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钢结构(钢屋架
和钢网架)工程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二00七年八月
1.总则
1.1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站厂房钢屋架和主变开关室钢网架等钢结构的安装施工监理。
1.2 本工程钢结构安装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安装准备,材料进场验收,基础埋件安装监理,钢屋架支柱、屋架主体结构安装监理,钢网架支柱、网架主体结构安装监理,屋面系统安装监理,无梁拱安装监理,其它附属结构安装监理等。
1.3 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LXW-(2003)第12号】;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4)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
(5)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102-2002;
(6)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7-91;
(7)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78-91;
(8)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24:90;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9)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10)已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2.1 监理基本工作
2.1.1 监理基本工作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和完工验收阶段等,监理工程师对安装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对施工安全进行督促。
2.1.2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技术、安全性文件,在确保各项施工准备到位的情况下,签发开工许可证。在施工安装阶段,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施工安装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承包人违反质量、安全的行为有权发出整改通知或停工令,并要督促检查承包人的技术资料管理,保证资料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完工验收阶段,监理工程师主要督促承包人对质量过程控制资料整理,组织完工验收。
2.2 基本验收程序
2.2.1 基本检验批验收划分及分项验收项目
本工程按照分部工程分别进行验收。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施工段、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验收应在进场验收和焊接连接、紧固件连接、制作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紧固件连接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屋面系统和无梁拱安装工程等,可按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应在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进场原材料、钢构件成品及半成品均应按进场批次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现场加工的钢构零件在加工制造完成后,申报监理工程师验收;涂装工程应在构件安装前进行质量检查,单元工程安装完成后再整体验收。
2.2.2 钢屋架安装验收程序
基础面处理及基础板安装验收→支柱安装验收(包括联系梁、柱箍、紧固件等)→屋架主体结构安装验收(包括主梁、檩条及其它组合联系梁和紧固件等)→天沟安装验收→屋面板安装验收→无梁拱安装验收→各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完工验收
2.2.3 钢网架安装验收程序
地脚螺栓安装及基础面验收→支柱安装验收→网架主体结构安装验收→天沟安装验收→屋面板安装验收→无梁拱安装验收→各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完工验收
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3.1 准备阶段主要监理工作
(1)核查设计施工图纸;
(2)审查施工资质或分包资质及其它专业工种岗位证书等;
(3)审查钢屋架、钢网架安装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主要施工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4)审查报送的进场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报审表和质量证明资料;
(5)审查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报验表。
3.2 承包人应在钢结构工程安装前56天,按施工图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提交一份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钢结构安装场地的布置及说明;
(2)钢结构的安装工艺设计;
(3)钢结构的安装方法;
(4)钢结构安装的质量控制措施;
(5)钢构件的运输和吊装方案;
(6)钢结构制造和安装的进度计划;
(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3.3 承包人必须设立钢结构安装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拟订必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4 承包人在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后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开工申请单后,对上述准备工作及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签发开工许可证。
4.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等进场验收
4.1 工程采用的原材料、标准件、半成品及成品件应按进场时间分批验收进行进场验收。验收时承包人应提交的验收资料包括:
(1)钢构件验收清单;
(2)钢构件加工图;
(3)钢构件各项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复验)报告(原件);
(4)钢构件出厂合格证,必要时还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缝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5)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6)钢构件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记录;
(7)施涂工艺和涂装检查记录;
(8)钢构件及预拼装检查记录。
4.2 进场验收主要项目
