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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14-79738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5 11:18: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目录(2010-2020年)

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开发培养重点领域紧缺技能人才

(二)有序推进第三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举措

(一)加强职业培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二)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

(三)着力开展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贯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四)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机制

(五)加强“海峡两岸”职业技术交流,培养高技能人才

(六)不断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夯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七)大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八)建立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库

四、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机制

(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二)有效调控人才资源,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三)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领导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

(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

(四)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力度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一支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人才优先战略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和提高技能人才队伍和区域竞争力,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省会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发展目标**市高技能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1、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到2015年和2020年技能劳动者总量从2009年54.02万人增加到67.9万和77.3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分别达到29%和30%,总量达到19.7万和23.2万人(详见表一),高技能人才技术工种从目前服务性工种和通用技术工种为主,向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经济重点领域渗透。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占高技能人才比例分别达到3%、12%、85%。表一:**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主要指标指标单位目标2015年2020年高级工万人16.74519.72技师万人2.3642.784高级技师万人0.5910.696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19.723.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2930技能劳动者总量万人67.977.3注:高技能人才系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制基本形成,高技能人才素质明显提升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再教育制度,技能劳动者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20天,参加企业技术革新、产品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的高技能人才比例不低于70%,使高技能人才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3、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技能人才竞争力与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积极引导企业、社会机构、职业院校参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职业培训、技能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进一步加大,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经济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在制度建设、机制优化上有较大突破,榕台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成效显著,高技能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技能人才竞争力与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开发培养重点领域紧缺技能人才加大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工种技能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在电子信息、物流、文化创意、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石油化工、轻工食品、冶金建材、新材料及新能源等经济重点领域培养开发紧缺高技能人才6.21万人,到2020年培养开发上述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紧缺高技能人才9.03万人。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充足,人才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主要措施:一是通过劳动力供求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紧缺技术工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紧缺技能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我市企业与在榕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紧缺人才;二是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心落到企业;三是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着力开展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工作,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基础;四是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社会化考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民营培训学校、企业行业培训中心举办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五是积极开展榕台职业技术交流活动,合作举办榕台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六是不断发展技工教育,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创建**市技师学院;七是积极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大批技能人才在竞赛中脱颖而出,并获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破格晋升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八是制定完善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对参加我市支柱产业和急需紧缺行业高技能培训人员给予培训补贴。经济重点领域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开发一览表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类型发展目标2015年(人)2020年(人)电子信息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测试人才、系统分析、信息服务外包人才、网页设计、三维动画、动漫游戏人才、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平板显示(FPD)、集成电路(IC)设计、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人才1155016800物流港口建设、管理人才、仓储管理人才、货物运输、物流配送人才26503200文化创意制造业涉及创意、数字服务文化创意、建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创意800010000机械制造机床研发、操作、调试人才、工程机械研发、调试人才、数控机床操作人才、汽车总布置、发动机、底盘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加工人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汽车零部件制造人才、有色金属冷加工人才、电气焊专业人才、机电一体化、液压传动、电机电器调试与操作人才2075533110纺织服装纺织技术及管理人才、纺织材料及服装设计专业人才、纺织品设计与生产人才18202520石油化工化工工艺与自控人才、石油仓储、运输、冶炼、精细化工人才、热能工程、管道工程人才48007200轻工食品水产品、粮食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和果蔬饮料专业人才、新型包装材料人才1020013800冶金建材陶瓷工艺、陶瓷设计、陶瓷新产品开发人才、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人才、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人才、金属冶炼、冶金工程人才8501300新材料及新能源纳米、超导、光电微电、新型能源、环保等新型材料应用人才,建材、化工、高分子等基础材料高性能、低成本和绿色制备方面的工程技术人才,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等领域复合型人才15202400总计6214590330

(二)有序推进第三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服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寿山石雕、软木画、脱胎漆器技艺的传承工作,加强餐饮、宾馆、美容推拿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旅游服务业人员技能水平。到2015年工艺美术行业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2020年达到3000人,全市旅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30%达到高级工以上技能水平。主要措施:通过企业认定、培训资金直补、建立大师工作室等措施广泛在工艺美术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开展服务行业技能竞赛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鼓励旅游从业人员在考取行业上岗证得同时采取“一考两证”办法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升导游服务技能水平。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举措

