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村经纪人职业资格复习
一、名词解释:
1.经纪:就是经纪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委托业务的范围进行业务联系和业务活动。
2.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的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3.佣金:是指委托人对经纪人完成经纪业务所给予的酬金补偿。
4.居间:就是农村经纪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方订阅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活动,这是经纪执业人员主要的经纪业务。
5.行纪:也叫信托,就是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直接为委托人办理农产品购销及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佣金。
6.代理:是指经纪人必须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委托人进行代理活动。
7.大众信息:是指大众传播媒体发出的信息。包括:报纸 电视 广播 杂志和书籍 互联网 户外广告等
8.单位信息:是指由组织传播媒体发布的信息。包括文件 通告 大会 会展等
9.人际信息:是指由人际传播媒体传递的信息。包括电话、手机短信、函件、物件语言和动作等。
二、填空、选择、判断
1.农村经纪人在农产品产销衔接中起到了桥梁作用 2.农村经纪人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起到了杠杆作用
3.农村经纪人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起到帮带作用 4.农村经纪人在转移和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中起到了推动作用 5.农村经纪人在农村土地流转中起到了牵引作用
6.农村经纪人在改变农民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起到了导向作用
7.农村经纪人在改变农村基础政府人员组织结构中起到了补充作用
8.农村经纪人在提高农民的质量意识、合同意识、诚信意识等方面起到了导向作用 9.农村经纪人在推动农村规模化生产和经济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 10.农村经纪人为农村孕育出更多的企业家起到了孵化作用 11.经纪人从纯体力劳动型向知识科技型转变 12.经纪形式从单项业务型向订单农业型转变 13.经纪活动层次从街头叫卖创建品牌型转变 14.经纪企业从单纯经纪型向生产实体型转变 15.经纪活动从分散单干型向专业公司型转变 16.经纪手段从人际关系型向营销型转变
17.经纪效果从自我富裕型向区域致富型转变 18信息的本质与作用
1)信息就是经纪人的情报 2)信息就是经纪人的资本 3)信息就是经纪人的财富 4)信息就是经纪人的前途 19农村经纪人的客户主要有买方和卖方
三、问答题
1.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特点 1)经纪活动的广泛性
2)经纪主体只提供服务,不直接从事经营 3)经纪人不占有商品,不拥有货币 4)经纪活动的报酬是“佣金” 5)经纪活动的隐蔽性和非连续性
2.从事经纪活动要办哪些登记手续,并该如何办理哪呢?
答:分两种情况:
1)愿意从事经纪活动的自然人、先由当地行业自律组织对其进行行业培训,主要是了解和掌握经纪人一般必备知识。,了解法律规章的相关内容,明确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培训考核后,由当地经纪人协会颁发职业证书后,就可以受聘到相应的经纪组织作为该组织的经纪执业人员开展经纪活动了;
2)取得行业自律组织颁发的执业证书后,可以依法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对经纪执业内容及活动形式进行备案。3.农村经纪人核准登记程序
(1)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5)公告 4.注册登记管理
(1)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3)停业登记(4)注销登记 5.个人经纪人的设立条件
(1)有固定的业务场所(2)有一定的资金
(3)有一定的从业经验(4)符合《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6.个人独资经纪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7.佣金与回扣的区别 8.佣金与信息费的区别
1)信息费是指购买信息所支付的价款;
2)佣金是经纪人完成经纪活动后,委托人支付给经纪人的酬金补偿;
3)通常情况下,经纪人向委托人提供信息的目的是为完成经纪任务服务,如果委托人不接受信息或者没有完成经纪任务不能收取报酬。9.佣金与手续费的区别 10.佣金与好处费的区别 11.佣金与商品差价的区别 12.农村经纪人的分类 1).按行业划分:
(1)农村商品交易经纪人(2)农用技术经纪人(3)农村文化经纪人(4)农村房地产经纪人 2).按市场性质划分:
(1)现货商品市场经纪人
(2)生产要素市场经纪人 3).按所有制划分:(1)国有所有制经纪人(2)集体所有制经纪人(3)私营经纪人 4).依据组织形式划分:(1)个体经纪人(2)合伙经纪人(3)公司经纪人 5).按组织形态划分(1)季节松散型经纪人(2)能人大户型经纪人(3)家庭合伙型经纪人
(4)专业公司型经纪人 13.农产品经纪活动的方式
1)居间 2)行纪 3)代理 14.居间行为的基本特征
1)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 2)作为居间人的独立性 15.居间行为的主要方式:
1)提供信息 2)营销推广,塔桥挂钩 3)依托平台,寻找商机 16.行纪的基本特征:
1)行纪是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交易事项 2)行纪经纪人具有企业法人的特征 3)行纪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农产品经纪活动的原则
1)效益为先的原则 2)依法中介的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4)互惠互利的原则 5)顾客至上的原则 18.农产品经纪活动过程 1)捕捉信息阶段
(1)收集市场信息(2)整理市场信息(3)运用市场信息 2)业务洽谈阶段
(1)树立信心,志在必得(2)神态兼备,仪表堂堂(3)广采博学,兼收并蓄(4)随机应变,灵活把握 3)业务成交阶段
(1)伺机点题(2)善意诱导(3)抛砖引玉(4)从长计议 19.信息的收集方法 1)“望”就是看见了,指对外界事物获得直观感受的行为(1)摘录。一种归纳法。
(2)摄录。用现代影像设备把重要信息辑录下来的比较方便的手段。(3)剪贴。一种传统的方法
(4)转引。转引资料或信息,是指从一些非直接信息载体上发现的特别重要但有没有确切出处的信息。2)“闻”分析引伸的信息
(1)片段引伸出全部。(2)现在引伸出未来。(3)理论引伸出实践。(4)幻想引伸出尝试。(5)否定引伸出肯定。(6)失败引伸出成功。3)“问”广泛调研的信息
(1)实地考察。(2)资料求证。(3)电话咨询。(4)模拟实验。4)“切”秘密挖掘的信息
(1)公开资料中的统计数据。(2)内部资料的间接获取。(3)知情者个人的客观分析。(4)政策倾向的大事所趋。20.信息的本质与作用
