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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各工作职责(优秀范文5篇)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14-90813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2 23:25: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组织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二、按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搞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常组织支委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委交流、沟通情况,协调好与村委会及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组织委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组织好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做好党员学习和活动记录。

四、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纪律、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违纪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五、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一、负责支部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村实际,做好党员、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四、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党支部(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禁止一言堂。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支部(总支)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委员对形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

三、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总支)作出的决议,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四、严格遵守法纪原则。委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依法依纪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五、维护团结的原则。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坦诚相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讲究实效。

二、党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支部(总支)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工作。

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问题。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等情况。

五、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内容。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农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支部(总支)每半年向乡(镇)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围绕“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主题,开展党员联系户工作。

二、每个党员按支部指派与本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农户。

三、党员联系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正当权益;帮助联系户排忧解难,共同寻找发展致富之路;进行法制宣传,督促联系户遵纪守法。

四、对待联系户要热情、耐心、主动,走访联系户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五、党员联系户一经确定后,一般不作变更,确需调整的,应事先报支部讨论通过。

六、对联系户的思想状态和遇到的困难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党支部,集体讨论解决办法。

七、党员联系户情况在党员会上进行通报,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党组织。党员临时或无固定地点外出,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组织。外出党员和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与所属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四、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及时到外出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党员返乡后,党组织要认真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六、对流入党员,应及时接受其组织关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总支)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四、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五、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总结,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循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村党员实际,做到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三、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市场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四、学习教育的方法途径: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有计划的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实践锻炼;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宣传优秀党员故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确保教育时间。党支部(总支)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结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不少于6天。

六、保障教育经费。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村管理费安排适当的党员教育经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的新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党支部(总支)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坚持把基层党建放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分类指导,找准支部(总支)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促进整个工作上水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职责。建立党建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的工作机制。支部(总支)对本村党建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四、建立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五、责任考核。党建工作纳入村目标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支部(总支)班子和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奖惩。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

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

三、评议工作由乡镇党委指派人员主持,评议采取集体和个人述职、谈话座谈、走访群众、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四、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述职,实事求是、详细全面地总结班子和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接受党员、干部和代表的评议。

五、参评人员测评。参评人员根据每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挂钩。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

干部,是党员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要按有关程序罢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本村党员和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三、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经委员会由村主任、财经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财经委员负责算帐、结帐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财务事项发生必须执行村财务计划;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财务发生后应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经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由财经委员审核记账。

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定期公开本村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村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应公开。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村务公开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实行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在具有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和财会知识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整改并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予以解释和答复。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者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党章》第32条规定:“街道、乡、镇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各个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股份合作社是村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生产队干部和村委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谢厝村党支部组成人员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谢厝村委会组成人员

五、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1、村委会主任本身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办事公平、公正,不谋取私利,不谋取宗族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法律观念较强,不违法、不违纪。

3、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

(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

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委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3、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

4、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5、与村党群组和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村委会主任如果是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支委的,应当把党支部的决议,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村委会工作中加以贯彻;如果村主任不是支部的组成人员,应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具备两种能力。

第一、服务观念,领导就是服务,这是我们党对领导的高度概括。

第二、组织指挥能力,村民委员会要执行政府的法令,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因而,组织指挥能力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具备的素质。村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向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分配任务,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协调村内各方面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决策能力,决策就是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如何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如何对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治活动进行规划和指导,这就需要决策。

(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方法

1、坚持群众路线;

2、充分发扬民主;

3、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六、村民代表工作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能:

1、每年对村委会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审议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3、审议修改本村的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指标、涉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4、审查批准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体资产的产权处置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5、审议修改本村各项制度;

6、推选产生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7、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谢厝村村民代表名单

七、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的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各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的经济发展、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

6、参加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

谢厝村村民小组长名单

八、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当月的收支情况;(2)监督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程序,工程验收程序;(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投资的讨论;(4)参与讨论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5)对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8)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谢厝村村务监督小组名单

九、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厂房、商铺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出租、转让管理制度、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八)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九)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十)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村团支部主要职责

1、在上级团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完成上级下达和各项任务,围绕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3、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

4、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6、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执行团的纪律。

8、办理团员、青年和政治思想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团员的业务水平。

9、利用重大的节日,大力开展各类有益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团员的文娱生活,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10、大力发展村教育活动,加强转化工作,促进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谢厝村团支部组成人员