(一)加强职业培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原则,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其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力争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和企业在岗职工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长道路。

(二)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以用为本”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心落到企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要求相结合,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打破唯学历、唯身份、唯资历人才评价观,科学制定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条件与原则,在企业、行业公平、公开、公正的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工作。

(三)着力开展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贯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贯彻“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方针,建立技能人才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发展通道。大力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引导企业根据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与岗位工艺要求开展岗位提升培训,并通过社会化考评取得初级工到高级技师不同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升企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整体水平,贯通技术工人梯次成长通道,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基础,政府按照规定对取得证书的人员给予补助。

(四)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公办、民营社会力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在中职、技工学校广泛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生除学历证书之外至少获得一门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能力。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与民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鼓励民营培训学校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到2015年公办、民营培训学校培养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比例要达到20%以上,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其中技师以上100人。

(五)加强“海峡两岸”职业技术交流,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台湾优质职业培训资源与我市地缘优势,有计划的举办“两岸”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聘请台湾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来榕授课,也可选派重点企业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到台湾学习、深造,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两岸”职业技能竞赛,力争每年举办一场以上有台湾选手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扩大“两岸”职业技能交流平台,鼓励台湾技能工作者参加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不断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夯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1、不断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立足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优化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加速“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培训和到企业实习制度,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2、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提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办学水平,到2020年创建**市技师学院1所、国家重点高级技工学校1所、省级重点技校3所。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数量调整为38所,其中创建国家级改革示范性中职学校4所,国家级优质特色学校5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4所,技校在校生达10000人,高级工班比例达50%,中职学校在校生达60000人左右,全部持“双证”毕业。

(七)大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广泛发动企业和职业院校以岗位技能为核心,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引导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通过技能竞赛掀起学技术、学技能热潮。在技能竞赛中培养人才、发现人才,推动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程序、参赛条件、竞赛工种的选择、竞赛后的激励方式等,不断提高高技能竞赛水平。到2015年每年参加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竞赛职工达到万人以上。

(八)建立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库一是贯彻“高端引领”高技能人才发展指导方针,着力推动企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名师带徒以及民间绝技绝活技艺传承活动,建立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以此为平台建立名师带徒制度,使大师的绝技绝活在行业内得到传授、推广;到2020年**市建立100个“大师工作室”。二是按照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工种建立我市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库,发挥高技能人才专业特长,为企业行业技术横向交流、技能创新、技术革新攻关提供有效平台。

四、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机制

(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拓宽技能人才评价渠道,完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突出以技能和业绩评价技能人才。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公正、规范、专业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和推进高技能人才职业水平社会化评价办法和企业、行业认定评价办法。建立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高技能人才的机制。建立技师、高级技师业绩档案机制,对技师、高级技师真才实学、真实能力和水平进行记录、总结和鉴定,为技能人才流动、使用和定薪定酬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有效调控人才资源,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完善技能人才流动、职业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争议仲裁等人事服务功能,加强劳动力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和劳动力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劳动力市场许可制度和年审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人才市场环境。建立完善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企业高技能职业工种工资指导线发布制度,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结构动态预测机制,加快建立社会化的技师、高级技师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坚持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相结合,政府相关部门在产品评优、企业升级、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增加企业高技能人才拥有量条件。促进高技能人才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聚集。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项目开发、技术攻关、科技咨询等方式横向服务企业。完善高技能人才流动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险衔接机制,消除人才流动的身份、地域、所有制等限制和政策性障碍。

(三)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收入调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健全以政府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级酬挂钩和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技能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在企业退休的技师、高级技师给予重点倾斜。统筹规范技能人才奖项设置,定期开展首席高级技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优秀高技能人才予以重奖,在高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优先满足引进高技能人才住房需要。研究制定技师、高级技师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高技能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五、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是我市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下,形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运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规划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各经济主管部门、各企业、行业要以本规划为基础,制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一把手抓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高技能人才工作部门职责,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开展人才工作的绩效评估。切实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在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领导下,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规划中的重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分阶段、分步骤提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单位绩效评估、干部政绩(业绩)考核,有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控和评估建立高技能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各单位每年年底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规划实施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各县区、各行业上报信息,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应措施向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建立高技能人才发展基金;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技术攻关、创新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提供支持,实行校企合作的企业定向培训费用可以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自身无能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进行统筹,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各级政府要把高技能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稳步增长。同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徒补助以及首席高级技师补助投入,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物质保障。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实施规划目标的重要意义,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工程,同时大力宣传规划实施中典型经验、成效以及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社会影响力。

