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使用合同
肖像授权方(甲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
肖像使用方(乙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即肖像使用授权合同):
一、甲方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于何时何地拍摄的何种作品,几种或几幅)授予乙方有限使用。
(使用肖像的形式、数量)。二、使用形式仅限于(杂志封面、网上传播、图书报刊出版、展览、户外或图书报刊广告等等);
发行范围仅限于国内(或本省、市、县、或国际、某国等;使用肖像的媒体及其发行范围)。三、肖像使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即从正式出现于上述媒体上始,以最后一期或一张上述媒体止)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形式、范围、时间之内使用甲方肖像,乙方于拍摄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含税)。
五、肖像授权的变更:
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使用方需要将像用于其他媒体(本合同约定的以外)上时,须事先取得肖像授权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授权方需作另外授权于他方时,必须事先征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指本合同第一项拍摄的肖像作品)。
六、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绝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合同约定解决办法)。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十、本协议于
****年**月**日在(某地方)签订。
肖像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肖像使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