(1)信息就是经纪人的情报(2)信息就是经纪人的资本(3)信息就是经纪人的财富(4)信息就是经纪人的前途 21.农产品经纪活动的过程
(1)捕捉信息;(2)业务洽谈;(3)业务成交 22.农村经纪人经纪谈判开局技巧
(1)投石问路——探视对方动机和目的;(2)表明心态——抢占心态制高点;(3)一般发问——迂回问及对方的谈判意图并了解对方实力;(4)直接发问——单刀直入,节省时间;(5)礼轻情重——润滑政策,情感交流。23.农村经纪人的基本能力
(1)观察能力(2)表达能力(3)调研能力(4)谈判能力
(5)
社交能力(6)应变能力(7)幽默能力(8)电脑操作能力 24.农村市场的特点
(1)分散性(2)季节性(3)封闭性(4)传统性
第二篇: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讲义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讲义
1、市场有三层基本含义:商品交换的场所、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有购买能力的需求。
2、形成市场必须有三个基本条件:买卖双方、可供交换的商品、可供交易的场所以及买卖双方可以接受的交易条件。
3、市场的功能:商流功能、物流功能、信息流功能、经济联系功能。
4、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最基本内容,可称为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
5、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也称为三大生产要素市场。
6、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动和交流的场所。
7、房地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分为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
8、经纪人是一种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买卖双方实现市场交易而从事沟通、服务的中间人;经纪人服务于买卖双方、服务于商品交换,是商品交换不断发展、深化的产物。
9、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10、经纪人的特征:经纪人的服务对象是买卖双方;经纪服务活动是经纪人的主要活动方式;经纪人以收取佣金为其经营目的;经纪人具有合法执业地位。
11、经纪人的活动具有经营的性质。
12、经纪人属于第三产业范畴,是第三产业中特殊的服务业。
13、经纪人的服务方式:居间是指经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报告交易机会或者为其订约提供媒介服务。行纪是指经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交易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理是指经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其从事交易活动,由委托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按行业划分的经纪人:商品交易经纪人、金融市场经纪人、技术经纪人、文化体育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期货市场经纪人。
15、按地域标准划分的经纪人:乡镇经纪人(农村经纪人)、城市经纪人、边贸经纪人、跨国经纪人(国际经纪人)。
16、按所有制划分的经纪人:国有所有制经纪人、集体所有制经纪人、私营经纪人和个体经纪人。
17、从法律角度划分的经纪人可分为合法经纪人和非法经纪人。
18、从职业特征角度划分的经纪人(即经纪职业人员):专职经纪人和兼职经纪人。
19、从专业水平划分的经纪人:一般经纪人和专家经纪人。20、根据组成特点划分的经纪人:挂牌经纪人和不挂牌经纪人。
21、根据业务范围划分的经纪人:自由经纪人和有限自由经纪人。
22、依据组织形式划分的经纪人:个体经纪人、合伙经纪人、公司经纪人和其他兼营经济业务的经纪组织。
23、经纪人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促进生产、促进流通、促进消费。
24、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充当经纪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充当经纪人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充当经纪人要接受同业协会的领导和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充当交易所经纪人;经纪人与客户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律规定由仲裁机构进行判决;经纪人如出意外情况,如歇业、死亡、丧失经纪人资格等,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25、经纪人的权利:获取报酬的权利;请求支付成本费用的权利;清偿请求权。
26、经纪人的义务:如实介绍;公正中介;保管样品;制作文书;保守机密;不接受额外给付、不从事违禁商品的经纪活动;依法纳税并接受行政监督。
27、我国经纪人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自然产物。
28、杭州首批经纪人培训时间是:1993年3月。
29、个体经纪人在从事经纪业务活动过程中,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30、我国经纪业务活动中,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主要是经纪公司。
31、经纪机构包括各类公司、中心、市场、事务所、介绍所等。
32、经纪企业是指以经纪活动为其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
33、经纪企业与经纪从业人员的关系是隶属关系。
34、经纪人服务机构是指为经纪人经纪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
35、经纪人服务机构同经纪人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36、经纪人应具备的经纪结构:经济学知识、商贸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心理学知识、与自身服务相应的文化知识。
37、经纪人应具备的能力结构主要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公关能力。
38、经纪人的心理素质是指表现在经纪人身上的经常的、稳定的、本质的心理特征。
39、经纪人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包括:对待事业要自信、心境要宽松平静、情绪控制能力要强、心胸要开朗豁达、人际关系的心理适应要好。
40、经纪人应具备的身体素质:要有充沛的精力、要有清醒的头脑、要有稳定的心态。
41、人、财、物人们将之统称为经营三要素。
42、信息是经纪人最重要的资本。
43、经纪人应具备的信息意识:要强化信息意识、要学会收集信息的方法、要培养信息分类处理的能力、要建立自己的信息库、要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