第二篇: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走新型工农业产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记忆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优势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及国家、自治区、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全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

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到“十二五”期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三)积极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

加快职业教育结构调整,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教育中心,各民办职工培训学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从各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和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形成“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格局。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硬件投入予以适当补助,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四)加快技工院校建设

力争1-2年的时间内,在我县原有职业高级中学的基础上再建立一所综合性的高等技师学院,通过重点建设,使我县的技师、技工院校成为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承担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生产实习指导老师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适应我县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五)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

各行业、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行业、本系统、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的标准,指导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定期向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技能人才队伍统计。

(六)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技能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强化自主培训功能,依法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履行培训义务。各类企业应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济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主管部门和技能人才工作部门的监督。继续办好已有的职工培训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创办职业学校,加强对全体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继续培训教育。并采取有力措施鼓励职工学习技术,岗位成才。职工经企业安排参加培训期间,应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足额用于职工培训,其中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应不少于职工教育经费的50%。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都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全面促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县乡两级政府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技术项目引进、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今后,企业在进行发改、科技项目申报

时,应同时编报与项目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配置情况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并按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七)通过技能竞赛培养高技能人才

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群众性技术比武活动,营造比学技术、争当能手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选拔急需的各种高技能人才。在各类竞赛中名列前茅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直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或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八)组织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动员与组织青年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通过组织技能竞赛、评选表彰青年岗位能手等措施,激励、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学技成才。

(九)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在全县选择1-2家企业进行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可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通过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对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进行考核。企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要求,结合生产特点和岗位要求,对国家题库的考核内容作30%的调整。考核合格的,根据企业要求,可按规定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出具统一的考核成绩证明,并列入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对在技能岗位上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技

术骨干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试点企业按高级工标准组织的技能竞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应知、应会均合格的前三名选手,可直接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试点企业5%的各等级优秀技术工人可提前3年参加高一个等级的考核。

(十)加快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评价实施上,坚持行政督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

(十一)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分布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十二)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

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考评,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采取鉴定机构考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实行社会化鉴定。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复杂和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技师考评,可采取企业内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考评办法。能力考核强调解决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鼓励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技师考评。

(十三)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解决技术难题、完成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设立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职位,充分发挥其技能带头作用。积极推行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高技能人才同业交流平台,为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创造良好条件。

四、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十四)充分发挥政府奖励导向作用

县乡两级政府应建立规范有效的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对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五)建立健全技能等级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业绩贡献得到使用、晋升和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以技能人才技能等级工资贡献等因素,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被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其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参加境内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已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企业,应为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办理相应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经企业职代会通过,企业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年金标准可适当高于本企业平均水平。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若单位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期退休,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十六)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

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形式给予奖励。

五、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十七)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统筹工作

进一步强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责任,切实保障企业职业接受培训的权利。企业要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提取的费用中一半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及未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县政府应全额统筹该项提取,由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并收其中的一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统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同时,劳动保障、国有资产监管、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

(十八)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财政投入

县乡两级政府要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评选、师资、竞赛、考核和奖励等。县乡财政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和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时,应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根据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中,要有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重点建设技工学校,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十九)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

县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安排适当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发、奖励工作。城乡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技工学校教育,具体比例由县乡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并适当向技工院校教育倾斜。

六、切实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宣传(二十)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

县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客观指导、政策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成立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贸、财政、国资、地税、物价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参加的县

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高技能队伍人才建设的具体工作协调,要紧一步 巩固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并动员社会力量广发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定期研究解决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二十一)认真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县各部门、企业要按照本规划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国有资产监管、发展与改革、财政、中小企业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十二)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

县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他们的成才与创业之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的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第三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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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一)主要成就

