业官坞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起海带加工任务,化解了卖难问题。从此,官坞村海带产业发展驶上了快车道。不难明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相应的农产品加工业,是政府扶优扶强、促进品牌农业发展,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五)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修订出能突现优势特色的产品执行标准品牌农产品必须符合健 康安全消费的要求,且具有整齐一致的外观和稳定均匀的内质。因此,借助标准化技术手段,通过制定实施产品执行标准,对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是培育品牌农产品不能不作出的选择。不过,要是很多生产经营组织都按照同样的标准组织生产,其结果必然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大同小异、不分彼此,品牌形象的树立无从做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培育出自己的品牌产品,就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且能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的产品执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出来的产品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别开来。品牌会带来新的财税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不具备制修订产品执行标准应有的条件,政府应该将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修订产品执行标准,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给予财政扶持,拨出专 款交由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承担。

(六)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研发服务培育品牌农产品的核心工作就是要极尽所能地把农产 品的特色和优势突显出来。农产品的特色和优势取决于种养品种、种养技术和产地的自然条件。其中产地的自然条件相对稳定不易改变,种养品种既有混杂退化的危险,又有被改良提升的可能,种养技术则是可以不断进行改进的。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打造品牌提供研发服务,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对种养品种进行提纯复壮和改良提升,还可以防止品种退化,对种养技术进行及时的更新,为品牌的长效发展提供技术保证。如福建省龙岩市农科所,研发项目主动对接连城地瓜干原料薯的品种改良与薯块生产,选育出更加适宜加工的甘薯品种,加工后薯肉呈橘红色,令人赏心悦目,更好地迎合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研制的甘薯栽培技术有利于形成大小

适中的薯块,不仅提高了原料薯的利用率,也使得薯块在加工过程中更能均匀受热,形成更佳的终端产品,促进了品牌的培育和建设。福建省诏安县灰鹅生产项目则是个反面例子,因缺乏研发机构的支持,农民自行将饲养的竹冈鹅品种与来自相邻地区的广东狮头鹅杂交,造成了当地竹冈鹅品种特性的大量消失,以致无法通过国家畜牧品种认定委员会的品种认定,直接影响了诏安灰鹅的市场名气,严重阻碍了品牌的形成。

(七)对现有外观内质差异不大的品牌产品进行必要的整合品牌的生命在于个性化的特色。要是市场上同时出现外观内质并无明显差异的品牌农产品,就很难在消费人群中实现品牌的识别与忠诚,最终的结果是引发恶性竞争,品牌价值都无法实现。目前,福建上市的品牌农产品,尤其是水果、茶叶,出现多、杂、乱的现象,形象趋同情况严重,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进行整合。这种做法还会带来另一个好处,即依法申请注册使用地理标志。这是一种由国家提供的信誉担保,无需成本支出就能达到被消费者认同的品牌效果。

(八)治理与防范并举品牌农产品带来的高利润率、高市场占有率,很容易让不法分子剽窃利 用品牌具有的潜在价值,从中获取丰厚利润。这些人有的对品牌农产品掺杂掺假再转手渔利,有的则是假冒品牌农产品,图个好价钱和好销路。如发生在“中国大黄鱼之乡” 的宁德大黄鱼注水行为,就是属于前者做法; 发生在许多大中城市假冒来自“中国芦柑之乡” 永春芦柑的行为,则是属于后者做法。两者都使各自的品牌经营者深受其害,他们纷纷要求当地政府出来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销环境。因此,政府为他们提供这一方面的公共服务是责无旁贷的。首先,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把掺杂掺假者和假冒产品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禁止超市、卖场收购被曝光农产品,并拓宽专营专卖渠道,鼓励品牌农产品进入专卖店。其次是向相应的组织授权,由其负责地理标志的申请办理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借助防伪技术防止假冒行为发生,这对跨地区流通的农产品是非常有效的。再次是安排行业专家,借助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宣传普及识别掺杂掺假或假冒产品的有关知识,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

第四篇:浅论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建议

浅论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业品牌;现状;比较;建设;浙江永嘉

论文摘要 分析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现状,通过与周边县市及永嘉县工业领域品牌建设比较,提出农业品牌建设的建议。

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有利于促进品牌企业与其所在生产组织体系连接,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我县农业品牌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我县农业的品牌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嘉县加快效益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永委〔2000〕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永委〔2001〕2号)、《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02〕62号)、《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永委〔2004〕1号)、《调整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补助政策的通知》(永政发〔2004〕64号)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扶持品牌农业建设,农业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1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夯实农业品牌化基础

