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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保新参保办理程序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14-103100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1 11:12: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宁市社保新参保办理程序

南宁市增员新参保办理程序

202_最新办理程序:

一、单位参保需要材料

1、“增减变动花名册”两份,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单位用工证明一份,盖公章

3、新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不是南宁市户口的人员必须签署一份《声明》,并按手印,加盖所公章。

5、合同复印件一份(有单位用工证明就不用合同)

6、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贴在“版位图”上,加盖所公章

7、社会保障卡采集表一份,加盖公章

8、填写社保卡制卡受理凭证

一,职工需要准备材料

1、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贴在“版位图”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18元人民币,预先存入卡里,刷卡用

4、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5、不是南宁市户口的人员必须签署一份《声明》,并按手印,加盖公章。

6、新增人员合同复印件一份

7、增减变动表两份,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已办过市医保的同志,已经持有医疗卡的,新增的时候要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3、不是南宁市户口的人员必须签署一份《声明》,并按手印,加盖公章。

4、增减变动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篇:外国人社保参保程序

一、社保办理提供的材料:1、2、3、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专家证或外国记者证)居留证原件、复印件 劳动合同

二、就业证办理程序(一)申请事项: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材料: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填写,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由聘用单位盖章);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由该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历的证明、学历证明或技能资格证明);

6、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7、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拟聘用境外人员本国政府机构开具(通常是外国警署开具),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社盖章)。请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二)申请事项: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材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5、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地址:白下路1号);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三张贴表格上,一张办证使用)。

以上两项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两证合办: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就业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从08年7月31日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执行中央或地方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等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注册资金到位)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外方派遣人员,企业投资者可以在劳动保障部门同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其他入境人员一律凭职业签证,申请办理就业证和居留许可。

第三篇:新参保办理流程

新参保办理流程

——单位初次参加社会保险

第一步: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开户银行)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注:去之前最好向银行确认办理此授权书所需的材料。民生银行只需提供银行帐号和公司公章即可。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楼)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注:表格可按照社保中心的样本填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A、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及复印件一份;

B、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C、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另外: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上交以上材料后,社保人员会在表一上手写上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号。

办理第二步需注意:

1、目前海淀区只受理注册地址在海淀区的企业办理新参保业务,非海淀辖区的企业请到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即使本单位现实际营业地址在其它区域,在填写表格信息里的单位地址栏建议都一致按照营业执照的地址填写,免得不必要的麻烦。

2、表一在社保中心一楼咨询处领取

3、此步在一楼3-7号新参保业务窗口都可办理

第三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三楼)

个人:提供18位身份证号码并填写个人信息表,交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单位:从或者或者下载“数据采集软件”(普通单位)并安装。此软件最好下载到有打印机的电脑上方便填好资料后打印。

(一)新参保单位,人员报盘流程:

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单位在录入信息时,要按照《北京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表一)上的内容如实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打印(三张,实际上社保人员只拿走了一张)

注: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使用: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第二步、录入人员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打印表三(调入人员只录入保存不必打印)

注:1.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使用: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

2.填定点社保医院时注意:A、在选择的四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时候,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B、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C、202_年的18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D、参保后一年方可申请变更,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

第三步、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左侧列表中)→点击:“>”“或》“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设置”→增员→打印表八(在实际办理的时候社保人员没有收取此表)

注:当点击“查询”按钮后,确认出现所有增加参保的人员名单后再一起移动到列表右侧筐里。如果此步出错,可通过“减员”把之前的操作给去掉后再重新 “增员”程序。

第四步、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个人

基本信息(新参统)】→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第五步、打印“汇总表”

报表打印→人员汇总信息→输入单位社保号码→查询→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二)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并提供以下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办理

医保手续:

1.提交存有单位和个人信息的3.5寸软盘或者U盘;

2.《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二)(加盖单位公章)(在海淀社保局没有收)

4.人员新参统提供《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贴好一寸彩照,个人签字确认,并撕掉“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回执单”)

以上办好后,社保人员会发参保人员的《北京市医疗手册》和信息单

5.在社保中心的桌上把人员的照片贴在信息单上后,撕下信息单贴在《北京市医疗手册》首页的右边页,6.拿上《医疗手册》到办理条形码的柜台办拿取条形码,并贴在《医疗手册》首页的左边页