自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特别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密切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舆论环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2009年底,高技能人才达到2631万人,比2004年底增加771万人,增长约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24.7%。二是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制定了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国家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范围。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企业行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主体作用开始得到发挥,一批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津贴市场需求,密切与企业合作,在加快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四是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得到加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院校资格认证等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形成。五是高技能人才竞赛选拔机制逐步健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蓬勃开展,已成为加快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渠道。六是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加强。以“首席技师”、“首席工人”为代表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开始建立,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工艺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发挥。七是对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崇尚劳动、尊重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二)基本经验

总结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实践,主要有四条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二是必须坚持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相结合,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必须坚持高端引领,整体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四是必须切实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形成各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协同配合的格局。

(三)存在问题

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与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高技能人才总量短缺,结构不合理,领军人才匮乏;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总体不足,培养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滞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三是对高技能人才的认识仍有偏差,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观念还未根本上得到扭转,企业职工和青年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不高,高技能人才仍然面临发展渠道窄、待遇偏低等问题,人才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四)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迫切需要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对加强高技能人才素质培养提出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实现我国经济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对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出了新要求。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计划的实施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急需一大批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作支撑。随着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化、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具备高超技能、良好理论和技术知识素养、一专多能的高技能人才将成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需求主体。

2.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员的需求日益强劲。一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迫切需要提升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二是加快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服务技能的人员。三是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迫切需要培养一批相关领域的技能人员。据预测,2015年和2020年技能劳动者需求将分别比2009年增加近1900万人和3290万人(不含存量缺口93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需求将分别增加约540万人和990万人(不含存量缺口440万人)。

3.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对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造成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逐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4.人口和劳动力的规模与结构变化对就业形势产生深刻影响,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未来10年以至更长时间,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延长,每年实际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新成长劳动力规模呈下降趋势。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将加快向发达地区和城镇转移。我国经济发展将更多依赖人口素质和劳动者技能的提高。

二、思想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为基础,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为根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2.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基础,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同时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构建政府与市场功能互补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产业政策与高技能人才开发政策相互协调。适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方向,制定高技能人才开发战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实施积极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政策,着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建立产业发展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高端带动与整体推动有机结合。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体制、机制上的突破,畅通整个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通道。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通过技能劳动者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素质的不断提升,为高技能人才的产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机制建设与能力建设并重。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和技能成才的激励机制,改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强化与高技能人才开发有关的培训资源开发和培训机构能力建设。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1. 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明显提升。

到2015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高级技师140万人,技师630万人,高级工263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15天,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占所在单位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50%。

到2020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4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900万人(高级技师180万,技师820万,高级工2900万),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左右,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技能研修和知识更新不少于30天,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占所在单位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80%。使高技能人才数量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和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

2.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

(1)统筹社会优质资源,建立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底前,全国建成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2015年底前,建成40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进一步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3)改革培养模式,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4)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类型多样、布局合理、运行高校的公共实训基地。(5)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制度。(6)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7)依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其他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0年底前,全国建成1000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系统。

3.高技能人才开发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政府、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培训机构及个人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进一步加大。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健全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组织、引导各类行业和企业结合生产和技术发展需求,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积极探索引导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成才的有效途径。推动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通过财政投入和多种筹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各类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公益性、高水平、高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等服务。

(二)完善公平公正、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通过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资格认证以及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一步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多元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规范鉴定程序,构建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

(三)构建有效激励、切实保障、合理流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以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建立有利于激发高技能人才岗位责任感和创新创造活力,实现高技能人才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

(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方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劳动光荣、技能成长”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

四、重点举措

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加强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通过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素质大幅度提高,使用效能明显增强。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需要,以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重点加大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到2020年,全国新培养技师350万人,高级技师100万人,使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国家重点推动加强上述行业(领域)50万名高级技师培训。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到2020年底前,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成1200个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其中,到2015年底前,建成40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来布局,重点依托上述行业和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职工培训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举办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城市公共实训基地来建设。

制定完善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对参加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培训的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制定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办法,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试点;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企业与职工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二)以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为重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并能适应其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要的职业培训制度,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