44、收集信息的方法关键是要做到五勤,即眼勤、耳勤、嘴勤、腿勤、手勤。
45、对于现代经纪人来说,遵纪守法、讲究信誉、遵守职业道德是起码的道德要求。
46、经纪人讲究信誉,树立良好的形象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视客户为上帝、以诚生金、靠信天财。
47、经纪活动的规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经纪人经营对象的规范;二是经纪人行为规范。
48、经纪合同是经纪行为的具体体现,也是经纪活动的核心。
49、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不能从事下列活动:同与其经纪活动相关的一方勾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签订虚假合同;对委托方进行夸大诱导,占有委托方钱财;超越核准的业务范围进行经纪活动。50、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并于202_年8月28日重新修改了《经纪人管理法》。
51、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有固定的住所;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纪违法行为等。
52、经纪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信息传递;代表一方进行谈判;交易咨询;为交易活动草拟文件;为交易提供担保。
53、佣金是指委托人对经纪人完成经纪业务所给予的酬金补偿。
5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5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式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6、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57、经纪人领取营业执照、聘用或解聘经纪人执业人员后,应当自应聘或解聘之日起20日
内,将聘用合同及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住所、执业的经纪项目、执业记录及解聘合同等资料提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58、经纪人应当将所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明示。
59、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除即时清洁者外,应当根据业务性质与当事人签订居间、行纪、委托等合同,并载明主要事项。
60、经纪人和委托人签订经纪合同,应当附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61、经纪人有下列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1万元以下罚款:在经纪合同中未附有执行该项经纪合同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情况在经营场所明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或在经营场所明示虚假经纪执业人员材料。
62、经纪人主体包括个体经纪人、个人独资经纪人、合伙经纪人、公司经纪人等。63、持有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个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经纪组织中执业。
64、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即时清洁的,应当制作业务记录;非即时清洁的,应当与委托方订立书面经纪合同。
65、业务记录与书面经纪合同在履行完毕后应保存三年。
66、经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不安规定制作、保存经纪业务记录和合同文本的;接受持有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个人从事经纪活动,不办理备案手续的。
67、消费者是指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68、中介执业人员应当接受行政协会的自律监督。
69、职业道德由三部分组成:职业道德活动、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道德规范。70、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经纪执业人员: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敬岗爱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精通业务、讲求实效、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规范操作、保障安全; 经纪执业人员进行执业备案和明示:经纪执业人员到当地工商部门执业备案,领取个人备案号;在经营场所内经纪执业人员明示(照片、姓名、经纪项目、备案号码、联系电话); 在签订经纪合同时要有经纪执业人员签名。
第三篇:经纪人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经纪人: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佣金:指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食指具有电力法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经济人在文化商业活动中伟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的报酬。
农村经纪人:指在农业经济活动中,为促进农产品流通股,为实现流通对接为目的,通过经纪代理等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经济合同:文化项目有关当事人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一致协商后形成的书面契约。劳动力经纪人:指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并收取佣金的机构和个人。经纪学:是对现实经济活动中经纪人与经纪业这一特定现象进行理论抽象所形成的科学。市场信息:
居间经纪人: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报告交易机会或者为其提供媒介服务。代理经纪人:指经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其从事交易活动,并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级经纪人:指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措施交易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改革开放时期经纪人的发展分为哪几个阶段?