4.2.1 进场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主要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材质质量文件等,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4.2.2 进场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主要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
4.2.3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螺栓连接副、地脚螺栓、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和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验收,主要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由制造厂按批号配套供应,进场后还应按GB50205规定,进行质量复验。大六脚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检验其扭矩系数,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检验预拉力。
4.2.4 螺栓球及其制造所采用原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验收主要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材质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等,外观并不得有过烧、氧化皮、裂纹及褶皱等,螺栓球螺纹尺寸、直径、圆度、相邻两螺栓孔中心线夹角等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4.2.5 钢网架钢管杆件、封板、锥头、套筒(及高强度螺栓)等进场前已加工连结成整体,进场验收主要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检查外观不得有过烧、氧化皮、裂纹等。
4.2.6 其它钢构件,垫板、支柱、钢梁及连接板、屋面板和其它压型金属板材等进场验收,应按构件明细表,主要核对进场构件的数量,查验出厂合格证、材质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等。
4.2.7 涂装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涂料使用需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防火涂料必须是经青海省消防部门批准的产品。进场验收主要检查涂料型号、颜色及有效期等是否与其证明文件相符。涂料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5.零部件加工制造监理及现场焊接监理
5.1 本工程主要钢构件(支柱、屋架梁,钢网架支座、螺栓球、杆件及封板、锥头、套筒等)已在场外加工制作完成,进场时主要进行进场验收,本细则主要针对其它钢结构零部件的现场加工制造监理及现场部分焊接监理。
5.2钢结构零部件的现场加工制造监理
5.2.1 放样、下料:下料按照施工图放样,放样和号料时要预留焊接收缩量和加工余量。如需要,钢材下料前先进行必要的矫正,矫正后的偏差值不应超过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以保证下料的质量。
5.2.2 氧气切割前钢材切割区域内的铁锈、污物应清理干净。机械剪切面不得有裂纹及大于lmm的缺楞,并应清除毛制。切割后应进行边缘加工,切口边缘熔瘤、飞溅物应清除,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5.2.3 钢材边缘加工,刨、铣加工的边缘,要求光洁、无台阶,加工表面应妥善保护。坡口加工完毕后,应采取防锈措施,焊缝坡口的型式和尺寸应按施工图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
5.2.4 钢材切割后应进行必要的矫正。钢材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弯曲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冷压折弯的零、部件边缘应无裂纹。钢材矫正后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且不大于0.5mm。
5.2.5 钢材的焊接前先检查构件接头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如不符合要求,须在修整合格后方能施焊。构件焊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矫正。
5.2.6 螺栓连接部件在制孔前先在构件上标出孔的中心和直径,应优先采用磁力钻钻孔成型,不得采用气割扩孔。成孔后孔的精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孔边应无飞边和毛刺。在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钢板表面处理应符合施工图要求。
5.3 钢结构现场焊接监理
5.3.1 焊条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JGJ81的规定,焊条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5.3.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5.3.3承包人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5.3.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1345。
5.3.5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5.3.6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和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5.3.7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6.钢构件的运输、存放
6.1 承包人应负责将已验收的钢构件运到指定安装地点。对大型钢构件应制订完善的运输措施,其内容应包括起重、运输设备和装卸、运输方法以及防止变形的加固措施等。
6.2 钢构件在运输、存放期间,应注意防止损伤涂层。
6.3 钢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干净。底层垫枕应有足够的支承面,堆放方式应防止钢构件被压坏和变形,并应按安装顺序分区存放。
7.钢构件涂装监理
7.1 一般要求
7.1.1 钢结构制造厂家已对进场主要钢构件进行了防腐涂装,本细则主要针对防火涂装和其它现场加工构件及安装的防腐涂装监理。本工程为一级薄型涂装防火等级。
7.1.2钢结构涂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7.1.3 主要钢构件在安装前,应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了防腐、防火涂装,安装完成后,应对涂层破坏的部位、焊缝处和螺栓连接部位等进行补涂。
7.1.4 涂装施工应按照工艺要求严格过程控制,涂膜观感质量、粘接强度和涂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GB50205的规定。
7.1.5 钢构件的涂装应在施涂前56天,提交一份施涂工艺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报告内容应包括涂装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施涂方法、采用设备以及涂层试验、检验方法和缺陷修补等。
7.2 防腐涂装施工
7.2.1 防腐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本工程钢材除锈等级为Sa2.5,处理后的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和毛刺等。
7.2.2 防腐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构件在除锈后,应在8小时内涂刷第一道防锈漆,其防腐涂刷两道防锈底漆,检验完毕,涂面漆两道,涂膜总厚度不小于125mm。构件接头的接触面和现场焊缝两侧200mm范围内安装前不涂刷,待安装后补漆。