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促进青年就业及成才的需要,发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主体作用,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学员,在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依托现有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升改造一批适应不同层级培训需要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为城乡青年及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引导、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针对岗位需求和职工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班组长培训、技能比赛等形式,提升企业新录用农民工和在岗职工的岗位技能;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应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企业新录用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三)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依托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重点评价企业职工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能力。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院校教学实际,开发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标准,指导职业院校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规范技能鉴定活动,使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并公布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规范,同时,大力发掘高技能人才掌握的绝招绝技,探索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做好职业资格目录的公告工作,规范职业资格设立和管理。加快新职业开发,规范新职业申报审批和发布流程。进一步完善鉴定所(站)设立审批和管理、鉴定考务管理、证书核发管理制度,推进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鉴定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和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推动鉴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结合企业需求和院校实际,统筹组织和实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程序、参赛条件、竞赛职业(工种)的选择、竞赛内容、竞赛后的激励方式等,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技能水平,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按照世界技能组织要求,积极组织我国优秀选手参加国际技能大赛,推动我国优秀技能人才走向世界。获得国际、国家级和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优秀名次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四)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为重点,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鼓励企业以岗位为基础,建立高技能人才多层次发展通道,并给予相应待遇,引导高技能人才立足本职,钻研技能,提高技能水平,实现职业发展。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并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等支持。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到2020年底前,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高技能人才密集的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工作的全国技术能手,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建成1000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价值实现及代际传承推广机制。

(五)以完善流动配置机制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基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引导高技能人才规范有序流动。在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才资源市场基础上,发展专业性、行业性高技能人才市场,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高技能人才流动渠道。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应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技能人才面向西部地区重点项目流动。大力发展行业技师协会和区域性技师协会,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使之有利于引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高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引导高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制定完善适用于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加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六)以完善制度和落实政策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进一步完善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以及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相关政策,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地方政府对为本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重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崇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

鼓励行业企业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同业交流、联合攻关、培训深造、出访考察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与招录、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挂钩的机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使职工获得与其职业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相适应的工资和待遇。探索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加大对技能创新成果的评价认定和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经营状况,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办法,使其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享受与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待遇。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

(七)以强化技术支持为重点,夯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有关立法,完善培训鉴定配套规章制度,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出台《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出台《技工院校管理办法》等规章。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为开展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培养、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培训制度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既能讲授专业理论同时又能指导生产实习的一体化教师。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优化师资结构。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和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研究,深化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加快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培训技术和特色教材的开发。加快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修订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保持国家标准体系具有动态性、开放性和灵活性。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通过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及时准确获得高技能人才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职业(岗位)需求预测和定期发布制度,引导高技能人才有效培养和合理流动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分层次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交流平台。

(八)切实加大投入,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牢固树立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理念,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高技能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并对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评选、表彰、教材开发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在推进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使高技能人才培养与项目建设同步。完善发展职业教育的保障机制,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支持更多青年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在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经费中,对就业率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支持。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对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并按规定合理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给予支持。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支付的报酬,可按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高技能人才发展基金,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技术攻关、创新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提供支持。实行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费用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有关规定安排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应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努力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培训服务。企业和个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捐赠,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贯彻实施本规划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推动。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区、各行业要以本规划为基础,制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全国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体系。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规划中的重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行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各地区、各行业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度,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的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单位绩效评估、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控和评估。建立高技能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和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各地区、各行业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大政策措施及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各地区、各行业上报信息,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和督促规划任务的落实。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每年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报告阶段性实施情况。2015年和2020年,分别开展两次大规模检查评估,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总结。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人才工作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实施本规划的重大意义和规划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举措,大力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为促进高技能人才成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第四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根据《台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5年)》精神,为加快培养引进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特制定温岭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5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以服务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为根本,着力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通配置、激励保障等各项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发挥作用的良好平台,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㈡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和企业的主体能动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自主培养与开放聚才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自主培养开发高技能人才;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高端带动与整体推动相结合。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畅通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全面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机制建设和评价体系建设相结合。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和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形成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工工作水平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㈢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深入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培养引进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争取到2015年底,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高技能人才发展格局。

——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到2015年底,力争新增加高技能人才1万名,其中技师2千名,高级技师100名。到2015年底,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超过3.5万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27%以上。

——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到2015年底,力争从市外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20名,培养50名具有地方特色、绝技绝活的能工巧匠,选送海外培训高技能人才6名。