1.打击限制阶段(复苏阶段)2.公开合法阶段3.逐步发展阶段
经纪活动方式?
居间方式 行纪方式 代理方式等
市场信息的扩散性对经纪业务有什么影响?
信息的扩散一方面使经纪人能较容易的获得信息,另一方面导致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的可能性增大,是经纪人可能会丧失一些获利机会。
佣金防“甩“的方法?
在签订合同时预收部分佣金或费用,也可与委托人签订“专用经纪合同”。
佣金提取方法
比例提取法总额承包法
经纪活动特点?
广泛性、服务性、隐蔽性、灵活性
经纪人职业道德?
文化使命感和健康心态,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市场信息搜集途径
1.搜集公开传播的有关信息2.向有关单位索取市场信息资料3.在情报信息网搜寻信息4.参加各种社交活动5.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和扩展个人的信息网路
国外经纪人管理模式
1独立经纪人模式:独立注册,自带客户,租用设备和席位,直接收取佣金,收入与交易金额挂钩2专职经纪人模式,不独立注册。不自带客户,由经纪公司聘用作为专职经纪人,为公司的客户作指导领取公司发给的薪水和奖励。
3、自由经纪人模式 不独立注册,不自带客户,挂靠在事务所或经纪公司按公司章,向委托方收取佣金,从佣金部分公司缴纳税金和管理费。
市场信息的特征
1、真实性
2、价值性
3、多变性
4、共享性
经纪人有哪些权利
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纪活动的权利;有权要求委托方或合同其他方提供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真实资料的权利;有权要求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合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活动中所开支的费用;根据约定提供经纪服务,委托方或合同其他方违约,经纪人有权不退还佣金也不承担委托方与合同他方所定合同的履约责任。
经纪人的市场信息搜集原则
1.针对性2.及时性3.计划性4.系统性5.准确性
经纪人对市场信息的加工整理步骤是什么
1.筛选2.分类排序3.存储4.总结和评估
经纪人有哪些义务
提供准确客观高效的服务;经纪的商品或服务及佣金应明码标价;将约定机会和交易情况如实及时的报告给委托人;妥善保管当事人交付的样品、保证金、预付款等财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保守商业秘密;如实记录业务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原始凭证、业务记录、账簿和经纪合同的记录;收取佣金和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税费,在超市经纪活动中用自觉接受工商部门市级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在中介活动中除了按规定收取佣金外不得接受当事人支付的其他发给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买卖当事人的财产或劳务。论述题
信息经纪人存在的必要性
信息经纪人是信息时代来临的产物:消费者对信息资源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从被动的接受信息到主动地搜寻信息,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对信息的需求不断专家啊,并加速增长,此时需要信息经纪人的角色老消化这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正是因为信息经纪人的加入,城市的信息产业有了更新的发展空间。从经纪人行业本身看,是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横向发张的结果:行业的有序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正是有国家宏观政策的倾向,才使得业有了更广泛的发展空间。
阐述在证券市场上证券经纪商的作用
1、发挥枢纽作用
2、挥信息服务专用
3、稳定证券市场
试论述经纪人缓冲信息不对称的原因
1、信誉。信誉是一种承诺,是掌握信息的一方不欺骗对方的承诺。因此经纪人有内在的要求与压力为客户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当然经纪人的信誉与市场化程度、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及充分交流息息相关。
2、经纪人监督、记录市场行为的作用。这些行为一方面使市场信息顺畅流通,一方面对企业行为进行记录评级间接使得提供真实信息、经营得法的企业在市场上为人所知,加速企业优胜劣汰的过程
3、社会的专业化分工。专业化分工一方面使得社会效率大为提高,另一方面人们专注自己行业的信息,而减少了对专业外信息的了解,使得企业间的不对称信息加剧。经纪人作为交易的中间环节,将不同行业的企业联系起来,促进他们的合作。
试论述当前我国加强对文化市场和文化经纪人活动管理的意义和措施
意义:从我国文化市场以及文化活动的现状来看,由于我国文化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历史不长,因而文化经纪活动的发展也还处于起步阶段,文化经纪活动的范围和领域相对广泛但又不确定文化经纪活动的方式和手段也不是很规范,经纪活动还没有纳入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因此我国文化市场和文化经纪活动还存在着无序甚至混乱的现象。诸如:因文化市场诚信缺失而造成的恶性竞争,导致大量的粗制滥造、格调低下甚至是不健康的的文化产品充斥着市场只是文化产品质量大幅下降:误场罢演现象、虚假宣传、演出纠纷以及偷逃税费的现象也屡屡发生;文化中介组织和文化经纪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和文化经纪人的活动就显得尤为迫切。
措施:对文化市场和文化经纪人的管理可从工商管理、行业 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就着手进行。由于文化经纪人的业务较多的涉及道德和法律的领域,树立并强化文化经纪人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观念与意识,加强他们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大的规范的学习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文化经纪人的法律管理:文化经纪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领域胡框架内措施文化经纪活动。2.文化经纪人的道德管理 :文化经纪人都必须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求文化经纪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真诚对待客户,工作精益求精,不断加强对自我行为的约束,不断接受来自社会各方的约束,准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使各项文化经纪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是个人获得事业的成功。
第四篇:航运经纪人考试内容复习(定稿)
第一章 经纪人管理制度 第一节 经纪人概述
一、经纪人的概念和特点
(一)经纪人的概念:
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经纪人的特征:
1、不占有商品;
2、只提供服务,不从事直接经营;
3、经纪活动是有偿的;
4、经纪活动中具有明确的责任性。
●在经纪活动中,明确的法律关系是双方诚实守信的基础。
四、经纪人的种类
1、按经纪组织形式划分,经纪人可分为个人独资经纪企业、合伙经纪企业和经纪公司。
2、按经纪行业划分,经纪人可分为房地产经纪人、产权经纪人、证券经纪人、技术经纪人、体育经纪人、文化经纪人、农村经纪人和一般商品经纪人等等。
●等等还包括:航运经纪人、气象经纪人、职业介绍经纪人、融资租赁经纪人。
五、经纪活动的概念
1、经纪活动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为促成他人交易提供居间、行纪、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经营行为。
2、经纪活动与咨询、信息服务的区别:
目的不同:
(1)经纪活动的目的既经纪人收取佣金、报酬,必须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交易为前提条件。(2)咨询、信息服务的目的是在提供真实可靠信息的基础上收取信息费、咨询费,受托人收取咨询费、信息费,不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交易为条件。
七、经纪活动的方式
1、居间是指经纪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
2、行纪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活动。
●委托人交付,经纪人承担法律责任。
3、代理是指经纪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八、经纪收入
1、经纪人从事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报酬收入即佣金,是委托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的约定支付给经纪人的。其性质是劳动收入、经营收入和风险收入的综合体。
2、佣金的种类:
(1)法定佣金是指经纪人从事特定经纪业务时,按照国家对特定经纪业务规定的佣金标准获得的佣金。法定佣金具有强制效力,当事人各方都必须接受。
(2)自由佣金是指经纪人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佣金,它一经确定并写入合同后,也就具有法律效力,违约者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 经纪人条例的基本原则
一、《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的制定目的 1、202_年12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经纪人条例》,并于202_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条例》的目的:(1)规范经纪活动;(2)促进经纪业的发展;(3)维护市场秩序;
(4)保障经纪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的适用范围
1、《条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经纪人、经济组织和相关管理活动。
2、《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执业经纪人、经纪组织在上海市区域内开展经纪活动,受《条例》调整。所谓执业经纪人和经纪组织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经纪活动,是指经纪活动实施地和经纪活动结果地在上海市区域范围内。其中经纪活动实施地,包括经纪合同签约地和经纪合同履行地。
(2)我国《证券法》、《保险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证券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期货经纪人的管理已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受《条例》管制。
三、经纪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1、经纪业是一个信誉行业,诚实信用是惊人职业道德的核心。
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纪活动当事人在订立、履行经纪合同的过程中,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3、诚实信用原则在经纪活动中的内容具体包括:
(1)在订立经纪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者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在履行经纪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经纪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的意义和作用在于经纪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条例》有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第三节 经纪人的管理
一、经纪执业资格考核
1、根据《条例》规定,市执业经纪人协会根据考试大纲,结合各经纪行业的特点,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向其发放《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简称《合格证明》)。
2、《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1)申请人在通过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的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后,取得《合格证明》。(2)《合格证明》是执业经纪人进行经纪执业注册,取得经纪执业证书的必要条件。(3)执业经纪人申请从事不同类型的经纪业务时,需取得不同经纪业务类别的《合格证明》。
二、经纪执业注册
(一)经纪执业注册
经纪执业注册是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经纪执业注册条件的,依当事人申请进行执业注册并核发《上海市执业经纪人执业证书》的行为。
(三)经纪执业注册的条件 不予以经纪注册的情形主要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吊销经纪执业证书未满3年的;
4、法律、法规禁止经纪执业的其他情形、(四)经济组织的设立条件(简称521)
1、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5名以上执业经纪人。
2、合伙企业应当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2名以上执业经纪人。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1名以上执业经纪人。
(七)经纪执业证书的核发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自收到申请人通过经济组织提交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八)经纪执业证书