质量是品牌农产品的根本,是品牌农业不可动摇的根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快“乌牛早茶原产地域保护申报”工作,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有标可依”,加强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点建设和动植物防疫的补助。2005年以来相继制订和出台了《乌牛早无公害生产国家级标准》、《无公害早香柚系列生产地方标准》、《无公害田鱼·田鱼质量》等农业标准,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同时《乌牛早茶标准化生产推广实施示范》项目通过农业部和省质量技术部门验收。

1.2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农业品牌经营主体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经营的主体和核心。实施“扶持十大龙头企业”行动,积极扶强、扶大、扶优,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扶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农业龙头企业;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近几年,我县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目前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7家,县级龙头企业62家;产值超千万元的7家,固定资产1.39亿元,带动农户3万户。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5家,其中省级示范专业合用3家,市级5家;共有会员3 000余名,合作组织带动周边农户1万多户,在开拓市场、降低成本、农民增收、抵御风险、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3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是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农业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对取得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给予以奖代补2万元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我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3个(其中1个

水产品基地),拥有无公害农产品19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9个。

1.4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树立品牌信誉和形象

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是现阶段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和保护知名品牌的重要措施。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创建,每注册1个农产品商标的,给予奖励0.2万元;获市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1万元;获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3万元;获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20万元。积极推荐我县农产品参加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认定评选活动,我县的“乌牛早”商标于2001年获得了省著名商标称号,“三五早”商标2006年获得了省著名商标称号,“恒丰”等商标获得了市知名商标称号。我县1999年获得了“乌牛早茶之乡”称号,2004年获得了乌牛早原产地域保护认证。

1.5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

品牌的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部门为农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农博会、早茶节等窗口形式,搭建农业品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挖掘品牌内涵,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品牌市场,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我们通过举办“永嘉乌牛早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新闻发布会”和“乌牛早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活动,成功展示了乌牛早茶的良好形象。乌牛早茶、杨梅、早香柚等名特优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各类博览会上获金奖,“楠溪江”牌粉干获“十大市民最喜爱品牌农产品”称号,早香柚也获得浙江省十大名牌柑桔称号。

2与周边县市及我县工业领域品牌建设比较

2.1周边县市的政策情况

平阳县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06〕192号)等政策,鼓励农业品牌建设和发展特色乡(镇)村。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扶持肉蛋鸽、马蹄笋、特早茶等特产发展,每年安排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林、渔、畜产品基地、现代农场、效益农业、效益示范户等标准化、绿色化、设施化建设。积极培育发展各类农业特色乡(镇)、村,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产业特色乡(镇)、村,经县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后,报县政府批准命名。被评为农业特色乡镇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农业特色村的,奖励1万元。在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培育知名品牌等方面的政策与我县基本相同。

瓯海区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鼓励优势农业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温瓯政〔2003〕89号)等政策,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贴息项目;获得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获得省、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的,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农产品出口创汇值达到50~1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奖1万元、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奖励政策基本与我县相同。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100万元,“浙江名牌”产品、“浙江著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10万元,“温州名牌”产品、“温州知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2万元;给农产品参加各类农博会、展览会的,补助0.2万元,获得一等奖的奖励0.3万元。制订和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产地环境、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标准的,每一个标准体系补助1万元,高山蔬菜基地制订标准和规划,每个补助3万元等。2.2工业领域品牌建设政策为了加快培育我县优势企业,推进品牌战略,提高我县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品牌企业的国内外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我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发〔2005〕26号)、《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永政发〔2005〕27号)等一系列政策意见,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市、省和国家名牌

产品;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上在我县纳税款1 00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缴纳税款1 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上在我县缴纳税款5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缴纳税款500万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温州市名牌产品”、“温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上在我县缴纳税款2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缴纳税款200万元以下的,奖励1万元等。同时,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品牌保护以及品牌战略的宣传和研究,发挥品牌效应。

3品牌建设建议

3.1继续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的以奖代补。

3.2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龙头企业的贴息项目

我县农业龙头企业资金难是个突出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应安排贴息项目,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促进企业发展。

3.3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

农产品每注册1个商标,给予补助0.3万元;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100万元;获得“浙江名牌产品”、“浙江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获得“温州名牌产品”、“温州知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

3.4继续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技创新水平

对通过县质量监督局组织专家组验收的县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性项目,给予“以奖代补”3万元;对农产品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农产品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对农产品省级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对农产品农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前3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

3.5加大营销推介力度,促进农业品牌建设

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确保各类农博会、展览会组织参展工作,同时对获得展览一等奖或金奖的产品,予以奖励0.5万元。

第五篇:座谈会交流材料之一

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

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回执的作用是什么?

答: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回执是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信息的备案。

2.申请表中未提供设备型号,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编号的,回执信息有何要求?

答:回执中应包括上述信息,备案将检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与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型号是否一致。

农业品牌建设情况座谈会交流材料[5篇范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