谢厝村妇联工作职责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3、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4、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5、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谢厝村妇代会组成人员

谢厝村民兵营(连)长职责

一、教育民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府的法律、法令,组织带领民兵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组织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负责征兵工作。兵役登记、复退军人的管理和预备役工作。

四、制定民兵工作计划。安排民兵活动、定期召开民兵干部和民兵会议。

第二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组织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二、按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搞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常组织支委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委交流、沟通情况,协调好与村委会及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组织委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组织好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做好党员学习和活动记录。

四、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纪律、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违纪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五、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一、负责支部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村实际,做好党员、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四、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党支部(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禁止一言堂。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支部(总支)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委员对形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

三、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总支)作出的决议,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四、严格遵守法纪原则。委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依法依纪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五、维护团结的原则。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坦诚相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讲究实效。

二、党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支部(总支)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工作。

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问题。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等情况。

五、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内容。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农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支部(总支)每半年向乡(镇)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围绕“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主题,开展党员联系户工作。

二、每个党员按支部指派与本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农户。

三、党员联系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正当权益;帮助联系户排忧解难,共同寻找发展致富之路;进行法制宣传,督促联系户遵纪守法。

四、对待联系户要热情、耐心、主动,走访联系户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五、党员联系户一经确定后,一般不作变更,确需调整的,应事先报支部讨论通过。

六、对联系户的思想状态和遇到的困难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党支部,集体讨论解决办法。

七、党员联系户情况在党员会上进行通报,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党组织。党员临时或无固定地点外出,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组织。外出党员和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与所属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四、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及时到外出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党员返乡后,党组织要认真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六、对流入党员,应及时接受其组织关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总支)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四、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五、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总结,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循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村党员实际,做到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三、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市场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四、学习教育的方法途径: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有计划的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实践锻炼;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宣传优秀党员故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确保教育时间。党支部(总支)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结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不少于6天。

六、保障教育经费。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村管理费安排适当的党员教育经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的新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党支部(总支)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坚持把基层党建放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分类指导,找准支部(总支)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促进整个工作上水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职责。建立党建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的工作机制。支部(总支)对本村党建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四、建立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五、责任考核。党建工作纳入村目标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支部(总支)班子和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奖惩。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应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

三、评议工作由乡镇党委指派人员主持,评议采取集体和个人述职、谈话座谈、走访群众、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四、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述职,实事求是、详细全面地总结班子和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接受党员、干部和代表的评议。

五、参评人员测评。参评人员根据每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挂钩。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党员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要按有关程序罢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本村党员和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三、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经委员会由村主任、财经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财经委员负责算帐、结帐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财务事项发生必须执行村财务计划;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财务发生后应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经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由财经委员审核记账。

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定期公开本村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村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应公开。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村务公开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实行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在具有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和财会知识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整改并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予以解释和答复。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者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党章》第32条规定:“街道、乡、镇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各个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股份合作社是村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

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生产队干部和村委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火星党支部组成人员

党支部书记:温栋成 党支部委员:温佐鸿、贾荣春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火星社区委会组成人员

火星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温栋成 火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温佐鸿火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温贤志、贾荣春、罗梅

五、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1、村委会主任本身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办事公平、公正,不谋取私利,不谋取宗族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法律观念较强,不违法、不违纪。

3、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

(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

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委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3、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

4、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5、与村党群组和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村委会主任如果是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支委的,应当把党支部的决议,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村委会工作中加以贯彻;如果村主任不是支部的组成人员,应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具备两种能力。

第一、服务观念,领导就是服务,这是我们党对领导的高度概括。

第二、组织指挥能力,村民委员会要执行政府的法令,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因而,组织指挥能力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具备的素质。村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向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分配任务,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协调村内各方面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决策能力,决策就是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如何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如何对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治活动进行规划和指导,这就需要决策。

(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方法

1、坚持群众路线;

2、充分发扬民主;

3、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六、村民代表工作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能:

1、每年对村委会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审议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3、审议修改本村的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指标、涉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4、审查批准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体资产的产权处置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5、审议修改本村各项制度;

6、推选产生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7、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火星社区村民代表名单

七、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的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各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的经济发展、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

6、参加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

火星社区村民小组长名单

赵绪全、温桂蓉、陈晓会、罗清初、舒述田、郑小蓉、温成坤、甘国元、陈顺尧、刘小勇、鞠天才、邓永坤、杨宗明、张训祥、温康顺、温康春、吴必勋、冯佩明

八、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当月的收支情况;(2)监督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程序,工程验收程序;(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投资的讨论;(4)参与讨论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5)对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8)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火星社区村务监督小组名单