——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重点创建台州市第一技师学院。到2015年底,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8家,建立省级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级培养示范基地5家。

——形成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良好环境。畅通高技能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开发职业技能教育,全方位贯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完善多元化高技能人才评价和保障激励机制,优化高技能人才结构。

二、组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

㈠实施高技能人才选拔工程。加大技能竞赛选拔人才的力度和范围,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技能竞赛,每年安排技能大赛项目不少于5项,对经市委人才办、市人劳社保局批准的全市性技能大赛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温岭市首席技工”,每人给予5000元奖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温岭市技术能手”,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以上补助经费和奖励资金在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对获得各级“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此带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技能经费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工岗位津贴制度,对获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应工种岗位上签订劳动合同的技术工人,按月发给一定的岗位津贴。

㈡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集聚工程。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每年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国内外产业发达地区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企业利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有利时机,同步引进专门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在温岭人才网开设高技能人才专栏,收集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定期举办高技能人才专场招聘会和网络高技能人才招聘专场;积极发挥人力资源中介的作用,多途径引进高技能人才。

㈢实施职业院校发展行动工程。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加快职业院校建设步伐,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创建台州市第一技师学院,到2015年底,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家。积极推进职业院校“一体化”教师培养。积极吸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到2015年底,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达到75%以上。支持职业技工院校突出精品专业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到2015年底,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率要达到100%。

㈣实施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工程。推进校企合作,采取“订单式”培训,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定期召开学校与企业见面会,及时收集、发布院校、企业的合作意向和需求信息。各职业院校每年要制定校企合作计划,对接企业的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优势,做好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职业院校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总人次须达到该校在校生规模,其中面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年均达500人次以上。培训补贴节余资金主要用于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改善,同时适当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㈤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按照“谁出资培训,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和优化高技能人才素质。对企业选送的技能人才参加高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市紧缺职业(工种),且与原企业续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选送前经市人劳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分别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在原基础上2013年至2015年每年按35%递增,至2015年,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所在企业每人次1300元、1800元、2500元的额度内按实补贴,所需资金在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同时,每年选派紧缺型职业(工种)、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富有创新潜力和行业国际视野、跨语言交流能力的一线优秀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名师,参加省厅组织的“金蓝领”国(境)外培训工程,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方法。

㈥实施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加强青年就业人群技能培训,积蓄高技能人才后备力量。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㈦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依托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以上企业,选择部分技能大奖获得者、首席技师、首席技工以及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建立大师工作室。到2015年底,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台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分别给予每个工作室5万元、3万元的经费资助。通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基本上形成覆盖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传递和推广网络。

(八)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推进工程。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基础,符合市场需要、企业认可、真实客观反映技能人才水平的评价新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评体系,研究建立以职业技工院校学生为对象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大力推行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制度,在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企业生产实际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对在技能岗位上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可破格参加高级工、技师的考评,参加台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的选手可破格晋升为技师,参加台州市级二类或温岭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可破格晋升为高级工,并对竞赛破格晋升者给予相应等级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的“钱江技能大奖”、“首席技师”等荣誉称号的,给予配套奖励。

四、组织保障

㈠加强领导,严格考核。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确保完成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㈡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宏观指导;人劳社保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组织推动;教育部门负责扶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切实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预算,合理安排高技能人才发展所需资金,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本行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动员组织全市职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调动职工学习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㈢加大投入,严格管理。各地要充分保障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全市各类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2%-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7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人劳社保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高技能人才建设的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要严格实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资格初审、技能鉴定审核、基础台帐等制度,确保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及各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㈣落实政策,保障待遇。要制定落实高技能人才在户籍、住房、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高技能人才在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单位以及跨地区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企业引进的高级技师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按该企业所在地学区就近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属学前教育阶段的学生,帮助解决到该企业所在地附近的相关幼儿园就读;在外地转入我市学校就读的,根据学籍管理要求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积极破除职工身份界限,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分别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对待;对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用人单位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探索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已实行的企业要及时调整津贴标准。

㈤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劳社保局负责解释。

2012年5月29日

第五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探索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探索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中原油田经过二十多年的开发,现已到了开发的中后期,地质储量严重不足,开发难度越来越大,人多油少的矛盾日益突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给中原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带来了困惑,高层次技能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着‚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如何把油田庞大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成为培训工作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问题。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现状分析