《经纪执业证书》是执业经纪人的执业凭证,应载明下列事项:
1、经纪执业证书号码;
2、执业经纪人姓名、性别和出身年月;
3、执业经纪人身份证明号码;
4、执业经纪人经注册的经纪业务范围;
5、执业经纪人所在经纪组织的名称和地址;
6、发证日期。
三、经纪执业注册变更
经纪执业注册变更是指执业经纪人变换所在经纪组织或者所在的经济组织变更名称,而需办理变更《经纪执业证书》的手续。
四、经纪执业证书的审验
(一)经纪执业证书的审验
1、经纪执业证书的审验,是执业经纪人依法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执业情况的一项制度。它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执业经纪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上海市的执业经纪人,在取得经纪执业证书核发之月起,每满2年应当参加经纪执业证书的审验。
(五)审验结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验完毕,审验结果分为通过审验、有条件通过审验、不通过审验三类。
五、经济执业证书的注销
(一)经济执业证书的注销
当执业经纪人所在的经纪组织注销或被吊销时,执业经纪人可直接申请注销其经纪执业证书;当执业经纪人发生死亡、受到刑事处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之一时,经纪组织应当申请注销该执业经纪人的经纪执业证书。
(二)申请经纪执业证书注销所需提交的材料
执业经纪人在注销经纪执业证书时,经纪执业证书遗失的,应登报声明作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六、经纪执业证书的管理
(一)经纪执业证书不得涂改、出租、转借、转让
经纪执业证书是表面执业经纪人执业身份的凭证。经纪执业证书记载的事项,反映了执业经纪人的执业状况,它具有严肃性、专一性和特定性。
(二)经纪执业的名义
由于执业经纪人不具备商事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纪活动,因此执业经纪人必须依附于经纪组织,才能以经纪组织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
(四)“五公示,两示范”
1、“五公示”即公示经纪组织的营业执照;公示执业经纪人的姓名、证号和照片;公示由执业经纪人署名的信息;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示投(申)诉电话,需要前置审批的经纪行业还应当公示相关的许可证明。
2、“两示范”即鼓励使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鼓励使用信息示范表。
第四节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执业经纪人的权利
执业经纪人的权利:经纪合同签名权、委托事务知情权、保守业务秘密权、经纪业务执行权和投诉权。
二、执业经纪人的义务 执业经纪人的义务:据实经纪、保守商业秘密、不得进行禁止行为。
(三)禁止行为
1、从事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和服务项自的经纪活动;
2、以隐瞒与经纪活动有关的重要事项、虚构订约机会、提供不实的信息、夸大业绩的虚假宣传等手段促成交易;
3、与他人恶意串通,或者以胁迫、贿赂等手段促成交易;
4、利用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利用执业便利,收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6、从事损害所在经纪组织利益的活动。
凡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和服务,执业经纪人不得进行经纪活动;凡国家限制自由买卖的商品和服务,执业经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纪活动。
三、经纪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一)经纪组织的权利: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纪活动;
2、完成中介任务,依照经纪合同的约定获取合法佣金;
3、按照合同要求当事人支付在经纪活动中开支的费用;
4、当委托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明知其有欺诈行为时,有权拒绝为其提供经纪服务;
5、发现委托人不具有履约能力时,可立即终止经纪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节 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二)行政处罚规定
根据《条例》第35条规定,执业经纪人、经纪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1、违反《条例》第12条第2款、第25条第1款规定,涂改、出租、转借、转让经纪执业证书的或者超越注册的经纪业务范围开展经纪活动的,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纪执业证书》。
2、违反《条例》第15条规定,执业经纪人逾期3个月未办理变更和审验手续的,处500元以下罚款;逾期1年的,吊销《经纪执业证书》;因经纪组织的过错逾期未办理变更和审验手续的,对经纪组织处以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
3、违反《条例》第16条第2款规定,未取得经纪执业证书,以执业经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的,几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违反《条例》第21条规定,经纪组织侵犯执业经纪人合同签名权或者经纪合同上未附执业经纪人签名的,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警告,可并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
5、违反《条例》第27条第(1)项规定,从事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和服务的项目的经纪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经纪执业证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
6、违反《条例》第27条第(2)项、第(3)项规定,在经纪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以非法手段促成交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执业经纪人处以I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经纪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节 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
三、协会的会员
《条列》第31条规定,“执业经纪人应当加入市执业经纪人协会”。执业经纪人协会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和监督权;