7.2.3 结构安装完成后未刷底漆的部分及补焊、擦伤、脱漆处均应补刷。
7.3 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装施工
7.3.1 钢构件防火涂料涂装前应对其基层处理,彻底清除钢构件表面的灰尘、浮锈、油污,并应对表面防腐涂装层进行检查,对碰损或漏刷部位应补刷防锈漆两遍,经检查验收方准许喷涂防火涂料。
7.3.2 防火涂料的使用一般应按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方法操作,施工可采用刷涂、喷涂或辊涂等方法分层施工,局部修补和小面积施工可用手工抹涂。
7.3.3 涂层施工其底层一般喷2~3遍,每遍喷涂厚度不应超过说明书规定的厚度为宜,并必须在前一遍干燥后再喷涂后一遍,每遍涂刷间隔时间符合涂料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施工时应确保涂层完全闭合轮廓清晰。
7.3.4 面涂层施工时应满足底层厚度符合设计规定并基本干燥后方可施工,面层一般涂饰1~2次,并应全部覆盖底层,颜色应均匀并接槎平整。
7.4 涂装质量控制
7.4.1 在有雨、雾、雪、风沙及灰尘较大的户外环境中禁止进行涂装作业。构件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8℃,相对湿度应小于85%,构件表面不低于露点以上3℃,涂装后4h内不得淋雨和日光暴晒。
7.4.2 涂装层数、厚度、间隔时间、涂料调配方法及注意事项,均应严格按施工图、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当天使用的涂料应在当天配置,并不得随意添加稀释剂。
7.4.3 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涂料。由于贮存不当而影响涂料的质量时,必须重新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7.4.4 施工图中注明不涂装的部件不应误涂,安装待焊部位应留出30mm~50mm,连接部位结合面暂不涂装。
7.4.5 涂装应均匀、有光泽、附着良好,无明显起皱、流挂和气泡。在钢构件安装过程中,应避免破坏涂层。如对涂层有破坏,应在安装完成后,全面检查并涂层修补。
7.4.6 防火涂层质量检查,按照CECS24:90规范检查涂料粘接强度和涂层厚度检查。检查应在同一工程中每使用100t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抽样检测一次粘结强度。涂层厚度采用测厚针检测或其它有效方法。涂层粘接强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和GB50205的规定。
8.紧固件连接工程监理
8.1 本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包括普通螺栓、扭剪型高强度螺栓、高强度大六脚头螺栓、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及射钉、自攻螺钉、钢拉铆钉等的连接施工。
8.2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8.3紧固件连接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8.3.1 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少于2扣。
8.3.2 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螺钉、射钉、钢拉铆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8.3.3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8.3.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JGJ82的规定。质量检查时应全数检查资料,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8.3.5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8.3.6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8.3.7 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8.3.8螺栓球节点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度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强度螺栓拧入螺栓球内的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螺栓直径),连接处不应出现有间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
9.钢结构安装监理
9.1 一般要求
9.1.1 钢结构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对全部钢构件进行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进行钢结构工程的安装。
9.1.2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施工段、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9.1.3 钢构件的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钢构件安装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9.1.4 安装前,承包人应确保钢结构安装和质量检查验收用的测量器具,满足精度要求,并应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9.1.5安装时并应校测用于安装的基准点和控制点以及检查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轴线、(预埋)螺栓位置、基础标高、基础混凝土强度和基础周围回填夯实是否符合施工图的规定,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做好技术处理。
9.1.6 钢屋架和钢网架主体结构拼装前,按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搭设拼装平台,平台应平整、稳固。构件运至现场组装,应保证设计结构尺寸的满足要求,过程应做好施工记录。
9.1.7 钢结构安装过程中,必须控制施工荷载,应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不产生永久性变形。
9.1.8安装偏差的检测,应在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进行。
9.2 钢屋架安装监理要点
9.2.1 预埋钢板作为柱的支承面,支承面的标高误差、基础定位轴线及地脚螺栓规格、尺寸、混凝土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GB50205的规定。
9.2.2 钢立柱(支柱)安装时应标记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每根钢柱安装定位后,应先进行临时加固,随即进行联系梁、柱箍等的安装,确保立柱稳固、安全。
9.2.3 钢屋架梁的拼装,应按图纸设计要求确保拼装精度,其螺栓连接和焊接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标准。
9.2.4 钢屋架梁拼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吊装)就位,并必须在安装就位后,尽快安装檩条、组合联系梁,以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