中原油田现有技术员工41826人,其中钻井、采油、物探等高技能人才(主要指技师、高级技师、技术工种带头人、技术能手等,下同。)1241人,占技能员工总数的2.97%。这些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财富,调动和开发他们的智力资源,不仅有利于他们个人技能水平的提高,而且对培养一批高级技术人才乃至企业技能员工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都会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现场考察等形式先后到10个二级单位并对100多位高技能人才的学习培训、工作中的困惑、意见和建议等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

(一)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难度较大

二级单位普遍反映高技能人才人数少,岗位比较分散,他们的技术水平在单位里也都是赫赫有名的,没法对他们开展培训。有的单位领导干脆说‚没有考虑过对他们的培训问题。‛另一方面,高技能人才都处在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技术岗位上,工作很难离得开。据不完全统计,高技能人才中81%的人近年来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就连他们自己也认为培训是件奢侈的事。

(三)高技能人才对伍的现状不容乐观

高技能人才虽然在专业技术面都是佼佼者,但综合素质急待提高。调查发现:高技能人才文化程度大多都是技校、高中,‚会做‛,不会‚说‛;思维的基本方法、语言表达、交流沟通、一般论文的写作、班组管理等基本技巧比较缺乏;大多数高技能人才关心的是自己的单位,自己的岗位,对社会的变化,时代的发展等情况知之较少,视野不够开阔,知识更新的速度慢,创新意识不强等。

(三)很高的培训热情。高技能人才普遍反映,他们在岗位工作、技术攻关、学习提高等方面存在着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对培训怀有极高的热情和期待。一个老高级技师形象地说:‚如果老这么干下去,没有人给我们‘充电’,这点技术早晚也会落后的。‛

我们常说,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而高技能人才由于资源的短缺,更显其珍贵。但是,如果只注重资源的使用,忽略了资源的开发,这种资源总会枯竭的。怎么办呢?

二、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明确高技能人才的培训目标

针对高技能人才对伍存在的问题,我们清楚地看到,制约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关键有三个:一是与专业相关的其它知识与能力比较缺乏;二是视野不开阔,创新意识不强;三是基础理论知识不扎实。所以我们把高技能人才的培训目标确定为:以高技能人才的能力拓展为重点,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全面提升他们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选择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充分考虑高技能人才实践经验丰富,动手操作能力强等特点,采用讲演、交流、研讨、事迹报告、案例分析、课堂讲授、拓展训练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析、引导,把培训活动变成一个能力拓展与提高的过程。

(三)组织好培训班级

培训班级按照行业相关、工种相近或相同的原则,组织教学班级,这样既方便教学又可以提高培训效果。

(四)安排好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班的时间安排为120学时(即15天)。为缓解工学矛盾,培训选择在生产相对宽松的时间里进行。

(五)选聘一流的培训教师

首先是从企业内部选择专职或兼职的一流培训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从事教学,其次是从大专院校或其它企业聘请专家从事教学工作。教师的质量决定着培训的成败和效果。

(六)优化培训内容设计

培训内容以模块式教学为主,在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又经有关专家小组的论证确任,主要内容如下:

1.怎样做一个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主要通过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王中华的典型事迹报告和钻井四公司徐少先师傅平凡的成长经历介绍,让他们了解一个高技能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以及企业对他们寄予的厚望。

2.最新科技发展动态介绍。主要通过石油石化行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介绍,了解知识经济,信息化社会的基本特点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景,开阔他们的眼界,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3.创新创效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主要通过学员之间的交流与研讨,从他们大量成功实践的案例中认识到创新能力的培养在科技发展中的意义和作用。另一方面从理论上让他们了解创新思维的内涵、特点、方法,并进行创新思维方法方面的课堂训练,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

4.一般科技论文写作技巧的介绍。通过科技论文命题、选材、结构等基本知识和技巧的介绍,让他们了解并初步掌握一些常用的写作技巧,帮助他们学会从理论上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5.师带徒的技艺传授。主要通过相互间的交流与探讨,介绍师带徒的经验和体会;同时,讲解师带徒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巧等,如怎样进行谈话和沟通,班组管理的常用方法等。其目的是让他们带好自己的徒弟,提高对徒弟的管理水平,为企业培养更多的技能工人。