火星社区村务监督小组主任:唐光明

火星社区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刘述贵、叶小蓉、万成琼、黄华琼

九、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厂房、商铺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出租、转让管理制度、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八)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九)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十)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火星社区团支部主要职责

1、在上级团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完成上级下达和各项任务,围绕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3、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

4、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6、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执行团的纪律。

8、办理团员、青年和政治思想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团员的业务水平。

9、利用重大的节日,大力开展各类有益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团员的文娱生活,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10、大力发展村教育活动,加强转化工作,促进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火星社区团支部书记:罗梅 火星社区团支部组成人员

火星社区团支部副书记:吴文君

火星社区妇联工作职责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3、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4、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5、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火星社区妇代会组成人员

秦寿翠、温桂蓉、阮素蓉、罗青素、古华玉、郑小蓉、舒述华、王友蓉、吴逢云、罗绍华、肖孝清、黄志蓉、庄瑞芳、黄华琼、黄常蓉、周厚华、黄明香

火星社区村民兵营(连)长职责

一、教育民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府的法律、法令,组织带领民兵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组织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负责征兵工作。兵役登记、复退军人的管理和预备役工作。

四、制定民兵工作计划。安排民兵活动、定期召开民兵干部和民兵会议。

五、抓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做好基干民兵、普通民兵、民兵干部、兵员动员对象等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六、战时按照上级命令、组织预备役人员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带领民兵担负战斗勤务、参军参战、巩固后方、发展生产、支援前线。

火星社区村民兵营(连)长 火星社区民兵连长:温贤志

第三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各工作职责(推荐)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会议精神,组织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二、按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搞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常组织支委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委、党员交流沟通情况,协调好与村委会及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支部委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工作总结,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搞好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做好党员学习和活动记录。

四、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纪律、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违纪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五、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

六、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七、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村实际,做好党员、群众的服务工作。

八、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

九、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禁止一言堂、家长制。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支部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委员对形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

三、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作出的决议,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四、严格遵守法纪原则。委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依法依纪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五、维护团结的原则。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精诚团结,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讲究实效。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问题。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等情况。

五、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内容。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农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支部每年向乡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党组织。党员临时或无固定地点外出,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组织。外出党员和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与所属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四、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及时到外出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党员返乡后,党组织要认真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六、对流入党员,应及时接受其组织关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每年一次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四、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五、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总结,并报乡党委备案。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循的原则:紧密结合党员实际,做到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三、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新形势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市场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四、学习教育的方法途径: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有计划的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实践锻炼;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宣讲优秀党员故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确保教育时间。党支部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结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不少于6天。

六、保障教育经费。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在村办公管理费中安排适当的党员教育经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的新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坚持把党建放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分类指导,找准支部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促进整个工作上水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职责。建立党建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的工作机制。支部对本村党建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四、建立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五、责任考核。党建工作纳入村目标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支部班子和及其成员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奖惩。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应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等。

三、评议工作由村党支部主持,评议采取集体和个人述职、谈话座谈、走访群众、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四、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述职,实事求是、详细全面地总结班子和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接受党员、干部和代表的评议。

五、参评人员测评。参评人员根据每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挂钩。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党员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要按有关程序罢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

三、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级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经委员会由村主任、财经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财经委员负责算帐、结帐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财务事项发生必须执行村财务计划;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财务发生后应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经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由财经委员审核记账。

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定期公开本村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接受乡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村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应公开。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村务公开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实行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在具有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和财会知识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整改并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予以解释和答复。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者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党章》第32条规定:“街道、乡、镇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各个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股份合作社是村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领导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监督村级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落实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党支部指导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治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渐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9.领导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10.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党员致富工程,因地制宜,积极带头兴办或创办高效种植业和养殖业等项目,为发展本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找到一条好的致富路子,班子成员都要有自己的致富示范项目。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文化教育与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村级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及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组道路,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妥善安排照顾好计生贫困户、孤儿、五保户和特困户等弱势群众,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如组织科技培训,开放农家书屋,开展文明户,环境卫生综合评比等。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构建和谐社会。6.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7.搞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8、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9、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五、村委会主任(村文书、委员)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1、村委会主任本身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办事公平、公正,不谋取私利,不谋取宗族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法律观念较强,不违法、不违纪。

