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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4-23449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9:23:27 来源:网络

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在秸秆综合利用上,XX等村夏季原则上以秸秆粉(切)碎还田为主(粉碎后可以开展打捆作业),XX等村夏季以打捆离田或粉碎后打捆离田为主,利用秸秆收储大棚,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2020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动员

1.镇及时召开全镇干部大会,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与各村签订责任书。

2.镇政府统一制作悬挂禁烧标语横幅、印制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并组织宣传车全镇巡回宣传。

3.各村要组织召开由村民代表、“两委”人员、党员、种粮大户、农机手、包村干部等参加的秸秆禁烧动员会议,并与上述人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5月25日前上报党政办。要充分发挥广播作用,广泛宣传禁烧政策要求、工作典型、信息通报等。

4.各村于5月25日前在辖区内的公路、村委会、学校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张贴禁烧通告,同时将《秸秆禁烧告知书》发放到户。

5.各中小学要于5月25日前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6.镇直各部门分别与本单位家中种地的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于5月15日前上报党政办。

(二)积极谋划筹备

1.各村要充分发挥能动性,根据辖区实际,及早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粉碎还田为主的村,按照每500亩旱作区至少配置1台收粉一体化联合收割机,或秸秆粉碎还田机。以秸秆打捆离田为主的村,按照小方捆捡拾打捆机80亩、圆捆捡拾打捆机300亩、大方捆捡拾打捆机700亩的日均作业能力,科学配置打捆机械和离田设备,合理确定作业区域和规模,规范服务行为,净化作业环境,保持秸秆打捆离田利用良好秩序。

2.以秸秆打捆离田为主的村,要以秸秆经纪人为主体,合理布局设置1个10亩以上的秸秆固定式收储站点,并符合安全设施齐全、堆放管理规范、安排专人看护等要求。

3.打捆离田的村与各合作社签订协议时,合作社必须按签订的离田面积上交不低于每亩5元的离田保证金,资金交到镇经管站,并保证按离田面积每千亩不得低于1台打捆机,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各村要于5月25日前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堆场设置、机械设备调度等情况上报党政办。

(三)精准作业方式

1.镇政府要督促各村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和粉碎还田方式,严格控制秸秆打捆离田田块收割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

2.各村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置效果,做到田间地头、沟渠路林无散落秸秆。

3.实行村包保人员跟机收割,做到“一机一人”全程监控,逐田验收,确保收割控茬要求落到实处。

(四)优化收储网络

1.持续实施秸秆收储站点补助,鼓励企业资本投入秸秆利用装备和仓储大棚建设,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

2.规范扶贫类收储中心运营行为,探索建立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

3.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管理要与作业区域相挂钩,与减贫助贫相结合,确保秸秆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严禁将秸秆置放在路边地头、坟滩上沟渠中,防止水体污染、形成阻坝。

(五)应对天气变化

1、各村要根据天气变化,制定秸秆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打捆作业村,应及时调整调度作业机械,采取灭茬方式处置在田秸秆,妥善化解禁烧与抢收抢种矛盾。

2、各村成立5-10人的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上报党政办),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

1.建立镇、村网格管理体系,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

2.全镇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点至少安排3人值守,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扫帚、床、一辆带旋耕机的拖拉机,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

3.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并与涉农补贴等挂钩。

4.各村要及时制定秸秆禁烧网络图,并落实责任网格追究制。

5.镇政府组建专门管控应急队伍,不定期巡查和处置各村收割控茬、秸秆离田、秸秆堆放和焚烧秸秆等情况。各村也要组建一支5人以上的管控队伍,全天负责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的巡查处置。

(七)强化督查巡查

1.镇督查组要24小时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各类机械准备、禁烧保证金制度、禁烧承诺书签订、巡查包保单位人员在岗、打捆或粉碎离田作业、火情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

2.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

3.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组适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八)压实工作责任

1.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各村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农户向村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3.村“两委”人员、党员、农业经营主体、有承包经营土地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要向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4月20日—5月15日;

秋季:9月1日—9月20日)。

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立体式宣传。建立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秸秆禁烧承诺书,印制下发各类告知书、明白书。各村要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作业计划,召开宣传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和农机作业监管责任。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16日—7月20日;

秋季:9月21日—12月20日)。

禁烧期间,所有巡查和防控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收割控茬、切碎还田、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严防“第一把火”。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

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镇禁烧办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二)缴纳个人风险抵押金和禁烧保证金。

按照《XX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镇主要负责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每季缴纳3000元;镇包保干部、村主要负责同志每人每季缴纳2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季缴纳1000元。抵押金于5月25日前交镇财政所专户。凡未被上级和卫星通报火点的抵押金原数返还,同时按同倍金额给予奖励。

(三)落实经费保障。

根据各村实际耕地面积,按文件拨付工作经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兑付按照《XX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

严格执行《XX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XX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XX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制度》和《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精神,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XX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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