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
方(流转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乙
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沙子街道办事处云丰村位于岷坡的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用于养殖场的经营建设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建设。
二、流转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3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和时间
1、双方同意按货币支付方式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大写:)
元。
2、支付时间:每五年支付一次,共分为六次支付完毕。
四、土地经营权流转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与甲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2.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流转价款。
4.甲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在乙方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政策支持与服务。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土地征用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及其经营损失补偿费用归乙方所用。
五、违约责任
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不履行合同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拥有土地经营权的2个村民小组各一份(共4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主任:
村民组长:
村民组长: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