3、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

(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

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和乡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3、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

4、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5、与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6、把党支部的决议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村委会工作中加以贯彻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村委会还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具备两种能力。

第一、服务观念,领导就是服务,这是我们党对领导的高度概括。

第二、组织指挥能力,村民委员会要执行政府的法令,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因而,组织指挥能力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具备的素质。村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向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分配任务,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协调村内各方面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决策能力,决策就是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如何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如何对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治活动进行规划和指导,这就需要决策。

(三)村委会的工作方法:

1、坚持群众路线;

2、充分发扬民主;

3、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六、村民代表工作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能:

1、每年对村委会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审议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3、审议修改本村的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指标、涉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4、审查批准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体资产的产权处置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5、审议修改本村各项制度;

6、推选产生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7、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七、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的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各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的经济发展、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

6、参加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

八、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当月的收支情况;(2)监督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程序,工程验收程序;(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投资的讨论;(4)参与讨论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5)对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8)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九、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二)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出租、转让管理制度、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八)乡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九)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十)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村委会公章使用和管理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不徇私情、坚持原则,不得利用公章图谋私利;2.出于个人目的,由于过错决定、过错行为履行盖章手续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不得借机吃、拿、卡、要,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第四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组织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二、按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搞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常组织支委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委交流、沟通情况,协调好与村委会及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组织委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组织好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做好党员学习和活动记录。

四、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纪律、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违纪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五、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一、负责支部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村实际,做好党员、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四、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党支部(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禁止一言堂。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支部(总支)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委员对形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

三、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总支)作出的决议,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四、严格遵守法纪原则。委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依法依纪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五、维护团结的原则。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坦诚相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讲究实效。

二、党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支部(总支)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工作。

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问题。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等情况。

五、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内容。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农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支部(总支)每半年向乡(镇)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围绕“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主题,开展党员联系户工作。

二、每个党员按支部指派与本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农户。

三、党员联系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正当权益;帮助联系户排忧解难,共同寻找发展致富之路;进行法制宣传,督促联系户遵纪守法。

四、对待联系户要热情、耐心、主动,走访联系户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五、党员联系户一经确定后,一般不作变更,确需调整的,应事先报支部讨论通过。

六、对联系户的思想状态和遇到的困难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党支部,集体讨论解决办法。

七、党员联系户情况在党员会上进行通报,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党组织。党员临时或无固定地点外出,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组织。外出党员和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与所属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四、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及时到外出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党员返乡后,党组织要认真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六、对流入党员,应及时接受其组织关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总支)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四、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五、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总结,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循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村党员实际,做到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三、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市场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四、学习教育的方法途径: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有计划的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实践锻炼;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宣传优秀党员故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确保教育时间。党支部(总支)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结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不少于6天。

六、保障教育经费。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村管理费安排适当的党员教育经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的新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应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

三、评议工作由乡镇党委指派人员主持,评议采取集体和个人述职、谈话座谈、走访群众、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四、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述职,实事求是、详细全面地总结班子和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接受党员、干部和代表的评议。

五、参评人员测评。参评人员根据每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挂钩。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党员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要按有关程序罢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本村党员和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三、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经委员会由村主任、财经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财经委员负责算帐、结帐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财务事项发生必须执行村财务计划;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财务发生后应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经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由财经委员审核记账。

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定期公开本村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者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党章》第32条规定:“街道、乡、镇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各个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股份合作社是村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生产队干部和村委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五、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1、村委会主任本身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办事公平、公正,不谋取私利,不谋取宗族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法律观念较强,不违法、不违纪。

3、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

(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

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委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3、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

4、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5、与村党群组和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村委会主任如果是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支委的,应当把党支部的决议,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村委会工作中加以贯彻;如果村主任不是支部的组成人员,应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具备两种能力。

第一、服务观念,领导就是服务,这是我们党对领导的高度概括。

第二、组织指挥能力,村民委员会要执行政府的法令,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因而,组织指挥能力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具备的素质。村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向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分配任务,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协调村内各方面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决策能力,决策就是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如何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如何对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治活动进行规划和指导,这就需要决策。

(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方法

1、坚持群众路线;

2、充分发扬民主;

3、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六、村民代表工作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能:

1、每年对村委会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审议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3、审议修改本村的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指标、涉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4、审查批准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体资产的产权处置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5、审议修改本村各项制度;

6、推选产生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7、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七、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的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各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的经济发展、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

6、参加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

八、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当月的收支情况;(2)监督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程序,工程验收程序;(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投资的讨论;(4)参与讨论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5)对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8)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村团支部主要职责

1、在上级团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完成上级下达和各项任务,围绕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3、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

4、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6、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执行团的纪律。

8、办理团员、青年和政治思想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团员的业务水平。

9、利用重大的节日,大力开展各类有益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团员的文娱生活,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10、大力发展村教育活动,加强转化工作,促进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谢厝村妇联工作职责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

梁和纽带作用。

3、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4、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5、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谢厝村民兵营(连)长职责

一、教育民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府的法律、法令,组织带领民兵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组织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负责征兵工作。兵役登记、复退军人的管理和预备役工作。

四、制定民兵工作计划。安排民兵活动、定期召开民兵干部和民兵会议。

五、抓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做好基干民兵、普通民兵、民兵干部、兵员动员对象等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六、战时按照上级命令、组织预备役人员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带领民兵担负战斗勤务、参军参战、巩固后方、发展生产、支援前线。

第五篇: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各成员工作职责

村党总支、村委会及其成员职责

村党总支的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涫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村党总支书记职责

1、负责召开党支部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部署党支部的 工作,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平共处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保证本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定期向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经常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5、主持召开村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协调好关系,与村委会干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完成上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6、抓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班子的团结和战斗力。

村党总支副书记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1、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2、协助支部书记,建立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

村党总支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的组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5、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村委会的主要职责任务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3、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

4、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5、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失去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

9、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10、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11、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委会主任的职责

1、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2、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

3、负责搞好本村新村建设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负责抓好公共事务和各项公益事业;

4、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做好家庭、邻里、干群的关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

5、经常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6、及时做好本村的村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7、抓好村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并落实村委会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定期向村民代表和村民报告工作;

8、及时向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

村委会副主任的职责

1、协助主任搞好工作,主任不在时,主持村委会工作;

2、负责抓好青年、民兵工作,搞好普法宣传活动;

3、负责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活动;

4、负责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户籍和人口的统计工作;

5、负责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村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民政调解和帮教违法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2、协助主任在农业生产方面宣传,推广科技工作,协助抓好青年民兵在防洪、护林、防火工作中的组织应急工作;

3、协助主任管理好本村各村民小组的农机配套服务工作、水利设施配套及清沟沥水工作;

4、协助主任抓好本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生宣传员岗位职责

计生宣传员在镇计生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落实。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礼貌待人、尽职尽责。

2、负责向村里提供合理化建议,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农民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级培训、各类活动。

4、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林业员岗位职责

林业员在三街林业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村林业改革及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礼貌待人、尽职尽责。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负责向村里提供合理化建议,大力开展林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4、负责处理各类林业纠纷,维护村民利益。

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

人民调解员在镇综治办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礼貌待人、尽职尽责。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负责向村里提供合理化建议,开展平安建设,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4、做好农民矛盾纠纷排查,建设和谐新农村。

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向支部大会,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2、贯彻执行支部团员大会决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精神。

3、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

4、了解、把握支部内团员的思想脉搏,有的放矢地经常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5、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

6、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7、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团支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任务

1、执行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带头学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好团章及有关团组织建设的精神、文件。

2、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青年们的思想情况和愿望,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支持支部日常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做好团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团费的收缴,组织团员自筹自创经费,并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对如何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组织开展团支部的活动,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受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为支部团员到达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5、召集开好支委扩大会议和团小组长以及团委大会,协调好各团小组的工作关系,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政治成长和生活情况,做好向党组织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对象的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村妇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妇委会日常工作,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组织负责。

一、传达贯彻上级妇联会议精神和决议,完成镇妇联有关工作任务,定期向村党总支和镇妇联汇报工作。

二、围绕党总支工作,制订落实妇女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素质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她们在各项工作中的聪明才智。

三、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贯彻妇女群众的有关政策和条例,保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丰富多彩的妇女活动,增进妇女的身心健康。

五、关心妇女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入了解她们的意愿和要求,积极向党总支及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有关单位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

六、负责妇女的培训和学习。建立妇女人才档案库,及时掌握、了解、收集她们的事迹材料,做好向党总支和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妇女人才的工作。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各工作职责(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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