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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14-896424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2 18:47: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本规定促进病案管理正规化、电脑化。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工作程序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8)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每月5日前将每个医生收入院的人数提供给财务作科室核算。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4)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后交质控室审修,质控室审修完毕后送回病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签字手续。

(5)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后3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6)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收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案单位负责;已签字的,由签字单位负责。(7)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8)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利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5.病案借阅

(1)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份以内由医务科科长批准,10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但一次不得超过3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后,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2)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除没收押金20元外,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3)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能也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4)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5)医疗纠纷病案,需经业务院长批准,可提供复制材料。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公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50元,可摘录或复制,当日归还。6.病历质量控制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节、假日时间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负责通知科室对其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

(3)质控室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正。

第二篇:信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科研档案的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提高科研的管理水平,制定以下制度:

一、科研档案的建立规范

1、档案实行一题一档制度。

2、每个课题必不可少的材料(开题报告、论证书、立项书、批准书、中期成果鉴定、结题报告、验收鉴定书等)。课题研究过程中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现象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教学实录等)

3、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

4、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便于查找。

二、科研档案内容:(一)、课题档案

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它指文字资料、电子资料、音像资料等。

1、前期档案:包括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论证报告、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立项批准书等。

2、中期档案:中期档案是课题的核心部分。包括课题实施过程的原始材料(实验数据处理、组织培训记录、召开会议记录、课题研究实录等),中期研究成果(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结题报告、最终科研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应用等。

(二)、教学成果档案:论文、创新、教具制作

(三)、试题:试卷档案

(四)、综合档案 包括:⑴各级教育行政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科研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⑵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⑶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⑷科研信息资料;⑸教师培训材料;⑹科研工作检查记录;⑺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等。

三、科研档案归档:

1、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科研档案的收集归档。根据工作性质,相关研究人员于期末将本学期资料交科研办。

2、归档工作实行签字制度。

3、对于个人有关资料,个人需要保留原件,应将复印件交档案室留存。

4、课题档案实行结题统一上交(或分阶段上交)。

《信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出自:查字典范文网 链接地址:http://fanwen.chazidian.com

第三篇: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文 章来

源莲山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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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 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 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 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 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 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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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驻地办监理档案资料管理的职责

档案资料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职能的具体反映,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施工程序、质量按规范的要求实施,进度、造价按计划、合同实行。

1、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对表格填写中的问题给予解答。如表格中有产生歧义及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请示,并将答复及时反馈施工单位。

3、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独立评定资料以及对所辖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督导、汇总和移交。

4、为实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驻地监理办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建设单位统一印制的抽检检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驻地监理办安排专人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的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综合管理类的往来文件、独立筹建资料及工程监理过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图片、磁盘、光盘等非纸张载体资料,力求做到资料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在对建设项目的形成、积累的资料分阶段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中,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驻地监理办应按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移交前综合管理类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及非纸张载体资料按、按合同段、按问题、按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独立抽检资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为单元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方向进行整理。

6、驻地监理办设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设备。

7、驻地监理办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地方政府、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及其它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驻地办

第五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记录的收集

1.检测人员对已完成的质量活动,按规定的记录格式认真做好记录并整理收集。

2.检测原始记录应填写完整、及时、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确保检测过程的可复现性。原始记录中还应包括检测人员和核验人员的签名。3.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时,在原数据处划二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并签更改人姓名。4.检测数据的计量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记录的保存

1.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检定/校准证书、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记录、环境监控记录及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记录、由档案资料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2.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记录、文件控制记录由检测组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3.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记录应长期保存。

三、记录的管理

1.各相关人员应及时将记录交档案资料员存档,并认真履行交接手续。2.存放记录的场所应干燥整洁,具有防盗、防火设施,室内严禁吸烟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3.档案资料员应及时登记存档记录,以方便检索查阅。

四、记录的销毁 各种记录超过保存期,由档案资料员提出销毁申请,经试验室负责人批准后,由档案资料员进行销毁。

五、检验报告的编写

1.检测人员根据检验工作的不同项目,选择合适的检验报告格式。2.检测人员根据检测原始记录,按报告的规定要求填写规定栏目,编制检验报告。

3.检测人员按照检验报告编号的规定对检验报告进行编号。

六、检验报告的核验

1. 检测人员在编制的检验报告上签字后,交审核人员审核签字。2. 审核人员要对检测人员编制的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完整性、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进行认真地审核。

七、检验报告的签发

1. 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对检验报告与检验任务要求的符合性以及检验结论进行审查与批准。

2.审核的检验报告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签发。

八、检验报告的发放和存档

1.经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签发的检验报告由档案资料员发放。2.档案资料员每月要把检验报告分门别类地汇总检查,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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