6.树立远大的目标,争做知识复合型、技能复合型员工。主要通过企业愿景教育和技能发展目标的需要,结合自己的岗位特点和技能发展潜力,畅谈理想与目标,在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同时,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生涯设计;制定出3—5年的自学计划,圈点必读的书目,必练的技能,达到的长远目标和中短期目标。其目的是帮助他们解决好先天理论知识不足的缺陷,为他们的长足发展提供支持。因为这个问题靠任何短期培训都是无法解决的。

三、培训班取得的显著成绩

(一)培训班学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短暂的15天培训,高技能人才的‚精神食粮‛得到了有效补充。学员们兴奋地说:培训就像一盏灯,照亮了我们的心。我们对油田改革与发展的信心更足了,对人生目标追求的劲头更足了,对自己能力差距的认识更清楚了;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地发展自己,提高自己。

(二)学员的能力得到了拓展和加强

培训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能力提升的过程。由于采用了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理论分析讲解等大量的技能训练手段,激活了他们已有的经验和知识沉淀,工作中许多困惑和难题得到了明晰的答案,这个过程就是能力拓展和提升的过程。正像培训学员刘涛所说:‚经老师这么一点,我们全明白了。许多问题不是我们的知识不够用,关键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没找到。‛

(三)高技能人才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要做一个合格的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只靠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短

短的15天培训,虽然没有也没有必要进行沟通与技巧、写作能力、班组管理技巧等方面知识的系统培训,但毕竟是‚师傅引进了门‛,为以后的‚修行‛提供了必要的知识支撑,为他们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创造了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条件。正像一个学员在跟踪反馈意见栏中写得那样:没有昨天的培训,就没有我今天的进步。

四、几点体会

高技能人才培训班,我们先后举办了3期,培训学员135人。从2003年8月开始调研设计到现在,历时一年多,这一年多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因为我们还只是在进行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实验和摸索;是一个思考改进的过程,因为我们不断发现办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不断地加以改进,包括培训的内容设计,培训方式的选择,培训教师的选聘等;也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因为培训的思路越来越清晰,方向越来越明确,培训班越办越好,越办越受学员的欢迎。我们深刻地体会到:

(一)能力拓展加综合素质提升——最佳的培训设计方案

这几期培训班的成功首先得益于一个最佳的培训设计方案。高技能人才培训,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训中骨干人才的培训,被认为是一块培训的‚硬骨头‛。到底怎么搞,怎样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一直困扰着我们。开始,我们曾想过把培训的重点放在专业知识的提高上,但后来发现在短期内要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在专业技术上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对高度;另一方面真正制约他们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的关键并不是专业技术,而是与专业技能相关的其它技能。认识上的提高与突破,使我们把培训的目光锁定在能力拓展和综合素质提升两个方面,所有的内容设计和培训活动都以此为目标。实践证明,这种设计思路是十分正确的。在问卷调查中,参加培训的135名学员100%的给予了肯定和赞同。首批学员的跟踪调查说明,企业领导对这种培训的效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引导、分析、点拨——最有效、最实用的培训方法

高技能人才培训不能满堂灌,他们认为最过瘾的是‚老师你说,怎么干‛。我们紧紧抓住他们的心理特征,从始至终让他们通过交流、研讨、分析,说明他们是怎么干的,老师适时引导、点拨,并给以理论分析和阐述,有时又多讲那么几句‚你看不学理论不行吧‛,这种引导、分析、点拨的培训方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一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成功的保障

一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是实现最佳培训设计以及最有效培训方法的保障。教师是讲师,讲得透彻明白;教师是技师,会说又会干;教师还是导师,应该是同行的专家、权威、信得过,用学员的话说‚你不服不行‛。没有这样的教师,培训是很难成功的,培训之所以难搞,首先是因为这样的老师难找。

其次,培训的组织管理,学员的生活服务,文体活动安排,必要的参观考察或拓展训练也是办好这几期培训班所不缺的。

这几期培训班的成功,大大坚定了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信心。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和不足,用1—2年的时间把中原油田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一遍,使他们的能力和素质得到一个明显的提升,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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