3、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要求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要求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6、执业经纪人终止经纪活动、团体会员退会的权利。
四、协会的职责
(七)协助建立经纪业风险准备金、保证金等执业风险防范机制。
第七节 执业经纪人执业准则
一、执业经纪人的职业道德
(二)执业经纪人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1、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3、崇尚执业道德,珍惜职业信誉;
4、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5、保守秘密;
6、尊重同行。
四、执业经纪人的公平竞争规则
(一)公平竞争的价值
1、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
2、公平竞争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它可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他们不断完善管理,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新产品。(2)它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并最终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福利。
3、执业经纪人的公平竞争规则,是执业经纪人进行经纪活动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第七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国的竞争政策与法律
三、中国的竞争政策
1993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一)市场竞争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应该是前四项基本原则之外,为所有经营者或者某个行业的经营者们所公认和普遍遵守的、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市场交易行为准则。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1、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含了以下构成要件:(1)主体是经营者;(2)违法性;(3)侵权性;
(4)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
1、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传统的违背诚实信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
2、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指的是传统的或典型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济主体采用欺骗、胁迫、利诱、低毁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商业惯例的手段所从事的市场交易行为。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
(一)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是指擅自使用他人的商业标识或商业信誉,或者使用与他人的商业标识相近似的标识,从而造成市场误认或混淆的行为。
(二)虚假表示行为 虚假表示行为的三种类型:
1、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2、伪造产地;
3、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一)商业贿赂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争取交易机会或交易优惠条件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从主观目的上看,是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2)从行为本身看,是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收买;
(3)从贿赂的对象看,一般是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但还包括对商品购销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与商业贿赂行为相关的几个概念
1、回扣。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法 退给对方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回扣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回扣是帐外暗中给予或者收受的;
(2)回扣是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与某一交易的商品价款相关联;(3)回扣是卖方退给买方单位或者个人的。
2、折扣。折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为鼓励多买或及时付款,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
3、佣金。佣金是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以明示和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
1、《反补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就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商业秘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秘密性;(2)该信息具有实用性;
(3)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合力的保密措施。
(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商业秘密权利人即合法拥有或控制商业秘密的人。
(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种类
1、非法获取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
3、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述三种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对有奖销售一概否定,而是对有奖销售作了严格的限制。
(一)有奖销售活动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有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1)附赠式有奖销售是经营者奖励所有购买者的有奖销售行为。