9.2.5 钢屋架梁安装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其偏差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9.2.6 檩条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其附属件安装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9.3 钢网架安装监理工作要点
9.3.1钢网架支柱预埋地脚螺栓的规格、位置及标高、地脚螺栓的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或GB50205的规定,地脚螺栓的螺纹应采取保护措施。
9.3.2钢柱安装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安装应保证柱轴线垂直度、支撑面顶板的位置及标高水平度符合GB50205的规定。
9.3.3钢网架支座定位轴线、支座锚栓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支座锚栓尺寸允许偏差符合GB50205的规定,螺纹应得到保护。支撑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和朝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橡胶垫块与刚性垫块之间不得互换使用。
9.3.4网架安装前对网架支承点位置、尺寸进行复验,经复验检查轴线位置、标高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以后,才能开始安装。
9.3.5 高空散装法安装网架,应随时测量检查网架质量。检查下弦网格尺寸及对角线,检查上弦网格尺寸及对角线,检查网架纵向长度、横向长度、网格矢高等,在各临时支点未拆除前还能调整。
9.3.6 钢网架拼装时临时支点的位置、数量、支点高度应统一安排。临时支点既要使网架受力均匀,杆件受力一致。支点下部应适当加固,防止网架支点局部受力过大,架子下沉。网架在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临时支点的下沉情况,如有下降情况,应及时加固。临时支点拆卸时应注意组支点应同步下降,在下降过程中,下降的幅度不要过大,应逐步分区分阶段按比例的下降。
9.3.7 网架检查、调整后,应对网架高强度螺栓进行重新紧固。网架高强螺栓紧固后,应将套筒上的定位小螺栓拧紧锁定。
9.3.8 检查网架整体尺寸合格后,检查支座位置是否在轴线上,以及偏移尺寸。网架安装时尺寸的累积误差应该两边分散,防止一侧支座就位正确,另一侧支座偏差过大。检查网架标高、矢高,网架标高以四周支点为准,各支点尺寸误差应在标准规
范以内。检查网架的挠度,所测值不应超过设计值的1.15倍。
9.3.9 各部尺寸合格后,进行支座焊接。支座焊接应有操作说明,焊接时应保护支座的使用性能,防止焊接飞溅的侵入。
9.3.10 钢网架安装完成后,其节点及杆件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的疤痕、污垢。螺栓球节点应将所有接缝用油腻子填嵌严密,并应将多余螺孔封口。
9.3.11 主体结构安装完成验收后,安装屋面帽头。将上弦球上的帽头焊件拧入,在帽头杆件上找出坡度,以便安装屋面板材。
9.3.12 钢网架安装完毕后,应对成品网架保护,勿在网架上方集中堆放物件。屋面板安装时,应在不超载情况下分散码放。
10.屋面系统安装监理
10.1屋面系统安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10.2 屋面板安装
10.2.1 屋面板安装工程应在主体屋架结构安装(包括支柱、主梁及其它组合联系梁和檩条等)和天沟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
10.2.2 屋面板安装质量检查项目:
(1)屋面板、泛水板、包角板和连接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屋面板安装应自屋面一端开始依序铺设,应边铺设、边调整位置、边固定。边口板要触抵墙面,搭接符合图纸要求。屋面板、泛水板和包角板应固定可靠、无松动,防腐涂料涂刷和防水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3)屋面应平整清洁,接槎顺直,严密无翘曲,纵横搭接缝应呈直线,搭接时并应在支承构件上搭接,搭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面板上应无错钻孔洞,檐口位置应呈直线。
(4)屋面板与主体构件(檩条)的连接质量检查,支承长度、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件连接可靠,与构件在支承长度内接触严密。
(5)每班安装完成,应检查清理已安装屋面板上金属据屑以及其它杂物,整个安装完成后,更要全面清理。对安装过程中造成屋面板涂敷层表面明显损伤,应采用漆修补。
(6)防水密封材料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材料的技术性能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10.3 天沟安装
10.3.1 不锈钢天沟应在钢构架安装(包括支柱、主梁及其它联系梁、钢网架和檩条等)验收合格后开始安装。
10.3.2 天沟安装应适当放坡,以避免积水,并按照图纸要求距离留洞口安装水落口(泄水管)。水落口周围规定坡度不小于5%以利排水,必要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严密。
10.3.3 天沟安装应注意接缝处联接质量,确保焊接或其它联接方式的可靠性,对焊缝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对其它联接方式采用防水密封处理。
11.无梁拱安装
11.1 天沟安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才可进行无梁拱安装。
11.2无梁拱安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11.3无梁拱安装质量控制
11.3.1 无梁拱安装应注意拱脚联结件的质量控制。无梁拱安装前对拱脚联接件安装平面位置、固定是否可靠等应检查验收,特别对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
11.3.2 无梁拱安装应尤其防止拱板变形,已确定安装程序、方法应严格执行。
11.3.3 拱板安装的质量控制,特别对首组拱板的安装应对准基准线,确保后续安装定位准确。还应注意咬缝密封强度及相关尺寸的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上组拱板安装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组安装。
11.3.4 拱板安装其过程质量检查应形成记录。
12.完工验收
钢结构工程的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交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应提交完工验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报请业主批准后进行钢结构分部工程的完工验收。完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
(2)钢结构工程各项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等;
(3)钢构件进场验收合格证书及验收资料等;
(4)钢结构安装基础、支承面及隐蔽部位、主体结构等的检查验收报告;
(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摩擦面抗滑移系数的复验和安装检查报告;
(7)钢结构荷载试验报告(若合同要求时);
(8)施涂工艺和涂装质量检查报告;
(9)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10)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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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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