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宪法
自觉尊崇宪法
依法做好人大工作
宪法是人大工作之本,离开了宪法,人大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土之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宪法实施。
一要强化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维护宪法,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各级国家机关既是宪法的主要执行者,又是宪法规范的主要对象。因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是学习宪法,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引导全体公民增强宪法意识,遵守宪法、服从宪法,维护宪法,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学习作为普法教育的核心,成为基本生活方式与工作原则,自觉将执政理念和执政行为调整到宪法要求之中,在行动中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培养领导干部依法运用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带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使用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气。
二要遵守宪法。当前社会正处于深化改革和转型提效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必须突出宪法理念,依宪行事,依法办事。通过学习宪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办事依法、干事用法、解决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运用宪法理念和宪法规定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在制定政策、出台决定时坚决不能突破宪法框架和要求,绝不能以改革为名做违背宪法的事情。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人大的首要职责,我们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人大工作之本,使之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遵行宪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把宪法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权履职的根本准则。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做到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以勇于担当的精神监督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和广大人大工作者都应当成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典范,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依法履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由宪法确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由宪法确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由宪法赋予。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我们要通过学习宪法,认真履行好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把集中全体人民意志和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使上下一体遵循。要从制度上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规范重大事项的提出审查、调查研究、请示汇报、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公布实施、保障执行等程序,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使决议决定形成的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明确、意见更加可行。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区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通过任前了解、法律知识考试、审议发言等程序,了解掌握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把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任命到领导岗位上,为全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把选准监督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落实好审议意见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促进“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多途径提升代表素质,多形式搭建履职平台,多措施保障代表履职,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政情民情的知情人,民意民利的代言人,尽职尽责的当家人,创新创业的领军人,团结和谐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