(2)抽奖式有奖销售也称抽彩式或者悬赏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抽签、摇号或者其他偶然性方式确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行为。
2、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千元。
六、商业诋毁行为
(三)商业诋毁与虚假宣传的关系
二者的区别是商业诋毁行为主要针对竞争对手实施的;虚假宣传则主要针对自己的商品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
第四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机关。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权
调查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财物权;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权。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确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时,设定的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者一般只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即使涉及赔偿,也只是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等值赔偿责任。
第五篇:农村经纪人协会策划案
农村经纪人协会策划案
该策划案基于一个简单的问题(在中国农村哪种销售方式最有效率,最容易被人接受且成本低廉?),一个理论(将一系列简单的买卖行为整合为供应链的链主优势)和对中国农村现状的基本判断。
中国农村现状
客观方面:
1、居住分散。
2、基础设施薄弱,交通、通讯不发达。
3、物流不发达,信息传递途径少且慢,信息量小,相对封闭。
主观方面:
1、人的知识水平较低,观念陈旧,对新事物接受较慢。
2、人们对有用信息的关注度不够。
3、企业、经销商和农民之间的信任危机严重。
成立农村经纪人协会(三农服务公司)的理由:
1、能够有效地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A食品安全。
B农产品销售困难(农民卖粮难、卖菜难)。
C农资推广难(由于农资假货坑农害农现象,使农民寒心,产品推广困难)。
D农村生活用品假货泛滥质次价高。
E农村分散经营(农民一家一户的分散采购,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高。一家一户的农产品种植销售没有整体布局和对市场的预判,在交易中被动无话语权)。
因为能够解决问题,满足需求,所以可以获得可观利润,值得投资。中国的城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把投资的重心向农村转移,赢得先机至关重要。
2、中国农村经济、信息、人员素质相对落后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差,财力、智力不集中,先进科技的认识和运用能力差,这就需要专业的公司帮助解决。
3、农村居住分散。
4、中国农村广阔的地域,农民人数庞大,生活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成长空间大。
5、竞争少,中国还没有或少有大规模的专业农业公司。
农村经纪人协会(三农服务公司)涉及农业、农村、农民全部三个方面。
农业方面:生产资料供应,先进科技推广,农产品收购,涉农信息传播,农业技术咨询等。
农村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合,金融服务等。
农民方面:劳务输出,技能培训等。
所有三方面基于一个有良好美誉度和群众基础且分布广泛的经营网络——农村经纪人协会(三农服务公司)。
成立农村经纪人协会(三农服务公司)而不是采用传统经营方式的理由:
1、中国的农村地域广阔居住分散,用传统的店面经营方式很难有效地推广产品,用连锁商店的方式又投入过大,而且商店的经营种类有很大的局限,如果以农村经纪人(可以是当地的致富能手,也可以是大家公认的强人,他们用自己在农村的富裕生活和长久以来良好的道德表现,赢得农民的信任,完成低成本的营销。)作为销售终端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利用农村经纪人的威信,可以有效地打消农民对产品的疑虑,缩短推广时间,节约成本。通过联合各个村庄的农村经纪人,完成农产品(乡村到城市)和农资、农村生活用品(厂家到农民)的双向流动。农村经纪人可以代替公司收购物美价廉的农产品,同时代表农民对农资进行集体采购,降低价格保证质量,从而达到推广农产品的目的。
2、农村经纪人工作区域相对较小且集中,工作时间工作方式自由且多为兼职,不影响务农。农村经纪人的收入,来源于企业,而非农民,工资成本较低并和销售量挂钩容易量化。农民得到的是放心低价的产品,和省心顺畅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农资生产厂和生活用品生产企业,得到的是大宗的采购,和销售成本的大幅度降低。
3、店面经营是被动的等待上门来买,农村经纪人的优势是主动出击宣传,一个村屯可以有一个农村经纪人甚至更多,农村经纪人根据业绩可以分级,可以有自己的助手、团队,遍地开花。
总体而言
对城市居民和相关企业有利。一方面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大量的绿色食品。另一方面解决农资企业和农民间相互信任的问题。
对农民的好处自不必说。
延伸思考:
建立一个信誉体系或会员制度,农村经纪人对农民,相关企业对农村经纪人,信誉好的农民或农村经纪人累计达到一定分数可以得到相应的信誉额度,得到多种优惠政策甚至是赊销透支等。
农产品从城市到农村的流动策略:
A由农村经纪人统一收购后集中到协会。再由协会统一品牌包装宣传送到城市销售终端。
B在城市建立绿色农产品专营店,或在大型超市中设专柜,使农民的菜园和市民的餐桌直接相连。
C推广传统工艺食品,以安全美味赢得市场。
*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赢得市场。
一劳永逸的链主优势:
农村经纪人协会是企业和经纪人之间的桥梁。组织仍然相对分散的村镇经纪人,打消双方顾虑以协会的眼光选择企业,选择农村经纪人。
组建经纪人协会,就形成了一个
企业(农资生产、生活用品生产、耐用品生产)→经纪人协会→经纪人→农民
农产品→经纪人→经纪人协会→企业(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
双向流动的完整链条,而经纪人协会是这条链的主人。
链主的优势:有了这条双向流动的链,就可以据此实现无限扩展,人脉是农村工作的最大优势,链就是体系就是标准,就是新的经营模式的建立,这是一劳永逸的工作,是一个万能插孔,利用它可以轻松实现跨行业跨地域的全方位的低成本扩张。甚至可以像日本韩国的农协一样解决农民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养老等所有问题。
事实上整个链条是一个基于农村经纪人协会的农业集团。集团的核心是农村经纪人,所有工作围绕农村经济人开展。
该农业集团包括物流配送、城市销售终端、农资购销、农产品收售等多个部分工作,均围绕农村经纪人展开。
有几个点要注意:
1、作为销售和收购终端,农村经纪人的数量要足够多。而在农村高素质的人不好找,在农民心中建立起足够好的信誉和口碑,又往往需要几十年的积累。
2、农民对传统店面经营的依赖惯性会影响对农村经纪人的接受。
3、传统店面的抵制以及某些农村经纪人本身就是店面的主人,要重新整合资源和改变他们的经营思路。