7.把贴好照片的《医疗手册》拿到盖钢印的机子上给相片处盖上钢印。

医疗保险办完。

第四步:办理养老、失业、工商、生育保险流程(一楼,3-7号新参保业务窗口办理)

1、提交以下资料

⑴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外埠农村、本市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非本市户籍职工办理生育保险

非本市户籍职工如已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此居住证在人事局办理,办理条件为:参见北京市人事局网站相关要求,不过非高新技术单位或者普通条件的女性员工是没有资格办理的,至此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

2、填写以下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二份(全体参保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二份(此表没有填写在提交以上两表的时候直接让社保人员给打印出来的)注:以上两张表格在一楼咨询处领取

上述业务全部办理完毕,并于次月的5日-25日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用月报表》(表七)之后,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补充:

1、业务办理时间:单位信息登记业务、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25日之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办事地点: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海淀社保大厦一层新参保业务窗口。

上地分中心地址: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三层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14-4号4-5层

3.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1233

3业务咨询:82071188转8101(区中心四险征缴部)。

82071188转8301(区中心医疗部)

62960228(上地分中心)

68249896(万寿路分中心)

4.社会保险政策及相关表格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下载: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所有表格均续加盖单位公章,填报表格字迹工整不得涂改。6.在填写个人平均工资时如果员工无异议,应填写一个高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最低工资数。而且目前医疗保险的工资是填写在“数据采集软件”里的,跟其它几个险是分开的,如果医疗保险的工资数填高了,其它几个险仍然可以填的低些,而且次月可将医疗保险的工资数改过来。

此流程适

用于北京市海淀区单位办理社保

第四篇: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202_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上限

有新变化另行通知)

养老:1818-9090元;

生育和医疗保险:2461-12303元;

工伤与失业保险:1300-12303元。

首次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白云区政务中心(机场路生活区561号)(202_年新开企业,地税发证时已注明单位社保号,可省去此步)提交资料:《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份——取得社保号

二、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云路22号)

1.《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三、地税(白云花园华益街5—7号)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执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两份

5.增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

8.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缴费单位缴险种登记表

增减员办理手续劳动局(景云路22号)

(流动人员备案)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

2.流动人员暂住证复印件

3.生育证明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等记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广州市城镇居民备案)

1.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2.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另存为U盘)

3.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失业证》,如未能提供。应填写《广州市劳动力资源登记表》

5. 小一寸彩照两张。

(广州市农村劳动力用工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

3.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另存为U盘)

4.招用广州市农村劳动力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5.《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如未能提供的,应填写《广州市劳动力资源登记表》

6.提供小一寸彩照两张

社保中心

1.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增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地税)

4.减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若在网上申报,则可在月中之前报社保,再到劳动局做备案。

全部需要盖公章。

办理设立登记需提交资料

一、单位纳税人(法人机构)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本表格可在各区地税服务厅领取或从广州地税网站下载。如选择“免填表”服务,办理时由受理窗打印本表格,纳税人审核后在表格上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需一并提供成立批文);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文件上所列地址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上的地址完全一致);

6.自然人投资者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外籍人士为其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为其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自然人投资者的纳税人提供);

7.验资报告(外资企业除外)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伙企业必须提供合伙协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外经贸批文、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外资企业提供);

10.关联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提供);

1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企廉政公约》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及属下各登记点

白云区登记点:广州市机场路561号(机场路与远景路交界处)(白云政务中心内)电话:8601 4203 公交:机场生活区公交站

新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1、地税部门盖章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8、《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受理地点: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1、新参保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

年审的具体时间、所需材料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告为准

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办理

已参保单位每月人员有变动的,需在每月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二)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申报

每年 3-5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上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一缴费工资(原则上要求用电子文档方式申报、自助服务区申报和网上申报)。

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一、养老保险

二、工伤保险

三、生育保险

四、失业保险

五、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简称“住院保险”)

3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4补充医疗保险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7、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8、《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已办理用工备案的“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

9、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第五篇:社保办理新参统社保所需材料

办理新参统社保所需材料

1、人员增加表2份

2、个人信息登记表2份 *(3)、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

(第2代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面A4纸上)*(4)、白底1寸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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